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開發和文物保護關系論文

時間:2022-07-21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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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開發和文物保護關系論文

摘要:文章針對旅游開發中涉及到的文物保護問題。提出只要我們樹立科學的發展觀。運用科學的方法,制訂科學的方案,建立一套科學的機制。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完全可以齊頭并進。

關鍵詞:科學處理;文物保護;旅游開發

文物是人類珍貴的文化遺產,是歷史文化的載體。如何保護好文物,是世界各國都在關心和研究的重要課題。中國政府歷來重視文物保護,并為此制訂了大量法規,采取了不少得力的措施,使文物保護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然而,由于人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在日益增長,外出旅游的人越來越多。所以旅游業自改革開放以來,也是日新月異、發展迅猛。于是,不少地方掀起了旅游開發的熱潮。旅游開發當然是一件好事,但也給我們的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更多的困難和挑戰,因為絕大多數的旅游開發都涉及到文物的保護問題。

有人認為,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是難以調和的矛盾。要搞旅游開發,文物保護就得讓路。于是,有些地方為了發展旅游,追求經濟效益,干脆把文物保護單位承包給旅游公司。而旅游公司作為企業,它在經營和管理文物保護單位時,所追求的是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往往會把經濟效益放在第一位。這種行為必然導致開發過度,甚至出現亂修、亂改、亂拆、亂建,毀真造假等不負歷史責任的現象。為此,國家曾三令五申,禁止對文物的破壞性利用,并以法律形式明文規定:“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其目的就是要保證文物的安全,維護文物的原真性。

于是,有些地方又干脆把文物徹底封存起來,讓其與旅游完全脫鉤,實行“為保護而保護”的政策,結果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其實,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并不是水火不容的關系,而是一種相輔相成、互相依存的關系,是一種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關系。因為文物作為一種不可再生的珍貴的旅游資源,往往是旅游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而利用文物旅游資源的條件發展旅游業,其本身便是對文物資源的一種保護與開發。也就是說,文物只有被利用起來,才能真正發揮它的重要作用。特別是那些不可移動的文物,也只有通過旅游才可達到用“物”說話的目的,才能充分體現其作為文物的價值。特別是在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我們應該大力發揮文物在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促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中的獨特作用。

那么,該如何處理好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呢?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也并不難,最關鍵的是要講究科學性。也就是說,要通過最科學的規劃來解決。文物要保護,旅游要開發。但旅游開發決不能以犧牲文物為代價,科學的規劃就是要兼顧兩者的利益。所以這個規劃必須經過實地考察、討論研究、精心設計直到專家論證、行政報批、政府審議等嚴格的程序,才能付諸實施。只有這樣,才既不會造成對文物的損害破壞,也不會產生不利于旅游開發的后果。如果做到了這點,那么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也就自然理順了。

當然,要做到科學處理,還須開動腦筋、集思廣益,探索出妥善的方式,制定出最佳的方案。在這方面,筆者覺得敦煌研究院的做法值得我們學習和研究。

眾所周知,敦煌莫高窟是著名的文化遺產,同時也是著名的旅游勝地,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的矛盾在這里自然也顯得特別突出。據統計,來莫高窟的游客數量幾乎年年在不斷增加,而游客增加便意味著對莫高窟環境人為擾動的增加。有監測表明:大批游客參觀,導致窟內溫度、濕度頻繁變化,打破了洞窟原有的恒定環境,這已經成為導致壁畫屢遭病害的重要原因。敦煌研究院曾在體積為143m3的第323窟做過試驗,發現40名學生在窟內滯留37min,呼出的67%的水汽、52.3%的二氧化碳留在了窟內。窟內二氧化碳因此升高了5倍,空氣相對濕度上升了10%,空氣溫度升高了4℃。而這些都會侵蝕壁畫,使病害加重。

游客參觀對洞窟的不利影響已被科學試驗所證實,而參觀的季節性、時段性則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這種不利因素的影響。據統計,到莫高窟來的游客大多集中在7、8、9月。這3個月的游客量占全年游客總量的65%左右。旅游旺季,莫高窟日接待游客達3000~5000人,“五一”“十一”黃金周期間則要超過5000人。而一天之中,游客又集中在上午10點到下午3點這幾個小時。游客過于集中,使一些洞窟常常處于非常“疲勞”狀態。

莫高窟現在被評為“中國最值得外國人去的50個地方”之一。有人預計,在未來幾年內,莫高窟年游客接待量將超過100萬人,游客日流量也會超過萬人。需求與能力之間的矛盾會更加突出,莫高窟所承受的“負荷”將越來越重。我們不得不擔心——莫高窟將來會不會被“累”垮呢?

因此,莫高窟面臨兩難境地——既不能以犧牲文物為代價來換取旅游業的發展,又不能因保護文物而將遠道而來的游客拒之門外。

那么,該如何把對文物的有效保護與旅游的合理利用結合起來呢?著名專家敦煌研究院院長樊錦詩認為,對莫高窟的旅游開放,要體現科學、合理、和諧、適度的原則。

為此,敦煌研究院有針對性地采取了以下相應對策:

(1)參觀實行預約、預報,分時段、有計劃地接納游客,科學疏導分散游客,防止無序涌入,以降低洞窟利用強度。在旅游旺季,如果沒有預約,將不能如愿參觀石窟。

(2)對開放洞窟實行“輪休”制度,以便給開放過度的洞窟提供“喘息”的時間。

(3)增設旅游線路、景點,合理安排參觀時間,對游客實行分流,以避免游客過于集中、擁擠。

(4)采取多種措施,盡可能減少游客在洞窟內的停留時間

據介紹,莫高窟現已開辟了藏經洞陳列館、陳列中心,還準備開放北區僧侶居住、修行的洞窟,將上中寺辟為院史陳列館。這些措施將分散部分游客,減輕洞窟人流壓力。在一次全國政協會議上,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樊錦詩特地提出了“建設敦煌莫高窟游客服務中心”的建議。按照設想,這將是個功能齊全的服務中心:里面有影視演播廳、洞窟虛擬漫游廳、展示陳列廳等。游客到了這里,可以全面了解莫高窟乃至整個敦煌地區的歷史文化,可通過虛擬漫游的方式觀看典型洞窟,掌握比一般參觀更加豐富的信息。在這里參觀之后,游客再去參觀洞窟,只需較短時間就可以滿意而歸。可以預見,一旦這些設想全部變成現實,將在很大程度上解決莫高窟的保護與開放的矛盾。

由此可見,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并不是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而是一種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適度開發、合理利用,是完全可行的。只要我們樹立科學的發展觀,運用科學的方法,制訂科學的方案,建立一套科學的機制,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完全可以齊頭并進。如果能夠把旅游產生的利益合理地用于文物保護,則又可達到“以文物養文物”的目的。真可謂兩全其美,實現雙贏,使文物保護與旅游開發共同出現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喜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