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樂表演藝術創作論文

時間:2022-08-19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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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表演藝術創作論文

摘要:再創作是指歌者對作品聲樂表演時的理解,這是由歌者獨自完成的。在保證作品原創的基礎上,通過歌唱行為、意境想象、藝術修養、文化底蘊、綜合能力這幾個層面的相互作用,逐漸培養出歌者再創作活動的能力。

關鍵詞:再度創作意境想象文化底蘊

聲樂是一種表演藝術,它通過美好的歌聲實現審美價值。歌者通過自己的意識或直覺來認識聲樂作品,以作品原創為基礎來研究、設計、處理和歌唱,從而精心地進行再創作。而如何運用自己的嗓音作為創作的材料和工具?這就需要歌者充分發揮自己的創作才能,通過身心的有機結合,依照聲樂作品準確、生動地創造出完美的藝術形象。因此在聲樂教學中,不但要注意聲音技巧的訓練,還要重視聲樂作為表演藝術的創作教學內容。本文主要從表演藝術和歌唱者聲樂表演藝術再創作中的感覺、感情作用、藝術想象、藝術個性和藝術風格等進行探討。

—、聲樂表演藝術再創作中的感情作用

藝術的本質就是表達感情,沒有感情就沒有藝術。感情對于藝術,猶如血液對于人體一樣,有了感情才能使藝術有生命力。但藝術所需要的感情,決不是矯揉造作的虛假感情,而是從心靈深處流露出來的真情實感。一首好的歌曲是一段濃縮的精神生活記錄,是作曲家基于自己對外在世界和內在世界的審美觀,有感而發地通過作品表達的思想感情。從二度創作的表演藝術角度來看,一部作品就是感情作用的產物。作為一名歌唱者,對自己演唱的作品一定要明確身心感受,通過對作品的全面理解和認識,使自身感情受到震動,從而喚起歌唱表演時再創造的熱情,產生出渴望表達感情的強烈欲望。如此,才能更好地進行藝術再創造。音樂能夠表達文學、戲劇、舞蹈、繪畫等無法表達的豐富復雜的感情,在各類聲樂作品中,有的可以激發聽眾理智的感情;有的可以激發聽眾道德的感情;有的使人得到感官的愉悅;有的表現為悲哀痛苦的形態;有的則表現為歡樂輕松的形態;有的則表現為幽默滑稽的形態等。歌者正是在這種感情激蕩的心理狀態下去進行美的創作,歌者的責任就是引導聽眾去發現美、欣賞美和品評美。歌唱藝術是一門全方位反映生活的藝術,它涉及音樂、文學、繪畫、戲劇、表演等各個領域。歌唱不僅僅是技術,而且和個人的文化底蘊相關,所以我們要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這樣聲樂表演時才能更深入、更貼切、更動人。

二、聲樂表演藝術再創作中的藝術想象力

藝術想象力是藝術創作中一種必不可少的心理功能,它始終和形象思維、情緒情感等心理過程互相聯系、互相滲透和互相作用,藝術想象本身也是一種創造性的勞動,這種活動本身就可以誘發創造者的感情活動。想象誘發感情,感情推動想象,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作用的。每部聲樂作品都具有特定的詩情畫意,表演者通過藝術想象的功能,結合自己生活經驗的積累進行創造,讓自己在想象的環境中生活,表演者在這種狀態中通過自己真實的體驗獲得真實情感,所以說藝術想象和藝術創造是密不可分的,想象的直接結果是創造新的形象,它在音樂藝術活動中有著巨大的作用。在藝術構思過程中,歌唱者在想象中猶如真正感知體驗到了自己創作的形象,好像想象中的形象就是自己實際看到、聽到和感受到的某種生活、環境和人物,這樣歌唱者才能更好地進人角色,只有對作品理解得深刻,表現才能更生動。所以,藝術想象必須將想象和情感活動相結合才能起到作用,這種充滿歌唱者主觀感情體驗的幻想和幻覺,也是移情作用的心理基礎。創造是人類最美好的、獨持的品質,而想象更是人類特性的一種,它往往是創作的前奏。聲樂表演藝術再創作的主體是歌唱者,因此歌唱者必須具備較高的道德情操和文化修養,才能在藝術實踐中不斷發展自己的藝術想象力。三、聲樂表演藝術再創作中的藝術個性和藝術風格

藝術個性的形成,是在原創共性的基礎上形成的,它和后天個人的經歷、生活環境、文化素養等有著直接的聯系。歌唱者應該培養自己的藝術個性,很好地發揮個人在演唱上的獨特魅力,并從心理和感情上充分展現自己的藝術個性。在處理、表現歌曲時,一定要有自己獨到的見解。首先要準確把握歌曲的思想實質,明確主題并了解作者意圖、時代背景,還要分析旋律和歌詞的結合情況、樂曲的結構特點、節奏特點、速度和力度的變化以及調式調性等,進而找出歌唱技巧上的難點和歌曲的高潮,并處理安排好感情的層次變化。同時,還要善于把握歌詞語調的強弱高低、抑揚頓挫、重音、語勢、氣勢等,這樣才能創造出真切感人的藝術形象。歌唱者感情的表達方式是豐富多彩的,這些都是藝術個性的獨特表現與反映。感情豪放、深沉的歌者適宜于演唱牧歌式的抒情作品;淳樸、憨厚的氣質則善于表現平凡而又質樸無華的內容;那些生性活潑、機敏的歌者,必然善于表現跳蕩、歡樂的情趣。所以,只有充分使歌唱者的藝術個性、審美理想和他所表現的藝術內容處于十分和諧的狀態,才能獲得理想的藝術效果。一個歌唱者,他的自我和藝術個性,正是其藝術素質和品格的集中表現。假如歌唱藝術沒有藝術個性,則藝術形象就不會充滿強烈的、獨特的感情色彩,就不會引起聽眾的共鳴,也就沒有感染人的藝術力量。所以,藝術形象的個性特征越鮮明,也就越能獲得感人的藝術效果。藝術的風貌和格調,就是藝術風格。歌唱藝術的風格是演唱者的音質、音色、共鳴、力度運用、情感處理、美化語言能力等音樂表現方面具有的獨特性。要完美地唱好一首歌曲,不僅在音色、速度和力度等方面要恰當地處理好,還必須把握好歌曲的韻味,并配合必要的歌唱技巧,精心地裝飾美化旋律,以表現出作品獨特的藝術風格。

以上所論述的聲樂表演藝術再創作的幾個方面,只是在獨唱方式范疇內探討表演創作的一般特點。在聲樂教學中,讓學生了解和掌握聲樂表演藝術再創作的規律,他們才能在舞臺上更好地發揮自己的演唱水平,產生出更完美的聲樂表演藝術效果。

參考文獻:

[1]P.M.馬臘費奧迪著《卡魯索的發聲方法》,人民音樂出版社,1984年6月

[2]沈湘著,李晉瑋整理《沈湘聲樂教學藝術》,上海音樂出版社,1998年10月

[3]曹汝森、姜麗軍著《簡明歌唱訓練手冊》,百花州文藝出版社,199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