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史敘述對象的現代翻譯文學

時間:2022-07-27 03: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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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史敘述對象的現代翻譯文學

一、問題的提出:無可回避的翻譯文學事實

長期以來,在對文學史的一般印象與歷史敘述中,相對于處于文學研究核心的中外創作文學而言,文學翻譯和翻譯文學一直被認為是派生的、模仿性的、第二位的文學形式,處于民族文學研究的邊緣地帶,極少受到文學研究者和文學史家的足夠重視。正如以色列文論與譯論家伊文•佐哈爾(Even-Zohar)所說的那樣:“作為慣例,文學常常只在無法回避的時候才會提及翻譯”(9-26)。伊文•佐哈爾所言主要是針對歐美文學的研究狀況,但它也是世界文學中普遍存在的情形。在20世紀40年代以后近半個世紀的中國現代文學史敘述中更是如此。不過若在中國文學空間里往前追溯的話,情況卻并非從來這樣。從學術史演變角度看,早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之交,一批早期中國新文學研究者就不約而同地將翻譯文學納入文學史敘述視野。陳子展的《最近三十年中國文學史》、朱自清的《中國新文學研究綱要》、王哲甫的《中國新文學運動史》、郭箴一的《中國小說史》等,都設有翻譯文學的專章論述。但在之后的文學史著述中,就很少涉及翻譯文學在中國文學發展中所起作用的專門考察了。

80年代以后,再一次掀起外國文學的譯介高潮,20世紀中國文學的研究,當代中國文學的批評,中外(特別是中西)之間的文學關系,也重新開始成為文學史敘述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維度。無論是“20世紀中國文學史”(黃子平陳平原錢理群3-13)和《中國新文學整體觀》(陳思和)的整體理論描述,還是《中外文學比較史》(范伯群朱棟霖)等史著的問世,都表明對文學史的敘述,開始更多地注意中國文學對外來文化與文學資源的汲取與創造性轉化。但文學翻譯和翻譯文學作為一種特殊話語實踐的存在,仍遲遲沒有納入文學史研究的框架中,在中國本土學術的話語中,一般更多地把它與所謂“外國文學”,即在異域空間、以原語方式存在的他民族文學直接劃上等號。一直到八、九十年代之交,情況才逐步得到改變。這種改變,首先發生在“中國近代文學”研究領域。作為一種文學史研究的斷代方式,“近代文學”的劃分雖然已經逼近了現代文學史之上溯下拓的挑戰(當然還沒有遭遇后來的“中國文學古今演變”①等敘述的整合),但一些敏感的文學史研究者,基于對大量翻譯文學的文本與實踐的存在,以及無可回避的翻譯文學與本土創作文學的種種難以割舍的聯系,已經開始認真對待漢語空間中這一重要的歷史存在,并嘗試做出相關論述。比如,大型文選《中國近代文學大系》中,就有施蟄存主編的三卷“翻譯文學集”,盡管施蟄存在導言附記中聲明,翻譯作品不是中國近代文學,不過外國文學的輸入與后者的關系密切,因此編選翻譯作品是《中國近代文學大系》“獨有的需要”(施蟄存1990年);由賈植芳主編的《中國現代文學總書目》也編列了大量翻譯文學書目。他在編輯過程中竭力主張把現代外國文學翻譯書目編入其中,與小說、詩歌、戲劇、散文等文體創作書目并列,并在序文中明確指出:“外國文學作品是由中國翻譯家用漢語譯出,以漢文形式存在的,在創造和豐富中國現代文學史上其貢獻與創作具有同等的意義與價值”,進而把創作與翻譯比作“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缺一不可(賈植芳3-4)。

