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減排分析

時間:2022-06-04 04: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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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減排分析

摘要:在我國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產業結構也在進行不斷的調整來迎合各種發展中的挑戰。目前,產業結構升級的過程離不開政府、產業及公眾等不同利益者的參與,那么在面對環境污染問題時他們會選擇怎樣的態度來應對就會存在一定的差異性。本文將利用博弈論作為探究工具圍繞產業結構變動對排污效應的機理進行探討,來論述產業結構對污染減排的影響,為我國制定合理的產業政策及環境策略提供理論依據。

關鍵詞:產業結構;污染減排;博弈分析

1社會公眾與產業間的博弈分析

社會群體應該是可以在保護環境中維護主體利益的,與此同時也可以對政府的行為進行監督。對于進行污染減排的產業,社會公眾和產業兩個主體之間就表現出正常的良好關系;而對于不進行污染減排的產業來說,人民的和諧穩定等主觀效應會受到產業不減少污染量的消極效應。1.1模型參數假設。假定產業進行排污可以得到的收益是U1,那么污染產業不進行排污獲得的收益是U2,那么U1<U2。V1代表產業進行減排時要付出的資金。而對于不進行污染減排的產業來說群眾的健康等相關收益將因為產業放任污染不進行減排的負面影響而減少。我們將污染產業未達到減排標準而帶來的隱性的不好的影響叫做聲譽成本h。另一方面,政府對不進行污染減排的產業所實施的罰款(或征收的環境稅)為G,將產業支付給公眾的污染賠償金額表示為P。大眾對污染產業進行監督也要付出一定資金V2,參與監督后所帶來的環境效益用pv表示。因此,公眾的策略行為表現為“積極參與監督產業行為”和“不參與監督”。產業的行為選擇主要是:一種是進行污染減排,另一種是不進行污染減排。1.2模型構建。設產業進行污染減排的概率為σ,那么產業不進行污染減排時的概率為1-σ;社會公眾參與監督的概率為ε,那么不參與監督的概率念為1-ε。根據以上假設和博弈支付矩陣可以得到產業進行污染減排的期望收益為T1、不進行污染減排下期望收益為T2;那么社會公眾參與監督情形下期望收益為η1、η2。達到混合策略納什均衡時,在產業選定自己的策略組合下社會公眾參與監督與不參與監督的期望收益應相等,即根據博弈支付矩陣可以得到產業進行污染減排的期望收益為:(1)產業不進行污染減排的期望收益:(2)由(1)、(2)式可得產業的整體期望收益為:(3)(4)同理可得,公眾參與監督情形下的期望收益為:政府不推行產業結構調整的期望收益為:(6)由(5)、(6)式可得到政府的整體期望收益為:1.3模型分析。當時,群眾與產業間就可以達到最優狀態,實現環境效益。產業與公眾間的博弈表明,產業是否進行污染減排取決于能否獲得更高的收益,但公眾可以通過參與或不參與的行為選擇來影響產業的行為選擇。在政府干預的情形下,產業可能會進行污染減排。

2政府與產業間的博弈分析

在政府和產業的博弈活動中,政府有兩種選擇:積極推動結構優化機制或者不實施結構變動制度;同時產業也有兩種選擇就是:積極應對排污活動或者放任污染而不采取減排舉措。2.1模型參數假設。設產業的經濟收益π依賴于產量Q,即π=π(Q),且污染的排放量和產量正相關。Q1是產業選擇進行排污時的產量,所對應的收益為π1;Q2為產業放任污染不進行減排的產量,對應的收益是π2,顯然這里有Q2>Q1,π2>π1。C1表示產業為了污染治理所需要的成本。人民的和諧穩定等主觀效應會受到產業不減少污染量的消極效應。我們將污染產業未達到減排標準而帶來的隱性的不好的影響叫做聲譽成本,記為h。另一方面,政府可以獲得產業繳納的稅費T,其為產量Q的函數,即T=T(Q)。顯然T2>T1。政府對不進行污染減排的產業所實施的罰款(或征收的環境稅)為F,R表代表產業進行減排活動時,地方政府給予產業的一些補助資金;并且政府貫徹產業結構變動政策需要付出一些資本C2。如果環境污染問題日漸嚴重,那么政府也會由于沒有妥善處理環境問題受到群眾的不滿,那么這也會對政府人員自身的發展造成一定的不好影響稱為政治成本,記為H。地方政府和產業間的博弈支付矩陣為(如表):2.2模型構建。假設地方政府推行產業結構調整的概率為ψ,那么不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的概念為1-ψ;產業進行污染減排的概率為θ,那么產業不進行污染減排時的概率為1-θ;根據以上假設和博弈支付矩陣可以得到產業進行污染減排的期望收益為:我們記產業在進行污染減排、不進行污染減排下期望收益為μ1、μ2;政府推行產業結構調整和不推行產業結構調整情形下期望收益為υ1、υ2。根據以上假設和博弈支付矩陣可以得到產業進行污染減排的期望收益為:(1)產業不進行污染減排的期望收益:(2)由(1)、(2)式可得產業的整體期望收益為:(3)(5)同理可得,政府推行產業結構調整的期望收益為:(6)政府不推行產業結構調整的期望收益為:(7)由(6)、(7)式可得到政府的整體期望收益為:2.3模型分析。從博弈的混策略解中可以發現:ψ表示政府產業結構調整概率,并且ψ與F成反比,表明當ψ增大時,F減小;即當ψ增大時,政府選擇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的可能性越大,政府對不進行污染減排的產業所實施的罰款F就會減少,表明產業傾向于選擇污染減排以減少政府罰款。因此,政府執行產業結構變動制度來實現排污標準,從而達到提升環境質量的目的。

3結論

政府因發揮其積極作用,引導社會公眾對污染產業的減排情況參與監督,并且應該普及公眾參與的相關知識,提高公眾參與意識降低公眾參與成本。并且政府必須針對實際情況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獎懲制度,更好地鼓勵群眾參與。并且要從根源上處理好排污問題,必須提高環保產業在產業結構中所占的比重,促進綠色產業的均衡和諧發展。把產業結構合理化作為推動減排的核心辦法,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存在的主要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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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明,黃清煌.環保投資與工業污染減排關系的進一步檢驗—基于治理投資結構的門檻效應分析[J].經濟管理,2015,(2):167-177.

作者:謝霜 單位:廣州工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