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朱熹生態倫理思想
時間:2022-05-09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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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朱熹哲學“既是生命哲學,也是深層的生態哲學”。本文從生態倫理學的角度出發,探討朱熹對生態倫理產生的原因、人與自然的關系、人在自然中的功用和行為實施等方面的觀點,挖掘其哲學體系中蘊含的生態倫理思想精華,以期為當前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倫理依據和思想資源。
論文關鍵詞:朱熹;生態倫理思想;現代啟示
生態倫理學(環境倫理學)是一種全新意義的倫理學說,它研究人類對待生態環境的道德態度和在生態中人的行為規范準則,最終目的是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以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從生態倫理學的角度而言,朱熹哲學“既是生命哲學,也是深層的生態哲學”…,其中蘊含著豐富的生態倫理思想。本文從生態倫理學的角度出發,探討朱熹哲學體系中蘊含的生態倫理思想精華,以期為當前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倫理依據和思想資源。
一
眾所周知,倫理道德的產生發展與人類社會的發展是密切相關的。當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時,人類才能從關注個人的生存發展權力擴大到關注世間一切有生命的物體的生存權力。在生態倫理學中,生態倫理是人類由關注自身生存進而以惻隱之心推及世間眾生的終極結果。從這個角度看,朱熹對“仁”說的闡釋,正是立足于生態倫理的產生原因上來說明的。
朱熹仁說的核心是“仁者,心之德,愛之理”。所謂“仁者,心之德”,朱熹指出:“天地以生物為心者,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為心者。故語心之德,雖其意攝貫通無所備,然一言以蔽之,則日仁而已矣。請試論之。蓋天地之心,其德有四,日元亨利貞,而無所不統。其運行焉,則為春夏秋冬之序,而春生之氣無所不通。故人之為心,其德亦有四,日仁義禮智,而仁無所不包。”。朱熹繼承了二程“天地以生物為心”的觀點,認為天地之心,其德包括元亨利貞,以春夏秋冬的秩序運行。而人之心,此德是心之全德,包括仁義禮智四德(四性),而仁統包四德。所謂“仁者,愛之理”。朱熹指出:“仁是愛之理,愛是仁之用。未發時,只喚作仁,仁卻是無形影;既發后,方喚作愛,愛卻有形影。”朱熹以為仁是愛之體,愛是仁之用,兩者是體現體用關系的統一整體;仁因愛而存在,脫離愛談仁,仁呈現無形影之狀;愛是仁的根本表現,離開仁的支持,愛不復存在。這種仁中之愛是一種廣泛普遍的、由人及物的理性之愛,這既是人類道德層次提高的體現,也是人類實現生命價值的一種情感需要。
由對仁的概念的解釋,朱熹說明了仁的特性:“(仁)只此生意。心是活物,必有此心,乃能知辭遜;必有此心,乃能知羞惡;必有此心,乃能知是非。此心不生,又焉能辭遜、羞惡、是非!且如春之生物也,至于夏之長,則是生者長;秋之遂,亦是生者遂;冬之成,亦是生者成也。百谷之熟,方及七八分,若斬斷其根,則生者喪矣,其谷亦只得七八分;若生者不喪須,及十分收而藏之,生者似息矣,只明年種之,又復有生。”朱熹認為仁的特性呈現一種如四季更替的動態發展狀態,是生生之態,這使得天下萬物皆知四德,以德為溯源;仁“乃天地萬物之心”,而且“情之未發而此體已具,情之既發而其用不窮”,無時不存在;仁作為“眾善之源、百行之本”具有四德特性,使得天下萬物皆有向善的一面。這種生生之理中呈現的向善論,是一種活潑潑、積極向上、天人和諧的向善。
