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凈文學分類歸屬和范圍
時間:2022-05-24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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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文學總集或政史類著作中,常常有諸如納諫、諫凈、忠諫等等的類目。與諫有關的類目,是封建社會君權有限的儒家政治思想的集中體現,是古代士大夫實現自己政治理想的具體實踐。《說文》解釋為“諫,證也”,“凈,止也”,二者都是直言規勸的意思。11諫凈不但是古代下級對上級的一種言說方式,而且目的是要阻止或改變上級的行為,這與一般陳事的奏疏也有別。《文章辨體》有言“古者諫無專官,自公卿大夫以至百工技藝,皆得進諫”少處諫的行為,具體開始于什么時候已經無從詳考。后人曾經把《尚書》的文體總結為六類:典、漠、訓、浩、誓、命。其中的“訓”類是大臣勸諫警誡年輕君王的言論。比如《商書》的《伊訓》篇是伊尹訓誡太甲,《高宗形日》是祖己訓誡祖庚;《周書》的《旅聳》記載召公誡武王,《無逸》是周公誡成王的例子;又有《五子之歌》,相傳是夏啟的兒子太康失國,太康的五個兄弟在洛水之曲等待他,以祖先大禹的遺訓勸誡太康。嘆說文》曰:“訓,說教也”,與“諫”、“凈”的意義同源,以上所列舉的“訓”的例子實際上就是后來的“諫診”。郭英德先生認為,早期的文體名稱與人們在特定場合相關的言說有關,“人們在特定的交際場合中,為了達到某種社會功能而采取了特定的言說行為,這種特定的言說行為派生出相應的言辭樣式,于是人們就用這種言說行為(動詞)指稱相應的言辭樣式(名詞),久而久之,便約定俗成地生成了特定的文體。’卞呵以說,《尚書》中幾種文體的命名形式,就能對這個觀點進行很好的證明。同時也說明,進諫的行為伴隨著君主制時代的產生而產生了。
在春秋以前,貴族的進諫采取的是當面陳辭的方式。而戰國以后,文書制度漸趨完善,文學趨向于文本化,口頭陳辭逐漸向上書言事變化,這個變化《戰國策》中有若干材料可以證明。如《趙策》之《張儀為秦連橫說趙王》一文,開篇即曰“弊邑秦王,使臣敢獻書于大王御史”,又有《為齊獻書趙王》篇,又《魏策》之《獻書秦王》等閻,戰國各諸侯國君與游說的縱橫家們交流,往往只先接收使者帶來的書信,而并不立刻接見使者的實情,均可證明戰國以后文書制度的漸趨發達。然而有關諫凈的文章,似乎還大多保持著口頭陳辭的傳統,比如《趙太后新用事》、《莊辛謂楚襄王》等,就是當面陳辭的典型。并且,諫凈也逐漸有了“直諫”和“諷諫”之分。如果對歷史上這些關乎諫凈的材料作一個歸類,就會發現不同的文章著作、不同的的史籍遺留下來的材料,呈現出不同的面貌。有的是辭藻富贍、感情激蕩的文學佳篇,如《文選》、《文苑英華》等保留的關乎諫凈的文章,有的則只是一些雜七雜八的史料,多數是史官或一些文人記載的史事,僅僅是為了說明事理,多保存在歷代的正史、別史等史籍中,如《唐會要)、(清稗類鈔)等就有諫凈的類目。自然,如果從文學的角度認識諫凈,這些以史料意義為主的類目是不應包括在內的。緣于功能的制約,諫凈一開始就和政治聯系在一起,而且和奏議之間形成了無法分割的關系。古人認為“按奏疏者,群臣論諫之總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
呵譽王在《典論•論文》中提出四科八體時,奏議已經是一類風格清晰的文體,“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誅尚實,詩賦欲麗”7,奏議類文章的特點是莊重典雅,奏議作為古代文體的一個大類,一直貫穿了封建社會的始終。晚清姚鼎從文體的功能出發,把文體分為十三類,“奏議類”就是十三大類之一。可是對于諫凈的認識則不是這樣:雖然《文章緣起》、(文心雕龍》、《文體明辨》等著作不列諫凈的類目,可是如《三國志文類》卻設“諫凈”為其23種類目之一,(文苑英華》也有“諫凈”的類目,隸屬于“啟”類,是“啟”類的12子目之一;吳吶的《文章辨體),分文體為59類,其中有“論諫”一類,是與諫凈類似的另一稱謂。