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研究

時間:2022-01-23 10: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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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研究

[摘要]教育管理體制的健全程度直接關系著民辦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質量和發展規模。當前,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的現實困境是行政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和投融資體制存在不足。為此,民辦高職院校應基于治理理論,優化行政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和投融資體制。

[關鍵詞]治理理論;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

教育管理體制的健全程度直接關系著民辦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質量和發展規模。完善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既有助于保證高技能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強化高職院校治學理念轉變,也有助于完善高職教育研究體系。

一、治理理論概述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社會自治力量的壯大,其對公共生活的影響逐漸增強。世界各國的政治家、經濟學家紛紛提出治理的概念,并逐漸形成了理論。“治理”一詞,原意是操縱、引導和控制在一定范圍內行使權威。從國家的角度來看,治理不但可以縮小規模和支出,而且能夠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從社會的角度來看,治理是通過公共部門、私人部門、自愿部門的協作與互助而實現并發展成為理論系統的;從公司的角度來看,治理可以幫助公司形成管理、控制的體制;從個人的角度來看,治理把私人的管理方法、獎懲手段引入公共部門,使得治理更加高效且開放。治理是一個政府、社會與個人通過多種方法共同管理的過程,它既不是一種明確的活動,也不是一套完整的規則條例。治理不是一種正式的制度,它有賴于各個部門持續的相互作用。治理的核心不在于命令與支配,而是調和與協作。高職院校內部結構由黨務管理人員、行政管理人員、教育教學科研人員和學生組成。黨務管理人員負責重大問題的決策,行政管理人員負責管理與監督,教育教學科研人員和學生共同協作完成教學。這種高職院校人員的職能結構也決定了相應的治理方法。這種治理方法應符合高職院校管理制度規范的基本要求,意在分配和制約院校內部的各種權利,最終從根本上實現民主和科學的管理。

二、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的現實困境

