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護理學研究現況及缺陷研究
時間:2022-03-27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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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世界范圍內7級以上地震頻發,人們的生命受到威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嚴重的經濟損失,破壞了震區生態環境,挑戰著人類醫療救援、救治、防疫、災后重建的能力和速度。構建災難護理學已經迫在眉睫,災害護理學就是伴隨著越來越多的突發事件而產生的。災害護理學作為一門新的學科,起步較晚,現正處于理論的發展、形成和壯大階段[3]。我們對災害護理學的定義、內容及對國內外災害應急護理的比較進行概括并提出存在的問題,以完善護理整體知識,提高護理應急能力。現綜述如下。
1災害醫學與災難護理學的概念界定
1.1災害醫學災害醫學是研究在各種自然災害和人為事故所造成的災害性損傷條件下實施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防治和衛生保障的一門科學,是為受災傷病員提供預防、救治、康復等衛生服務的科學,是介于災害學與醫學之間的學科[1]。需要多學科介入,及相關學科在災害醫學方面的融合與應用。災害醫學由災害衛勤組織指揮學、災害流行病學、災害救治醫學、災害醫學管理、災害康復醫學、災害心理醫學、災害基礎醫學多部分組成[1]。災害醫學的整體防御可分預警、防范、檢測、診斷、防護、除沾染、現場救治與后送、院內進一步救治、康復、心理、基礎研究等方面。災害醫學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正在成為醫學領域中的一門獨立的新興學科而崛起,受到全世界各國的重視[2]。無論是院內外的基礎急救還是心肺復蘇,最早實施者都是護士,而這些急救技術本身包含著護理[3]。
1.2災害護理學災害護理學又稱災難護理、災害護理,目前國內未對此提出統一的翻譯標準。引用日本災害護理學對“災害護理”的定義,災害護理即系統、靈活地應用有關災害護理獨特的知識和技能,同時與其他專業領域開展合作,為減輕災害對人類的生命、健康所構成的危害而開展的活動[4]。對災難的成功回應,需要按照預先制訂的計劃,在人們的互相幫助下,獲得豐富的資源,并得到各個機構穩而有序的配合[5]。護理人員通過制訂詳細的護理計劃,啟動緊急行動指南,利用現有的醫療資源,按照救治的先后次序,在災難發生后進行緊急救援活動,以促進、維護和重建受災人員的健康狀態[6]。
2災難護理學的發展
佛羅倫斯•南丁格爾是最早嘗試災害護理學研究的護理學家之一。1963年,護士聯盟(NLN)通過調查發現,很少有學校將災難護理教育作為一個特定的領域進行研究。而日本也是在1995年阪神、淡路大地震之后,才開始將災難護理學作為一個特定的領域設置到教學計劃中。美國在“9•11”事件之后也開始將災難護理學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在我國,由于災難醫學起步晚,認知程度不夠,災難護理學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運用CBM對“災難護理學”在缺省狀態下進行檢索,文獻數量為0;調整檢索詞為“災難護理”,檢出文獻1篇;運用檢索詞“災害護理”,共檢出文獻2篇,其中1篇與“災難護理”檢出文獻重復。在PubMed下檢索“disasternursing”,共檢出文獻1693篇,其中包括綜述125篇,利用SDOS檢索,還發現有很多專著。足以證明我國在災難護理的教育以及研究上非常匱乏,發展災難護理學迫在眉睫。
3國內外災害應急專科護士培訓方式
3.1國外災害應急專科護士培訓方式美國專科護士始于20世紀30~40年代,部分醫院通過對護士進行短期培訓,使之成為某一領域的專家。美國有兩大組織專門培養急診醫務人員,即分別創建于1968年和1993年的美國急診內科大學(ACEP)和美國急診醫學院(AAEM),為臨床輸送了大量的急診醫務工作者。AAEM于2001年2月開始正式招收急診護理專業學生,對在校學生及其他院校在職人員進行培養。加拿大、英國等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實施專科護士培養制度,兼有專科證書課程和研究生學位課程兩種形式,近年來呼吁統一CNS培養形式,即滿足研究生水平要求[7]。荷蘭于1988年開設CNS課程,是為期兩年的在職學習,參與者必須是本科護士,畢業后授予CNS,1989年進一步確定CNS的標準,即必須具備超越一般護理知識技能的高質量護理特長和專科護理技術。1981年日本急救醫學會護理分會制定急救護理專家的教育課程和實踐技能標準。急救護理專家的教育主要在日本護理協會的研修學校中實施,1995年日本護理協會正式開始進行急救護理專家的資格審定。
3.2國內災害應急專科護士培訓方式國內對急救專科護士培養尚在起步階段,主要以在職教育為主,培訓基地為醫院,安排急診臨床經驗較為豐富的教師授課,如2007年安徽省認定具有急診專科護士臨床培訓基地的醫院有6家,江蘇省論證評定的急診專科護士培訓試點基地的醫院有2家,南京大學醫學院附屬鼓樓醫院承擔了江蘇省首屆“急診急救專科護士”培訓工作。同時注重與其他國家及地區合作,如上海創建了中意合作的急救人員培訓中心,北京也正在創建與加拿大、香港合作的危急重癥專科資格培訓中心[8,9]。
