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民主管理制度論文

時間:2022-03-06 08: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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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民主管理制度論文

和合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的精髓,也是當代中國和諧文化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涵和核心文化元素之一。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上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了努力建設和諧文化與和諧社會的理論和思想。《決定》指出,要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政治、文化建設協調發展,必須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和諧文化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可見,繼承并努力弘揚中國傳統民族文化中的和合思想中的實踐性價值,正確解析和合文化的實踐性內涵并將其與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機結合,服務于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不斷健全和完善,最終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與和諧社會。

一、文化基礎的內源性實踐價值取向:和合文化的基本內涵及其與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共融性

和合文化的基本內涵是貫穿以儒道文化為主導的中國傳統文化的思想主線,其包含的文化內容歷史悠久,其體現的文化思想博大精深,和合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中國傳統文化。[1]其基本內涵與農村民主管理制度文化基礎契合性之中體現出的內源性實踐價值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體現了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倫理自然觀思想這實際上是和合文化中“天人合一”為核心內容的人與自然觀思想,該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儒家思想里將人與自然的關系稱為天命論,所謂天命論指的就是先哲們圍繞人與自然關系而形成的一種系統的生態觀,其核心思想是關注人在宇宙中的位置。[2]這其中,“仁愛萬物”思想也重視對人與自然關系的協調,這在老子的思想當中也充分地體現了“天人合一”的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思想。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里分析了人、天、地及道之間的相互關系。尤其是在道法自然之中,作為道生天地的萬物之母是所謂的“道”,其發展變化是非常自然的,這實際上說做事情量力而行自然去做,不可違背事物發展變化的本質規律。在此基礎上,莊子進一步發展了這種樸素的哲學思想,莊子在《莊子•齊物論》中提出了一種大和諧的思想,這種思想意在闡明,天地萬物與人之間是非常自然地合為一體的。這種思想,反映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領域,也就是廣大村民在協商和處理村級公共事務時,追求和諧是終極目標,通過對各村級公共事務的處理實現人與人、人與事及人與自然的和諧一致。(二)體現了調整國家治理結構關系的社會結構觀思想和合文化思想本質是一種社會結構觀思想,其外在表現為一種社會治理結構關系,這種結構觀思想表現在國家社會結構方面主要就體現為“國家之和”,這種思想實際上是以德治國思想的側面反映和深刻的體現,這其實也是孔子治國思想的體現,孔子主張追求一種政治的道德化,“道之以德,齊之以禮”。[3]這其實反映的是我國先賢圣哲的文化修養和執政理念。[4]這種社會治理結構關系思想反映在國家社會結構的治理方面的中心思想主要表現為“家國一體”、“家國同治”。國家是一個擴大的家庭,在涉及根本利益上,家、家庭、國家是一致的,其中家庭的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在《禮記•祭統》中提出,“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5]在這種思想的浸潤下,傳統社會治理結構和社會治理模式開始逐步形成,與這之相適應,儒家修身文化開始得到了大力的發展,儒家修身文化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基本宗旨。可見,在我國現行的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實施運行過程中,傳統中國社會治理的一些因素在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結構和治理模式發展中也得以反映,這些因素中所蘊含的文化傳統的精華思想至今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三)體現了指導人與人之間及人自身和諧發展的人際交往思想和合文化非常重視調節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主張實現人與人及人自身之“和”,重視在融合沖突之中孕育和實現共生。中國古代的諸子百家都從各自的角度對“和合”進行了各自的理解和闡釋,比如孔子主張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為標準,其精神理念的高度體現為“和立原理”,強調每個人都要實現自己的“立”,這種“立”是按照自身的發展方式來逐步確立,而不是按照別人的不能“立”來實現的,其核心是要強調在人與人之間相處時要以開放、寬容的胸懷,而不是閉塞、狹隘的思想意識。這種“和生”而“立”的原理對當前廣大農村社會村民在處理各種復雜的村級公共事務時面對多元文化、多元發展及多元模式的錯綜復雜的村級公共事務交融沖突時,要實現和諧共同的發展目標,這種和合文化中的“和生”而“立”的原理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費孝通先生曾經指出,對“和而不同”的追求就是體現中國人大智慧的中國文化的核心要義所在。[6](四)體現了對個人道德修養進行指導的思想觀念在我國傳統和合文化思想中,對個人道德修養思想的觀念的體現也是非常豐富的,儒家思想要求人們不斷地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孔子的弟子曾子要求人要做到符合仁、禮、儀的話,在行為上要堅持進行反思,從而使自己表里如一。在中國傳統和合文化中指導調節個人道德修養思想的和諧內容主要體現為:“克己”、“復禮”、“自省”及“寡欲”等,事實上這些思想在禮儀規則中大量地體現為道德與法律緊密結合在一起的行為規則,要求人們在各自的職業和日常生活行為中遵守相關領域行為道德與法律的最低要求和底線。這反映在農村民主管理領域,就是要求在處理村級公共事務時,不僅要有良好的道德修養意識,還要有法治意識和觀念,堅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政策文件的精神來處理村級公共事務處理中所出現的各種沖突、糾紛及矛盾,最終實現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化,使廣大村民的農村民主管理行為不僅有良好的道德保障,還有嚴明的法制保障,在此基礎上實現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文化基礎的外生性實踐價值取向:和合文化的功能與農村基層民主管理制度發展的共進性

