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特點及發展研究

時間:2022-07-17 03:13:13

導語:央行數字貨幣特點及發展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央行數字貨幣特點及發展研究

摘要:自數字貨幣第一人中本聰提出“比特幣”以來,虛擬貨幣在近幾年發展迅速,以比特幣、以太坊、瑞波幣等為代表的數字貨幣價值大幅上升,但又因其價值波動大,在不斷沖擊全球的金融秩序。為此我國央行也開始著手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以應對比特幣、Libra等加密貨幣所帶來的挑戰。我國在2014年成立數字貨幣研究小組,2017年國務院批準人民銀行組織部分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研發數字貨幣,并且已經在我國幾個大城市進行了先行試點,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本文主要研究我國目前所推出的數字貨幣的特點、對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作用以及發展前景。我國數字貨幣推出恰逢其時,對我國未來更好應對全球金融沖擊以及保護我國貨幣主權具有重大作用,但同時存在一些必須面臨的挑戰和需要克服的困難。

關鍵詞:數字貨幣;主權貨幣;貨幣政策;安全;大數據

一、數字貨幣定義

數字貨幣是以電子形式表示的貨幣,是價值的數字表示,是為公眾所認可的價值符號。目前現存的絕大部分的數字貨幣都是非公家發行,而我國的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并投放的。我國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國家主權貨幣,是流通中現金的等額替換,即100元人民幣換得100元的數字貨幣,不會改變流通中的貨幣數量。央行數字貨幣也被稱為DC/EP(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在流通過程中執行貨幣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等基本職能,具有M0屬性,等同于現金效力,任何人不可否認其支付作用。

二、央行數字貨幣特點

(一)是一種更安全的貨幣。首先,數字貨幣在功能上與現金等同,只是以數字方式存在和發揮作用的貨幣。對于持有現金的個人來說會面臨紙幣破損、遺漏、盜搶等不安全因素,可能會遭受非人為的損失;而電子貨幣存在于個人用戶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規避這一物理性損失,并且在支付時不用持有大量現金,更能降低風險。其次,在我們日常使用的支付寶、微信錢包等第三方支付以及使用銀行卡刷卡進行消費時,我們的消費和轉賬行為都會被私人運營商記錄,隨時面臨信息泄露的風險;而在使用電子貨幣時,只需裝有數字錢包的兩臺手機“碰一碰”即可快速實現匿名轉賬,這一過程不需要通過第三方服務機構,并且交易信息也只有發行貨幣的央行知道,而央行會對用戶的隱私嚴格保密,不存在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的情況。最后,支付寶、微信等支付系統是私人運營商操作經營,會面臨企業倒閉、賬戶內的錢無法贖回的風險,市場風險大;而央行數字貨幣具有法償性,任何人不可以拒絕數字貨幣在交易過程中的使用,并且央行作為貨幣信用的背書人,是數字貨幣的最后擔保人,具有很高的信用,即使賬戶內出現問題,央行也一定會最大化保護用戶的利益。(二)交易方便。據央行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數字錢包可以在每秒實現30萬筆交易,大大減少了結算過程中延時交易帶來的損失。央行數字貨幣采用了最新的新德雙離線技術,可以在無網環境下交易,給出門在外沒有網絡的人帶來極大便利,并且給那些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落后的地區帶來支付便利。數字錢包只需將錢存入即可,不要完成各種支付認證和綁定銀行卡的流程,簡化了程序。數字錢包真正實現了隨時隨地可支付,使用過程甚至比現金更加方便。(三)采用雙層運營模式。央行作為發起人,依然采用傳統的中心化投放機制,商業銀行向央行申請數字貨幣業務,個人和企業向商業銀行申請辦理數字貨幣業務。央行將數字貨幣發放給商業銀行,并同時收取存款準備金,再由商業銀行將數字貨幣等額兌換給民眾。這種發行方式,既利用了商業銀行龐大的資源鏈,又緩解了央行發放承擔的壓力和風險。采用這種分級模式,也保留了商業銀行在貨幣政策實施中的中間作用,較少因為數字貨幣發行而對商業銀行業務產生大的影響,提高我國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