4災害應急專科護士資格認定
4.1美國急診專科護士資格認定目前,部分國家對災害應急專科護士資格認定相對規范,如美國、日本等。我國尚無統一的急診專科護士資格認定標準[10]。美國護士協會要求CNS必須是注冊護士(RN),并具備以下條件:①通過碩士、博士學位學習獲得與某個護理領域相關的科學知識和高級臨床實踐訓練,具有分析復雜臨床問題的能力,具有廣博的理論知識并能恰當地應用,能預見護理措施的短期和長期效果;②獲得專業資格和證書;③以患者、顧客或家庭為專業服務對象[11]。據調查,美國紐約州的CNS中碩士占75.0%,博士占16.5%。同時,美國CNS執照有效期通常為5年,其間必須爭取繼續教育學分來保持執照的有效性,否則執照會被取消或被迫重新參加資格考試。
4.2日本急診專科護士資格認定日本護理協會的CNS認定條件有:有保健士或助產士或護士資格者;臨床工作5年以上;特定專科領域臨床工作3年以上;護理系或大學研究生課程畢業,并取得特定護理專科領域所規定的學分者,5年后資格更新。
5制約我國災難護理學發展的因素
5.1環境認知在我國,雖然有部分城市成立了相應的機構和急救中心,以不同形式參與災難醫學的救治工作,但許多地區還沒有建立災難的預防與救治體制[12]。由于我國開放較晚,護理學的起步更晚,與外界的交流少,特別是內陸地區對于災難的救援以及應急措施的認知更少,我國近幾年頻遭各種自然災害,但重點都放在災后的救治工作,隨著時代的發展,災難護理學的重點應該是如何預防,未雨綢繆才能運籌帷幄[2]。
5.2經濟因素在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已經將信息通訊技術整合到護理裝備中,護理裝備水平是反映護理實踐和科研水平的一項指標[13]。美國多次將遠程醫療系統應用于救援中,并經常對醫護人員開展災難救援的模擬訓練,這些訓練花費極高,先進的護理設備儀器價格昂貴。由于災難的發生多是無法預測的,使用大量的費用去防患于未然,就我國目前的經濟狀況而言,尚有一定難度。
5.3教育模式我國的教育目標,雖然不斷向素質教育轉變,但經過大學“學院派”模式的培養,大多數畢業生思維模式相似,自我判斷、決策能力較差。而臨床護士已經習慣了執行醫囑的固定思維方式,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欠缺。我國高校尚未開展災難護理學的教學工作,對于護士的繼續教育也未涉及災難護理學的內容。缺乏統一的災害專科護士培訓教材。災害專科護士培訓的課程應按照衛生部制定的培訓大綱設置,目前《急救護理學》教材內容不全、部分內容陳舊,無培訓大綱要求的災害救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等內容。心肺復蘇是急救護理的重要課程,目前國際上通用的是2005心肺復蘇指南,但《急救護理學》教材使用的是2000版心肺復蘇。所以建議整理與編寫急診急救專科護理規范化教程,以便于今后從全國范圍內使專科護士培訓和資格認證達到一定的規范標準。
5.4缺乏災害護理人員界定標準目前存在問題是專科護士的界定無統一標準。周立等[14]認為,在護理專科化的發展道路上,應考慮將學歷的準入作為培養專科護士的一個重要環節。李武平等[15]認為,CNS培養對象應具有一定的英語水平。據相關文獻可歸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護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英語4級以上,并從事急診護理工作5年以上者(本科3年);學員經過3~6個月脫產理論和實踐專業培訓,完成理論學習及臨床實踐的全部課程后,理論、操作考試考核成績合格,論文(綜述)和科研設計書答辯考核合格。5.5護士學歷偏低衛生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截止2004年底,護士數量發展至130.78萬人,但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僅占25.6%,這與發達國家存在很大的差距,如美國某州的專科護士中碩士占75.0%,博士占16.5%,而我國現已經取得專科護士資格的護士中,具有本科學歷者只有19.1%,大專學歷占52.4%。李秀云等[16,17]認為應加強護理科研知識的培訓,提高專科護士的科研水平。6小結政府作為整合社會各種力量的國家機構在災害醫療救援方面起著中樞的作用,目前我國正在構建國家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體系,醫學救援體系是其重要組成部分[18,19]。如今,越來越多的社會學家與醫學家認為,衛生救援一旦離開護理學的理論和實踐將無法展開正常的工作,任何院內外的衛生救援都伴隨著護理活動而進行。社會人員應認識到災難護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積極行動起來,盡早實現和完善災難護理學的培養目標和教學體系,為我國的災害救援輸送合格人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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