這些文章總集或文體著作,體現著編者的文體分類意識,由此可以感知,古人有將諫凈當作是一種文體的傾向,但是又沒有形成比較固定的認識,這與古人對奏議的認識是不同的。另外,隸屬于奏疏類的其它一些文體,也有反映的內容是關于“諫凈”的主題的。盡管這些文體的名稱各異,比如:劉向《極諫用外戚封事》、胡銼《戊午上高宗封事》以“封事”命名,李斯《諫逐客書》、枚乘《上書諫昊王》、陳子昂《諫用刑書》、蘇軾《上神宗皇帝書》等,文體為“書”,陳蕃《理李膺等疏》、魏征《諫太宗十思疏》、楊昭儉《諫肴張彥澤疏》等,文體又為“疏”,《全唐文》里的李渤《處理投巨人奏》,又以“奏”命名,另諸葛亮《出師表》,又以“表”為名。姚卿《古文辭類纂》中言“奏議類者,蓋唐虞三代圣賢陳說其君之辭,《尚書》具之矣。……漢以來有表、奏、疏、議、_L書、封事之異名,其實一類,’尸.吐些文體名不同而實同,從功能上完全可以列于奏議類這一大類之下。以上所列舉的這些奏疏,內容都是“諫凈”的主題,但未必一定以“諫”為名。所以,如果將諫凈看作是奏疏中的一個小類,“名”與“實”又不能完全相合,無法按照文體的名稱給它歸類。因此,上述設置諫凈類目的著作,其分類的依據應該是從內容上考慮,然而這種說法又存在著新的問題,因為反映到文學中的“諫凈”內容,是并不完全只以奏疏的形式體現的。就古代諫凈的寫作而言,歷史上還存在著這樣的情況,即它不但可以寫成直抒胸臆、慷慨陳詞的奏議,還可以寫成賦、寫成詩,比較幽約隱微的傳達諫者的思想情感。從楚辭開始,賦體就包含著諫凈的意識,宋玉的《風賦》是一篇較早的諷諫賦,漢大賦的寫作宗旨仍然“意在諷諫”,《說文》言“諷,誦也”,“諷諫”一詞,似乎微妙的傳達了諫凈的言說方式與口頭表達的關系,只是在后代的語言系統中又多了委婉言說之意。六朝時一些作家仿宋玉《風賦》而作“擬風賦”,往往有諷諫之意。如謝眺《擬風賦奉司徒教作》、沈約《擬風賦》、江淹《燈賦》等皆寓此意網。
用賦諷諫在唐代以后繼續有作品出現,杜牧的《阿房宮賦》“后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后人而復哀后人也”的感慨砒礪之語,一改漢賦“勸百而諷一”的范式,成為唐賦諷諫的千古名篇。敦煌俗賦也有寄寓諷諫之意的作品,如《燕子賦》中的燕子辛苦筑巢,但是筑成以后卻被黃雀占據,燕子最后上訴風理.矛盾得以調解,賦中的矛盾及其調和,正是影射了平民、貴族和皇權的關系。宋代李綱《迷樓賦》、孔武仲《吊隋場帝賦》、張舜民《長城賦》等諸家之賦p川,也大抵托古以寄寓對現實政治的諷諫之意。《詩經》則是以詩為諫的源頭,十五國風里的《J月‘風》、《齊一38一風》、(唐風》等都有很好的諷諫詩歌。比如《齊風》里的《載驅》、《敝筒》、《南山》諸篇,揭露和譏笑齊襄公和文姜兄妹通奸,又暗含了對魯桓公不敢約束妻子的譏諷。《唐風》里的《羔裘》篇,指責統治者不憐恤百姓。而《詩經》里最具規模的諷諫詩歌當屬《小雅》里的《雨無正》、‘小星》等篇章:浩浩昊天,不駿其德。降喪饑性,斬伐四國。炙天疾威,弗慮弗圖。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哥以鋪。周宗既滅,靡所止灰。正大夫離居,莫知我助。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鄭君諸侯,莫肯朝夕。庶曰式減,渡出為惡。如何昊天,碎言不信。如彼行邁,則靡所臻。凡百君子,各敬爾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戎成不退,饑成不遂。曾我替御,惜楷日瘁。凡百君子,莫肯用訊。聽言則答,資言則退。哀栽不能言,匪舌是出,維躬是瘁。奇矣能言,巧言如流,伴躬處休。維曰于仕,孔棘且殆。云不可使,得罪于天子。亦云可使,怨及朋友。謂爾遷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鼠思泣血,無言不疾。昔爾出居,誰從作爾室。—《雨無正》靈天疾威,數于下士。謀擾回通,何日斯沮。謀減不從、不減覆用。我視謀擾,亦孔之鄧。