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數學課程改革論文
時間:2022-08-31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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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和《高中數學課程標準》(以下稱《標準》)的全面實施,我國基礎教育數學課程改革正在全面有計劃地進行,《標準》在課程理念、課程目標、課程實施、課程評價等方面均有大幅度的改變。這不僅僅體現在教材的變動,而且對從事基礎教育的數學教師帶來了全方位的挑戰。數學課程改革產生的更深層次的變化體現在數學教師的教育觀念、教學方式和教學行為的變革上,提出了更新觀念、更新知識、改革教法的要求。這些變革相應地對培養中小學教師后備軍的高師數學專業提出了新的課題,特別是培養數學教師基本數學教學技能的《中學數學教材教法》(以下稱《教法》)課程必須適應《標準》的要求。然而,很多高師院校數學專業的《教法》課程面對基礎教育的改革卻反映遲鈍,教材內容不能及時更新,課程的教法陳舊,不能及時體現《標準》的新要求,結果是學生學習前對該《教法》課程期望值高,以為能尋求到把握最新數學教育的金鑰匙,但隨著教學的深入,傳統的內容與教法逐漸使他們失去學習興趣,以至于在實習、求職試講中與中學的要求脫節,最終失去課程設置本來的目的。如何改變現狀,順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滿足學生要面對殘酷就業競爭的要求,筆者認為,《教法》要從實際出發,在教學方面不斷地進行探索與改革。
一、開展《標準》專題學習,更新教學觀念
為推動高師數學教育的發展,更好地與基礎教育數學課程改革相適應,首先是轉變教師的觀念,觀念是行動的先導,高師院校教師在頭腦中要時刻明確我們的培養目標是新課程的實施者,是高素質的教師,要改變別人,必先改變自己,更新教學觀念。實現教師的自我定位應以教師為中心轉變為以學生為中心,課堂教學的價值取向應從知識中心轉變為以學生的發展為中心,教學形式從封閉式轉化為開放式的三個轉變,只有進行觀念的充分準備,才能實現教學目標和培養目標,才能在教育環境中掌握好方向。其次是組織學生學習《標準》理念、課程目標、評價方式,開設《標準》專題學習并積極開展討論,分析課程改革對數學教師角色、能力、工作方式、教學方式、教學策略的新要求,充分認識數學教學改革是課程改革的關鍵。
二、結合《標準》改革《教法》教學內容
1.結合課改,吸收和補充新的研究成果
數學和數學教育都在不斷地發展,教法與相關學科和新興學科之間的關系還不很協調,有些教學內容陳舊,未能與當前的思想觀念、生活實際和學科的發展同步,沒有結合當前的基礎教育數學課程改革,理論脫離實際。因此,在教學中應走出課本,在保持《教法》內容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增加數學教育領域新的研究成果,使學生了解該領域前沿的基礎研究狀況,形成較為先進的數學教育觀念。同時特別要聯系目前的基礎教育數學課程的改革實施現狀,介紹中學數學教學改革的現狀和發展趨勢,以及對教師提出的新的要求,《教法》要在學習《標準》的前提下,開設中學數學發展的專題課程,明確符合時展的課程目標,使學生的學習緊跟時代的要求,實行教學內容和學生主體的開放,建立開放型知識結構。
2.對《標準》新增內容進行研究
新的中學數學課程在內容上有了重大的變化,突出了基礎性、多樣性和選擇性,《標準》強化了概率統計,設置了數學探究、數學建模、數學文化,有些具體內容在教法課程中從未涉及乃至現行的高師數學課程中較薄弱和不能完全覆蓋。如,算法、框圖、信息安全與密碼、球面上的幾何、歐拉公式、與閉曲面分類、三等分角與數域擴充、開關代數與布爾代數、優選法與實驗設計、風險與決策、數列與差分等[1],結合其高師專業課程的相應改革,專門補充討論新增內容設置原因,正確把握《標準》對新增內容的定位,并對其教法及相關問題開展討論研究。
3.調整教學順序
《教法》是在學生已經掌握了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知識和數學專業基礎知識基礎上開設的,通常是先學習了解研究對象、任務、特點,對中學數學教學的目的和內容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再講教學原則、邏輯知識和教學方法,最后介紹中學數學教學工作[2]。如果先讓學生明確中學數學教學應做哪些工作,再介紹做該工作具備的知識、原則、方法,就能激發其學習興趣,使其主動學習,取得好的教學效果。
三、改進教學方法,轉變學習方式
隨著基礎教育改革不斷深化,教師素質與課改要求的差距明顯顯露出來。教師在以學生發展為本的前提下,要具有將知識轉化為智慧,將理論轉化為方法的能力,適應綜合性教學、研究性教學、實踐性教學的要求,提高將學科知識、教育理論、現代信息技術有機整合的能力。其變化的實質就是教法、學法上的改進,教法與學法相互制約,相互影響,許多有效的學法正是直接從教師具有示范性的教法轉化而來的。高師生的學習方式直接影響其未來的教學方式,高師生經歷“大學教法—學習方法—中學教法”的過程,作為《教法》課,更應該在新的教育教學觀指導下從“滿堂灌、一支粉筆、一塊黑板”中解脫出來,運用探究、參與、研究的教學方法,進而促進學生從被動聽、做筆記、圍繞解題、練習、考試關心分數向獨立思考、自主探索、動手實踐、合作交流、閱讀自學等有效的學習方式轉變。1.強化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是一種教與學兩方面直接參與、共同對案例或疑難問題進行討論的教學方法。