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匯率理論論文

時間:2022-04-10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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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匯率理論論文

內容提要人民幣匯率制度自2002年底以來一直是國際金融領域內的熱點話題之一。作者結合一年多以來國內外有關人民幣匯率討論的幾個核心問題的評述,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理論上的梳理和思索,提出了一些的新的看法和研究視角。作者認為在缺乏較自由的外匯市場前提下,難以準確評價現行人民幣匯率低估還是高估了,基于主觀評價基礎上的人民幣升值觀點缺乏說服力。作者否定了匯率制度向兩極化發展的觀點,認為中間匯率制度仍有很強的生命力,國際匯率制度的發展趨勢是在穩定性和靈活性之間作權衡組合。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不是放棄匯率的穩定,應在保持基本穩定的基礎上適當增加靈活性。作者建議過渡到爬行浮動。作者還對“三元悖論”作了新的詮釋,認為只要在資本流動、貨幣政策和匯率穩定三者之間進行綜合平衡,完全可以獲得人民幣匯率穩定又同時實現資本項目開放條件下的貨幣政策獨立性。

自從日本副財長黑田東彥和與其副手河合正弘2002年1.2月4在英國《金融時報》發表文章,掀起人民幣匯率被低估,鼓吹人民幣應該升值以來,國內外關于人民幣匯率的研究報告和文章可以用鋪天蓋地來形容。本文不想對已經發表的觀點進行重復論證,也無法對所有的觀點進行總結。本文的寫作目的是試圖對前一階段討論中涉及的一些焦點問題作一個梳理,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一些理論思索,提供一些新的分析思路。

一、均衡匯率水平和市場匯率水平

在人民幣匯率的討論中,人民幣均衡匯率水平一直是焦點話題之一。它是人民幣匯率水平被高估還是低估,低估多少的論證基礎,也是支持升值和反對升值論的論證基礎。國內不少學者試圖運用多種方法建立實證模型,來建立人民幣均衡匯率和實際匯率的判斷基礎。張斌認為均衡匯率水平是同時滿足了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時的匯率水平。他用非貿易品供給和需求均衡的方程以及中長期自主性國際收支均衡作為外部均衡,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人民幣均衡匯率模型。他的研究結果支持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自2002年以來被低估,并認為中長期內人民幣升值在所難免(張斌2003)。秦宛順等人運用中國貿易條件、貿易差額和外匯儲備變化等因素驗證了中國人民幣實際匯率有升值壓力。他們建議,在保持名義匯率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應允許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有一定幅度升值(秦宛順等,2004)。但是也有學者持人民幣不存在被低估的結論,認為東南亞金融危機以來,人民幣實際上升值,中國出口主要依靠退稅維持增長,到2002年,這一數額已高達2000多億元,成為沉重的財政負擔。這實際上意味著,如果沒有這些出口退稅,中國相當一部分出口企業早已處于嚴重虧損甚至倒閉境地,據此,人民幣就應當貶值(王國剛,2003)。

在探索人民幣均衡匯率水平的討論中,也有人試圖通過購買力平價來判斷名義人民幣匯率的低估。由于簡單的購買力平價模型直接比較兩國的物價水平,而物價水平受該國人均收入水平及物價體系的影響頗大,難以簡單用來作為均衡匯率的依據。“有人試圖建立多國模型(張曉樸,2003),也有人試圖將其他因素作為修正系數用來修正購買力平價模型,如用貨幣需求模型加以修正,并以此作為理論上人民幣的均衡匯率水平(惠曉峰等,1999)。不過,也有學者認為發達國家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匯率理論,多數對人民幣用不上。由于中國與美國的經濟發展程度、經濟結構和消費結構差異甚大,無法找到適合兩國籃子的商品,從而按一價定律計算出平價。加上兩國的稅收、價格、福利、補貼政策差異很大,因此,計算人民幣對美元的絕對購買力平價,會有許多數值,從1美元等于0.5元人民幣到5元,難以令人信服,不能作為衡量人民幣匯率的依據。中國與美國的物價指數可比性不強,各有大量”非貿易品“對匯率無直接影響。因此,相對購買力平價也不能作為匯率中、短期調整的依據。(陳建梁,2000)

筆者認為,在缺乏一個有效率的外匯市場的條件下,我們無法準確評估由所謂均衡匯率所決定的名義匯率的高或低。盡管理論模型有其指導價值,但我國目前存在的外匯市場是在資本項目未開放條件下建立的市場,甚至經常項目的外匯收支也仍然存在較多的限制條件,因此,這些理論模型的運用存在著先天的不足。在資本流動對匯率影響越來越大的今天,僅靠經常項目的收支狀況來判斷一國貨幣匯率水平是否低估顯然是非常片面的。而根據外匯儲備的增減狀況來判斷匯率水平的高低,也同樣存在明顯的偏差。比如,外匯儲備第一大國日本在20世紀80年代日元對美元大幅度升值后,國際收支仍然長期保持順差,外匯儲備仍然不斷增加。日元由]美元兌換260日元升至110日元,很難再認為日元仍然繼續被低估。(o因此,依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儲備的增減來判斷貨幣匯率的高低,說服力也不夠。所以,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筆者只贊成現行人民幣匯率水平是否對我國經濟發展有利的判斷標準,而不贊成高估低估之說。

