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匯率制度歷史回顧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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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文章簡要回顧了新成立以來人民幣匯率的變化過程:一、國民恢復時期和計劃經濟時期,人民幣匯率從基本穩定到實行釘住一籃子貨幣的“釘住匯率制”;二、經濟轉軌時期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是雙重匯率時期;三、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后則是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人民幣匯率制度。
關鍵詞:中華人民共和國匯率制度沿革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是我國體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完善主義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客觀考察與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沿革,探索人民幣匯率制度的進一步改革及其目標,對于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經濟國際化,具有重要意義。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經濟體制經歷了曲折的發展演變過程。我國的外匯體制改革也經歷了一個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模式,轉變為在外匯留成和外匯上繳體制基礎上的計劃與市場結合的管理模式,然后再轉變為建立在結售匯制上的以供求關系為基礎、市場調節為主的管理模式。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演變以各階段經濟發展為基礎,以各階段經濟體制改革為線索,以改革開放、匯率并軌為分界點,劃分為三個階段。
一、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和計劃經濟時期的人民幣匯率制度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對外貿易由國家壟斷,統一平衡,國內價格長期保持穩定水平。與之相適應,當時人民幣匯率是官方制定的固定匯率,只是作為編制計劃和經濟核算的標準,保持了穩定的方針,只在外國貨幣貶值或升值時作相應調整,人民幣匯率與對外貿易聯系并不密切。
1.國民經濟恢復時期(1949—1952年底):人民幣匯率大幅貶值和起伏回升階段。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并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但因建國之初全國通貨膨脹形勢嚴重,各地區物價水平不一致,因此各地人民幣在中央統一政策和管理下,以天津口岸匯價為標準,根據當地情況公布各自外匯牌價。1950年7月8日,隨著經濟秩序的逐步恢復和全國財經統一制度的建立,人民幣實行全國統一匯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公布。(1)從1949年到1950年3月全國統一財經工作會議前,人民幣匯率調整頻繁,并大幅度調低。當時根據“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城鄉互助,內外交流,勞資兩利”的經濟政策,在“統制對外貿易”的原則下,為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扶植出口,積累外匯資金,購買主要進口物資,確定人民幣匯率的方針是“獎出限入,照顧僑匯”。獎出即獎勵出口,保證75—80%的大宗出口物資私商獲得5—15%的利潤;限入即限制奢侈消費品進口,并照顧華僑匯款的實際購買力。由于國內物價猛漲而國外物價穩定甚至下跌,匯率大幅度波動,1949年3月人民幣匯率為600舊人民幣/美元,至1950年3月調至42000舊人民幣/美元,期間匯率調整達52次之多。
(2)從1950年到1952年,人民幣匯率逐漸調高,起伏回升。1950年3月全國財政經濟會議后,國內金融、物價日趨穩定,而國際市場物價上漲,為保障外匯資金安全,加速進口物資,匯率政策由“獎出限入”變為“進出口兼顧”。從1950年3月至l951年5月共調高15次,從42000舊人民幣/美元調至22380舊人民幣/美元,升幅46.7%。
