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成本核算論文
時間:2022-11-24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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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就目前高職院校普遍存在的就業成本核算的缺失和缺陷,提出了全新的就業成本核算理念;對就業成本的項目劃分、賬戶設置及核算方法,給出了新穎的操作模式,對于我國數以萬計的高職院校而言,具有普遍的推廣價值。
一、目前,畢業生就業成本核算存在的問題和缺陷
近年來,隨著高職院校畢業生規模逐年增加,其畢業生就業成本亦隨之逐年攀高。然而,不少高職院校卻在就業成本管理與核算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缺陷或缺失,主要表現在:一是單純追求以“高就業率”為標志的“社會效益”,而忽視自身的“就業經濟效益”,造成了就業成本居高不下的現狀;二是就業經費管理囿于傳統“經費包干”的預算模式,重年初預算、輕日常管理和核算,甚至不管理、少核算,導致經費的隨意追加和浪費;三是缺乏對就業經費的專項管理,僅僅簡單地列入年度預算,甚至和招生經費“捆綁”使用,在淡化費用與效益配合關系的同時,也存在著經費超支、管理失控和營私舞弊等隱患;四是實行“粗放型”核算,經費開支職能模糊,淡化了就業經費項目間的功能界限,導致經費管理的混亂。
對于以上問題和缺陷,筆者以為:轉變就業經費管理理念、改進核算方法,是解決問題和根除缺陷的必由之路。
二、畢業生就業成本核算的理念變革
理念之一:把就業費用當作“成本”而非“費用”來看待和管理。因為:“費用”僅作為高校的一般性“教育事業支出”,未體現其真正價值;而“成本”則與學校綜合辦學效益緊密聯系,符合“費用與效益相配合”的原則。
理念之二:突破傳統的預算管理模式,既看重年初對就業經費的“預測型”預算,必要時輔以“彈性預算”,又注重年中的“預警型”監控和日常的就業成本開支核算,以使就業成本管理步入科學化軌道。
理念之三:將畢業生就業成本核算與招生成本核算分開,并與學校“教育事業支出”相對分離,實行獨立核算,以體現就業成本的價值和效益。
理念之四:變“粗放型”核算為“集約型”核算,將就業成本按成本性態和職能劃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并分別施以不同的管理方法,以提高成本開支效益。
三、畢業生就業成本項目的界定、管理與核算
(一)畢業生就業成本項目的界定
結合高職院校就業成本開支實際,可列出如下項目:
1.津貼與補貼:高職院校畢業生就業機構中,按照有關規定開支的工作津貼和加班補貼。
2.辦公費:反映依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不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書報雜志及辦公用品開支。
3.宣傳印刷費:因推薦畢業生就業而發生的廣告費、宣傳材料印刷費。
4.電話通訊費:反映就業機構發生的電話電報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5.交通費:反映為就業工作而發生的市內外交通費,包括:租車費、車輛用燃料費、過橋過路費、專用車輛保險費等。
6.郵寄費:反映與用工單位之間的信函往來、檔案傳遞的郵寄費用。
7.差旅費:反映與用工單位進行工作洽談、學生就業派遣而發生的車船票開支、住宿費、出差補、誤餐補。
8.招待會議費:反映用工單位、中介機構來人洽談用人協議時的相關開支及各種就業信息等會議場地租賃費、文件資料印刷費等。
9.中介費:反映支付給中介機構或個人中介的費用。
10.就業指導費:反映學生就業前的技能訓練和職前教育費用,包括:材料消耗、教師的授課津貼等。
11.專項購置費:反映為就業機構專門購置的、不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計算機、傳真機等專項設備開支。
(二)按照性態和職能分解成本項目并實施管理
按照性態和職能,將畢業生就業成本作如下分解:
上述分解表中:
1.第1-6項劃為“固定成本”,是因為:
這些費用在歷年經費預算中相對固定,與當年就業規模關系不大,不隨其變化而變化。這些費用,要按年初預算指標加以嚴格控制、嚴格管理。
2.第7-9項劃為“變動成本”是因為:
這些費用的數額與當年就業規模有很大關系,且隨之呈正比例變動。這些費用雖然年初已列入預算,但其實際數額將受當年就業形勢、就業政策、行業結構、人才需求變化等不可控因素以及學生就業量的影響,因而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其管理措施應是:年初預算、密切監控、動態管理、適度增減。
3.第10-12項劃為“半變動成本”是因為:
根據歷年支出情況,它們有一個基數,又隨就業規模的變化而呈正比例變化,兼具固定與變動雙重性質。就其歸屬,可根據學校實際,將之按一定標準分解,分別歸集到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中加以核算;就其管理,應視實際情況采取恰當管理措施。
(三)主要賬戶設置及其核算方法
根據學校畢業生就業實際,可設置以下賬戶進行核算:
1.“就業經費”:貸方反映年初預算核撥經費及追加經費;借方反映實際發生的經費開支。年末貸方余額反映經費節約數,借方余額反映超支數。年終,應將該賬戶余額轉入“就業經費節余”予以沖銷,借貸雙方均無余額。
2.“就業經費節余”:反映“就業經費”與“就業成本”相抵后的金額。其貸方登記由“就業經費”貸方轉入的節約數;借方登記“就業經費”借方轉入的超支額。該賬戶貸方余額,作為“滾存節余”下年繼續使用;若為借方余額,應查明超支原因,酌情做出處理。
3.“就業成本”:借方反映各項就業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和待攤就業費用的當年攤銷額;貸方反映沖轉“就業經費”的數額。
為便于分析、監督和管理,該賬戶可按“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設置二級賬戶,并按成本項目中除“專項購置費”以外的11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亦可將11個項目作為二級賬戶進行核算)。費用發生時,借記“就業成本-固定(變動)成本-津貼(補貼等11項)”,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年終,借記“就業經費”,貸記“就業成本”。可見,設置該賬戶一是為了對各項就業開支進行歸集;二是為了及時反映“就業經費”的實際支出額度,便于及時進行分析、監督和管理。該賬戶年末無余額。
年終,將該賬戶的累計發生額與“就業經費”的年初預算對比,既可以反映經費超支與否,又可與當年就業規模比較,算出“畢業生人均占用就業經費”和“就業學生人均占用就業經費”兩項重要指標,既利于各年度相關指標的縱向比較,又利于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相關考核與調研數據。
4.“待攤就業費用”:“專項購置費”雖屬固定成本項目,但其屬于“一次購置、多年受益”性質,因而,該賬戶借方登記實際發生額,貸方登記當年攤銷額。借方余額反映待攤銷的“專項購置費”。其中,當年實際攤銷額,要按專項設備的原始價值扣除預計殘值,除以預計使用年限逐年攤銷;亦可將年攤銷額除以12后按月攤銷。
四、畢業生就業成本核算的價值分析
實行就業成本獨立核算,突破了“經費包干”管理模式,明晰了就業經費與其他開支的界限;凸顯了就業經費開支與就業效益的契合;引入管理會計的理念,將就業成本按性態和職能劃分,明確了各項費用的功能,便于歸集、分析、監控,實現了就業成本開支的“集約型”管理,極大地提高了費用開支效益,對于我國數以萬計的高職院校而言,具有普遍的推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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