這在事實上已經把翻譯文學及其實踐提升到與創作文學同等重要的地位了。這是否與他們見證了中國現代文學的大部分歷史進程,同時又長期生活在上海這個近代以來的開放城市有關?這樣看來,從近代文學研究到當代文學批評,學術界其實都已開始正視翻譯文學作為中國文學獨特部分的存在了,不過,試圖對此現象存在從理論上給以界定和闡釋,則是從比較文學領域開始的。比較文學學科在中國的復興,幾乎與新時期中國現代文學的學科反思與范式更新同步展開,它們不僅在研究對象上具有廣泛的交叉地帶,更共享著中國改革開放之后對幾十年來傳統文學史模式和單一民族文化視野不斷突破的時代思想資源。而比較文學傳統中的法國學派的理論與方法,正是在文學關系史研究基礎上提升出來的一種研究模式。從比較文學學科在中國的發展狀況來說,中外文學關系領域也是參與者最多,也最早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宋炳輝127-31),因此對這一學派的理解最深,也最有可能從它的研究轉換出新的方式來。如果說法國學派創始期的文學關系研究重在梳理法國文學外傳及其影響的過程,因而被后來的美國學派代表韋勒克指責為“文學貿易”學(Wellek56),帶有濃厚的法國(歐洲)中心主義傾向的話,那么,這一學派的理論方法在現代中國,更多地被用來研究近代以來的外來思潮如何被中國文學所汲取,并催生出新的中國文學來。這種理論方法的扭轉式運用,一開始與其說是經過有意識的理論反思,毋寧是基于近代以來的中外(特別是中西)文學交流中明顯的“入超”事實。因為事實上誰也無法回避百多年來漢語空間中大量存在的文學翻譯及其廣泛深遠的影響,這種自晚清以來的中國文學所具有的特定的經驗事實,必定期待著一種歷史的界定與理論的闡釋。不過,承認事實的存在與從理論上對這一事實給予界定和說明之間,卻仍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面對這一跨文化、跨語際的實踐存在,比較文學的跨界意識和思想方法,理所應當地承擔起這一職責。結果,仍是法國學派影響研究理論中的流傳學理論,借助于70年代以來西方翻譯文化研究理論的啟示,在中國的比較文學、現代文學與翻譯學的結合點上,慢慢聚集起圍繞翻譯文學的文本與實踐的一系列問題域,并逐步提升出一種基于接受語文化、以文學的文化功能效應為核心的新的研究理論與方法。這就是以謝天振為代表的基于翻譯理論的新闡釋和譯介學概念的系統化論證,對文學翻譯的文化定位和歷史意義的確認。從上世紀90年代初期到1999年《譯介學》問世,謝天振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了從譯介學命題的提出到理論體系建立的過程。該書概括了翻譯文學在國別文學研究中的尷尬處境———它在中國文學研究中被當作外國文學,而國外文學視野中它又完全被視為中國文學的范疇———并在理論上分析了作為國別文學之獨特存在的翻譯文學的性質。明確提出,現代翻譯文學是中國文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對國別文學的意義應該在比較文學、國別文學等多個學科中予以更多的重視和研究,并率先在“中國翻譯文學史”與“外國文學翻譯史”進行概念區分的基礎上,在翻譯史領域進行獨立的史述建構的嘗試。對于中國現代文學學科而言,來自相鄰學科的這一問題意識和學術反思具有別樣的意義和啟示,它不僅更凸顯了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中長期存在的一個薄弱環節,也進一步推動學科視野與理論方法的多元借鑒之勢。同時,包括謝天振在內的一批來自中國現代文學、近代文學、比較文學乃至歷史學等不同學科領域的學者,先后出版了多種中國翻譯文學史和大量的專題研究著作,②一時間有關翻譯文學的歷史還原和文本勘疏,成為近二十年來文史學術界最為熱鬧的領域之一。

