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科普角色轉變分析論文
時間:2022-09-27 0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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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的科普事業逐步呈現出自身的規律和新特點,科普主體的分化與職業化已漸成趨勢,科學家在科普活動中的傳統角色以及評估方式需要有所改變。本文首先從傳播理論上對科普職業化問題進行分析和討論,繼而從評估角度針對科學家的科普職責提出一個可行的思路,以適應當代科普發展趨勢。
關鍵詞:科學家;科普角色;職業化;評估
Abstract:Nowadayspopularizationofscience(PS)hasbeenembodyingitsownrulesandcharacteristics.ContrarytotheoldnotionthatscientistsshouldactthesubordinateroleofthePS,thispapershowsthatthediversityandspecializationtrendofsubjectsofPSisunavoidable,especiallyduetothemassmediadevelopmentinthisscientificanddemocraticsociety,andsothetraditionalroleofscientistsinthepopularizationactivityofsciencewouldalsobechangedaccordingly.Basedonthegeneralcommunicationmodelofmassmedia,thispaperfirstprovidesanewcommunicationmodelshowingthescientistrolechangesinmodernPS.Thenthepaperdividesthe“scientist”intotwokinds:scientistindividualandscientistgroup,anddiscussestheirdifferentrolesinPS.AsaresultofthedivisionthepapersuggestsapracticalwayforevaluatingthescientistroleinPStoday.
KeyWords:scientists;scientistroleinthePS;professionalism;evaluation
近年來,在科普理論的研究探討中,對于科學家在科學普及中的角色職責和評估激勵問題一直是引起關注和討論的話題。2006年5月第九屆公眾科技傳播世界大會(PCST-9)在韓國首爾召開,期間專門舉辦了針對“如何培訓科學家與公眾對話”的主題研討會[1],并計劃出版會議的討論成果。同時,針對科普活動中科普主體的定位和分類也有一些不同的提法,如國內有學者指出,通常認為科普創作者是主要的科學普及工作者,現在看來科學傳播的主體可能主要是媒體科學傳播工作者,有的學者認為當前科學傳播系統中有5個主體,即科學共同體、政府、媒體、公眾以及非政府組織。[2]
科學家在科學普及中的角色定位以及評估問題一直是我國科普政策上的難點,急需從理論上進行分析闡述。本文首先從大眾傳播學的角度,通過建立新的科學知識傳播模型嘗試對當代科普主體的分化和職業化問題進行探討,繼而通過分析科學家個人和團體的不同科普職責為當前科學家的科普角色評估提供一個可行的思路。
科學家傳統科普角色:科普是份內事
長期以來,無論國內國外,對于科學家的科普角色始終有一種較為普遍的觀點,即科學家應承擔起科學普及的主體角色。在科學界,這種呼聲尤其強烈而緊迫:
1985年,英國公眾理解科學委員會在其著名報告《公眾理解科學》中直言不諱地對科學家提出忠告:“我們最直接和最緊急的呼吁是向科學家提出的:科學家必須學會與大眾進行交流,心甘情愿地這樣做,并且確實把這視為自己的責任。”“很明顯,促進公眾理解科學,是每位科學家專業職責的一部分。”[3]
1986年,美國西格瑪•希(SigmaXi)科學研究會在慶祝其成立一百周年時提出,讓公眾理解科學技術是今后一百年間科技界最應首先考慮的問題。
