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教育券模式選擇研究

時間:2022-05-06 09:57:00

導語:高等教育教育券模式選擇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高等教育教育券模式選擇研究

[摘要]本文從教育券的產生和發展入手,對現今教育券存在的兩種主要券模式即自由市場模式和收入關聯模式在產生背景、政策主張和實施條件等方面進行比較分析。結合現階段我國高校的分布狀況以及我國高等教育學費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根據東中西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找出適合我國國情的教育券實施模式。在實施的過程中根據東中西各地區的人均GDP和恩格爾系數來確定教育券的面值。

[關鍵詞]教育券自由市場模型收入關聯模型

目前,教育、醫療、住房被媒體戲為壓在人們身上的“三座大山”。在三大問題中教育問題又直接關系到人們的切身利益。從1997年高校擴招開始到現在已持續十年。擴招中出現的生源素質下降、學費漲幅快、整體教育質量下降,導致偏離擴張的目的。怎樣把有限的教育資源發揮最大的作用?在我國高等教育中引入教育券制度是一種新的嘗試。教育券(Educationvoucher,又譯作教育憑證)的做法是政府把教育經費折算成一定數額,直接發放給學生或家長,而不是學校,可以用來支付學費和相關費用的一種有價證券。由于教育券不直接發放給學校,學校則向政府兌取與券值相等的現金。[1]

一、現有教育券制度兩種主要模式的比較

在國外,教育券機制已經存在兩種發展模式。一種是弗里德曼倡導的市場機制模式,即通過“教育券”開拓教育競爭市場,提高教育效率;另一種是皮科克和懷斯曼倡導的收入關聯模式,即通過公共政策的有效控制,幫助弱勢群體獲得公平的受教育機會。此外詹克斯還提出了對經濟條件不佳處于劣勢的學生還可獲得補償性教育券。由于也是從教育公平的角度提出,所以我們也把其歸入收入關聯模式。[2]這兩種模式的都有各自的產生背景、政策主張和實施條件。

1、兩者產生背景的比較

美國19世紀后半葉以來建立的公共教育制度是一種政府的壟斷。學校教育極端國有化導致社會集權。集權的過度導致公立學校失去競爭性,從而引發了教育質量下降,教育效率低下和教育資源浪費等問題。弗里德曼設想通過教育券改變公共教育提供者的一元化狀況,賦予學生及家長選擇學校的權利,促進校際間的質量競爭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教育券旨在把競爭引入公立學校體系,在教育券的流動體系中實現優勝劣汰,并在一定程度醫治公立學校的“社會集權過度癥”,適當遏制教育官僚主義的滋長。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弗里德曼提出教育券的市場機制模式并在小范圍內實行。在實施中,如果學校設訂的學費高于教育券的貨幣價值,對經濟背景不佳的學生就會設定一定的門檻,不利于實現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受教育公平權。針對市場機制模式的這一缺點,1964年皮科克和懷斯曼提出了政策機制模式,也即收入關聯模式。

2、兩者政策主張的比較

弗里德曼提出的市場機制模型是“無排富性”模式,所有適齡兒童均可獲得等額的教育券,

自由選擇不同收費標準的學校,不足部分自己支付,以促成自由的教育市場,提高教育效率。而皮科克提出的政策機制模式是一種“排富性”模式,按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不同發給不同面額的教育券,且主張給低收入或有特殊要求的家庭以特殊的補助,實現真正的教育公平。“無排富性”模式強調選擇自由,以促成自由的教育市場,提高教育效率;而“排富性”模式關注社會弱勢群體爭取平等的受教育機會。二者存在的條件有所不同,分別與不同的基礎教育財政制度和財政狀況相適應。自由市場模型應是基礎教育財政資源配置的高層次境界,它需要充足的教育財力作保障。由“排富性”模式向“無排富性”模式的轉變過程是由追求公平模式向兼顧公平的效率型模式轉變的過程,是基礎教育財政制度的升華過程。[3]

3、兩者實施條件的比較

弗里德曼的自由市場模式的實施條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學生在義務教育時期每年都可獲得一定量的具備貨幣價值的教育券,同時被選擇的學校也有資格將所獲教育券象向政府兌取等值得現金;(2)教育券的價值不因人而異;(3)學校有權自己設定學費標準,學費標準可以高于教育券所承擔的價格;同時,學校也有權建立自己的擇生機制。弗里德曼期望通過市場機制來引發公立和私立學校之間的競爭,迫使公立學校改革,從而達到打破公立體系的壟斷,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促進教育質量整體上升的目的。收入關聯模型被認為是對弗里德曼自由市場模型進行改進后的結果,既強調市場中教育供給者與需求者各自自由選擇權,但同時也認識到了如果學校設訂的學費高于教育券的貨幣價值,對經濟背景不佳的消費者所設定的門檻。為此,收入關聯模型中含有一個收入所得稅機制,既教育券的價值與家庭收入成反比,相對于高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子女入學所獲得教育券負擔的價格更高。顯然,收入關聯模型開始引導人們從社會政策的角度去看待教育券。