一方面通過教師精心選取典型的優秀教學案例,引導分析獲得蘊涵其中的那些已形成的教育原理、教學原則和方法等;分析常規教學模式,并探討新的數學教學模式(探究式數學教學、數學質疑教學模式、數學建模教學、活動型數學教學模式整體教學與范例教學)[3];學習綜合性教學、研究性教學、實踐性教學方法;深入學習分析案例中的教學設計如何體現現代教學理念和現代教學方法,既可體現學科特點,又可將已有的教育學、心理學原理知識運用其中,學生又能處于積極參與狀態創造性地獲得學科教學的有關知識,增強對教學問題的分析決策能力,真正達到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另一方面,在教學中,組織學生對不同的觀點和看法進行充分討論,取長補短,共同提高,教師根據情況進行總結。通過這種觀摩—交流—反思等一系列教學活動,培養學生未來教育教學的反思精神,發展學生對自身教學實踐進行批判的技能,使他們掌握對教學進行自我分析和反思的方法,進而形成一定的數學教學研究能力。
2.加強分析信息技術與數學課程的整合
《標準》提倡使用信息技術來改變學生的學習方式和教師的教學模式,因此《教法》教學中引導學生充分認識體會信息技術不僅作為教與學的輔助工具,更是作為促進學生自主學習的認知工具和情感激勵工具,探討如何利用信息技術所提供的自主探究、多重交互、合作學習、資源共享等學習環境,將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使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在整合的過程中得到有效的鍛煉。
四、加強實踐環節中的理論分析和技能培訓
《教法》課的教學,是對學生進行系統師范性教育的主陣地和主渠道,不僅要求學生很好地掌握其中的理論知識,還要培養技能。然而,知識并不能簡單地由教師傳授給學生,而只能由每個學生根據自己的知識和經驗主動地加以建構。要體現學生知識的建構過程,就應該在學生的整個學習環境中,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學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完成。因此必須建立一種新的教學機制,創設一種能促使學生理論聯系實際,開展研究活動的學習環境,使學生在開展合作交流的研究性活動中把握數學教育理論的精神實質,掌握一定的教學技能。然而,長期以來,《教法》課重理論輕教學技能訓練,同時大學在追求學術高品位時,不可避免地脫離基礎教育的實際。因此,教法課程必須由重理論輕技能轉向借理論促技能,并將其作為專業技能課程設置,其理想的改革方式是實行開放式教學,發展專業發展學校,讓學生經常到中學去見習,參與教研和教改活動,嘗試教學設計和實施。這是一種互惠的行動,它不僅有利于大學教師、學生和中學教師雙方的專業提高和發展,而且對師范生的知識應用和教學技能的訓練提高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4]。但由于教育體制和條件的限制,這種方式難以實施。因此,在目前的狀況下,只有加強和改進教學活動,活動始終以嘗試教學設計、模擬課堂教學為中心,同時兼顧專業和技能的訓練,加強師生之間、學生之間的交流和個人的教學反思,促進教師教學知識的發展。具體做法:改變將《教法》課與試教課分離的現狀,在《教法》課學習理論的同時,就開始分小組對中學的典型課題進行試講,小組既作為教學基本功訓練小組,又作為學習理論小組和反思研討小組。在教師的引導督促下形成一種合作交流、相互切磋、共同發展、和諧統一的學習氛圍,增進知識的應用,在應用中進一步提高對理論的認識,繼而在以后的全面試講和教育實習過程中,進一步加強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在反思階段針對實踐中出現的矛盾與分歧,例如結合《標準》理念,分析《標準》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矛盾以及不足等,提出研究探討課題,更有目的、有針對性地確定畢業論文選題,進行實證研究和分析。只有這樣才能培養能應用現代教育理論、教育方式和手段,善于把數學知識的學術形態轉化為教育形態,既能從事數學教學又能從事數學教育科研的高質量的數學教師[5]。
五、實行多元化評價體系,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隨著教學觀念、內容、方法的改革,《教法》所采用的傳統的一張考試卷評定學生成績的方法已經無法比較全面、準確地反映學生的實際水平和教學效果,因此,評價內容和方式必須進行改革完善。一方面,利用多渠道多種方式評價,如采取筆試、口試、教學研究小論文三結合的方式評定學生成績,具體可包括課堂討論、小論文、調查報告、平時作業、動手作業、課堂示范、書面考試等方面綜合評價作為最后成績。另一方面,加大平時成績的權重,平時成績比例增大為30%,期中和期末各占20%、50%。平時成績包括課堂提問、作業以及課堂討論等成績,期中和期末考題改封閉型占主體為開放型占主體,主要考查對知識的理解與靈活運用。目的在于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讓每一名學生平時就積極投入到教法課的學習與活動中,促進教育理論的掌握和教學能力的提高以及數學教師數學素養的形成和教學研究能力的初步養成。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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