但文學翻譯史的敘述與建構畢竟不能替代文學發展史的整體敘述本身。因為,文學翻譯史可以圍繞這一相對獨立的文類系統,在兼顧作為成因與效應的時代文化背景的條件下,進行文本生成和歷史演變的系統描述與評價。而要將文學翻譯納入民族文學發展史的整體敘述,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和推進。如何將翻譯文學在近代以來的歷史存在及其持續性影響納入中國現代文學史的敘述之中?只有在這個意義上完成對翻譯文學的敘述與闡釋,才能真正確立其在民族文學與文化系統中的地位與價值。但是,至少在目前的中國現代文學史敘述中,翻譯文學這一存在仍然沒有得到應有的地位。或者說,在其重要性得到不斷確認的同時,如何與原有的文學史敘述進行有機組合,仍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一方面,學者們不愿簡單地重復當年陳子展、王哲甫和朱自清們的做法,他們雖說在文學史中將翻譯文學獨立成章,但與整體文學的歷史敘述仍然存在明顯的裂隙;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雖然對翻譯文學的重要性有著明顯的共識,但一些重要的理論問題沒有解決。與翻譯文學史或者外國文學翻譯史相比,民族文學史中的翻譯文學敘述,不僅需要在一般意義上確認翻譯文學的文化歸屬問題,而且必須進一步解決翻譯文學作為一種特殊文類的性質界定;必須在與本土創作文學與外國文學的對照中,區分翻譯文學史敘述與在民族文學史中敘述翻譯文學之間的不同;進一步還應該探討這種敘述將如何展開?可以開辟出怎樣的論述空間?有哪些需要并且值得重點展開的論題?對既有的文學史敘述格局有什么意義?如何在更廣泛的世界文學的背景下,進行科際交叉整合,進而反思對文學的認知方式,拓展對文學歷史的敘述空間,并激發當下文學與文學創造的可能性?等等。筆者愿意就這些問題,進行一些嘗試性的探討。在討論展開之前,還是先就有關翻譯文學的存在方式給以一個概括性的描述。對于這些已經達成基本共識的事實及其評價,是展開進一步討論的前提,是本文提出這一論題的最原初的必要性體現。在近代以來的中國文化與文學空間里:1.翻譯文本的存在作為一種歷史事實。近代以來出現的大量外國文學中譯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文本事實;2.文學翻譯及與此相關的介紹、出版等實踐活動,持續貫穿整個現代文學的發展史。3.在文學接受的層面上,翻譯文學的閱讀是近代以來中國文學流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4.作家的接受與借鑒。在近代以來的中國文學寫作中,汲取和借鑒外來文學是一個廣泛的不爭事實,而除部分作家從原文閱讀外國文學作品外,更多是經過譯本接受的;新時期作家更是大部分通過譯本接受外來文學。這就意味著,中國現代翻譯文學與文學創作之間有著特定的內在關聯,不論是對外來文學的模仿、借鑒還是對話、獨創,都體現了最深層次的中外文學關系。因此,在面對中國現代文學的時候,如伊文•佐哈爾所言,“任何人,若不是采取作家或者讀者的角度,是無法討論文學的”(9-26)。5.中國作家的大量翻譯實踐,既是翻譯與創作關系的體現,同時這些翻譯文本借助于譯者特殊的身份而大大強化了其影響力,因而更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特殊現象。總之,近代以來大量外國文學翻譯文本、連續不斷的翻譯實踐、無處不在的中譯本閱讀的發生以及翻譯文學與整個華語創作之間的廣泛深入的關聯,所有這些事實都提醒我們,必須在多元立體的文學史視域中,重新審視翻譯文學這個龐大的文學實體。而要將翻譯文學真正納入文學史敘述,有兩個前提必須在理論上給以辨析和論證。