二、兩極化和中間匯率之爭

在人民幣匯率的討論中,國際匯率體系的發展趨勢也是人民幣匯率是否應該繼續維持釘住美元的國際宏觀背景,常常被一些分析所引證。—些國外學者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后對國際匯率進行了考察,尤其是對危機國家匯率制度的改變考察后認為,各國的匯率制度有向兩極發展的趨勢,即要么實行貨幣局一類的固定匯率制,要么放棄釘住而改為浮動匯率制。持這一觀點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艾肯格林等(EichengreenandHausmann,1999)、費雪(Fischer,2001)和愛德華茲(Edwards,2001)等人。國內學者在論證人民幣應該放棄僵滯型的釘住美元,實行有管理的浮動時,或多或少都受匯率制度“兩極化”的影響。如王學武(2000)丁建平(2002)等人都認為人民幣匯率的改革應考慮這一國際匯率制度發展趨勢。

但是,國際學術界對匯率兩極論遠非持該觀點的人所宜稱的那樣是一個共識,對兩極論表示懷疑的也大有人在。威廉姆森(Williamson,2000)的研究就證明兩極論缺乏實證根據。據卡沃等人(CalvoandReinhart,2002)的研究,很多名義上實行了浮動或管理浮動的國家,實際上并未真正實行浮動,它們仍然在不同程度上釘住美元或歐元,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具有“害怕浮動”的傾向。最近羅高夫等人(Rogoff等,2003)的研究也證明匯率兩極化判斷并無根據,處于中間的匯率制度,即保持穩定又有一定彈性的匯率制度仍有很強的生命力,而且對發展中國家有利。國內認為兩極匯率不適合中國學者也不在少數。張斌認為,中國匯率制度選擇的多重目標決定了中國經濟在轉軌時期采取相對靈活的中間匯率制度。同時,客觀的經濟條件也不允許中國采取完全浮動或者是嚴格固定匯率制度(張斌,1999)。張靜等人的研究也認為世界上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行的是中間匯率制度,在中國目前的經濟條件下,選擇一種適宜的中間匯率制度是最符合中國未來經濟發展的(張靜、汪壽陽,2004)。

筆者認為,匯率制度選擇兩極化即便曾在東南亞金融危機后出現過,也是一種暫時的現象,它并不是一種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一些發展中國家在受金融危機沖擊之后實行了有管理的浮動并不能證明兩極化的觀點,因為他們當中有很多又在金融形勢穩定后回歸到事實上的釘住匯率制或爬行釘住。固定匯率制國家增多是參加區域貨幣聯盟的國家增加了,他們由于無法單獨維持匯率穩定才加入了區域貨幣聯盟。根據IMF的最新統計,在187個成員中,實行獨立浮動為40個,有管理浮動的為43個,參加貨幣聯盟為40個、實行貨幣局制度為8個,傳統釘住匯率制的為40個,實行水平區間釘住、爬行釘住、爬行區間的各為5個。也就是說,如果將獨立浮動和貨幣聯盟以及貨幣局看作是兩極的話,那么多數國家仍處于中間地帶。另據羅高夫等人(Rogoff,2003)的研究,在實踐中真正實行釘住或有限彈性匯率制度的國家約占成員國總數60%,實行管理浮動或浮動的只有40%.在發達國家中,由于歐元區國家被算作實行固定匯率制,實行浮動匯率的比重只有40%.發展中國家中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只有30%,約70%實行的是釘住或有限的彈性匯率制度。只有新興工業化國家相反,約60%選擇了浮動或管理浮動制。而且,近兩年有不少經歷危機沖擊后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的發展中國家又回歸到了相對穩定的釘住匯率制。因此,兩極化匯率制度并不能作為國際匯率制度發展的新特征,筆者倒是認為兼顧匯率穩定和靈活性才是全球匯率體系發展的新特征。不同程度穩定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中間匯率制度,如水平區間釘住、爬行釘住、爬行區間等仍將具有生命力。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改革也應該是在保持穩定的同時,逐漸增加靈活性,而不是簡單地向浮動匯率過渡。

