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監管論文:企業融資監管的經濟詮釋

時間:2022-01-26 02: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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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監管論文:企業融資監管的經濟詮釋

本文作者:劉洪銀工作單位:天津農學院

加強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監管的必要性

中小企業及其民間融資的特點要求政府履行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的監管責任,民間借貸市場只有在合理監管情況下才能得以規范、有序和完全運行。1.中小企業的外部性要求政府給與扶持中小企業的存在和發展產生正的外部性。首先,中小企業吸納較大比率的勞動力就業,緩解了政府的就業難題。目前GDP占全國58.5%的中小企業創造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其次,中小企業是新創企業的雛形,有望發展成大型企業。如果中小企業存活率低也就表明創業成功率低,這將大大降低全民創業的積極性。創業創造崗位是就業政策導向,創業活動帶動勞動力就業,產生了外部經濟。新創企業的健康發展是創業者和政府的共同目標。再次,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是產業演進和經濟轉型的引擎。科技創業是新興產業形成的根本,新興產業的發展壯大推進產業升級。科技創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對經濟轉型產生外部性。承擔經濟社會管理職能的政府要享有中小企業溢出收益就必須扶持中小企業,保障中小企業健康發展。2.宏觀調控要求政府將非正規金融市場納入監管和調控范圍貨幣政策的作用對象是正規金融機構,非正規金融機構沒有納入宏觀調控范圍。非正規金融市場的存在讓金融市場重新洗牌。非正規金融市場的高利率和風險特性影響存款人的儲蓄行為,經濟理性的存款者會根據自身風險偏好特性選擇非正規金融機構。這樣,正規金融機構的儲蓄量和可放貸量減少,政府調控標的規模縮減,宏觀調控效率降低,調控目標將難以實現[4]。另一方面,產業政策效力也會削弱。一些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低端產業由于民間融資的支持而難以打壓下去,而需要政策扶持的新興產業卻得不到足夠的資金支持。民間金融的存在,削弱國家政策的實施效果。要達到宏觀調控目標,政府需要將非正規金融機構納入監管范圍。3.非正規金融市場的無序和混亂要求政府加以規范由于非正規金融市場監管缺失,一些黑惡勢力趁機渾水摸魚,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如溫州高利貸與黑惡勢力勾結放貸,一旦借款者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高利貸者將以暴力手段討債,這也是溫州老板跑路的原因之一。另外,由于政府監管缺失和法律不完善,民間借款合同簽訂不規范,合同糾紛調解缺乏法律依據。政府在非正規金融市場沒有發揮“守門人”作用,導致民間金融市場無序和混亂,民間借貸亟需政府規范。4.民間金融市場高風險性要求政府加強監管民間金融市場存在較高的風險和風險誘因。第一,民間金融游離于國家金融監管范圍之外,沒有國家強制力作為擔保,缺乏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容易導致風險失控。第二,民間融資不但要求借款企業承擔較高的利息成本,還提高了企業資產負債率,增加了企業的財務風險。第三,民間金融機構自身規模小,抵御經營風險的能力差,發生破產倒閉的風險較大,容易給存款人帶來儲蓄風險。無論就借款人還是存款人而言,民間金融市場的高風險性都要求政府加強金融監管。

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監管的可行路徑

民間金融市場與正規金融市場之間是互補關系而不是替代關系。正規金融市場具有較高的規范性,非正規金融市場具有較高的自由度。自由的金融市場有助于激發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力,規范的金融市場有助于降低市場風險,保障市場主體的權益。政府金融市場監管就是在市場活力與市場風險之間尋找一個契合點,實現自由度與規范度之間的平衡。在這個平衡點,既能讓市場主體發揮應有活力還能將金融風險置于可控水平。如果政府采取高壓金融監管甚至取締非正規金融市場,正規金融機構又沒有完全向中小企業敞開,中小企業無處融資,也將難以生存。政府適度監管應該注重監管效應。政府非正規金融市場管制效應如圖1所示。圖1中,D是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曲線。當中小企業資金需求從正規金融機構無法得到滿足時,在應急狀態下為維持資金鏈,非正規金融市場融資成為中小企業不得已的選擇。中小企業在非正規金融市場的需求可以看成是近乎剛性需求。S是非正規金融市場的資金供給曲線。只要非正規金融市場利率高于正規市場,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非正規金融市場就會有源源不斷的資金供給,其供給曲線缺乏彈性。E0是無政府干預狀態下非正規金融市場資金供求平衡點。政府非正規金融市場管制主采用兩種方式:一是確定市場主體的合法地位,取締黑惡勢力等非法主體的交易資格。二是通過利率管制抑制高利貸行為。第一種管制讓資金供給曲線從S左移到S,資金供給量減少了與Q1Q2相等的數量。第二種管制讓借貸利率從R0降低到R1,資金供給量減少了Q0Q1,如果雙管齊下,兩種管制措施產生了Q0Q2的超額需求。這是政府管制的副效應。為維持非正規金融市場的供需平衡,政府政策應激勵正規金融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放貸量,放貸增量至少應達到Q0Q2水平。由于全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政府應該放權,允許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建立管制程度不同的多元化金融市場。如圖2所示。圖2顯示,管制程度高的金融市場屬于偏正規金融市場,其市場規范度高;管制程度低的金融市場屬于偏靈活金融市場,其市場自由度高。規范度高的金融市場的風險可控性也高,自由度高的金融市場的風險可控性較低。在正規金融市場基礎上,發達地區可建立偏靈活的金融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可以建立偏正規的金融市場。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不發達地區,政府都要對市場主體資格加以明確界定,以維護金融市場有序、合理和安全運行。