三、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對我國未來發展帶來的作用

(一)對我國金融監管的作用。數字貨幣具備唯一性、可追蹤性等特性,在使用過程中依然保持了現金使用的特征。央行作為數字貨幣的發起人和中心,可以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追蹤數字貨幣使用路徑,有效追蹤不法行為,如偷漏稅、洗錢活動、交易等。掌握各個行業產業資金流向,宏觀把握經濟發展態勢,優化我國的產業結構。實時監控商業銀行和個人用戶信用狀況,可以減少在借貸場存在的信用風險,增加投資者的信心,避免出現由信用風險引起的金融危機。數字化貨幣使用利于獲取市場最新動態和金融機構的真實狀態,減少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狀況,優化金融市場結構。同時也可以減少市場內幕交易的發生,尤其是股市操縱行為,有了大數據追蹤資金流向,可以抑制不法行為的發生。關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及發展的研究章美芳摘要:自數字貨幣第一人中本聰提出“比特幣”以來,虛擬貨幣在近幾年發展迅速,以比特幣、以太坊、瑞波幣等為代表的數(二)對我國實施貨幣政策有效性的作用。央行可以利用數字貨幣實施貨幣政策、進行公開市場操作。過去央行以商業銀行為貨幣政策的實施中間人,在政策推動后,對貨幣政策具體實施后的情況需要通過商業銀行獲得,而這樣得到的信息既不能具體到資金流向又具有延時性。現在利用數字貨幣實施貨幣政策時,央行可以全程監控數字貨幣的流轉途徑和最終流向,有效減少貨幣政策的傳導滯后性、實現貨幣精準投放,從而提高科技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在對匯率利率管控中,利用數字貨幣進行市場操作具有更高的準確性,更加精準投放和收發貨幣。由于數字貨幣只是替代部分流通中的貨幣,不會改變我國貨幣總量,而且央行可以及時掌握流通中的貨幣數量,減少超發紙幣的情況。央行數字貨幣具有支付便捷、安全結算的特性,有利于提高貨幣的流通速度,增加貨幣使用的效率,顯著提升貨幣調控的有效性。(三)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的作用。有利于我國商業銀行降低對現金管理的成本,并且銀行之間數字支付流程簡便且迅速,銀行可以很快通過同業拆借獲得所需要的準備金,因此對于銀行來說可以發放更多貸款,增加貸款收益。同時,由于數字貨幣替代的是流通中的現金,并且數字貨幣不具有利息,銀行可以開展新的針對數字貨幣投資的銀行業務,為銀行增加新的儲蓄、注入資金。銀行也可以開展其他的關于數字貨幣的中間業務,如數字貨幣基金、數字貨幣債券等,給銀行拓展增收渠道。數字貨幣的使用有助于提升商業銀行信用評估能力,降低反洗錢成本;數字貨幣的使用會促進商業銀行加大對技術的開發,以適應數字貨幣業務對技術的高要求;同時也能夠擴大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拓展新的收益渠道。(四)對我國人民幣國際化的作用。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價值穩定,相比比特幣等高風險虛擬貨幣具有更高的投資價值,被認為是抵制美元霸權的出口。我們也可以增加以數字貨幣計價的商品,增加其使用量和范圍。發揮我國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作用,將數字貨幣推廣到沿線國家,在多個產業領域與其他國家使用數字貨幣,增強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國際影響力,推動我國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數字貨幣幣值穩定,減少我國的匯率波動,有利于我國進出口貿易持續健康發展。

四、央行數字貨幣發展中未解之謎

(一)跨國使用權限如何解決。目前數字錢包只在國內推行試點,國內公民都可以進行合法使用。但外國人怎么使用、在國際結算怎么做、是否具有全球的認可度等我們目前尚未解釋。雖然在國內具有廣泛認可度,但是是否會像Libra一樣被部分國家抵制我們不得而知,而且對于跨國貿易,公司之間是否能利用數字貨幣進行結算,我們尚未得到答案。(二)技術是否足以應對數字貨幣大規模應用。雖然數字貨幣具有安全、以央行為中心、快捷等特點,但未來中國使用人群龐大,央行是否能建立成熟的技術管理措施以防出現系統崩潰,如何構建一個龐大且安全的數字貨幣支持系統是未來推廣發展的重點之一。(三)如何普及數字貨幣的使用。對于新時代成長的年輕人來說是比較能夠接受數字貨幣的使用,但在上一輩人的傳統觀念中紙幣等具有實物形態的貨幣才具有價值,未必能夠快速接受數字貨幣的使用。并且,數字貨幣采用了高端技術,是否對每個文化水平層次的人來說都是通俗易懂、簡單方便,這都是未來數字貨幣大規模推廣使用可能遇到的問題。

五、結語

從全球金融貨幣市場發展的情況來看,數字貨幣的發展已成為大勢所趨。我國率先發行數字貨幣,成為全球主權數字貨幣的領頭羊,既可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又可以為全球其他國家提供發幣經驗。同時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適應了金融科技快速發展的潮流,彌補了傳統貨幣存在的缺陷。我國人口眾多,并且近年來經濟發展快速,使數字貨幣發展具有巨大的用戶市場和潛力。央行可以大力開發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為我國數字貨幣的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并且要加強數字貨幣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完善好數字貨幣使用監管制度。加強數字貨幣基礎建設,采用國際前沿技術,加強數字貨幣的推廣和應用,解決好數字貨幣在跨國結算中存在的問題,推進央行數字貨幣國際化進程。

參考文獻:

[1]王冠.基于區塊鏈技術ICO行為之刑法規制[J].東方法學,2019(03):137-148.

[2]姚前.數字貨幣的前世與今生[J].中國法律評論,2018(06):169-176.

[3]李文紅,蔣則沈.分布式賬戶、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發展與監管研究[J].金融監管研究,2018(06):1-12.

[4]邱勛.中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路徑、問題及其應對策略[J].西南金融,2017(03):14-20.

[5]王皓,宋祥福,柯俊明,徐秋亮.數字貨幣中的區塊鏈及其隱私保護機制[J].信息網絡安全,2017(07):32-39.

[6]中國人民銀行宜賓市中心支行課題組,黎明,梁尤偉.數字貨幣發展應用及貨幣體系變革探討———基于區塊鏈技術[J].西南金融,2016(05):69-72.

作者:章美芳單位:江西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