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價值論文:當代音樂人類學的價值探究
時間:2022-02-17 08: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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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武工作單位:武昌理工學院音樂與傳媒學院
音樂研究的視覺已經不單單是指哲學下的美學或者人文社會科學亦或自然科學或者人類學。這是音樂理論發展到一定高度的必然,音樂人類學家梅里亞姆認為“學科界線的漸趨模糊恰恰說明了本學科的發展成熟。”音樂人類學站立在音樂美學、心理學等音樂外延學科的基石上,把音樂研究提升到了人類的高度。音樂人類學的研究是對社會人文中一些未知和模糊事項進行一一解讀和回答。用這種理念來看音樂,音樂是人類社會存在的一部分,是人類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一種完整的文化現象。音樂人類學使用或借鑒了文化人類學的觀念、理論與研究方法。文化人類學研究人類各民族創造的文化,以揭示人類文化的本質。使用考古學、人種志、人種學、民俗學、語言學的方法、概念、資料,對全世界不同民族作出描述和分析。文化人類學的基本研究方法有實地參與觀察法、全面考察法、比較法。音樂人類學的構建便是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自己的方法和理論體系。音樂人類學的研究方法是一門實地學科和實驗室學科,而且又特別的依賴和注重實地考察——田野工作。“書齋式”的研究方法已經站不住腳。脫離廣泛的音樂場景的捏造是理論研究的禁忌。就算在田野采風的過程中,能正確的調整和把握自己在這個過程中的角色也是至關重要的。應該注重研究者能夠既能站在本族和他族的兩方面立場來看待音樂現象。既要能夠融入得進去,還要能夠脫離本族化從而站在他族的立場來看待這種生活的文化現象,是謂“進得去,出得來”。從而全面揭示既定社會中音樂的本質。而這種本質說的不是音樂本身的本質,而是指音樂的社會環境層面,是對音樂中的文化研究以及文化中的音樂研究。但當下中國的音樂研究學者更多的是對音樂中的文化研究。當然,不管是文化的研究還是音樂的研究,在研究的過程中始終應該是沒有離開音樂的。前者把音樂當做文化研究入手的媒介,后者把音樂當做文化研究的歸屬。兩者最終目的都是在理解音樂的基礎上看社會。美國的音樂人類學者梅里亞姆通過“三分法”的研究方法和技巧把對音樂的內容分為“多元主義”、“相對主義”和“整體主義”。所謂多元主義,梅里亞姆即打破傳統的“歐洲中心論”,認為音樂容許也必須承認是有著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觀念和行為下產生的多元化音樂風格和形態,而這種形態又因民族所處不同的文化環境、社會環境和地理環境而產生的多元,而且在這種環境下和周邊民族或國家的長期交融形成的更復雜的多元化的音樂文化。而相對主義其實就是民族的個性化,每個民族有各自特色的音樂文化,就像人類的遺傳基因一樣,每個民族音樂的DNA都不一樣,所以音樂風格千變萬化。但同時梅里亞姆又站在人類的立場看待各個民族的音樂其實又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這就是所謂的整體主義。他認為,雖然在多元化的音樂環境中,各個民族有著自己所特有的音樂語言;但是,音樂所揭示的人類本質其實都是一樣的??梢詼\顯的理解為:凡音樂的存在,都是來自于生活,都是對生活的藝術加工,都為體現人類的真善美。
音樂人類學在中國的現狀
我國80年代開始,音樂人類學得到國人的重視并開始把其當做打開中國人文社會視覺下對音樂研究的鑰匙。不僅針對音樂自身而且包括了對相關社會和文化環境中的音樂人的行為當做研究的對象。本世紀初上海成立了“上海高校音樂人類學E——研究院”的機構,并通過“國語語境中德音樂人類學觀念和方法研究”、“中國視野中的傳統音樂聲像行為研究”以及“上海地域中的城市音樂文化研究”等三個層面來加以實施。這是中國的音樂研究者對音樂人類學進行中國實踐的一個有力保障。而且隨即全國也出現了很多相關的研究者,音樂人類學視覺下的中國民族音樂理論研究取得了輝煌的成績。然而,就像任何一門學科的產生到成熟都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來自我完善一樣,音樂人類學這門學科同樣還有很多地方、很多研究方法需要經受歷史的檢驗和不斷完善。當下中國音樂人類學的理論體系在建立過程中同樣存有一些讓人迷惑之處,大致為:1.目的性不明確;音樂人類學究竟是音樂學還是人類學?究竟是通過音樂來揭示人類社會,還是通過人類社會的活動來揭示音樂的本源?相信很多讀者從眾多的論文中很難找到同一的答案。筆者認為:音樂人類學是音樂研究者通過借鑒人類學的研究方法來進行音樂事項的研究。故名思議,音樂人類學是音樂學的范疇。揭示的是人類社會的“真、善、美”在音樂中的體現,而不是音樂的“真、善、美”在人類社會的表征。所以,音樂人類學究竟是一門通過音樂來闡明社會現象和文化現象的學科,還是一門通過社會現象和文化現象在音樂中的體現或還是兩者都是的學科是首要理清的問題。站在音樂研究者的角度應該是借人類學的研究方法來研究音樂文化,而站在人類學研究者的立場來看,音樂是他們研究人類學的一個介質。2.研究手段的落實有違背研究的初衷之嫌。音樂人類學的研究內容應該包括有“音樂(形態、本體)分析”、“音樂行為”和“音樂概念(觀念)”三個方面,但當下中國的部分學者在研究的過程中,在某一方面有所偏重而忽視了其它方面。在所翻閱的中國多數音樂人類學的論文中,可喜的是都很注重田野工作,而且都有著正確的學科觀念和完整的操作規范。但是在所見的論文當中,對音樂本體的分析往往受到輕視甚至忽視,更多的是結合田野工作的成果在說明一種音樂行為及行為背后的社會職能的作用和對音樂概念的說明。這樣的研究內容其現實意義何在,值得探究。理論的產生是為解決事項服務的,這是理論研究的初衷和目的。理論僅僅只成為理論,也就失去理論研究的意義。所以,音樂人類學的研究者對音樂范疇的形態學、美學、心理學等相關交叉學科的把握和運用是必要的。3.研究者應該掌握音樂內涵和外延研究的相關學科。音樂人類學的誕生是其他音樂研究學科的補充,并不是取代。音樂人類學的研究者不但要研究音樂外延的音樂文化及音樂社會,也應該研究音樂的本體。若能夠從音樂的本體上說明音樂的形態和風格,同時結合如“地理環境”、“語言聲調”、“民族心理”、“民族歷史繼承”及“音樂基因”等民族的相關學科領域對音樂進行研究,這樣才不失為全面、正確的表述民族的音樂現象。
總之,無論任何音樂理論,其目的都是為了揭示音樂的“真、善、美”來達到音樂多元化下的和諧。研究音樂應該把音樂的內涵和外延研究相結合才更加完善。如何把二者完美結合才是民族音樂研究的真正目的。或許這種結合已經超出音樂人類學的范疇和學科的使命,但是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科學的研究是沒有界限的,只要目的達到,研究的學科叫什么也就不再更多的糾纏了。而且中國民族之多,各民族音樂特性之鮮明,民族文化底蘊之深厚。我們應該也必須通過多視覺、多學科的方法對民族音樂進行全面的學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