三、浮動和釘住,孰優孰劣

在有關人民幣匯率的討論中,除了人民幣需要不需要升值的爭論外,人民幣是否應該浮動恐怕是爭論得的最多的問題之一。教科書上對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制的優缺點有著全面的分析論證,但匯率制度的選擇歸根到底是在靈活性和穩定性之間作選擇,浮動匯率提供了宏觀調節上的靈活性,可以使貨幣當局調節外部經濟失衡的成本降低,享有較大的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固定匯率則提供了穩定的微觀國際金融環境,使企業等經濟主體從事國際經濟活動的成本降低,有利于開展國際經濟活動。各類教科書上關于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優缺點的分析都可以歸結到上述這個根本性的孰優孰劣的判斷上。這樣,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只有少數發達國家實行的是浮動匯率制,而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選擇了釘住或爬行釘住等變相的固定匯率制。

發展中國家為什么傾向于實行穩定的匯率制度?筆者認為,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微觀經濟主體通常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不強,缺乏應對匯率風險的能力;發展中國家政府為了保證國際貿易和投資的順利發展,就有必要通過固定匯率制為企業提供穩定的金融環境,降低他們的交易成本。當然,這樣做也有成本,即當外部經濟活動失衡時,實行固定匯率制的國家要付出比較高的調節成本,如果調節不當或嚴重滯后,可能會引發危機。但是,只要匯率穩定所產生的收益足夠大,這種調節成本和風險并不能讓其放棄穩定的釘住匯率制。另外,多數發展中國家宏觀經濟狀況都不夠穩定,浮動匯率制使它們的貨幣對外價值處于不斷的波動之中,這比較容易引起貨幣替換,嚴重的還會出現事實上的美元化現象。這也是多數國家在政治上難以接受的。

雖然中國的宏觀經濟環境與很多發展中國家不一樣,但企業缺乏應對匯率波動的意識和能力是一種客觀存在。當然浮動匯率論會爭論說,如果不創造客觀環境來培育企業的這種意識和能力,情況永遠也不會改變。所以,筆者認為應該逐漸地改變匯率干預的僵滯狀況,但過渡到浮動匯率制需要有一個比較長的過程。

基于這樣的前提,人民幣匯率制度不宜迅速地過渡到管理浮動,而是應該選擇爬行釘住或區間內的爬行釘住。從目前世界上各國所實行的匯率種類看,爬行釘住是僅次于傳統釘住的穩定型匯率制度,但靈活性又比傳統釘住制要高。管理浮動是僅次于單獨浮動的浮動匯率制,屬于非穩定性的匯率制度。當然,管理力度可以因管理當局的選擇而變化,但這一制度一般不對市場上發生的主要動蕩進行干預,這顯然與人民幣需要保持基本穩定的目標不符。

也有不少學者提議人民幣實行一攬子貨幣釘住(卜永祥,2003),這在理論上應該是正確的,它能夠滿足人民幣匯率保持基本穩定的要求。但是,在實踐中,釘住的貨幣籃子的確定和權重的選擇都會使釘住的水平發生很大的波動,而這種波動對經濟的影響并不能保證都是積極的。另外,釘住一攬子貨幣的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的波動是被動的,受籃子內貨幣匯率波動的影響。當籃子內貨幣之間匯率發生較大幅度變動時,人民幣釘住一攬子貨幣的匯率波動幅度要大于爬行波動的幅度,這在人民幣由剛性釘住向有一定彈性釘住的制度過渡時,也不是一種較理想的狀態。筆者認為,釘住一攬子貨幣制度應該成為爬行釘住制實行了一段時間以后的第二過渡階段。

也有學者建議人民幣實行匯率目標區制度(李揚,2003),這與爬行釘住的建議比較接近。但是,如果目標區確定的不合適,在短期內匯率有可能一下子就達到目標區的上下限,并在以后的較長時間內在這個新的上限或下限上形成事實上的新釘住匯率,除非過了不久,又得重新確定新的目標區。所以筆者認為,在匯率變動的壓力積聚了較長的時間或比較大以后,由釘住匯率制過渡到稍有彈性的爬行釘住比較合適。如果在爬行的基礎上再確定一個爬行的區間,應該也是比較好的選擇,但它與一般所說的匯率目標區已經有了較大的區別。一般意義上的匯率目標區是讓匯率在目標區內浮動,達到上下限后再干預,它在短期內浮動的幅度比爬行浮動要大的多。

爬行釘住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它可以使貨幣管理當局比較靈活地確定爬行的幅度和干預的力度,保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同時也向經濟主體傳遞可接受的匯率變動信息,使經濟主體逐漸樹立匯率波動的風險意識,并采取措施來管理匯率風險,為今后逐步擴大匯率的市場程度奠定基礎。考慮到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改革還在進行中,伴隨著資本市場開放程度的擴大,利率平價機制對匯率的影響會逐漸顯現,爬行釘住也可以比較好地適應這一轉軌所帶來的影響。因為市場化程度不高的利率水平難免會與國際利率水平發生差異,資本市場的逐漸放松管制會使套利行為逐漸增加,如果匯率剛性釘住,套利的風險極低,爬行釘住可以增加套利的成本,對套利產生一定的抑制作用,而同時又會避免因套利產生的匯率大幅度波動。