1999年,美國科學促進會主席格林伍德在美國科學年會上呼吁美國科學家“到美國各級學校兼職,直接參與加強科學教育和促進公眾了解科學的工作。”[4]
2000年,中國科協主席周光召在國際科普論壇上指出:“廣大科技工作者是開展科普工作的主要力量。堅持不懈地開展科普工作,是科技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5]
我國著名科普作家高士其曾說過:“科學普及是科學工作者的重要任務之一。只有把科學研究和科學普及相互結合才是一個完整的科學工作者。”[6]當代科普作家卞毓麟認為,位于科學傳播鏈首端的科學家應當承擔起科學普及的主體責任,多次發出了“科學普及太重要了,不能單由科普作家來擔當”的呼吁[7]。著名科學家錢學森也曾向西北工業大學提出建議,要求研究生、博士生的學位論文都要加一個副篇,用通俗語言對行外人講清楚自己的研究題目。
在科學發展歷程中,科學普及與科研探索二者的確常常是相伴相隨、交相輝映的,科學家也常常責無旁貸地扮演科學普及的主體角色。正是因為有布魯諾、伽利略的宣揚普及,哥白尼的“日心地動說”才掀起了近代科學的革命風暴;正是由于赫胥黎“斗犬”般的維護宣傳,達爾文進化論才得以深入人心;正是有了相對論熱,愛因斯坦及其相對論理論也才可能家喻戶曉。科學家的這種對真理、對社會的高度責任感,使得科學的理性之光不斷照耀著普通大眾走進人類的智慧殿堂。被譽為美國“科學先生”的卡爾•薩根曾對阿西莫夫科普作品的深遠意義給予過公正評價:“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究竟有多少正在科學前沿研究探索的科學家是因為讀了阿西莫夫的某一本書、某一篇文章或者某一個故事而得到最初的鼓舞和激勵,我們也無法知道,究竟有多少普普通通的公眾基于同樣原因而對科學事業給予同情和支持。”[8]
今天,在現代科技進步與社會發展高度一體化的過程中,公眾的參與和影響力已越來越顯現出來,從一定意義上說,取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已日益成為當代科學家開展科學研究的前提條件,大力推進科學普及和傳播已然成為當代科技事業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進而對今天科學家的科普職責提出了更高期望和要求。
當代科學家科普角色的轉變:科普職業化問題
然而,當代人類科普事業的發展也正逐步顯示出自身的規律和新特點。從外部環境上說,一則各國政府、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使得科普工作已成為一項全社會的共同事業,而不再是個人與團體的業余行為;二則在社會信息化、網絡化時代,大眾傳媒在科學普及活動中的作用和地位越來越顯著,這一方面體現在大眾傳媒已成為社會公眾獲取科技信息的最主要渠道(2003年我國公眾通過電視獲得科技信息的比例為93.1%[9]),另一方面也體現在今日科學家從事科普工作也越來越離不開大眾傳媒。
從科普自身發展上說,在方式方面,傳統科普活動中,科學家作為科學福音的代言人其科普行為更多地是一種單向的知識傳授和灌輸,而當代科普在公眾警惕而又懷疑的目光下,更多地是一種小心謹慎的雙向溝通和協商共識,其中表達的方式、溝通的藝術以及對科學通俗化、形象化的加工過程無疑越來越需要專業化的訓練和職業化的運作;在內容方面,傳統科普更多地是對各領域科學知識的宣傳和介紹,今天則強調促進公眾對現代科技事業的全面理解,了解作為知識體系的科學,作為探索活動的科學以及在社會實際運行中的科學,在涉及到科學的發展歷史、科研規范以及科學技術的社會功能和正負面效應、社會對科技發展的影響和控制等方面,研究領域不斷細化的科學家們并沒有多少優勢可言,可見科普內容的變化同樣呼喚科普專業人才的培養和職業隊伍的建設。
顯然,當代科學普及活動呈現出的向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的趨勢,對科學家參與科普活動的傳統角色以及評估激勵機制將產生很大的影響。
在大眾傳播學理論中有一個基本的信息傳播模型,包括信息傳播者、信息、傳播渠道和信息接受者四個基本要素[10],傳播者發出信息,經過傳播渠道到達接受者,即:
信息傳播者→信息→傳播渠道→信息接受者
(模型1)