二、前提之一:對文學權屬觀念的反思

如上所述,對近代以來大量翻譯事實的鉤沉與梳理,首先來自于中國文學史研究領域對文學發生與演變的資源條件的某種自覺。而自上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西方翻譯文化理論的啟發與借鑒的結果,推動了翻譯學科從理論上界定翻譯文學文化歸屬。這種界定主要理論依據有三點:1.居于文本的漢語語言的事實判斷:翻譯文學是使用中國語言的文本。2.依據譯本之文化功能的釋放場域判斷:它在中國文化與文學空間內生存并對其發揮作用。3.這些文本不屬于原語(國族的)文學。可以看出,這三點依據在邏輯上并非完全并列,其中第1、2點是從語言媒介與所處場域的角度對翻譯文學的正面界定。第3點所采用的則是邏輯上的排中律,它的前提條件是“非外即中”,即既然翻譯文學不屬于原語國的文化產品,那么就應該劃歸到中國文化與文學中來,這在判斷結果上雖然與1、2點相同,但思維路徑與方式并不一樣。這一判斷的有效性,在邏輯上取決于一個被省略了的前提,即民族文學之間有著分明的區分界限,但這一前提判斷是否并在多大程度上得以成立,其實仍然值得做進一步的考量。故而,重新審視翻譯文學這個近代以來中外交流進程中出現的龐大的文學實體,回答翻譯文學能否以及如何進入中國文學史的敘述整體,必須回到一些帶有根本性的問題上,即首先必須明確如何看待漢語翻譯文學的文化歸屬問題。而對于這個問題的解答,除了翻譯學界已經取得的,從語言歸屬和文化功能的角度所做出的選擇性判斷外,面對仍然存在的種種質疑,能否進一步反思傳統的思維方式,從根本上追溯由這些思維方式而導致的理論誤區?無論是譯介學研究還是中國文學史研究,對翻譯文學的研究和評價,其有待進一步確立的理論前提的直接體現,是翻譯文學的文化歸屬問題。但歸屬問題的背后,其實是更深層次的翻譯觀念和文學觀念問題。即如何看待文學翻譯實踐本身?如何看待翻譯實踐的結果即翻譯文學?從翻譯觀念獉獉獉獉角度來看,西方翻譯的文化學派已經從理論上對此做出了回答。他們認為,翻譯無論作為一種跨文化實踐過程還是這一實踐過程的產品,都是目的語系統而非源語系統的事實。在描述性翻譯理論看來,“翻譯”可以被看作是目的語文化中那種在任何情況下任何表現為翻譯或被認為是翻譯的目的語表達形式(謝天振,“翻譯理論導讀”323)。對翻譯文學性質的認知背后,又是與文學觀念獉獉獉獉緊密相連。而至今依然占主導地位的文學的浪漫主義觀念,是導致排擠或者忽視翻譯文學的根本原因。我們知道,現代文學觀念的確立是以浪漫主義詩學原則為前提的。浪漫主義詩學的前提假設是:文學的本質是主體的自我表現,天才作家的寫作是一種從無到有的發明,因此,文學的“創造”是其價值的根本特性,而對現有的材料、題材及其傳統只不過是一種表象。由此出發,這種觀念進而強調文學的個人獨特性和創造性,同時又與資本主義個人私有財產的權屬觀念(即個人在產品生產過程中所付出的勞動意味著對產品的權屬)相結合,從而導致作家對文學作品的主權觀念的最后確立,它在資本主義商品社會中的具體體現,就是版權的作者所有觀念。雖說這種所有權觀念同時也延伸、輻射到翻譯文學的譯本版權上,但恰恰這一觀念,是導致創作文學與翻譯文學區分及其等級差異的最核心的理念依據。在這種觀念主導下,也必然導致對書寫語言的工具性和透明化認知,導致翻譯觀念中的原文中心主義和對翻譯實踐本身的忽視———作為讀者和研究者(包括翻譯者),我們可以、應該甚至只能通過文本再現作者的真實意圖;作為文學翻譯者,可以、應該并且只能以忠實地再現原作者的意圖作為指歸。

面對這種以浪漫主義獨創論為核心的文學權屬觀念,作為文化與文學的一個特殊子系統的翻譯文學,其處境是十分尷尬的:一方面,為了爭取譯者在文化、語言和文體等系統的轉換中所付辛勞的承認,新的翻譯理論必須承認這種勞動與產品的權屬論;但另一方面,又正是這種文學權屬論“統治”下的傳統翻譯觀念,在理論上壓制和剝奪了譯者的主體性空間。新的翻譯觀要在這種兩難悖論中左沖右突,尋找一條辯證的出路,并非易事。但事情也并非如此悲觀,因為即使在創作文學的系統中,這種權屬觀念也不斷經受著拷問與質疑。從某種意義說,T.S.艾略特關于“文學傳統與個人才能”(32)的論述和現代闡釋學理論,正是這種對浪漫主義為核心的文學觀念系統的反動,它們分別從文學創作與闡釋(包含文學閱讀)的角度說明了文學的性質。其實,文學文本作為一種物質性存在,固然有它法律上的權屬,但作為一種精神產品,它和已有的各種文化資源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在人類思想和審美精神的意義上,文學文本的作者或者譯者的“權屬”只是一個相對性的概念,不能等同于其他物質產品的法律“權屬”。而文學翻譯雖然與文學寫作在文學系統中并非處于同一個分層,但作為系統內部的一種存在,無論在文化實踐還是其產品的意義上,都是一個從跨文化理解到跨語際表達的綜合性實踐過程。因此,對于翻譯文學而言,動態功能主義的文化多元系統理論應該是破解上述困境的有效出路。伊文•佐哈爾在《多元系統論》中論及“動態分層與系統產品”時表明,“表面看來并不一致的各種項目(元素或功能),并非個別項目的身份相互關聯,而是分別構成同時存在、互相競爭的系統”(20-25),這種競爭,就是一個項目在邊緣與中心之間的轉移。“以往我們常常面對這些轉移帶來的結果,卻未能覺察發生了轉移,或者忽略了轉移的來源”,而只“把(單一)系統完全等同于中心階層”,“無視各個邊緣階層的存在,或將之視為完全在系統之外”。這種態度所導致后果是:第一,意識不到系統內部各種階層之間的張力,因此有多種項目的值(功能、意義)未被察覺;第二,未能解釋(系統)轉變的過程,又只能把轉變本身解釋為個人發揮想象力而達至的創新,或者解釋為來自某個往往是個別的、孤立的源頭的“影響”;第三,觀察者既然看不見轉變的本質,也就無法解釋在實質上顯現了出來的轉變(有別于無形的轉變過程)。例如,把作家的創造性簡約為“想象力”、“靈感”之類的模糊概念,實際上就是放棄了理性和分析作家錯綜復雜的工作條件(包括制約條件和創新條件)的機會。這一理論,既對作為文學子系統的創作文學和翻譯文學內部有效,同樣也對揭示分別處于中心與邊緣地位的兩個子系統間的關系有效。而正是在后者的意義上,翻譯文學可以在跨文化多元系統的視域下,為一種跨語際文化實踐及其產品,爭得自己雖然有限,然而又是特殊的主體性。