1.行政管理體制存在不足。首先,民辦高職院校法律地位不清晰。2011年,教育部頒布《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教育部令第32號)指出,“本規定適用于中國境內公辦的幼兒園和各級各類學校(以下統稱學校)。民辦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參照本規定執行。”作為最能體現教職工民主參與管理權力、推動學校公益性發展的法律法規顯然沒有賦予民辦高職院校強制執行的義務。其次,民辦高職院校用工形式多樣化容易導致人才流失。民辦高校用工制度靈活,職工結構大致可以分為四種情況,即在編職工(第一職業且繳納“五險一金”者)、二次就業職工(退休退職者)、后勤物業職工、其他人員如投資公司駐校人員等。現代國家實行民主和法治治理,個人權利遭到侵犯時,可以訴諸法律手段去尋求救濟,但是,當社會沒有達到完全的法治狀態時,或者處于人治狀態時,法律的救濟有時未必能實現,甚至顯得捉襟見肘。民辦高校教職工與投資者之間說到底是雇主與雇員的關系,這種法律地位的尷尬只能是“人治”大于“法治”,導致不同類型院校、不同用工身份的教師福利待遇、保險等存在很大差異,造成人才流失。最后,民辦高職院校缺乏自主辦學的權力。民辦高職院校在招生方案、專業設置、收費許可等諸多方面都受到各種制度的約束,這嚴重制約了民辦高職教育自主發展。2.辦學體制存在不足。首先,不同層次高等教育培養體系銜接不夠。客觀地講,國家對職業教育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但高職教育仍然定位在“專科”層次,并不被社會接受為高等教育的“高”,高職與本科之間存在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在人才培養方案設計上,高職院校以應用型人才為培養目標,本科院校以學術型、研究型人才為培養目標,使得高職課程與本科課程無法銜接;在制度設計上,高職就是專科層次,想要繼續深造的高職學生難以獲得發展平臺。其次,高職院校與企業的聯系不夠緊密。高職院校的教育宗旨是為企業培養實用型技術人才,而現實中卻出現了企業與學校合作熱情不高的問題。究其原因,政府缺乏相應的政策,導致校企合作缺少來自外部的巨大推動力;沒有權威機構對校企合作的推行和實施進行監督,企業自身利益缺乏保障,導致企業與學校的合作動力不足;學校和企業的利益沒有達到均衡點,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落實不到位;學校專業教學內容不能與企業崗位技能需求實現“無縫對接”,再加上實訓設備老化、實訓教學水平低等原因,導致學生技能水平與企業要求的差距被進一步拉大。綜上所述,企業在考慮成本和安全等諸多因素以后,往往采用短期、低層次的合作形式,導致高職學生畢業后無法勝任企業崗位和社會發展需求。3.投融資體制存在不足。公辦高職院校經費來源主要有學生學費和財政生均撥款,而學費則是大部分民辦高職院校經費的唯一來源。首先,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經費來源不穩定。一方面,隨著生源總量減少,公辦高職院校和民辦高職院校的生源競爭日趨激烈,民辦高職院校生源日益萎縮。另一方面,民辦高職院校設施落后、師資短缺,嚴重阻礙了學校健康穩定發展。國外高職院校的資金來源除學費外,還包括社會捐贈等多種渠道,但現階段我國國民對于捐資助學的意識還很淡薄,國家對企業捐資助學的引導也遠遠不夠。其次,政府財政主要扶持公辦院校,而國家對民辦高職院校一般以項目扶持為主,民辦高職院校辦學難的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善。雖然國內已有個別省市確立了對民辦高校實施生均撥款制度,以及另有17個省市設立了民辦教育專項資助資金,但是各省市政策不一、教育資源也不均衡,在生源總量減少、本科院校擴招等不利因素的影響下,民辦高職院校四面楚歌,面臨“生存”與“發展”的雙重考驗。最后,民辦高職院校財務結構支出不合理。部分民辦高職院校為了專業建設要高薪引進專業帶頭人,為了穩定教師隊伍要提升薪資水平,這使得人力資源成本在教育經費中的占比遠遠高于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再加上支出預算編制粗化、財政制度不夠健全、部分舉辦人自律性比較差等,導致學校陷入惡性循環的困境。

