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業環境污染的來源和危害分析
時間:2022-05-13 0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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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環境污染問題解決不好,不僅危及城市環境和居民生活,也危及養殖場自身的生存。現將京郊養殖場環境污染情況與防治措施報道如下。
1養殖場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及危害
1.1主要污染源畜產廢棄物是造成養殖場環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一般情況下,1頭育肥豬從出生到出欄,排糞量850~1050kg,排尿1200~1300kg。1個萬頭豬場每年排放純糞尿3萬t,再加上集約化生產的沖洗水,每年可排放糞尿及污水6~7萬t[2]。而北京郊區采用工程措施處理的糞水只占各自排放量的5%左右。畜禽糞尿排泄量很大,若以生物耗氧量(BOD)來折算,則1頭豬1天所排糞尿的BOD相當于10口人,1只雞相當于0.7口人。也就是說,建1個20萬只蛋雞場或1個1萬頭豬場,相當于出現1個14萬人或5萬人的城鎮[3]。
1.2空氣污染畜牧場臭氣的產生,主要是兩類物質,即碳水化合物和含氮有機物,在有氧的條件下兩類物質分別分解為二氧化碳、水和最終產物———無機鹽類,不會有臭氣產生。當這些物質在厭氧的環境條件下,可分解釋放出帶酸味、臭蛋味、魚腥味、爛白菜味等帶刺激性的特殊氣味。若臭氣濃度不大、量少,可由大氣釋稀擴散到上空,不會引起公害問題。若臭氣量大且長期高濃度的臭氣存在,會使人有厭惡感,給人們帶來精神不愉快,影響人體健康。據1992年日本居民對畜牧業的投訴案件中,起因于臭氣問題的案件占63.2%。我國近年來也出現此類投訴案件,例如河南省泌陽縣1個村3000名村民狀告該地區1個雞場,其臭氣擾亂村民生活和健康的投訴案件[4]。當前城鎮建設向郊區農村迅速延伸,原遠離城鎮的飼養場與居民點距離縮短,畜牧場臭氣問題也逐漸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1.3土壤和水源污染糞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微生物和藥物以及飼料添加劑的殘留物,它們是污染土壤、水源的主要有害成分。1頭育肥豬平均每1天產生的廢物為5.46L,1年排泄的總氮量達9.534kg,磷達6.5kg。1個萬頭豬場年可排放100~161t氮和20~33t磷,并且1g豬糞污中還含有83萬個大腸桿菌、69萬個腸球菌以及一定量的寄生蟲卵等。大量有機物的排放使豬場污物中的BOD(生化需氧量)和COD(化學需氧量)值急劇上升。據報道,某些地區豬場的BOD高達1000~3000mg/L,COD高達2000~3000mg/L,嚴重超出國家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BOD6~80mg/L,COD150~200mg/L)[5]。在生產中用于治療和預防疾病的藥物殘留、微量元素添加劑的超量部分也隨豬糞尿排出體外;規模化豬場用于清洗消毒的化學消毒劑則直接進入污水。這些有害物如果得不到有效處理,將會對土壤和水源構成嚴重的污染。
2京郊養殖場污染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2.1養殖場存在的問題
2.1.1多數養殖場都不太重視對動物及生產污水的科學管理。沒有貯存設施,任其流淌,嚴重污染了周圍環境。近幾年由國外引進的20~30套萬頭豬場整套設備,為節省外匯,節約的居然是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等部分。所有這些做法的后果,不僅會嚴重污染環境,而且也會影響養殖場的持續發展。
2.1.2一些養殖場片面追求大型化或建場過于集中,增加了糞尿及污水處理與利用的難度。有的地區在不到10km2的土地上相繼建起5個萬頭豬場,糞便處理成為很大的難題。在北京的整個郊區,家畜糞便遠遠超過了工業廢渣排放量與全市居民生活廢棄物排放量,成為一大污染源。
2.1.3有的養殖場不講條件,片面提倡“雞糞喂豬,豬糞喂魚”,并譽之謂“良性循環”,這種方法如果處理不好,可能會帶來更嚴重的后果。南方不少地區水塘中施豬糞,種水生植物作飼料喂豬,引起了蛔蟲、姜片吸蟲的交叉感染。
2.1.4適應商品生產發展而興起的畜產品加工廠,在選址、建廠、原料收購、處理以及生產過程中,也存在許多影響環境的問題。如許多屠宰場的生產污水、養殖場的糞尿不經處理任意排放的情況屢見不鮮。屠宰場、毛皮加工廠等原料購自各個地區,難免帶有病原微生物,既易導致水、空氣和土壤的污染,也易引發人畜共患傳染病。
2.1.5資源變污染在北京郊區還有其特殊原因:由于北京郊區大量的養殖場采用水沖式清理,使畜禽糞直接進入水中,固液混合,難以分離,無法成為有機肥原料,并且使水處理成了養殖污染處理中最花錢的項目。據介紹,1t廢水處理如果直接排入河道的地表水需要5000~10000元。據一位專家介紹,曾有官員到國外豬場考察,覺得那里的水沖式好,勞動強度低,所以在國內推廣。北京推行菜籃子工程時,對養殖業進行補貼,但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使用水沖式清理,由此這種形式遍地開花。但弊端很快顯露出來,北京是缺水城市,水源有限,于是水沖變成了水泡,結果是對水和空氣造成更嚴重的污染,而且增加了處理難度。國外的水沖因為有配套用地,可以進行長時間密閉發酵,然后就近還田。日本實行的也是水沖式,雖然同樣缺水,但在回收前期的干濕分離做得很好,到水沖階段時,已沒有很多固體成分,污染程度接近生活用水,因而處理起來也比較簡單便宜。