三、前提之二:“中介”與“不確定性”概念的引入

如果從文學研究的認識論與方法論獉獉獉獉獉獉獉角度來觀察,對于翻譯文學的傳統認知,又與傳統學術研究的分類認知的方法,以及將這種分析法趨于凝固化、對象化的思維習慣有關。在西方傳統認識論中,分類是通過對象的類別劃分以了解世界的一種認知形式,專指在認識過程中以對象的本質屬性為根據所作的類別區分,這種劃分的有效性,是以劃分出來的各子項所具有的較為穩定的特性為前提的。在傳統認識論看來,分類作為科學研究中對客觀事物的認知和反映方式,有一個從現象分類到本質分類,從不甚深刻的本質分類到更深刻的本質分類的逐步深化過程,這種思維方法對人類科學認識的深化和社會實踐的進展有著重要意義。但在作為人文研究之一的文學研究中,這種分類認知方式在推進認知的同時,也常常要求分類者必須在許多模糊兩可的對象上做出決斷:到底是詩歌還是散文?是悲劇還是喜劇?是中國的還是外國的?等等。也就是說,這種方式往往在不經意間把思維引向對多樣繁復的文學文本存在的非此即彼的區隔。比如,與翻譯文學有著直接關聯的問題就是:漢語翻譯文學如果說不是外國文學,那就一定是中國文學。按照這種認知方式,就不可能也不允許設想有一種中間狀態的事物,它既不是外國文學,又不是中國文學,它處于中國文學與外國文學的中介位置上。而翻譯文學,正是在世界文學視野下,中外文學之間的中間狀態和中介區域。在20年來的國內相關學術領域中,關于翻譯文學到底是外國文學還是中國文學,一直爭論不休。雙方的認知并不是完全沒有交叉,但在所有共認的對現象特點的分析理解中,各自又都握有自認為足以支持自己立場的理據,并以之反詰對方。認為翻譯文學屬于外國文學一派的觀點,顯然有著深厚的傳統依托。他們最有力的論據是,翻譯文學畢竟都有相應的外文原本及其背后的外國作者作為依據。這一派的當代繼承者也承認,盡管翻譯中確有譯者主體性的參與,但所有的文學翻譯,至少都聲稱是原作者與原文本的語言轉換。這一點在他們將翻譯文學在與本土創作文學的區分對照中,體現得更加明顯。相應地,認為翻譯文學屬于中國文學一派最有力的依據,則是翻譯文學的語言方式,因此它出現在人文學科的語言學世界性轉向之后并日漸趨于強勢,也在情理之中。不過,他們也無法否認“外國文學歸屬”派最主要的論據,翻譯文學無論在其發生淵源、接受期待視野和認同感等方面,畢竟無法與創作文學等同。其實,如果在中外文學壁壘區分的意義上討論翻譯文學的歸屬,即便是對以激進的反思姿態出現的“中國文學歸屬派”而言,其學術話語實踐本身就存有一個悖論:一方面他們在無意識中承認傳統學派的絕然分明、壁壘森嚴的國族文學邊界之說,同時又要將明顯不同于本土創作文學的文本系統納入國別文學范疇之中。由此可見,雙方雖然立場各異,結論對立,但其共享的思維方式,是都承認中外文學(國族文學)應該有明確的界分。考慮到前述早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就有中國文學史家專章討論翻譯文學的事實,如果不從思維方法上進行進一步反思的話,有關翻譯文學的歸屬問題,在某種意義上就有可能歸結為一種立場的選擇了。③所以,從文學研究方法而言,非此即彼的分類認知方式,正是導致翻譯文學“棄兒境遇”的一個根本原因。因此筆者認為,探討翻譯文學歸屬以揭示其性質屬性,在思維方式上有必要引入“中介”和“不確定性”的概念,以便在具體語境的歷史變遷與文化交往的空間坐標中,確認翻譯文學在世界文學與民族文學語境中的地位及其性質。所謂中介獉獉(mediation),是指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內部不同要素之間起居間聯系作用的環節。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中介表現為事物轉化或發展序列的中間階段。

