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分析論文

時間:2022-04-15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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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分析論文

[摘要]本文利用DIM法,從高校和企業兩個主要方面對我國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進行具體分析。DIM法的決策結構分析、信息結構分析和動力結構分析為文章提供了理論框架。文章最后提出了一些促進高校成果轉化的措施。

[關鍵詞]DIM法高校企業成果轉化

一、導言

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對我國科技實力的提升和構建創新型經濟模式有重要意義。美國經濟學家埃岡·紐伯格和威廉·達菲提出了DIM法,即決策過程包括三個組成部分:決策結構、信息結構和動力結構。決策結構:決策權是能夠做出為自己目的服務的決策性決定的可能性;信息結構:是由信息流的方向、信息的集中和決策的協調三部分構成;動力結構:實質是當事人能夠借以貫徹自己決策的機制,即能使其他當事人服從自己愿望的方法。只有這三個部分協調運行有機地統一起來,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地位和其良好的運行需要各方面有機協調才能達到預期效果,這與經濟體制的比較分析決策有異曲同工之處。因此我們借用DIM方法對我國高校成果轉化能力進行分析。

二、DIM分析

1.決策結構分析。在成果轉化決策結構中高校和企業是兩個最主要的決策者,共同決定了科技成果轉化能否順利實現和轉化效果。首先,我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薄弱,實現成果轉化與產業化不到十分之一。科研成果的審查、立項局限于理論性的探討與現實應用脫節嚴重。在管理工作上也沒有獨立的機構協調運作。第二,企業方面,許多中小型企業科學技術需求強烈,又苦于自身科研創新能力不足。大型企業的決策者對技術開發風險估計過高,研究投入不足,導致產品更新換代速度慢,競爭力貧弱。從產權角度來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有兩種途徑:科技成果轉移和校辦企業。第一,高校科技成果轉移是最為普遍的形式。但科研成果產生于小單位的實驗室理想狀態,與產業化仍有很大距離。需要企業進行二次開發、小規模試產等才能實現產業化。雖然開發決策過程中可根據未來期望收益和成本進行風險決策,但這種理性風險決策更多受企業家的知識結構、人格特征,以及社會文化心理因素影響。第二,高校自辦企業。優勢在于學校可以利用高校優勢為市場推廣打下基礎,在二次開發和產業化發展方面也有先天優勢,還能節約交易成本。但企業經營需要企業家,這類人卻極少存在于學校當中。學校在管理、運營和營銷等方面會變得捉襟見肘。學校官僚作風容易轉播到企業讓新生企業未老先衰。

2.信息結構分析。信息結構是由信息流的方向、信息的集中和協調三部分構成。包括收集、傳導、處理、儲存、取出和分析經濟數據的機制和渠道。決策者不可能完全了解面臨的行動選擇。因些,信息結構就要最大限度給各方決策者提供信息。校企雙方在科技成果轉化所需信息上存在著不對稱。一方面,高校對企業的需求不了解,選擇科技研究項目時并不能和企業的真實需求接軌。一些學校尋找合作企業時也多是通過關系與企業接洽,很難完全匹配。另一方面,企業需要的東西不能反映到高校課題研究中去。當科技成果存在轉化的可能性時,轉化的復雜過程中校企業雙方的共同知識很少,這樣的博弈過程中極易造成科技成果轉化的失敗。校企雙方信息缺乏,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起著協調的作用。這類中介機構主要從事收集、處理、傳導科技成果的供求信息,為高校和企業合作提供便利。與國外相比,我國中介機構的建設還遠遠不能滿足需要。首先,中介機構數量有限、功能單調,在高校、企業和政府三者之間不能有效地協調。而且沒有足夠的動力機制促進中介機構有效運作。糾紛發生時,中介服務機構的權益也無法保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科技成果轉化。

3.動力結構分析。高校成果轉化動力結構中最主要的內容是激勵部分。成果轉化過程中個人在貢獻的同時也要有自身需求的滿足;學校希望成果轉化能夠換回利益;而企業追求的是技術成果產業化后獲得的利潤。當激勵機制對三方的不同需求得到滿足后,才能保證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順利實現。研發階段,企業急需的項目在高校沒有生存空間。企業也很少資助高校的項目研究,這與西方國家企業大力資助高校科研對比鮮明。其中項目審查立項與市場結合的激勵機制缺位是主要原因。轉化階段,風險投資服務機構和金融服務機構等是資金的主要來源。轉化的風險性、復雜性和長期性使其不敢輕易提供擔保或資金。同時高校和企業不履約、專利被侵權和利益分配沖突的情況時有發生,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雙方獲得的收益。而且知識產權保護在法律體系、科技轉化模式、管理體制和思想觀念等方面仍不完善。最近我國修改了《專利法》,顯示了保護知識產權的決心。但積習已久要與西方國家接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成果轉化后,利益分配問題也是激勵機制的重要部分。專利和成果轉移的所得歸校方或國家所有。如果不考慮研究人員等各方面利益,很難起到有效的激勵作用。

三、提高成果轉化能力的對策

對高校而言,第一,要加快科研項目選擇體系的改革,充分了解企業需要,使項目選擇與產業化應用緊密結合。第二,“酒香也怕巷子深”,高校應給企業提供幫助解決技術難道,向企業推銷自己的科學技術成果。第三,大學自建的科技園模式是一條提高成果轉化效率的途徑。第四,高校要考慮到有關人員對成果轉化的貢獻,保證他們的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切實地推動激勵機制的建設。第五,科技成果轉化有許多路子可走如:高校用技術入股,高校也可自建中介服務機構,提升成果轉化速度。

企業方面,第一,大型科技企業要轉變思想,重視科學技術提高生產力的作用。中小科技企業沒有資金、技術等方面的實力,應積極拓寬科學技術來源渠道。第二,有實力的企業要加大對高校研究的支持力度,在項目研究到產業化各階段與高校展開合作,提升企業接受科技成果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埃崗·紐伯格威廉·達菲:比較經濟體制[M].商務印書館,1984

[2]雷云濤: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面臨的問題分析[J].研究與發展管理,2007

[3]張先鋒劉志迎劉厚俊:我國科技成果轉化效率的DIM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7

[4]何淳寬:對高校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問題的反思[J].科學新聞,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