在該理論模型中暗含著一個默認的前提:信息生產者等于信息傳播者,兩者是合為一體的。這種情形在一般的新聞信息傳播過程中是普遍存在的,如記者到事件現場進行報道采訪,將所見所聞記錄下來而后通過媒介發表。這里記者本人既是信息生產者同時也是信息傳播者。在早期的科學歷程中,科學家身兼兩職(科學知識生產者和傳播者)的情形也的確是普遍存在的,如17世紀60年代先后出現的英國皇家學會、法國科學院在成立后便有了經常性的、面向社會公眾的科普講座活動。
但是自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出現首批專門的科學記者以來,專職科技記者以及編輯逐漸地作為一個職業誕生了。尤其在當代科學傳播活動中,已經可以明顯看到,科學知識生產者與其傳播者二者常常是分離的。作為科學信息傳播者的科技記者面向社會公眾報道科技活動,而作為科學知識生產者的科學家則常常從專業方面提供幫助,各種媒介的從業人員(如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科技記者、編輯等)越來越扮演著直接而顯著的角色,而科學家卻越來越多地在扮演著配角。在科學界與新聞媒體之間合作的情形和方式不斷增加的同時,可以看到兩者之間的分工也日益明顯,即二者在科學普及傳播活動中存在著一種職能上不斷分化的趨勢。這是科學傳播不同于一般信息傳播的一個新特點(其它一些專業性較強的知識,如經濟學知識、醫學知識、軍事知識等的傳播也有類似情況)。
鑒于此,作者認為在科學普及活動中科學知識傳播的模型應當建立如下:
科學知識生產者↔信息①↔科學知識傳播者↔信息②↔傳播渠道↔科學知識接受者
(模型2)
在模型2中,雙箭頭“↔”表示不同傳播環節存在著信息反饋,此外傳統的科學家(科學知識生產者)與公眾(科學知識接受者)之間的直接交流渠道仍然存在。在科學普及傳播活動中,把模型1中的“信息傳播者”分解為模型2中的“科學知識生產者”和“科學知識傳播者”兩個部分應該說也是科普活動自身發展所決定的。首先由于科研本身的高度專業化,生產者(科學家)的科學知識(信息①,面向科學共同體內專家同行的、通常是科研前沿的最新科學知識)與傳播者的科學知識(信息②,面向社會大眾的、相對通俗的科學知識)之間存在著一定距離——實際上是科學共同體與科技傳媒之間的語言差異,需要對信息①和信息②加以區分,相應地對信息①和信息②的制作者進行區分也順理成章。其次在科學知識生產早已專業化、職業化后,科學知識的普及、傳播以及科普創作也在不斷走向專業化和職業化,科學知識生產者和傳播者兩者的專業領域分工已在所難免。近年來,國內外一些知名大學相繼設立科技傳播專業,甚至設立科學傳播的教授席位,而對科技博物館、展覽館等工作人員的職業培訓也已提上日程。說明科學的普及傳播正走上專業化、正規化、職業化的道路,把科普視為小兒科已成為外行人的無知之談。
比較一下上述新的科學傳播模型2與一般信息傳播模型1,我們可以對當代科普活動中的主體定位和分類,以及科學家的科普角色變化進行初步分析
(1)科學家不是當今科普工作的職業主體。從模型2可以看出,在科普主體中,“科學知識傳播者”應該屬于其直接的、職業化的隊伍,主要應包括:科技傳媒的工作人員、科普創作人員、科技展館工作人員以及科普活動組織管理人員等更直接面向公眾傳播的專職人員,而科學家屬于科普主體中相對間接的、非職業化的隊伍。因此,今天科學普及的職業重擔不應再加在早已分身乏術的科學家身上了。
(2)科普作品應建立自己的評價體系,不應作為科學界的科研成果來評價。由于科學知識的生產和傳播兩者在語言規范、評價標準、交流對象等方面存在著諸多差異(信息①≠信息②),因而科學界也始終難以認同科普類作品作為傳統的科研成果進入其學術殿堂。科研人員搞科普被視為不務正業、影響其提職稱也就不足為奇了。
(3)科普不應當作為科學家的硬性的職業要求。由于科學普及正逐漸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的職業,其相應的操作規范和評價標準與科學家的科研探索工作會有本質上的不同,因此把科普作為科學家的職業要求,讓科學家“義不容辭”地承擔起當代科普的主體角色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現實的。科學知識生產者和傳播者兩者在合作基礎上的分工已成必然,不難設想,今后科學家參與科學普及活動也將不可避免地會感到“力不從心”,同樣需要傳媒方面的合作、幫助甚至專門的業務培訓。
當代科學家科普職責評估:個人還是團體?