總之,這一時期,國家用匯需求很大,但由于外國的經濟封鎖,外匯資源緊缺,進出口渠道不暢,僑匯匯率阻塞。為迅速恢復國民經濟,國家建立外匯集中管理制度,人民幣匯率主要作用為調整對外貿易,照顧僑匯收入,制定的主要依據是物價。
2.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至l972年底(1953—1972):人民幣匯率處于基本穩定階段。
自1953年起,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國民經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體制,國內金融物價保持基本穩定。世界經濟中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基本能發揮作用,維持紙幣流通下的固定匯率制度。鑒于對私營進出口商的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對外貿易由外貿部所屬的外貿專業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的計劃統一經營,外貿系統采取了進出統算,以進貼出的辦法。1964年起還采取了對一部分進口商品加成的辦法,即外貿為用貨部門的進口商品作價,按進口成本加價103%,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不需要再用匯率來調節進出口貿易。在這種條件下,人民幣匯率主要用于非貿易外匯兌換的結算上,按國內外消費物價對比,匯率已適當照顧僑匯和其他非貿易外收入,也無調整必要。為了維護人民幣的穩定,有利于內部核算和編制計劃,人民幣匯率堅持穩定的方針,在原定匯價的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只有在外國貨幣發生升值或貶值時,才作相應的調整。l955年3月,新幣代替舊幣,直到1971年11月,人民幣匯率在近16年時間里基本保持為2.4618人民幣/美元的水平(如圖1)。
3.從西方貨幣實行浮動匯率至人民幣貿易內部結算價時期(1973—1978):人民幣實行釘住一籃子貨幣的“釘住匯率制”,匯率調整頻繁。
1968年我國在國際結算中試行人民幣匯價結算,人民幣匯率的高低直接著對外商品的價格、外匯收支和外商的盈虧。同時,由于國際貨幣體系中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體制岌岌可危,1971年8月,美國停止各國中央銀行以美元向美國兌換黃金,1973年3月,西方貨幣紛紛實行浮動匯率,匯率波動日益頻繁。在動蕩不定的國際金融背景下,為了避免西方國家經濟衰退的影響,推行人民幣對外計價結算,保持對主要貿易伙伴貨幣的相對穩定,促進對外經貿的正常開展,我國采用釘住籃子貨幣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選用與我國外貿有密切關系的國家和地區的貨幣組成“貨幣籃子”,再根據“籃”中貨幣浮動情況及我國政策進行調整,貨幣籃子的種類及其權重多少由國家統一掌握,并根據不同時期的情況加以變動,其中,美元、日元、英鎊、西德馬克、瑞士法郎等在貨幣籃子中始終占重要地位。由于選用貨幣和權重的變動,該時期人民幣匯率變動頻繁,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就調整了61次之多。人民幣匯率基本上穩定在各國之間匯率的中間偏上水平。1971年12月、l973年美元兩次貶值,以后美元匯率又持續下浮,在1972年人民幣匯率偏離2.46人民幣/美元后,人民幣快速升值,并于l979年達到1.49人民幣/美元的水平,匯率高估現象不斷趨向嚴重。
這種“釘住匯率制”的匯率安排,操作簡便易行,在很大程度上抵御或減少了國際匯率波動對本國貨幣的影響,保持了人民幣匯率的相對穩定,有利于對外經濟貿易的成本核算、利潤預測及減少匯兌風險。但該種方式卻因籃子貨幣的幣種選擇和權數確定客觀依據不足,而使匯率水平的合理制定失去可靠保證;同時國際市場價格和國內市場價格嚴重背離,匯率作為經濟杠桿的作用逐漸消失,蛻化為外貿核算的標準,貿易和非貿易價格與世界市場拉大,貿易部門和非貿易部門間矛盾加劇,從而影響整個對外貿易的發展。
縱觀整個計劃經濟時期,人民幣匯率由政府按照一定的原則制定,成為計劃經濟的調節工具。但高度的計劃性決定了市場力量對匯率幾乎不起到任何作用,匯率水平無法真正反映外匯相對短缺的情況。為合理確定人民幣匯率水平,發揮匯率在國民經濟中的杠桿作用,并逐步使人民幣走向自由兌換,我國改革開放后便對人民幣制度進行了改革,其目的是建立一個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二、轉軌時期的人民幣匯率制度
1978年11月,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我國進入改革開放中的經濟轉軌時期1979年起,對外貿易體制改革,其中下放外匯經營僅,實行分散經營,使得由于匯率高估所造成的出口虧損成為一個迫切解決的。由此拉開了人民幣匯率體制改革的序幕。