2.2養殖場環境污染的原因
2.2.1環保意識薄弱:有關部門和養殖業主對畜禽養殖業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緊迫性認識不足,尚未引起高度重視,重養殖輕治理、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思想仍然存在,沒有做到養殖業污染治理和安全高產的綜合發展。
2.2.2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的環保標準:雖然國家制定了GB18596-200《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但有些地區未按《標準》的要求組織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規模化養殖業污染治理工作進展緩慢。
2.2.3資金投入不到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是一項工作難度大、資金投入多的工程,業主在治理資金投入上有一定困難,制約了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開展。
2.2.4治理措施不到位:調查發現,大部分養殖場畜禽糞便干、濕分離程度低,雖配套建設了沼氣池,但畜禽糞便經沼氣池處理后,沼液、沼渣的污染物濃度仍然嚴重超過排放標準。除個別養豬場沼液、沼渣進入氧化塘或回田外,大部分是直接外排,污染防治措施還不完善,治理程度很低。部分業主認識上也存在誤區,認為通過沼氣處理就能達標排放。
3養殖場環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3.1廣泛宣傳,提高思想認識,樹立環保觀念要廣泛宣傳畜禽養殖業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增強有關部門對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把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緊現狀調查,制定工作計劃,切實把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實處。要盡快提高認識、轉變思想,制定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下達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限期治理計劃,嚴格按照《標準》執行。要動員規模化養殖場針對各自實際,圍繞綜合利用這個核心,積極、主動尋找和制定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3.2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點多面廣,時間緊,任務重,治理難度大,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急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因此,應盡快成立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工作管理部門,為開展養殖業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領導。負責牽頭協調和治理方案的組織實施,落實治理進度,指導養殖場的綜合整治工作,統一監管,協助提供達標治理的技術支持和污染監測,指導各地區要認真地對轄區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進行詳細的調查摸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限期治理計劃,落實工作措施,進行治理檢查。
3.3拓寬籌資渠道,加大治理投入針對治理資金困難的問題,建議成立“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專項基金”,集中使用各級各有關部門的補助資金,對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重點項目和環保設施示范工程給予重點扶持。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面拓寬籌資渠道:一是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以養殖場自籌為主;二是向有關部門爭取扶持資金;三是對大、中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污染治理,可以申請政府的資金補貼;四是農業、畜牧業主管部門給予必要的資金扶持,環保部門從業主繳納的排污費中給予適當補助;五是爭取金融部門在治理資金貸款上給予傾斜。通過多渠道籌資和資金的有效使用,加快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進程。
3.4堅持綜合利用,應用生態技術,實現有效治理