二、現階段我國高等教育學費的特點

1、學費我國高校學費增長速度快,教育經費增長相對較慢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我國高等教育成本完全由國家負擔,實行免費制。但這種高等教育免費制只能支撐極小規模的高等教育,使接受高等教育只屬于少數人的權利。從80年代末公立高校開始實行繳費上學。學費標準不斷上升,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的學費由最初的100—300元/學年,上漲到現在的4000--6000元/學年。高等教育的快速增長直接導致高校學費的快速增長。在高校學費的快速增長的同時,政府的教育撥款增長較慢,政府的教育撥款增長速度落后于高等教育的發展。近年的統計表明,我國普通高校經費來源中,政府撥款所占比值自1998年的60.5%降至2001年的52.9%,而學雜費所占比例自1998年的13.4%上升至2002年的26.3%。[4]1997年公立高校收費并軌,公立高校每增加一名學生,國家財政就要負擔75%以上的生均培養成本;1999年擴招使得國家財政部門更無力應付。國家撥款的增長跟不上高等教育規模擴大的速度,高校不得不增加學費。

2、學費超出家庭的承受能力,助學貸款解決力度有限

國家撥款的增長跟不上高等教育規模擴大的速度,學費不斷上漲,超出了家庭的承受能力。目前我國普通高校的4000--6000元/學年,若是熱門專業或民辦大學,學費高達10000元/學年或更多。根據國家統計局資料,2004年1-3季度我國城鎮和農村人均收入分別為8375.03元和2109.5元,估計年收入分別為9000元和2300元,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為農民的3倍以上。以普通高等學校學費計算分別占城鎮或農村人均收入的56%或217%。[5]如此,一對農民夫婦的全年收入尚不足以支付一個大學生一年的學費。200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總數為935萬人,其中經濟困難的約182萬人(特別困難的學生約9萬人),占在校生總數的19%(特別困難的學生占8%)。[6]據統計,截止2004年底,我國共有180萬名學生申請助學貸款,申請總額達140萬元。有85.5萬名學生申請成功,獲得總計69.5億元的貸款。助學貸款幫助了許多貧困學生完成了學業。經過幾年的運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取得了很大成績,同時也暴露了很多問題。比如國家助學貸款總體規模與教育發展的需求還不匹配;款項結構不平衡管理難度大;學校及相關部門配合不夠。其中最為嚴重的是貸款違約現象嚴重。據估計,2003年全國范圍內國家助學貸款的違約率高達20%,一些高校甚至高達30%至40%。

三、在我國實施教育券模式的選擇

我國的浙江省長興縣就是采用教育券的典型例子。長興縣是全國綜合實力“百強縣”,長興教育面對教育資源不足、民辦教育發展的低靡和職業教育發展落后等問題。為解決教育存在的問題,長興實行了教育券制度。實行以來短短兩年間有3億元資金涌入長興投資辦學,有效的緩解了長興教育資源匱乏的困境。長興教育券的實施也建立了扶貧助學的長效機制,以教育券代替現金資助那些家庭特別貧困、無力支付學雜費的小學生,進一步規范貧困助學金的管理,做到專款專用。長興縣采用教育券取得一定成功。

現階段,我國高校分布不均勻、學費增長速度快、教育經費增長相對較慢、助學貸款解決力度有限。無論實施哪種教育券制度模式條件都不成熟。自由市場模式需要充足的教育財力作保障,而我國的教育財力相對不足;收入關聯模式是排富性的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實現。我們可把這兩種制度各自的優點相結合并加以靈活調整解決教育中存在的問題。我國東中西各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平衡,在我國實行教育券無論是其使用地區還是其使用面值都不能“一刀切”。東部地區無論是城鎮還是農村的收入水平都高于中西部地區;中西部地區城鎮居民的收入基本持平,但農村居民的收入差距較大,西部農村居民的收入在三地區中最低。三地區城鎮居民的收入遠遠高于農村居民的收入,東部地區城鄉居民的收入都遠高于中西部地區。東部城鎮居民的收入基本在10000元左右,中西部城鎮居民的收入在6000—8000;東中西農村居民的收入分別在4000元、3000元、2000元左右。[7]教育券在我國的實施應和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聯系。由于東中西三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因此教育券在三地區的發行面值應不同,各地區城鄉教育券的面值也應有差別。教育券用來彌補學費不足部分,由于各地經濟水平不同獲得的面值也應有一定的差別。收入低地區的面值要高于高收入地區:中西部高于東部,農村高于城市,且中西部農村應為最高。既體現自由發展模式的提高教育效率,又體現收入關聯模式的教育公平,是根據我國情況對兩種模式的靈活運用。

小結

教育的收益者有個人、社會、還有企業,然而收益最大的除了學生還有社會和企業。教育能滿足不同層次的需要,收益者都應當承擔,所以企業可以向政府捐資或發放獎學金和助學金教育券。教育券的實施要把靈活性和區域差別性相結合,因地制宜地根據各地經濟條件而定。應在動態的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在我國高等教育中推行教育券制度。政府要時刻關注制度實施后的反饋信息,以便對新政策及時進行調整和修正。從而使教育券制度真正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我國高等教育效率的提高。

參考文獻

[1][美]米爾頓•弗里德曼.資本主義與自由[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37-40.

[2]陳立.西方高等教育視野中教育券問題[J].外國教育研究,2004,3.

[3]汪柱旺.教育券、教育選擇與教育公平[J].當代財經,2004,12.

[4]教育熱點:今年新生入大學學費門檻有多高[EB/0L].http:/2004-08-19/80504.html,2004-8-19/2005-3-22.

[5]進度統計數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局.2005年1月22日[EB/0L]./tjsj/,2005-1-22/2005-2-10

[6]張琦,孟繁華.中美高等教育學費的比較研究[J].比較教育研究,2005,9.

[7]中國統計年鑒2005.人民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