1.人民幣內部結算價和官方匯率并存的雙重匯率時期(1981—1984)。
20世紀70年代后期,人民幣匯率出現嚴重高估,長期以來的貿易與非貿易單一匯率制度已無法適應進出口貿易的要求,特別是對擴大出口不利。表1為1975—1979年間我國平均出口換匯成本與人民幣官方匯率。如1979年我國出口1美元的商品,全國平均換匯成本為2.41元,而出口按銀行牌價只能得到1.5550元人民幣,因此每出口1美元,企業要虧損0.8555元,從而造成出口越多虧損越大,而經營進口反而賺錢的不合理現象。
1979年8月國務院決定改革外貿體制,包括打破外貿壟斷經營、建立外貿企業自我運行機制、改革進出口和外匯管理體制、消除價格和匯率扭曲等。為促進出口,平衡外匯收支,我國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即對外貿易單位和出口生產企業把收入的外匯賣給國家,國家按一定比例撥給他們相應的外匯留成。而且,自1981年1月1日起,試行人民幣對美元的貿易內部結算價,規定貿易內部結算價按照1978年全國平均換匯成本2.53人民幣/美元加上10%的出口利潤出來的,計算出來2.8人民幣/美元。1981—1982年由于全國出口平均換匯成本變動不大,貿易內部結算價沒有變動(如圖2)。同時公布牌價,仍采用“釘住匯率制”的計價原則。這樣人民幣匯率在改革開放初期形成了貿易內部結算價和官方牌價匯率并存的雙重匯率制度。貿易內部結算價限于進出口貿易外匯的結算,而官方匯率主要適用于、運輸、保險等勞務項目和經常轉移項目下的僑匯等外匯結算。
貿易內部結算價的采用,解決了外貿部門出口換匯成本過高以至于出口虧損的問題,加上當時國內物價較為平穩,而美元匯率因采取擴大財攻赤字、緊縮通貨等政策處于升值狀態,西方國家經濟走向復蘇,我國的貿易收支明顯好轉,外匯儲備明顯增加。1984年外匯儲備年末累計余額170.42億特別提款權,為上和20世紀80年代最高水平。但實行內部結算價也暴露了一系列問題,它了非貿易部門的積極性,一定程度上使外貿虧損增大,在對外經濟中陷入被動,造成了外匯管理的混亂,更加重了國家的財政負擔。因此實行內部結算價注定成為一個過渡時期的應急措施。
2.取消內部結算價,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并存時期(1985—1993)。
從1985年1月1日起,我國取消內部結算價,官方匯率于貿易結算和非貿易外匯兌換。為了消除匯率高估,使人民幣匯率同物價的變化相適應,起到調節國際收支的作用,1985年至1990年根據國內物價的變化,我國多次大幅度調整官方匯率。1985年1月1日至10月1日由2.80人民幣/美元逐步調整到3.20人民幣/美元,下調12.5%。l986年7月5日調至3.70人民幣/美元,下調21.6%。1990年11月17日調至5.22人民幣/美元,下調9.6%。這幾年人民幣匯率的下調主要是依據全國出口平均換匯成本上升的變化,匯率的下調滯后于國內物價的上漲。
為鼓勵出口,在人民幣匯率下調的同時,1985年國家又一次提高外匯留成比例,采取按出口商品收匯金額比例留成的辦法。1985年12月我國改變由中國銀行多年舉辦外匯調劑業務的模式,在深圳成立第一個外匯調劑中心,調劑市場匯率日益成為補償出口虧損、促進出口增長的重要手段。
1988年我國外貿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外貿開始推行承包責任制,并對輕工、工藝、服裝三個行業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1991年外貿由補貼機制轉向自負盈虧機制,取消財政補貼。外貿體制改革的深化,要求人民幣匯率成為調節進出口貿易的主要手段。人民幣官方匯率雖然經過1981年到1990年匯率制度的改革,幾次大幅度的下調,逐步得到改善,但由于這一時期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人民幣匯率的下調,匯率依然偏高。同時,鑒于前幾次一次性大幅度下調人民幣匯率對國民經濟和物價影響較大,企業難以承受,因此從1991年4月9日起,官方匯率的調整改為小步緩慢調整。在這種情況下,單靠官方匯率,難以解決外貿核算問題。所以從1988年3月起各地普遍設立外匯調劑中心,增加留成外匯比例,擴大外匯調劑量,放開調劑市場匯率,利用市場利率,解決出口虧損,鼓勵進口,限制非必需品進口,實行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并存的“雙軌制”。官方匯率從l990年11月的5.22人民幣/美元小步調整至1993年底的5.70人民幣/美元,下調9.6%。調劑市場匯率按照市場供求狀況浮動,波動較大。1988年至1993年由于經濟過熱、通貨膨脹、物價上漲、進口需求猛增,外匯求大于供,市場匯率不斷下跌,由5.70/美元貶值為l993年2月的8.20人民幣/美元。為了限制匯率投機性上漲,一度實行限價,造成外匯流向場外交易。1993年5月取消限價,市場匯率驟升至11.20人民幣/美元。1993年7月以后,在國家加強宏觀調控和中國人民銀行對市場進行干預下,到1993年底市場匯率回落到8.72人民幣/美元。