3.4.1應用生態工程技術發展生態畜牧業:將養殖場污染綜合防治與生態建設和無公害食品基地、綠色食品基地和有機食品基地建設緊密結合。積極引導農村發展農牧、魚牧、果牧相結合的牧-沼-果、牧-沼-魚、牧-沼-菜等種養模式,實現對有機營養物質進行多層次的利用,達到減少對環境污染的目的。引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利用有機肥料和農村可再生能源技術,組織有關專家對郊區運行良好的大、中型沼氣設施以及畜禽污染綜合治理模式進行歸納、總結、改進,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系列化的圖紙、工藝、模式、管理技術規程等,為全市養殖業提供一些適度規模、科學飼養、綜合治理相結合的發展模式。
3.4.2養殖場糞便進行干、濕分離,實現零排放:要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推廣糞便干、濕分離,盡可能把干糞回收生產有機肥,少量糞便隨廢水進入沼氣池產生沼氣回收利用,沼液(渣)進行生化處理或進入氧化塘、調節池后最終返回農田、菜地、果山綜合利用,使畜禽糞便和污水最終上山、下田、入塘,變廢為寶,實現零排放。
3.4.3利用人工濕地實現養殖場污水的治理:常規的污水處理方法是沉淀、過濾和消毒。但在大中型集約化畜牧場污水排放量大,經過沉淀、酸化水解等一級處理后,出水中COD和SS含量仍然較高,尚需進行二級處理方可達到排放標準。人工濕地的應用將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人工濕地由碎石構成碎石床,在碎石床上栽種耐有機物污水的高等植物,植物本身能夠吸收人工濕地碎石床上的營養物質,這在一定程度上使污水得以凈化。同時,當污水滲流石床后,在一定時間內碎石床會生長出生物膜,在近根區有氧情況下,生物膜上的大量微生物把有機物氧化分解成CO2和H2O,通過氨化、硝化作用把含氮有機物轉化為含氮無機物。在缺氧區,通過反硝化作用脫氮。所以人工濕地碎石床既是植物的土壤,又是一種高效化的生物濾床,是一種理想的全方位生態凈化方法。
3.4.4利用環保飼料降低糞便中的氮污染:提高畜禽的飼料利用率,尤其應提高飼料中氮的利用率,降低畜禽糞便中氮污染,是消除畜牧環境污染的“治本”之舉。為了達到這一目的,除了采用培育優良品種,科學飼養,科學配料,應用高效促生長添加劑,應用高新技術改變飼料品質及物理形態(如用生物制劑處理、飼料顆粒化、飼料膨化或熱噴技術)等手段外,應用生態營養原理開發環保飼料,均收到了良好效果。如美國設計的飼料配方,使肉雞的肉料比已達到了1∶1.7~1∶1.8,豬的肉料比達到1∶2.5~1∶2.9,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排泄物中氮的含量。
3.4.5利用除臭劑減少養殖場空氣污染:為了減輕畜禽排泄物及其氣味的污染,從預防的角度出發,可在飼料中或畜舍墊料中添加各類除臭劑。如應用絲蘭屬植物提取物、天然沸石為主的偏硅酸鹽礦石(海泡石、膨潤土、凹凸棒石、蛭石、硅藻石等)、綠礬(硫酸亞鐵)等,來吸咐、抑制、分解、轉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將氨變成硝酸鹽,將硫化氫變成硫酸,從而減輕或消除污染。EM制劑是一種由微生物復合培養而成的有效微生物群,不僅能增重、防病、改善畜產品品質,而且具有除臭效果。在豬、雞飼料中加入EM制劑,舍內的氨氣濃度下降,臭味降低。據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對EM制劑除臭效果進行測試的結果,在豬飼料中使用了EM制劑1個月后,惡臭濃度下降97%[6]。
3.5堅持防治并重,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抓緊對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進行污染治理的同時,要堅持防治并舉,以防為主,堅決杜絕新污染源的產生。對新、改、擴建規模化養殖項目,農業、畜牧、環保部門要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在項目立項、選址、環境影響評價等方面嚴格把關,引導鼓勵企業走綜合利用的路子,促進畜禽養殖污染的資源化、無害化,實現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對新、改、擴建規模化養殖項目,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重視:一是要嚴格按照畜禽養殖禁養區、禁建區劃定方案,堅決禁止在禁養區、禁建區內興建畜禽養殖場。二是在禁建區外興建畜禽養殖場,選址上應考慮與蔬菜基地、果品基地等農業生產基地相結合,配套相應的消納土地,為畜禽糞便或沼液、沼渣的綜合利用打好基礎。三是新建的養殖場應有足夠的場所,以滿足建設配套的環保設施所需的用地。
4小結
養殖場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體現,是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確保規模化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有理由相信,只要充分應用生態技術,切實落實各種防治措施和貫徹各種環境法規,養殖場環境污染問題一定會逐步得到解決。
作者:向雙云周珍輝張浩王振鈴單位:北京農業職業學院畜牧獸醫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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