和合文化作為一種文化基礎,在新時期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方面,不僅體現出了其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諧社會的建設實踐中所具有的積極作用和強大功能,而且對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縱深發展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及強大的文化塑造功能。文化在人的社會化過程中的重要教化作用是文化塑造功能的主要體現,不但對人們的心理和人格進行塑造,而且給人們以豐富的知識、技能和經驗,規范人們的行為,使人們在對其身份和地位認同的同時促使其由生物人轉變為社會的合格一分子。[7]基于文化塑造功能的潛移默化特征對和諧社會建設的功能和作用是一個長期性的歷史過程,結合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實施及我國農村基層社會民主政治的實際情況,根據我國傳統和合文化對和諧社會構建的實踐型塑功能,宜重點從以下方面努力,充分發揮和合文化對農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促進功能和作用,以從文化層面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的發展和進步,助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新農村的建設和實現。(一)有助于構建農村民主管理和諧社會主體這反映在對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其對農村和諧社會主體的型塑功能主要體現兩個方面。首先,和合文化對農村民主管理中和諧社會主體個體心理和社會心理的塑造:一是重視用“天人合一”的辯證思想來型塑農村民主管理中社會個體及群體的社會認知心理。二是主張利用和合文化中的“克己”及“寡欲”等思想塑造在農村民主管理中的社會個體的良好心態。三是通過和合文化中的修身思想培養符合農村民主管理需要的道德法律情感,這種情感使農村民主中管理中的社會個體及社會群體的道德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促進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在農村民主管理中,構建農村和諧社會需要的和諧性社會心理特征主要表現為:克己、理性、睿智、溫和及穩健。其次,和合文化對農村民主管理主體的社會行為具有極強的型塑功能。農村民主管理主體的行為主要包括個體行為和群體行為,在農村民主管理中,農村民主管理主體的社會行為的和諧性對于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重要的意義:有利于農村民主管理主體社會心理的基本心態的主要特征表現穩定;有利于農村民主管理主體主導型社會行為模式表現出的心理特征表現穩定;有利于農村民主管理主體特征穩定。這些都有利于農村和諧社會的形成及鞏固,最終為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奠定強有力的具有鮮明實踐性價值取向的文化基礎。(二)有助于構建農村良好的基層社會治理結構中國基層社會良性治理結構的構建也是與和合文化的功能分不開的,也是在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下逐步建立起來的。我們要建立的現代意義上的基層社會治理結構,是在現代民主政治發展的基礎上實現國家治理與農村基層治理的有機結合與協調發展,其制度思想基礎要以現代社會的民主契約精神為主,逐步摒棄傳統的家族禮法。以村民自治為核心和基礎的農村民主管理制度這種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結構,是與傳統和合文化中“家國同治”及“家國一體”等思想中蘊涵的自治精神緊密相關的,這種和合思想在農村民主管理的現實實踐中對國家與地方及家庭個人利益的平衡與協調,對農村民主事務管理中農村社會各方利益的考量與均衡都起到了很好的文化基礎作用,進而有力促進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動了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的進步與發展。(三)有助于完善農村基層民主政治體制我們要充分發揮和合文化中的傳統執政治理思想,主要以“民本”、“禮儀”及“仁愛”等為核心內容的和合文化中的積極因素,以此來改變這種農村民主管理管理中的不利與被動局面。充分吸取“民本”及“仁愛”傳統執政思想中的積極因素,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管理者的政治修身理念,努力培養其執政為民的政治意識,促使其“先正其身而后行其令”,從而在農村民主管理實踐中促使廣大村民與管理者良性互動,共同參與村級公共事務的民主管理,構建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管理良性體制,在此基礎上實現農村基層民主政治體制的和諧運行,為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奠定堅實的社會結構與政治制度基礎。(四)有助于農村基層民主管理和諧社會環境的營造首先,通過和合文化社會心理的形塑功能塑•造出農村基層社會廣大民眾的的健康、理性、仁愛及穩健等社會和諧心理;其次,在此基礎上逐步形成農村社會主流行為的和諧性特征,這些特征比如文明、溫和及理性等逐步促使農村民主管理中和諧性社會主體的形成;再次,有助于農村和諧社會在和合傳統“家國一體”文化思想指導下的建設,進而助推以農村民主管理為基礎的基層社會治理結構及基層民主政治體制的形成與發展。伴隨著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農村民主管理中一種和諧型的社會大環境逐步形成,在這種社會環境里,和平共處、友愛互助、互相促進的和諧型社會關系占據主流地位。這勢必又會進一步地促進農村民主管理中社會心理的和諧,社會行為的文明、社會主體的和諧,進一步優化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結構與基層民主政治體制,最終營造出一種農村基層民主管理和諧社會環境,以更加良好的文化環境條件創造性地推動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與實施。事實上,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文化基礎研究是一項系統工程,所謂政治文化其實就是在一個系統中被其居民內化為其認知、情感及評價等要素之中的政治系統。[8]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文化基礎的核心要素是村民在農村社會長期對村級公共事務的社會化管理實踐過程中所形成的,對廣大村民社會管理行為具有直接性影響的具有相對穩定性文化心理發展過程及文化心理特征。農村民主管理制度文化基礎的實踐性價值取向特征決定著其產生發展的型態、運行的方式及未來演變的方向與道路。在厘清農村民主管理制度基于傳統和合文化基礎上生發的理論邏輯、實踐表征及現實發展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究其文化基礎實踐性價值與農村地區民主管理互動發展過程中的問題、根源、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完善,切實推動新時期農村民主管理制度在文化基礎實踐價值的理性指導下朝著可持續的方向實現縱深發展。

作者:胡建華 單位:西南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