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鹽企業碳排放核算初探

時間:2022-09-18 0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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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鹽企業碳排放核算初探

摘要:碳排放核算是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的基礎。結合行業特點,本文介紹了制鹽(井礦鹽)企業開展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的內容及要求,并對相關問題提出了看法和認識。

關鍵詞:制鹽企業;二氧化碳;排放核算

1前言

2017年,我國將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是我國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實施重點單位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工作,全面摸清掌握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是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關鍵。制鹽(井礦鹽)企業生產過程中需要大量的熱能蒸發鹵水中的水分,具有能源消耗高和碳排放量大的特點;制鹽(井礦鹽)企業開展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是企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創新綠色發展模式的有益嘗試,也是企業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的必然要求。

2二氧化碳排放核算邊界確定

企業開展二氧化碳排放核算首先應確定排放核算邊界,即與核算主體單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所有二氧化碳排放的范圍。排放核算邊界通常為處于核算主體單位(企業)運營控制權之下的所有生產場所和生產設施,包括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附屬生產系統。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制鹽(井礦鹽)企業主要生產系統包括鹵水開采與凈化、加熱蒸發與脫水干燥、成品包裝等,輔助生產系統包括供熱、供電、供水、化驗、機修、儀表、倉儲、運輸等,附屬生產系統包括生產指揮管理系統(廠部機關)以及廠區內為生產服務的部門和單位(如職工食堂、車間浴室、通勤車輛、安保機構等)。

3二氧化碳排放源識別

核算邊界確定后,核算主體(企業)應在核算邊界范圍內根據實際從事的產業活動、生產工藝流程和設施類型對二氧化碳排放源進行識別。工業企業二氧化碳排放源通常包括化石燃料燃燒排放、生產工藝過程排放、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排放等三大環節。企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等于化石燃料燃燒排放量、生產工藝過程排放量、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排放量之和。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是指化石燃料以能源利用為目的,在各種類型的固定或移動燃燒設備中氧化燃燒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制鹽(井礦鹽)企業涉及化石燃料燃燒排放二氧化碳的裝置或設備主要有工業鍋爐、運輸汽車、推土機、倉儲叉車等,使用的化石燃料主要有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生產工藝過程排放是指在生產工藝過程中除燃料燃燒之外的物理或化學變化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以化石燃料和其它碳氫化合物用作原材料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碳酸鹽使用過程(如石灰石、白云石等用作原材料、助熔劑或脫硫劑等)分解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石灰石用作脫硫劑的鍋爐煙氣脫硫工藝是制鹽(井礦鹽)企業生產工藝過程主要排放源。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排放是指核算主體(企業)消費的凈購入電力和熱力(蒸汽、熱水)所對應的電力和熱力生產環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該部分排放實際發生在生產這些電力和熱力的企業,但是由核算主體(企業)的消費活動所引發,故應計入核算主體(企業)的排放總量中。為充分(梯級)利用能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鹽(井礦鹽)企業通常配置建設了熱電聯產自備電站,在企業消費的總購入電力電量中應減除企業自備電站發電產生的輸出(外供)電力電量,從而確定核算隱含二氧化碳排放的凈購入電力電量。

