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探析

時間:2022-04-08 0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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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探析

摘要:人民性是馬克思主義的鮮明特征,全面依法治國從理論到實踐都蘊含著意蘊深刻的人民性。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新方針為認識視角,人民意志在科學立法中體現、人民監督在嚴格執法中發揮、人民權益在公正司法中維護、人們信仰在全民守法中樹立構成了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的基本要義。科學概括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對于提升人民法治信仰、構建法治國家形象、推動法治中國建設具有重要的價值意義。

關鍵詞: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

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是以唯物史觀關于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體理論為根本遵循,人民性是馬克思主義的鮮明特征,人民性是貫穿全面依法治國全部理論與實踐的鮮明主線和核心價值。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方針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新時代我國法治建設新方針為認識視角,人民意志在科學立法中體現、人民監督在嚴格執法中發揮、人民權益在公正司法中維護、人們信仰在全民守法中樹立構成了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的基本要義。科學概括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對于提升人民法治信仰、構建法治國家形象、推動法治中國建設具有重要的價值意義。

1唯物史觀: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的理論依據

唯物史觀科學闡釋了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這個歷史觀的重大問題。馬克思主義根據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基本觀點,認為物質資料生產方式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其中生產力又是社會發展的最終決定力量,人類歷史首先是生產發展的歷史,在生產力中勞動者是最活躍的因素,是首要的生產力。因此,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體,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唯物史觀關于社會歷史“人民性”的經典表述,為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奠定了理論基石,提供了理論支撐。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工作全局上,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上,從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上,提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2基本要義: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的意蘊探析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主體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價值。人民性是貫穿全面依法治國各個環節的鮮明主線,不僅貫穿法律的規范體系,還貫穿法律的運行體系,不僅體現在立法環節,還滲透執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實施環節以及保證法律運行的保障機制、監督機制和法治隊伍建設方方面面。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才能夠使人民意志在科學立法中體現、人民監督在嚴格執法中發揮、人民權益在公正司法中實現、人們信仰在全民守法中樹立。人民意志在科學立法中體現。立法是法律運行的起始性和關鍵性環節,科學立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前提。要科學立法就必須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始終堅持立法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必須發揮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提出,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這些觀點科學地回答了立法體現人民意志的基本問題,為新時代我國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學指引。在我國立法實踐中,人民行使立法權主要通過兩種途徑:一是人民間接行使立法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行使人民賦予的立法權;二是人民直接參與相關立法活動。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憲法規定表明人民是真正的立法主體。人民監督在嚴格執法中發揮。執法是國家機關運用法律管理社會事物的活動。嚴格執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并不斷強化社會輿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這些論述闡述了執法對于法律生命力的重要性,為人民監督執法以及執法為民目標實現指明了方向。在我國執法實踐中,人民監督權不僅有憲法依據,而且還有行政法的具體規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行政法作為規范國家行政機關管理活動的基本法律,具有控制行政權保護公民權的重要功能。人民權益在公正司法中維護。司法是法律運行的最后一道防線,公正司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保障。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不僅侵害人民合法權益,而且還影響法律權威和法治形象。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進嚴格司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等具體舉措,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些論述深刻分析了司法為民與公平正義的關系,為司法機關在公正司法中維護好人民權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司法為民與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兩大法治核心價值,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司法活動中得到了有效的確認和落實。我國《法院組織法》和《檢察院組織法》確認了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人民信仰在全民守法中樹立。守法是法律實施和實現的最基本形式。全民守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基礎。只有人民內心擁護法律,全社會信仰法律,法律才能發揮作用,法律權威才能真正樹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科學闡明了全民守法與法律信仰的辯證關系,為人民法律信仰和法律權威的樹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推動全民守法實踐中,首先,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其次,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最后,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法律只有被信仰,成為堅定的信念,才能內化為人們的行為準則。法治只有融入社會生活,化為群眾需求,才能真正有生命力。

3價值指向: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的意義審視

探析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目的不止于對人民性基本要義的簡單概括,更應深度審視其對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價值指向。堅定地站在唯物史觀人民立場上,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不僅有了科學的理論指導,還能夠實現合理的價值指向。科學概括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對于提升人民法治信仰,構建法治國家形象、推動法治中國建設,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價值意義。提升人民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公民在一定的認識基礎上對法治形成的情感認同和精神寄托的自覺意識并身體力行的精神狀態,也是國家法治建設的社會意識形態和文化形式。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有利于提升人民法治信仰。在科學立法中,人民意志的充分表達會增進人民對法治的情感,形成對法治的認同。在嚴格執法中,人民監督與人民參與的有效發揮會增進人民對法治的認識,提高人民法律意識。在公正司法中,人民權益的切實維護會提升人民對法治的信賴。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推動著人民從法治情感到法治意識再到法治信賴直至法治信仰的最終形成。構建法治國家形象。人民的法律地位如何,法律代表誰的利益,人民的合法權益保護的怎樣,這是區分法治與人治,現代化國家與傳統國家的重要標準,也是表征國家形象的重要內容。新時代我國國家法治形象建構,需要人民主體地位來支撐和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來彰顯。人民主體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價值,人民的法治主體地位是人民當家作主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表征了我國社會主義本質的國家形象。依靠人民建設法治中國,充分證明法治可以成為社會主義中國的治國方略。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向世人展示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形象。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建設法治中國成為我國法治建設的目標和中心任務。法治中國建設也比法治國家建設有著更高的要求,法治建設不僅要加強法律硬實力制度建設,還要推進法治軟實力文化建設,不僅體現在良好的法律制度上,還體現于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培育上。全面依法治國人民性有利于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人民法治主體地位確立了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法治中國是由人民建設的法治國家,引導人民在法治生活中認同法治價值、堅定法治信念、樹立法治信仰、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堅實可靠的法治文化軟實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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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瞿冰 單位:江西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