顯然,這并不是說當代科學家可以回避科學普及的社會責任。作為“科學知識生產者”,科學家在科學傳播鏈中仍然扮演著“第一發球員”的角色,是人類認識理解科學的源泉所在,具有重要地位。科學家積極參與科普活動、促進公眾理解科學仍是當代社會以及現代科技發展的時代要求。科學家首先應積極適應這一時代需求。國外已有大學為理工科學生──未來的科學家和工程師們專門開設“科學交流課程”以及“科學寫作課程”[11]。通過模似記者招待會、相互采訪,以及科學文化的“實戰”寫作來掌握傳播交流的基本技巧,從而培養理工科學生與傳媒記者以及直接與公眾交流合作的能力,并為他們將來在可能的情況下從事科普創作打下良好基礎。
其次,科學界應建立相應的機制積極協助職業的科學傳播者共同推進當代科普事業的發展。如果說科學家是人類理解科學的必不可少的最終源泉,那么大眾傳媒就是今天溝通科學和大眾的一座橋梁。要在傳播媒介中準確、適宜地反映科學,科學家與傳播媒介保持和諧一致的良好關系就成為至關重要的前提。在三哩島事件發生后美國率先成立了科學家大眾信息服務社(SIPI),該社新聞資料部為數萬名科學家建立了檔案庫,以便大眾傳媒在涉及科技知識背景和制作科普節目時,能迅速方便地得到科學界的有效幫助。隨后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陸續建立了類似的組織,加強科學界與大眾傳媒界的交流與合作。此外一些培訓機構還專門負責每年安排一些科學家到媒體部門工作數月,同時也安排科技記者到科學家的試驗室工作數月,一起查資料、做試驗、寫研究報告、開評審會等,參與整個科研工作的過程。無疑,這種科學界與大眾媒體相互之間的學習交流對雙方都是必要而有益的。
不過問題似乎仍然存在,如上所述一方面就科普而言,科學家仍有無可否認的在傳播上的優勢和權威,以及社會發展上的責任和義務,要求當代科學家更多地關注科學普及、參與科普活動應當是大勢所趨,責無旁貸;但另一方面隨著科普專業化、職業化發展,俗話說“術業有專攻”,“隔行如隔山”,在職業上要求科學家個人“義不容辭”地承擔起科普的責任,恐怕情理上并不適宜,現實中也會勉為其難,其結果便是常常出現呼者切切,應者寥寥的尷尬局面。多年來科普活動的實際狀況也一再證實了這一點,似乎也難以找到一個兩方面都能有所兼顧和平衡的辦法。怎樣才可以既適應當代科普的職業化發展趨勢,同時又能有效發揮和調動科學家在科普方面的優勢和積極性呢?