作為形塑中國現代文學的重要資源的翻譯文學,如果從有關民族文學的現代觀念來看,它的確是居于“中外”之間的狀態,但從歷史進程而言,它又與中國現代文學的發生難以作絕然的區分。這一歷史進程相對于跨語際的翻譯文學來說,既包含了跨文化的空間維度,也包含了語境變遷的時間維度。在跨文化的空間意義上,既有的翻譯文學對外國文學文本及其背后的作者、思潮與文化而言,它是許多譯者居于特定的跨文化理解而做出的各個不同的“歷史性”“選擇和定型”,因此它既不是外國文學,也不是中國文學,而是兩者之間的“中介”環節與中間過渡狀態。而這種經語言轉化的文本集合在不同文化空間的跨界旅行,同時也“歷史性”地伴隨了或者正在進入本土文學和文化的傳統之中。具體到近代以來的翻譯文學,也即進入了中國現代文學歷史的建構過程中。因此,在歷史的時間維度上,我們又可以理解為,既有的中國翻譯文學,并不是一個無限接近外國文學本體,不斷以新汰舊、以準確替代錯誤的文本序列,相反,它們并非“是必然錯誤的或必然正確的”,而僅僅意味著在歷史過程中被前人以“既不同于我們自己的,也不同于材料產生時期的人們的”動機所“選擇和定型”的文本集合。這樣,對于翻譯文學這種在歷史進程中積累起來,不斷擴大,又被不斷修正、改寫的文本存在,我們雖然可以在參照異國文學和本土文學的意義上勘定其存在的相對獨立性,但同時又無法將這種特點做一種機械的、凝固化的界定,反而可以而且應該在“中介”的意義上對其加以歷時性的動態描述,在這種動態描述中,它連接著異國文學和本土創作文學,同時又處于歷史性變遷之中,顯示著變化的形態,被不同時期的不同文學參與者(譯者、讀者、研究者)所理解、翻譯和闡釋,并在閱讀、理解、翻譯(包括重譯)和創造性轉化的不同層面、不同向度上,顯現著不同的意義,發揮著不同的文化和審美價值。因此,從歷史總體上觀察,這樣的“選擇與定型”必定具有某種可爭議的“不確定性”。