對民間融資進行合理監管的政策建議

1.當前,法律只對“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加以界定,而對正常民間融資沒有給予肯定,也沒有明確區分非法集資與正常民間融資邊界。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說明,“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解釋》中片面地說明了不屬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部分,而眾多其他現象是否也不屬于非法吸收存款沒有給予明確解釋。當前應盡快出臺民間融資相關法律法規,從法律上明確界定非法集資與正常民間借貸的邊界,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逐步合法化和規范化。2.制定分層監管制度,建立多元化金融市場由于地區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市場主體的融資需求不同。東部地區經濟活動頻繁,正規金融市場難以滿足中小企業的全部資金需求,中小企業對民間資本的依賴性較強,民間金融市場組織化程度和風險控制能力較高。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中小企業對民間資本的依賴性較差,[參考文獻]民間金融市場發展的經驗不足。國家民間金融監管應采取分層次監管戰略。對東部地區,在加大正規金融支持力度基礎上,適度放開民間金融市場,允許民間金融市場存在一定的自由度和風險性,以民間金融市場發展彌補正規金融放貸能力的不足。對中西部地區,可以先采取較嚴格金融監管,根據地區發展水平逐步放開民間金融市場限制。3.明確界定民間借貸市場主體資格,維護非正規金融市場秩序民間融資的高風險性要求明確界定民間借貸市場的主體資格,尤其需要取締黑惡勢力把控民間金融市場,遏制中小企業發展。目前國家對正規金融市場主體資格管制嚴格,《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非金融機構也不得經營金融業務。”[6]對非正規金融市場而言,政府應該適度放松市場準入限制,允許有實力的非金融機構開辦專業的投融資公司,并將其金融活動納入規范化監管。同時堅決取締不具有經營實力而低價借進高價貸出的金融投機者以及同時與黑惡勢力相勾結從事高利貸活動的個人或團伙的市場準入資格,切實維護非正規金融市場的秩序。4.建立“雙軌”利率體系,合理監控民間借貸風險允許正規金融市場與非正規金融市場并存就要建立“雙軌”利率體系,即在正規金融市場仍實行管制利率,對非正規金融市場實行有管制的市場化利率。民間金融市場可以在銀行基準利率下在一定范圍內自主決定利率的高低[7],貨幣管理當局只設立一個地區性的利率限價。民間金融市場實行市場化主導的利率有利于擴大民間金融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提高稀缺的民間資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此外,國家金融政策應降低中小企業尤其科技型中小企業應急貸款門檻,讓正規金融機構滿足中小企業大部分資金需求,減少中小企業對民間借貸市場的依賴程度,削弱民間金融市場利率飚升的推動力,合理控制民間借貸風險。5.探索民間融資組織創新,提高非正規金融市場組織化程度金融組織機構是金融市場的載體,市場組織化程度提高相應地提高了市場抵御風險的能力。第一,嘗試建立多樣化的民間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創業風險投資公司和貸款擔保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國家政策引導民間資本有序進入上述非銀行金融機構,提高民間資本的組織化程度,拓寬中小企業民間融資渠道。第二、發展行業性或區域性小型金融機構如村鎮銀行、社區銀行等,延伸民間資金供求鏈,吸納和集聚民間閑散資金。小型金融機構建設可以以股份制形式在發達地區先行試點。第三、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專業金融機構。逐步將運營較好的民間金融組織升級為規范化的中小商業銀行。這些銀行定位于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民營金融機構。此外,國家金融政策可以鼓勵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開展專門服務于中小企業的金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