說到向善,朱熹指出:“元者,天之所以為仁之德。……至于元,則仁在天者而已,非一人之心既有是元,而后有以成夫仁也。……元者,四德之長,故兼亨、利、貞;仁者,五常之長,故兼禮、義、智、信。”《文言傳》中解釋乾卦卦辭“元、亨、利、貞”四字時指出,元、亨、利、貞是天之四德,以元為首。也被稱為仁、義、禮、智四德,而這四者又是人之德性,因此。天之四德又成為人之德。朱熹進而指出元者是人向善之長。是向善的出發點,這是一個自然向善的過程,真正能起作用的是人要發現進而去實現為善,而且行善的人是群體性而非個體性的,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仁的目標。“仁”具“生生”特性,而“惻隱之心無所不貫”。朱熹進而闡明仁與惻隱之情的關系。“仁便藏在惻隱之心里,仁便是那骨子。”“仁便是惻隱之母。”“仁是根,惻隱是萌芽,親親、仁民、愛物,便是推廣到枝葉處。”
朱熹認為“仁者,人也”,即人對世間萬事萬物向善的特性,是人之所以為人、所以生的目的。惻隱之情是人向善的表現之一,人必須通過愛、惻隱、不忍等具體情感來實現人之善性。也就是說,仁是由惻隱之情所萌發的系列情感實現的終極目標。
朱熹通過對仁的概念的闡發,認為“仁”是“天地萬物之心”,是“心之德,愛之理”,具有“生生”特性,是一種必須通過側隱之情而實現的理性情感。他肯定“仁”、“惻隱之心”和整個自然界的生長發展,指出了“仁”的生態倫理思想產生的原因——惻隱之心,進而說明人類必須向善和“愛物”。人與自然界才能共融共生、和諧共存。這就使得以朱熹為集大成者的“宋明理學中,感性的自然界與理性的倫常的本體界不但沒有分割,反而彼此滲透吻合一致了”。
二
探討人與自然的關系,向來是生態倫理學乃至哲學體系所關注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中國哲學一向認為人與自然界是一個和諧相處、不可分割的生命整體。朱熹的哲學體系是一個充滿理性主義的體系,是從探討人的生命發展經歷和人與自然的關系為出發點的。從生態倫理學的角度出發,朱熹通過闡發“理”,說明人與自然的關系和自然中人與物的關系。
“理”既是朱熹哲學的出發點和歸宿點,也是其哲學中運用最為普遍的最高概念。關于“理”的含義。“自從二程提出理或天理學說之后,朱熹是對理的意義作出全面闡釋的第一人。他雖然沒有對理進行專門的解釋和論述,但是,通過在不同場合的運用和說明,可以看出。所謂理有這樣幾種含義:①所以然者,②所當然者,③使之然者,④本然之理,⑤自然之理,⑥生理或生生之理(即性理),⑦道理,⑧理就是善即‘極好至善的道理’(太極之理)。這些含義是從不同層面上說的,但又是互相包含的,合起來是全體之理即太極。”川從生態倫理學的角度來看,朱熹所指的“理”,應是指“生理”或“性理”、善(太極之理)兩種含義。
說到“理”是“生理”,朱熹指出:“保合大和即是保合此生理也,天地氤氳乃天地保合。此生物之理造化不息,及其萬物化生之后,則萬物各自保合其生理,不保合則無物矣。”朱熹通過解釋“保合大和”,認為世間萬事萬物,包括自然界和人類,都“真性常存,生生不窮”,都是活潑潑的充滿生命力的有機整體。
“生理”就是生生不息的生命之理,而“性理”本質就是“性即理”。朱熹指出:“性者,即天理也,萬物稟面受之,無一理之不具。”“生之理謂性。”他認為“性理”是“天所賦于人物,人物所受于天”,是人之所生、所以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所在,賦予“理”具有生氣特性和生命價值。麗“理”是善,是“太極之理”。朱熹指出:“總天地萬物之理,便是太極。”在天地言,在天地中有太極。在萬物言,萬物各有太極。朱熹認為,在活潑潑的宇宙世界中,天地萬物具有統一的理(發展規律),就是“太極”;而它們又具有獨自的具體的規律,即物物各有一個“太極”。這樣,宇宙萬物成為一個既對立又統一的整體。通過對“理”的解釋,朱熹指出“理”既是一種“生理”、“性理”。也是善、“太極之理”。說明人與自然處于一種活潑的生生不息的狀態中,是一個和諧統一的有機整體。
既然天地萬物皆有理,都有其存在的特殊價值,那么如何看待自然中人與物的關系呢?