對于具有“不確定性”的事物,我們在習慣上總會引發一種不信任和懷疑的態度。但“不確定性”和懷疑并非必然關聯。懷疑態度在邏輯上會引發對各種證據的收集,進而以肯定或者否定的方式尋求某種確定性。同時,針對“不確定性”的態度又并非只有信任(這就近乎宗教式的信仰,在現代科學思維主導下的學術表述中,通常不會被采取)或懷疑兩端。但是,如果“不確定性”是事物的某種本來狀態,是一種我們不得不接受的現實(包括翻譯文學在內的人文與社會科學的考察對象,往往具有不同程度的不確定性),那么我們事實上就只能考察它的“概率”與“可能性”,至少無法固執于對象本身的確定性,而只能在發生與存在的具體語境中,考察它與歷史情境之諸多因素間的某些“確定性”關聯了。具體到作為近代以來中外文學交往中的翻譯文學,其現象的種種不確定性幾乎是學界的一種普遍認知。這種不確定性至少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從歷史的角度考察譯介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第一,進入譯介者視野中的對象,即外國文學的具體內容是不確定的。只有當我們的討論假定以確定的譯介對象比如某個作家、某部作品為前提的時候,傳統學派的確定性追求才得以展開,在這個意義上,所譯介的信息本體存在著某種累積過程。因此,這也是傳統翻譯學派最為堅守的一個論據,比如對莎士比亞的翻譯,我們如果擱置下述翻譯實踐中的其它動態因素,一個確定的莎士比亞的確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假定。但這并不能證明作為譯介對象總體的不確定性。第二,對這些對象的中譯方式是不確定的,這里涉及從字詞、句法到篇章、文體的對應等多個層次,而譯入語言本身就身處歷史變遷當中。第三,翻譯過程中,對翻譯對象的理解和闡釋是不確定的,這里包含了譯入語文化的復雜的流動與變遷因素。正是在這三個具有不確定性因素的作用下,近代以來的中國翻譯文學形成了一個以作品譯本為主體,同時綜合了伴隨文本的理解和闡釋的外國文學整體的歷史性組合。其次,從中國文學對于外國文學接受的角度,也即從后者的中國文化空間的文化功能角度觀察,這一文本組合(即不同時期中國視域中的外國文學),在歷史展開中從未建立起牢固不變的統一體,而是一種內部結構不斷調整,矛盾沖突不斷出現的混雜體。這不僅體現在中國的“外國文學”著述及大學學科建制不斷完善表象下的不斷變化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具體的文學歷史時期,總是由這一混雜體中的某些部分,從某一個角度對本土文學的再生和創造顯示出比其他部分更大的可能性來,成為這時期最具創生性的外來文學資源。在文學翻譯和接受史上,體現為何時、何種作家作品和文學思潮成為譯者和讀者所追捧的對象(同時何者又被遮蔽),以及同一原著對象在不同時期的不同個體那里顯示不同的闡釋(譯本和理解)。但是,對待這種不確定性的態度,可以用據說“客觀存在”的、確定的外國文學本體為標準,對照翻譯文學中的錯誤、偏差、改寫等等,并試圖驅使它逼近這個確定性標準;另一種態度則是,在承認外國文學對象在歷史進程中的知識積累的前提下,把翻譯陳規看作歷史性的產物,把“不確定性”視為對象經文化跨越和語言轉化必然出現的情形和必須接受的狀況。不同時期的不同譯介者以不同的方式,塑造著不同的外國文學文本形象,使這些形象符合他們的觀念與信仰,并以他們的理解和標準,修正著前人留下的形象。從而在歷史的演進中留下了這一種轉化和理解過程的種種“痕跡”。翻譯文學在時間維度上的這一現象顯現和闡釋視角,與本土文學的創造和理解本身,共同構建了中國現代文學歷史的進程。因此,引入文學與文化的“中介”概念以及文學類型的“不確定性”理論,將文學翻譯視為處于中介狀態的、歷史演變當中的跨文化文學實踐,在承認創作文學與翻譯文學差異的基礎上,從中外文學關系的動態視域中展開翻譯文學史敘述,是世界文學語境下中國文學發展的完整敘述所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這個意義上,翻譯文學史理應成為中國文學史敘述的一部分,相應地,中國翻譯文學史的敘述,同樣應當自覺地引入中國文學史的觀念和問題意識作為文化功能分析和價值立場的參照。

因此,中國翻譯文學史的描述內涵,除了基本的譯介事件和闡釋史實外,就是要發掘上述這種理解、轉化和闡釋的歷史“痕跡”。對前者的整理固然重要,因為它不僅反映了中外文學交往的基本的確定性的事實,而且也是后者展開的基礎和前提。不過,立足于中國現代文學史的發展和演進,立足于外來文學資源的本土文化功能的發揮,后者更具有發掘、追問的必要。換句話說,從翻譯文學對中國現代文學史的意義而言,或者就本文提出的考察翻譯文學如何進入中國現代文學史描述這一視角而言,后者的不確定性更具有歷史的戲劇性、趣味性和復雜性,在通常情況下,這種“痕跡”越是明顯,就越體現出它在中國文學進程中的歷史文化功能。而在另一些情況下,有一些“痕跡”被某些歷史敘述所沖淡了、改寫了或者干脆抹去了,而這種“擦去”的“痕跡”,同樣是文學史演進中的一種體現,也就是說,它同樣意味著一種文學史意義,是中外文學交流過程中的一種意義展開。這也是中國文學史敘述中的翻譯文學與獨立的翻譯文學史敘述在學術側重點上的差異所在。只有明確了文學史視野中對翻譯文學敘述的問題意識,我們才可以進一步探討這種敘述的理論資源與具體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