三、治理理論視角下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的應然選擇

我國民辦高職院校雖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為國家輸送了大量的應用型人才。隨著區域經濟發展和技術革新,企業和社會對人才質量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因此,如何優化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1.優化行政管理體制。想要優化民辦高職院校教育管理體制,還需從政府的管理模式和治理路徑入手。首先,引導社會各方正確認識高職教育,提升高職教育特別是民辦高職教育的社會地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和企業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人才的需求不斷增加,因此,要從根本上改變高職學生是“差等生”的觀念,真正形成高職教育是培養高素質、高技能、專業技術型人才的共識,建立有利于高職教育發展的教育管理體制。政府應樹立抓高職教育就是抓企業發展,也就是抓社會經濟發展的意識。此外,企業人才聘用要避免身份歧視,對所有應聘者做到一視同仁。通過重視高職畢業生在企業、社會中的平等權利,改變社會對高職教育的錯誤看法。其次,完善宏觀調控措施和制定有關法律法規。一方面,落實民辦院校辦學自主權。另一方面,加強教育互聯互通。目前,我國職業教育被分為兩種,即負責培養中級技術人才的中等職業教育和負責培養高素質高技能應用型技術人才的高等職業教育。我國中職和高職教育銜接基本制度化,但職業教育層次沒有實現專科、本科、研究生教育貫通。對此我們應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的教育體系,將終身學習貫穿到職業教育中去,使得學生自主選擇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學習制度化;建立科學合理的初高中分流政策,以更好地滿足企業、社會對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建立合理的教育評價體系,深入研究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方案,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使職業教育成為社會、家長、學生的主動選擇,打通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的互通通道。最后,確保現有政策落地執行。建立健全教師保障機制,使民辦高職院校教師享受與公辦教師一樣的待遇。根據高職教育培養實用型技能人才的需要,從工資待遇、職稱評定、退休待遇等方面鼓勵教師努力成為合格的“雙師型”教師。進一步加強校企合作的力度,尋找校企合作平衡點。例如,在學校為企業輸送人才的同時,企業也為學校提供實習實踐的活動基地,使學校與企業相輔相成,共同發展。2.優化辦學體制。首先,健全校長負責制。民辦院校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是民辦高職院校的核心人物,負責掌控院校全局并做出決策。依法保證校長對具體事務管理權力的關鍵是健全校務會制度。學校在制定人事調動、行政管理等重大決策時,由校長主持相關會議,大家共同討論、研究。如果出現分歧,由校長權衡多方意見并最終做出決定。這樣既不失民主,又保證了校長的決策權,避免校長成為舉辦學校“投資者”在學校的人。除此之外,還要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將學校的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分離、將教學運轉權力與教學監督權力分離,這樣可以讓學校各個部門各盡其責,從而更有利于辦學體制優化。其次,對人才管理運行體制進行優化。一是提高認識,根據行業企業需求變化來改變引進和培養人才(教師)的政策。二是在完善人事聘用制度的同時,還要對制度的執行進行反饋和評價,并及時對不足之處進行改進。以人才管理作為學校管理和未來發展的工作核心,必要時實行適度的獎罰制度,最終使教師的教育教學質量得到提高。三是建立以人為本的管理體制。學校要時刻關心教師的工作情緒、家庭狀況,并適度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從而穩定師資隊伍。再次,建立長效保障體系。學校的人力資源部門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招聘、培養、任用和留住高水平師資力量;聘任“行家里手”擔任兼職教師或專業建設負責人,以保證理論與實踐有機融合、保證實踐教學質量;注重內涵發展,制訂科學的人才培養方案,為行業企業提供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最后,增強學校和企業的深度融合,共同培養人才。其一,拓寬校企深度合作的道路。在學校為企業輸送人才、企業指導學生實踐的基礎上,吸引企業與學校共同制訂人才培養方案,以及進行課程開發和實驗實訓項目開發,并引入企業生產實踐應用于教學案例。制定鼓勵校企合作的制度,從而形成校企共抓共管、利益共享的新局面。其二,創建教學生產一體的人才培養模式。讓學生到企業的生產一線進行專業理論和實際操作的學習,真正實現學校與企業互利共惠、資源同享。其三,創建多元化的校企合作模式。企業可以根據人才需求全過程參與人才培養,靈活安排理論學習和實踐練習的時間,做到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從而培養出理論全面、技能精通的應用型人才。3.優化投融資體制。首先,健全政府在財政方面的扶持政策。民辦高職院校同樣承擔著為社會培養輸送人才的艱巨任務。政府應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變化,分析人才發展需求,制定有利于推動民辦高職院校發展的財政政策。其次,拓寬融資渠道。政府要通過出臺和完善相關政策,如稅費減免、購買服務等,鼓勵和引導企業以及其他民間資本參與人才培養,拓寬教育經費籌措渠道,解決民辦高校籌資的困境。最后,嚴格民辦高職院校的財政監管制度。民辦高職院校同樣要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財務、資產管理等審計。(1)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民辦高職院校要按照相關規章制度組織財務活動,有效地分配和運用資金。(2)完善會計制度。政府要加強對民辦高職院校一切會計活動的監督和管理,從根本上杜絕投資者以及利益相關方自由支配學校經費的現象。(3)完善資產管理制度。政府要加強對民辦高職院校的資產審計,特別是對教學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管理,避免虛報虛增、到期不報廢、不同專業生均教學儀器設備投入失衡等現象,以保證實驗實訓條件滿足人才培養需要。嚴厲打擊投資者挪用教育資金的行為,提高民辦高職院校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率。(4)制定政策允許民辦高職院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成本合理收費。一方面,民辦高職院校應充分考慮學生在經濟方面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對于經濟困難但學習意識強烈的學生,通過助學金、助學貸款等扶持制度來幫助其完成學業,保證每一個想讀書的學生不因貧失學。另一方面,政府應給予民辦院校一定的收費定價權,滿足不同專業辦學成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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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貴喜 單位:鐘山職業技術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