朱熹在《西銘解》中闡發張載的“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思想時,提出了個人見解:“人物并生于天地之間,其所資以為體者,皆天地之塞;其所得以為性者,皆天地之帥也。然體有偏正之殊,故其于性也,不無明暗之異。惟人也,得其形氣之正,是以其心最靈,而有以通乎性命之全,體于并生之中,又為同類而最貴焉,故日:‘同胞’。則其視之也,皆如己之兄弟矣。物則得夫形氣之偏,而不能通乎性命之全,故與我不同類,而不若人之貴。然原其體性之所自,是亦本之天地而未嘗不同也,故日:‘吾與’。則其視之也,亦如己之儕輩矣。惟同胞也,故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如下文之云。惟吾與也,故凡有形于天地之間者,若動若植,有情無情,莫不有以若其性,遂其宜焉,此儒者之道,所以必至于參天地,贊化育,然后為功用之全,而非有所強于外也。”
一方面,對于“同胞”,涉及到人物的“同”,朱熹認為:“人物所同者,理也;所不同者,心也。”正如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同得天地之氣以為形。其實“同得”和“同源”具有相似的范疇。人與物性的共同根源是天地之理,人性與物性的形態為天地之氣所構。這說明“同胞”的實質——人與世間萬物之間存在同源關系。但是,人與物的體性還是具有區別的,人得天地形氣之正,形成與天地相通的靈心,為世間萬物中的最貴者,這體現了朱熹繼承了天地之間以人為貴的中國傳統儒家思想精髓。另一方面,對于“吾與”,朱熹認為:“人物本同,氣稟有異,故不同。”承認萬物屬性之異同。講“吾與”就落實到其對人與物“不同”的觀點。朱熹認為:“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也。氣之異者,粹駁之不齊;理之異者,偏全之或異。”說明萬物皆是理同而氣異。世間萬物,即使氣相近而各自的理不盡相同。人物雖同理,但由于氣異而導致粹駁不齊,性也不同。朱熹還指出:“卻道天下是有許多般性,牛自是牛之性,馬自是馬之性,犬自是犬之性。”朱熹認為不僅人與物性不同,就是草木、牲畜等萬物之間的屬性也是不同的。講“吾與”,說明天下萬物雖有人獸、草木、枯稿之形氣區別,但宇宙萬物都具有獨立存在的生命價值意義。朱熹通過闡發張載的“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思想,告訴我們,人類作為自然界進化中最高級的動物,要真正認識到自己是自然生態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必須尊重和保護自然界,應該對天地萬物一視同仁,給予一定的尊重和愛護,這才能使自己體驗到人之所生、所存在的價值意義,真正享受和諧統一的人生,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三
在生態倫理學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最終取決于人類自身態度,落實到人類的具體行動中。以朱熹為代表的理學中:“所有對事事物物的理解體會,都只是為了達到對那個倫理本體的大徹大悟。而這種徹悟也就正是‘行’——倫理行為”…(‘。朱熹通過闡發“天、地、人”三材之道,闡明自然界中人的作用及具體實施問題。
在《易傳·說卦傳》中說道:“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陰與陽,立地之道日柔與剛,立人之道日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指出天、地、人三材之道,三者雖各有其道,但又是個相互聯系、互相生成的統一整體。
朱熹繼承“天人合一”思想,以陰陽關系為主線,闡釋天、地、人三材之道的特性:
如此以其說自分三才而言,則溫然有和之可挹而不可屈奪,則人之道也;儼然有威之可畏而不暴于物,則天之道也;恭順卑下而恬然無所不安,則地之道也。
夫三才之所以為三才者,固未嘗有二道也。然天地無心而人有欲,是以天地之運行無窮,而在人者有時而不相似。蓋義理之心頃刻不存,則人道息。人道息則天地之用雖未嘗已,而其在我者則固即此而不行矣。不可但見其穹然者常運乎上,頹然者常在乎下,便以為人道無時不立而天地賴之以存之驗也。夫謂道之存亡在人而不可舍人以為道者,正以道未嘗亡而人之所以體之者有至有不至耳,非謂茍有是身則道自存,必無是身然后道乃亡也。