4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

4.1核算方法選擇。工業企業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方法有排放因子法、物料平衡法和實測法等。排放因子法是按照二氧化碳排放源活動水平數據與排放因子的乘積計算二氧化碳排放量;物料平衡法是根據質量守恒定律,用輸入物料中的含碳量減去輸出物料中的含碳量進行平衡計算二氧化碳排放量;實測法是通過安裝監測儀器、設備,并采用相關技術方法測量排放源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實踐中,應根據排放源的可識別程度、相關數據的可獲得情況及核算結果的準確度要求等因素,對不同排放源分別選用相應的核算方法。其中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源通常采用排放因子法計算二氧化碳排放量;生產工藝過程排放源中以化石燃料和其它碳氫化合物用作原材料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通常采用物料平衡法計算排放量,碳酸鹽使用過程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通常采用排放因子法計算排放量;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排放源通常采用排放因子法計算二氧化碳排放量。4.2燃料燃燒排放。制鹽(井礦鹽)企業工業生產燃燒設備使用的化石燃料有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氣等,按照燃料種類分別計算其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然后進行加總即為企業燃料燃燒排放源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根據排放因子法,每種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于其活動水平數據與排放因子的乘積,活動水平數據為燃料燃燒量,排放因子包括燃料含碳量、碳氧化率和二氧化碳與碳的分子量轉化系數(44/22)。用排放因子法核算二氧化碳排放量,相關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的選擇與獲取是關鍵,企業應優先選用直接計量實測獲得的原始數據作為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化石燃料燃燒量應根據企業能源消費原始記錄臺賬或統計報表確定,等于從外界流入核算邊界范圍內(核算單元)且明確送往各類燃燒設備作為燃料燃燒的化石燃料部分,不包括生產過程產生的副產品或可燃廢氣被回收并被本核算單元作為燃料燃燒的部分。化石燃料含碳量的測定應根據燃料種類遵循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其中對煤炭應在每批次燃料入廠時或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測,并根據燃料入廠量或月消費量加權平均作為該煤種的含碳量;沒有條件實測燃料含碳量,但可檢測燃料低位發熱量的可按其低位發熱量與單位熱值含碳量的乘積估算燃料含碳量;化石燃料的低位發熱量與單位熱值含碳量也可選取相應行業缺省值。化石燃料碳氧化率通常選取相應行業缺省值。4.3生產工藝過程排放。制鹽(井礦鹽)企業生產工藝過程主要是對原料鹵水進行加熱蒸發使其濃縮結晶,進而脫水干燥及成品包裝等,沒有以化石燃料和其它碳氫化合物用作原材料的工藝過程。輔助生產系統中碳酸鹽使用過程(主要為以石灰石用作脫硫劑的鍋爐煙氣脫硫工藝)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制鹽(井礦鹽)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的主要排放源。碳酸鹽使用過程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通常采用排放因子法計算排放量,活動水平數據為碳酸鹽(石灰石)消費量,排放因子包括碳酸鹽(石灰石)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數和碳酸鹽(石灰石)以質量分數表示的純度。碳酸鹽(石灰石)消費量應根據企業臺賬或統計報表來確定;排放因子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定期檢測計算,無條件實測的可采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性狀數據或參考相應行業缺省值。4.4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排放。企業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別采用排放因子法計算并進行加總而得。活動水平數據為企業凈購入的電力或熱力消費量,排放因子為區域電網年平均供電二氧化碳排放系數或熱力供應二氧化碳排放系數。企業凈購入的電力消費量以企業和電網公司結算的電表讀數或企業能源消費臺賬或統計報表為依據;企業凈購入的熱力消費量以熱力購售結算憑證或企業能源消費臺賬或統計報表為依據。區域電網年平均供電二氧化碳排放系數應根據企業生產場地所屬電網選取主管部門最新的數據;熱力供應二氧化碳排放系數應選取主管部門最新的官方數據,若無官方數據則選取行業推薦值0.11噸tCO2/GJ。

5注意事項

5.1鹵水凈化鹵水凈化是制鹽(井礦鹽)企業重要原料生產工序,其中對使用石灰———二氧化碳法或燒堿———二氧化碳法實施鹵水凈化(屬碳化工藝)的應當對二氧化碳排放進行相應核算。由于鹵水凈化屬碳化工藝,消耗的二氧化碳最終被吸收生成碳酸鹽而未排放到大氣中。若鹵水凈化中消耗的二氧化碳是核算主體(企業)燃料燃燒或生產工藝過程產生但又被回收利用的,則其消耗量應從企業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中扣除。若鹵水凈化中消耗的二氧化碳是企業直接外購的二氧化碳產品,其消耗量也不應計入企業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5.2自備熱電站制鹽(井礦鹽)企業通常都配套建設有熱電聯產自備電站,自備電站所發電量外銷上網,企業所需生產用電再從網上購入。由于自備電站所發的電力在其生產過程中通過化石燃料燃燒已將對應的二氧化碳核算在企業排放總量中,故該部分電力外銷上網后應從企業消費的總購入電力電量中減除(形成凈購入電力電量),以對沖相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存在蒸汽、熱水等熱力輸出(外供)的制鹽(井礦鹽)企業,應從從企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中扣除輸出熱力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5.3鹽化工(氯堿)生產為延伸產業鏈,發展循環經濟,近年來大型制鹽企業皆投資建設了氯堿化工裝置,實施鹽化協同發展戰略。鹽化工企業電石法聚氯乙稀的生產工藝過程存在以含碳產品電石用作原材料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對該生產工藝過程應采用物料平衡法加以核算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全面反映企業工業生產二氧化碳排放情況。

6結束語

低碳發展、綠色發展是企業必須面對的時代課題,也是企業實現轉型升級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途徑。制鹽(井礦鹽)企業應當深入開展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工作,積極參與碳排放市場交易,切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勇于擔當節能減排社會責任,為建設人類共同的美好家園作出應有貢獻。

作者:李奇先 單位:云南省鹽業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GB/T32150-2015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