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工作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21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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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工作分析論文

一、開拓創新,深化改革,加強制度建設

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近年來,隨著檢察事業的不斷深化,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也迎來了良好的發展機遇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仍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筆者認為,司法警察的所有工作都必須立足于檢察事業的發展,司法警察能否服務于檢察工作大局是衡量其職責與作用的重要標準。

1、加強隊伍管理,提高綜合素質。要發展,人是第一位的,各級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部門只有加強隊伍管理,通過培訓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切實提高廣大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才能讓司法警察隊伍健康、有序、規范地發展。

2、加快制度建設,服務檢察大局。司法警察制度的發展與變革往往是自下而上逐步推進的,目前還很不完善,要更好地服務檢察大局就要加快各項制度建設的進程,讓司法警察履職、隊伍管理、學習培訓等早日達到規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3、順應時展,不斷深化改革。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正在不斷深入,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發展也應該與時俱進,順應時代的需要,各級司法警察部門和廣大司法警察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增強克服困難、解決問題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開拓創新,將司法警察制度建設和隊伍管理引向深入。

二、以人為本,公正執法,轉變工作作風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司法警察工作是檢察機關文明執法的窗口,起著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其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應放在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上,切實貫徹“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同時,在隊伍管理上也應該努力營造一種積極向上、團結協作的氛圍,關心、愛護干警,認真聽取同志們的心聲,努力解決干警的后顧之憂,讓每名干警在輕松、和諧、奮進的環境中工作、學習。

1、堅持公平正義,強化法律意識。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擔負著維護辦案秩序、保證辦案安全的重任,要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公正地處置每一起案件,公平地對待每一位公民。要傾聽群眾呼聲,掌握社情民意,做好領導的耳目。要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主動消除不穩定因素,提高群眾工作能力。

2、轉變工作作風,樹立良好形象。作為檢察機關文明執法的窗口之一,司法警察要切實改變在政法隊伍中存在的“冷、硬、橫、推”作風、霸權思想等不良風氣,時時處處維護檢察機關形象,一身正氣,剛直不阿。履職過程中要堅持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相統一,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尤其在面對來訪群眾時要將心比心、以心換心,懷著對人民群眾的真情實感,用心傾聽群眾呼聲。對待犯罪嫌疑人也應有理、有節,充分保障其合法權益,主動去感化、挽救,使辦案的效果最優化、最大化。

3、改進工作方式,增強團結協作。筆者認為,以人為本的理念不僅針對來訪群眾、犯罪嫌疑人和被調查人等,對“內”同樣適用。一方面,我們要改進工作方式,關心、愛護每一名干警,努力營造一種和諧、團結的氛圍,讓司法警察在輕松、奮進的環境里工作、學習;另一方面,司法警察部門還應主動與各業務部門加強溝通、聯系,端正自己的位置,服從、服務于檢察大局,認真履職,為辦案檢察官分憂解難。

三、立足實際,循序漸進,堅持科學發展

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司法警察隊伍在不斷發展、壯大,但怎樣才算是科學的發展方式?如何才能做到承上啟下、協調左右、聯系內外?這給司法警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筆者認為,各級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部門應該樹立因地制宜、立足實際、循序漸進的觀念,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不盲目照搬,不貪多求快,腳踏實地地推進司法警察制度化、規范化、現代化建設。

1、立足本職工作,切勿好高鶩遠。司法警察各項制度的完善和隊伍建設要從實際出發,要以做好本職工作為基礎,不能在自身工作還沒有做到盡善盡美時就想去“開拓創新”。廣大司法警察要嚴格按照職責規定履行職務,不能越俎代庖,從事一些應該由檢察官負責的工作,甚至出現替企業收賬、干預民事糾紛等違法行為,其結果必然是荒廢了“自留地”,部門工作搞得似是而非,得不償失。

2、堅持統籌兼顧,禁止照搬照套。司法警察規范化建設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時而異:上級院的做法不一定適合基層院,經濟發達地區的思路也未必適宜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實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管理模式有借鑒作用但也不能照搬照套。因此,各級檢察機關要立足本單位司法警察部門實際,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思路的要求,以統籌兼顧的方法,建立適合本地方、本單位的發展規劃,健康、有序、規范發展。

3、保持循序漸進,杜絕盲目躍進。與社會主義建設一樣,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各項制度的完善和隊伍建設也有一個過程,不要奢望一步到位。目前,司法警察部門,尤其是基層檢察院司法警察部門在人員、制度、經費保障等方面,都還不能達到完全適應司法警察發展的需要,對此,我們應該多向先進檢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管理模式、制度建設等各方面,進行橫向、縱向的學習、借鑒和研究后,結合自身實際,循序漸進,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將司法警察工作引向深入。

中央關于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指出:“明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的職責和職權,規范人員管理機制。”這說明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已經納入中央司改體系,一些長期制約法警工作的體制性、機制性矛盾將得到有效解決。筆者相信,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各級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部門和廣大干警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始終堅持“服務檢察辦案,保障辦案安全”的法警工作方針,圍繞“一條主線”,突出“五個重點”,以開拓創新、真抓實干的精神,通過每一名司法警察的不懈努力,必將推動法警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迎來司法警察發展的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