他指出,天之道是陰陽互補,地之道是剛柔相濟,天、地兩道所表現的和柔、嚴剛等特性,都是陰陽特性的體現,它們都是生命存在及發展的基礎,缺一不可。而人之道就是仁與義。其實《易傳》中所謂的“順性命之理”,就是針對人而言的,而且是與陰陽、剛柔相提并論的。天與地能生萬物,從生命的意義上說,萬物有其性命,人生有其性,人與天地并立成三材,這就是人生存的特殊意義所在。而且,人之仁義與天地之剛柔、陰陽是一種相承關系,離開了自然性,人之道就失去了人生命存在的根源、人的生命意義和價值實現的根據,天地之道也不復存在,因此,“仁義不存,人道息,天地之道亦不立”。
然而,人之所以與天地之道并立,成為三材之道之一,這是由人的特殊地位和功用決定的。朱熹指出:“彼日:景風時雨與戾氣旱蝗均出于天,五谷桑麻與荑稗鉤吻均出于地,此固然矣。人生其間混然中處,盡其燮理之功,則有景風時雨而無戾氣,旱蝗有五谷桑麻而無荑稗鉤吻,此人所以參天地、贊化育,而天地所以待人而為三才也。即人能在自然災害之前發揮應變能力和實施相應措施,使得在惡劣的自然環境中仍可能有好的氣象、好的收成,這就體現了在遵循自然規律的條件下,人的自主創造能力所發揮的巨大作用。“參天地,贊化育”,以人與天地并立為三,就是從這種意義上說的。既然人具有創造能力,人類如何實施其“倫理行為”,對待自然的萬事萬物,達到天、地、人三者并立呢?從生態倫理學角度說,生態倫理學是一門應用倫理學,實質就是人類將其理論倫理學具體應用于人類所處的自然生態環境中的實現過程。倫理、道德的“生態化”使得生態環境呈現“人化”狀態,要求人類的主體性得到加強和展現。朱熹從思想和具體實踐兩方面關注這一問題。
從思想方面,特別指心態培養方面,這體現在朱熹將人類社會中相處的基本道德準則——忠恕之道擴展到人與自然相處之道。朱熹引用程子“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之說法,認為:“盡己之謂忠,推己及物之謂恕。”忠,是“盡己之心,無少偽妄,以其必于此而本焉,故日:‘道之體”;恕,是“推己及物,各得所欲,此其必由是而之焉,故日:‘道之用”,“忠”與“恕”兩者即是一種體用關系,也是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對于“以己及物”和“推己及物”。朱熹指出:“以己及物,是自然及物,己欲立,便立人;己欲達,便達人。推己及物,則是要逐一去推去。如我欲憑地,便去推與人也合憑地,方始有以及之。”朱熹認為“以己及物”就是從個人向善的立場出發,自然而然,無任何強迫意愿;而“推己及物”,必須同時兼顧具有個人向善的心態和主動地推及與他人他物的心態,呈現強烈的主動性。且“推己及物”的結果為:“推得去,則物我貫通,自有個生生無窮底意思,便有‘天地變化,草木蕃’氣象。天地只是這樣道理。”說明只有主動地推己及物,達到“物我貫通”、“生生無窮”的狀態,世間萬事萬物呈現蓬勃生機,最終才能實現“天地萬物為一體”的“仁”的目標。“盡己”與“推己”的區別在于意愿強烈和實施的程度如何,其實質都是要達到“仁”的終極目標。就是說:“合忠恕,便是仁。”
從具體實踐方面,朱熹歷來重視農業生產發展,在朝廷奏章中曾對農田耕作及護理、對牲畜保護和南岳綠化等提出具體建議,其中滲透了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生態倫理思想。如他曾大力提倡保護生態環境,這體現在任職湖南時所的綠化南岳的榜文中。他首先說明種植樹木的重要性,就是興國崇禮之勢所需。但南岳衡山當時的狀況是政府監督力度不強所造成的,其后果是林木濫砍濫伐,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針對出現的問題,朱熹提出了種植和保護的具體方法,森林由官府勘定,寺院專屬土地權,不得占用;并由寺院統一負責、合理規劃、悉心護理,開墾森林綠地,節約有度地伐木,使林木繁茂,形成良好平衡的生態環境。在管理方面,公示榜文,勸阻亂砍濫伐行為,違令者以犯罪論處,嚴懲不貸。朱熹綠化南岳的榜文,符合實際,職權明確,措施合理,促進了當時南岳生態環境的改善。
總的說來,朱熹的生態倫理思想就是主張人類與自然界是和諧統一、共融共生的有機整體,作為社會生活中的道德主體的人類對自然和諧同樣具有道德責任和義務。這是中國古代自然中心主義的觀點體現,可以為當前的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倫理依據和思想資源。當然,由于受時代的局限,朱熹的生態倫理思想也存在缺陷,尤其是生態倫理的實踐性方面是比較弱的,比如說忽略科學發展對生態倫理實現的作用、忽略控制人類的繁衍等,這是我們必須認清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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