作為一種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計劃匯率向市場匯率過渡的形式,雙軌制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不過,隨著國內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特別是外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及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的并存,造成了人民幣兩種對外價格和核算標準,不利于外匯資源的有效配置,不利于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三、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后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人民幣匯率制度
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建立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l994年初,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指導思想,國務院推出了自改革開放以來最為綜合的一攬子改革方案,在外匯體制改革方面,總體目標是“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建立以市場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的貨幣”。1994年1月1日實行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并軌,人民幣官方匯率由1993年12月31日的5.80人民幣/美元下浮至1994年1月1目的8.70人民幣/美元。實行單一的有管理浮動匯率制,匯率的形成是以市場供求狀況為基礎,改變了以行政決定或調節匯率的做法,發揮市場機制對匯率的調節作用。并軌后取消了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外匯的銀行結售匯制,作為一項臨時性措施,對經常性項目設立臺帳制,取消國內企業的外匯調劑業務,建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并以銀行間外匯市場所形成的匯率作為中國人民銀行所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基礎。此后人民幣匯率結束了長達16年的貶值過程,開始穩中趨升。12年來人民幣匯率運行基本穩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劃分也從“管理浮動制”轉為“釘住單一貨幣的固定釘住制”。
1996年7月起外商投資企業開始實行銀行結售匯制。1998年12月1日起,關閉外匯調劑中心,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買賣全部納入銀行結售匯體系。此外,對境內居民個人因私用匯大幅度提高供匯標準,擴大供匯范圍,超限額貨超范圍用匯,經外匯管理局審核其真實性后由外匯制定銀行供匯。至此,自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以來尚存的其他經常項目匯兌限制基本消除。我國1996年12月1日接受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條款,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所有正當的、有實際交易需求的經常項目用匯都可以對外支付,這是實現了人民幣自由兌換的重要一步。
在資本帳戶方面,我國雖然剛引入了QEII(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等一些準入制度,但是總體而言管制仍十分嚴格,與資本項目的可兌換還有相當差距。如企業制度的建立,現代宏觀調控體系的健全,資本市場的成熟,利率、匯率作用的改善等條件,都有待逐步創造。
并軌后的人民幣匯率在運行機制上,在對外貿易、外商投資以及對外國宏觀經濟的影響上都受到嚴峻考驗。特別是1997年7月,由泰銖貶值引發東南亞危機,東南亞各國貨幣紛紛貶值,東亞各國家日本、韓國貨幣也不斷下跌,而人民幣匯率卻在國內通貨緊縮和外匯儲備充足的前提下保持了貨幣穩定的態勢,由銀行間統一外匯市場形成,并接受國家對外匯市場的干預,這對亞洲金融穩定和世界經濟發展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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