渝淆挑挑,亦孔之哀。謀之其減,則具是違。謀之不減,則具是依。我視謀枕,伊于胡底!我龜既厭,不我告擾。謀夫孔多,是用不集。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如匪行邁謀,是用不得于道。哀哉為擾,匪先民是程,匪大擾是經。維爾言是聽,維爾言是爭。如彼筑室于道謀,是用不清于成。甲雖靡止,或圣或否。民雖靡膝,或哲或謀,或肅或艾。如彼泉流,無淪骨以致。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及薄冰。—《小妥腳’l這兩首長篇所表現的層次謹然的體制、遷回曲折的語言以及深摯浩蕩的情感,說它們導引了后世諫凈文章的體式,應該并不為過。但是賦和詩與奏議類的諫凈文章不同的是,詩賦中諷諫的含義表達的比較幽約隱微,沒有文章那么直白,故而也才冠之以“諷諫”之名。這種區別,這里還可將同一位作家的諫凈詩文作個比較,史載魏征有一首諷諫詩歌流傳:太宗在洛陽,宴群臣于積草池。酒酣,各賦一事。……魏征斌《西漢)曰:“受降臨幟道,爭長超鴻門。驅傳渭橋上,觀兵細柳屯。夜燕經柏谷,朝游出杜原。終藉叔孫禮,方知皇帝草。”太宗曰:“魏征每言,必約我以禮”。llz]這首詩以《西漢》為題,如果沒有詩歌的寫作原因作為背景,是看不出諷諫的意味的,但是唐太宗卻感受到了“諫”味,這應該緣于君臣長期形成的語言默契。而如果同魏征的《諫太宗十思疏》“君人者,誠能見可欲,則思知足以自戒;將有作,則思知lI:以安人;念高危,則思謙沖以自牧;俱滿溢,則思江海下百川;樂盤游,則思三驅以為度;優懈怠,則思慎始而敬終;慮塞蔽,則思虛心以納下;懼讒邪,則思正身以黝惡;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罰所及,則思無因怒而濫刑。”一段作個比較llm,詩與文之間語言上的隱約和直白、口氣上的婉曲和犀利的對比差別就非常明顯了。這種文意上的晦顯之別和文氣上的曲直之分,也說明了詩與文在諷諫方式上的巨大不同,文章的表達宛若刀槍正面交鋒,詩歌的傳遞卻更注重旁敲側擊。盡管如此,這只反映此類文學作.錄在風格卜的不同,不能說明作品思想指歸的差異。
以上的分析說明,諫凈文學這類在古代有特殊地位和價值的作品,并沒有一種完全獨立的外在表現形式承擔它內容的載體。“諫無定名”,一些意在“諫凈”的奏議不一定以諫命名,名稱不一定完全反映性質,諫凈文學常常能依附其它很多文體來表達。盡管如前文所述在古代文體著作里有著者曾留意過諫凈的類屬,試圖將其歸成一類,但是通過以卜的分析,我們發現在宏觀上卻很難規定它外在表現形式的體性。該如何去認識諫凈文學的存在,是對它進行整理研究的一個前提。當前學界有一種看法認為在當前的文體研究中,存在著一些自身難成一類,又無法歸屬于其它某種文體的分類,解決的辦法,是采取體名清除的辦法,將這種類別清除出去,不承認它是一種文伽閱。如前所述,將諫凈作為一種文體來看待,則會出現許多扦格難通之處,這一現象,也恰恰是中國古代在文章分類上沒有一個統一標準的又一例證,后人當引起注意。然而,不承認諫凈作為文體的獨立性,不等于不承認諫凈文學的存在。諫凈文學是中國古代文學發展中一類特征鮮明的作品,起源于“諫凈”這一有著悠久歷史的古老言說方式,這一提法似無不妥。
歷史上留下的關乎諫凈的史料很多,而可以稱得上文學作品的,除了文學總集中著錄的一些篇章而外,其它的還有待進一步的整理。理學家朱熹說:“今天下事只礙個失人情,便都做不得。蓋事理只有一個是非,今朝廷之上不敢辨別是非,如宰相固不欲逆上意,上亦不欲許宰相意,今聚天下之不敢言是非者在朝廷,又擇其不敢言之甚者招臺諫,習以成風,如何做得事?今日言事官欲論一事一人,皆先探上意,如何方進文字?’,5晗段話講到真正的諫要不顧及人情、才能發自心聲,而在當時,實情并非如此。可見封建時代的諫凈也有著虛虛實實的差別。因此,在文學史上能占據一席之地的此類作品,尚須進行一定的爬羅剔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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