補充責任在民法理論的運用
時間:2022-05-13 1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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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充責任在民法理論中的適用范圍不清晰。在司法實踐當中,判斷當事人應該承擔補充責任還是連帶責任,最重要的依據是考察行為人之間是否為共同過錯,明確了這一點,才能判定行為人應該負連帶責任還是補充責任。根據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原則,再具體案件處理過程中,行為主體行使相關權利,就應當承擔一定義務。而現實情況往往是行為主體在權利與義務之間認識不清,趨利避害。面對很多錯綜復雜的案件,往往很難鑒定行為主體之間的權責關系,自然也就產生了補充責任適用范圍不清晰的問題。(二)補充責任所應承擔份額無法科學確定量化標準。在具體的民事案件當中,作為主要責任的附帶補充責任一方,具體該承擔多少責任,并沒有量化指標。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那么,在這里,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到底應該承擔多少補充責任,況且,很多補充責任主體在現實當中會提前采取一些規避責任手段。這些也使得補充責任無法科學確定量化標準。(三)主要責任、連帶責任與補充責任主體之間責任模糊。在具體司法實踐當中,往往會遇到補充責任方與主要責任方以及連帶責任方職責模糊情況,為了避免責任賠償,三方會消除證據,甚至互相推諉,使得被侵害人的權利在幾方責任主體之間無法行使被補償權利。比如在很多企業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房產中介與租戶之間的合同當中,擬定合同一方故意將主體模糊化,導致權利人在維權過程中因合同主體模糊無法立案,主體不合格立案遇到障礙,在現行社會中屢見不鮮,自然導致了連帶責任與補充責任之間職責模糊的現象發生。在現實案件當中,被侵權方大多數是法律意識薄弱的弱勢群體,社會不公平現象反映在主體責任、連帶責任以及補充責任主體模糊上。使得被侵權人在維權路上遇到各種障礙。無法正常行使追責權利。
二、補充責任在我國民法理論中適用性對策
(一)擴大補充責任在我國民法理論中的適用范圍。補充責任在民法理論中到底適用于何種范圍,應該有一個更加明確的標準化參考文件,這個標準的制定,應該針對不同領域,不同主體規定量化參考指標。法律規定了補充責任適用范圍是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的補充賠償責任,而實際情況造成侵權行為的因素很復雜,因此,補充責任的適用范圍還應該在原有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基礎上擴大范圍,比如教唆、嚴重不作為等情況造成的侵權行為,就應該承擔補償責任甚至連帶責任。(二)各項責任量化指標的制定。損害事實與行為主體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當中,各種因素導致二者因果關系程度不同,因此在鑒定因果關系的同時,應根據對侵權造成程度的深淺來制定主體責任、連帶責任和補充責任的量化指標,根據我國國情分析,當主體責任發生時,連帶責任和補充責任的不明確,導致司法程序模糊化處理情況很嚴重,因此,根據侵權產生的損失,在各責任主體各自承擔部分賠償的基礎上,將各責任指標細分量化非常有必要。(三)強化法律常識,深入開展普法工作。在具體司法實踐當中,越是法律意識強的主體,越能推動案件處理順利進行,在主體責任與連帶責任和補充責任之間的劃分也就更加明確。這樣能為權利主體找到更加合適的維權途徑,有效避免權利人求償受阻。同時也防止權利人過度求償引發過激行為。在普法過程中,一些特殊案例,法律工作者要有意識的引導調解雙方向現有法律條款靠攏,將司法過程納入到合理可控范圍之內。
三、結束語
補充責任在民法理論適用性研究當中,首先應該將基礎法律知識普及到位,讓更多的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當侵權行為發生后,首先應該在責任主體之間責任劃分上做出快速反應,同時增加法律援助措施,及時向被侵權人普及法律知識,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之內,明確權利范圍,規避不必要的損失。防止證據被破壞和遺漏。在求償過程中,做到合理維護權利主體和責任主體使二者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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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崳淼 單位: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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