問題或許可以從分析“科學家”這一概念入手,如果把“科學家”作進一步的區分,如分為科學家個人和科學家團體兩類,分別探討二者的科普責任則可能有助于認清并進而緩解當前存在的尷尬局面。
所謂科學家個人即指作為個體的科研工作者,科學家團體則小到科學研究的課題組、實驗室,大到科研院所、科技協會,直至整個科學共同體。
就科學家個人而言,針對每一位科學家在科普方面提出職業上的工作要求、甚至量化的考核指標顯然是不現實的,但作為一種觀念倡導和一份責任上的提醒,注意提高其自身的科普意識和能力則是十分必要的。
就科學家團體而言,情況有所不同。與科學家個人相比,除科研經費龐大、資源豐富、設施齊備以外,科學家團體一般都還有其復雜程度不同的人員層次結構,尤其是較大的科學家團體或組織,其成員顯然不完全是由清一色的科研人員組成,往往包括相當比例的諸如學術秘書、各級科研助手、研究生、各類科研期刊編輯、網絡人員、管理人員、學會組織人員等等,以及教育、人事、宣傳、綜合服務、工會等部門行政人員(在科學家團體中即使這后幾類人員常常也具有科研或科學教育背景,甚至由一線科學家兼任)。相對而言,由于科學家團體在經費、人力、設施等方面都有較為充分的資源保障和更大的選擇空間,因而其科普責任可以比較明確的進行量化規定和評估,以促使其建立良好的科普工作機制和環境氛圍。例如,
經費方面,可以考慮規定科普經費占科研費用的一定比例,以保證針對相關科學研究的科普活動、宣傳的順利、經常性開展。較多、較深涉及公共領域的科研項目和研究機構,該項比例無疑可相應提高。
人員方面,可以考慮在科研機構內設置相應的專門職位,在鼓勵一些在科普創作、宣傳方面有專長、有興趣的科研人員兼職科普工作(生產科學知識的同時傳播科學知識,此時模型2中的科學知識生產者與傳播者、以及信息①與信息②又合為一體)的同時,培養和引進科普專業人才,針對大眾媒體以及社會公眾建立科研發言人制度。
設施方面,保障一定比例的實驗設備、設施定期(或輪流)對社會公眾開放,淘汰的儀器設備鼓勵設置專門的展覽室,或者首先捐贈或折價賣給當地的科普博物館等。
總之,在科普職業化趨勢逐漸顯現的今天,科學家的科普角色需要進行調整和適應。對科學家整體而言,更多地關注科學普及、參與科普活動作為一個倡導、一種呼吁,應該說是合情合理的,但若從職業上要求每一位科學家“義不容辭”地承擔起科普的主體責任恐怕并不合理和現實。針對當代科學家的科普責任,既需要繼續保持相對“軟”的、倡導性質的宣傳和呼吁,也日益需要采取相對“硬”的、可操作的評估措施和手段,而把“科學家”區分為科普責任有所不同的科學家個人和團體兩種類型分別加以對待,把評估科學家科普職責的政策位點放在科學家團體上,應該說是一個可行的思路。
參考文獻
[1]參見PCST-9大會主題研討會(WORKSHOP,May20-21,2006)網址:/scientific03.asp
[2]吳國盛.從科學普及到科學傳播(N).科技日報,2000年9月22日,第3版;劉華杰.整合兩大傳統:兼談我們理解的科學傳播(N).科學新聞,2002,(18):5—7.
[3]英國皇家學會.公眾理解科學(R).唐英英譯.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43,45頁.
[4]美科協呼吁科學家深入學校(N).人民日報,1999年1月26日,第7版.
[5]周光召.中國科普事業的現狀和發展方向(J).科學.2001(1),5.
[6]轉引自朱光亞.弘揚光榮傳統,肩負歷史使命,推進科普大業(R).中共中央、國務院等領導同志在全國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96年2月,第22頁.
[7]卞毓麟.科學普及太重要了,不能單由科普作家來擔當(J).科學.1993,(2),4.
[8]CarlSagan.IsaacAsimov(1920-1992)(J).Nature,Vol.357,14May,1992,P.113.
[9]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公眾科學素養調查課題組編.2003年中國公眾科學素養調查報告(R).科學普及出版社,2004年.第31頁.
[10](英)丹尼斯•麥奎爾,(瑞典)斯文•溫德爾.大眾傳播模式論(M).祝建華,武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7年.第7,9頁.
[11]MarkLittmann.Coursesinsciencewritingasliterature(M).PublicUnderstandingofScience.Vol.14,Number1,January2005.P.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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