當然,對爬行的區間應該設定多大,每日、每周、以及月度年度可以波動的幅度以多大為宜,這都需要根據一定的宏觀經濟環境和經濟發展目標采調整和確定,以不引起經濟震蕩和不影響對外經濟活動為宜。

有不少贊成浮動匯率的觀點都會提到匯率僵滯會導致投機者的沖擊,進而引發金融危機,而浮動匯率可以有效地避免由投機沖擊引發的貨幣危機。筆者認為,發展中國家貨幣匯率的穩定對其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匯率穩定作為政策目標并無過錯。一些國家之所以發生金融危機,是在匯率穩定的機制上出了問題。但這并不證明浮動匯率制是發展中國家的必然選擇,因為匯率的頻繁波動對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言同樣要付出高昂的代價,如進出口受抑、經濟活動受干擾、乃至出現貨幣替代現象等。伴隨著資本市場的開放,發展中國家穩定匯率的機制需要改善,外匯市場干預必須與整個貨幣政策更緊密地相聯系,利率和通貨膨脹率將變得更敏感,需與外部保持相對的均衡。正是基于這樣的一種分析,筆者建議,貨幣當局在選擇匯率制度以及調整匯率水平時,必須注意匯率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注意國內經濟均衡與外部均衡的關系。

四、“三元悖論”與匯率穩定

贊成人民幣迅速過度到浮動匯率的一個理論根據是西方經濟學理論所推導的在匯率穩定、資本自由流動和獨立自主的貨幣政策大三角之間只能選取兩者的結論。由于克魯格曼在蒙代爾—弗萊明模型基礎上比較系統地論述過三者之間的關系,并提出了“Trilemma”概念,故也被成為“蒙代爾—克魯格曼三元悖論”。它使得不少學者相信資本項目開放以后,只能放棄匯率穩定而采取浮動匯率制。因為人民幣的自由兌換和資本項目的開放已經被明確地定為我國金融開放目標之一。就目前而言,人民幣匯率的穩定是建立在我國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基礎上的。

筆者認為,上述理論的前提是資本項目開放后資本完全自由流動,不再受政府控制。但是資本市場的開放不等于資本流動的完全自由化,有管理和有規則的開放,抑制投機資本的流動,適當管制居民的外匯資本交易可以與人民幣資本項目的自由兌換并行不悖。拉美和東亞國家的實踐已經證明,缺乏有效的監管和失當的自由化,會給國際投機者提供興風作浪的機會,放大金融體系內原有的風險,而外部投機者所引發的羊群效應擴展至國內投資者,將會使資本市場出現嚴重扭曲并導致難以控制的金融危機。因此對國際投機性資本流動進行控制并不意味著否定資本市場開放,適當管制居民的外匯資本交易也不影響資本市場開放所帶來的積極效應。資本市場開放后仍然可以而且應該進行適當的資本流動管理,而且,如果獨立的貨幣政策并不意味著脫離世界經濟周期和國際市場的行情去設立政策目標,那么在這個大三角之間尋求一種新的均衡就不是不可能的。

事實上,對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言,在金融市場越來越一體化的今天,即使資本市場不開放,國內的貨幣政策的制定也必須考慮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如果國內利率水平長期過分偏離國際水平,隱型的套利資本流動同樣會對國內貨幣政策的產生沖擊,使政策效率下降。現實生活中,一個開放型的發展中國家的貨幣政策也只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當大規模短期資金在一國流進流出時,即使實行浮動匯率制,該國的貨幣政策效率也會因受到沖擊而下降。比如,當該國提高利率以抑制經濟過熱,防止通過膨脹時,國際短期資金會因為利率的差異而大量流人,雖然利率平價的作用會使該國貨幣的即期匯率上升,遠期匯率下降,從而抑制套利資金的過分流人,但是流人的外資將會大大降低該國貨幣政策效率是勿庸置疑的。因此,絕對意義上的貨幣獨立性實際上已經不存在。

筆者的觀點是伴隨著資本市場的開放,發展中國家穩定匯率的機制需要改善,政府的外匯市場干預必須與整個貨幣政策更緊密地相聯系,利率和通貨膨脹率將變得更敏感,需與外部保持相對的均衡。這樣,在三角之間,根據一國經濟發展需要,不尋求完全的自由和傳統意義上的貨幣政策完全獨立,也不完全僵滯地選擇固定匯率,可以在一個新的框架下獲得三角之間的兼顧之效果。

因此,通過綜合平衡,適度控制資本的非正常流動,是可以維持匯率水平的基本穩定,并同時保證貨幣政策的相對獨立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