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國民收入的倍增規劃

時間:2022-03-14 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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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國民收入的倍增規劃

一、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一)提出的背景

二戰后日本經濟借助朝鮮半島軍火需求,迅速恢復經濟經歷了“巖武景氣”時期,進入“鍋底蕭條”階段。蕭條暴露出日本經濟存在雙重結構、過度依賴投資帶動經濟增長、人口紅利即將結束等諸多問題。此外,對比戰前,日本戰后發展經濟的目的有意無意仍然存在“強國淪”意識。由此在制定新時期經濟計劃時引發出日本國家發生一場大討論。最終導致“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這一項宏偉的綜合經濟發展戰略的誕生。[tl

(二)主要內容

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指在一個相對確定而且較短的時期內,通過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生產效率和效益、顯著提升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機制等方式來實現居民收入翻番目標的一種經濟社會發展方案。田計劃共分為總論、政府公共部門的計劃、民間部門的預測與誘導政策和未來國民生活狀況共四個部分。其核心是引導產業結構高級化,并輔之以改革收入分配、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技術創新、促進國際貿易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具體來說,日本主要從生產和需求兩方面推動產業結構高度化。就生產方面而言。以重化工業為中心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業,鼓勵技術先進的產業及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擴大生產規模,淘汰落后產能。建立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分工體制和合作關系,幫助中小企業走向現代化。就需求方面而言,政府積極采取措施提高工人和農民的購買力。對于工人.政府制定了“最低工資標準”。嚴格規定企業內部最高工資與最低工資差距在6到8倍之問,并充分發揮企業工會在勞資雙方談判中的關鍵作用。促使科學的工資決策機制形成。19601970年,日本工人工資指數上漲了近1.7倍。對于農民。政府規定遠高于國際市場的“生產者米價”。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1960-1969年。日本農產品價格上漲95%,工業產品價格僅上漲30%。閉

(三)實施的效果

1.經濟增長的效果

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在日本實施的效果是,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人的實際年增長率達l1.6%和11.5%。大大超過計劃規定的目標;實施計劃的第七年便實現了國民收入增長l倍。1963年日本的國內生產總值還只相當于同期美國的11.4%、西德的70%、英國的78%。到1968年,日本的GDP就超過了英國和西德,在資本主義世界躍居第二位,僅次于美國。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增長速度最快的是工礦業,年增長率為10.4%,也高于第二產業的平均增長率。在工業中。增長最快的是重化工業,重化工業凈產值占制造業的比例從63%上升到73.1%。在十年計劃期間。機械工業增長2.5倍,化學工業增長2.1倍,鋼鐵工業增長1.6倍。

2.國民增收的效果

在國民增收方面,1960~1970年,日本雇傭者年均勞動報酬增長率都在l0%以上。1970年,企業職工的月均工資為74436日元,相當于1960年的2.05倍,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工資水平提高了73%。正是在該計劃推行的十年間,國民經濟與居民收入實現了同步增長,形成了日本社會將近一億的“中產階層”。日本成為了亞洲衣食住行水平最高的國家,各種家庭耐用消費品彩電、冰箱、洗衣機、吸塵器、微波爐、熱水器、立體聲音響等普及率達到90%以上.人均報紙消費量比美國還要高。

3.均衡發展的效果

在均衡發展方面,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最大的成功在于徹底扭轉了農民收入過低的局面。在計劃實施前,農民人均收入還遠遠低于城市居民,但是僅在計劃結束后的第三年,農民收入就超過了城市居民。到1975年,農民人均收入已比城市工薪家庭高出14.5%,家庭年收入高出36.8%。

二、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對我國的啟示

當前中國亟待類似于日本當年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通過產業的逐步升級來促進就業的同時。也能切實地提高國民的收人水平,并借此來刺激中國的內需,提高內需占國民經濟的比重,如此中國經濟才能逐步擺脫對于外部經濟環境的過分依賴。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對中國的啟示作用具體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提高居民收入,讓人民分享經濟增長成果,是拉動內需的必要前提

我們很多人習慣性地認為,勞動力成本一旦上升,企業競爭力就會下降甚至破產,擴大失業。日本的經驗證明,這種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居民收入如果不提高,必然會產生消費疲軟,經濟就難以持續健康發展。我國經濟快速發展30多年,職工工資卻依然很低,這可能是內需不足的主要原因。

(二)有效解決二元結構問題,是發展中國家進入發達國家行列的必由之路

一個經濟大國必然是內需拉動型經濟,而要成為內需拉動型經濟,就必須解決好二元經濟社會結構問題。早期資本主義經濟危機不斷。就是日益擴大的社會生產力與不斷萎縮的社會消費之間矛盾積累的結果。日本從二元結構過渡為一元結構的過程非常平滑順利。收入倍增計劃功不可沒。目前我國社會生產力已有很大發展,城鄉、地區、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卻依然很大。并有加劇趨勢。對此要高度警覺,及早動手解決問題。

(三)產業結構升級,是實現經濟持續增長的關鍵

日本的實踐表明,國民增收的基礎是經濟增長,而在經濟調整背景下經濟增長的關鍵是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同時。保障產業結構順利升級,必須加強人力資源開發。我國目前最緊缺高素質的技術工人,應以較高的工資收入吸引更多的高素質人才投身于實體產業,這樣才能形成擴大內需、增加就業、產業升級的良性循環。

(四)準確政府干預與市場經濟自由度之間平衡點

從日本政府制定的倍增計劃分析。日本政府對其經濟干預程度深入細致,超出一般預想。不僅在公共計劃部分列有詳細實施方案。并且還是指令性任務必須完成。而對民間部分以預測、展望形式制定計劃目標。以政府公共行動推動、誘導、促進企業發展。日本行會、商會在其中扮演極其重要角色,即政府依法行政,政府行動僅僅接觸行會、商會,原則上不觸及具體企業,政府通過行會商會指導、推動、促進企業發展,完成計劃。相比之下,我國政府對企業直接干預存在過多、過細現象,因此政府工作過于繁重,推動企業整體發展的效果不佳。為了分散工作任務黨中央、國務院政府還通過地方政府實行逐級干預。而逐級干預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已經成為普遍事實情況下,各地執行落實具體政策時呈現豐富多彩狀態.令企業難以適應,好的政策、科學的政策,執行卻達不到預期效果。因此,我國政府制定收入倍增計劃,計劃詳細到何種程度,列入哪些內容,以及如何實施,組織落實等這些本身就是需要研究、解決的課題。否則的話,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投入過多產出過小,得不償失。

三、中國式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雖然日本的成功經驗對我國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但是由于中國和日本所處的時代背景和具體國情不太一樣.所以中國不能完全照搬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模式。而應該在吸收上面所陳述的可借鑒之處以外。還要積極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我認為中國式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可以具體從以下五個方面考慮。

(一)將迅速擴大中等收入階層作為計劃的重中之重

中等收入階層既包括小資本家,也包括小業主、個體生產者這些占有生產資料的勞動者。還包括廣大不占有生產資料從事腦力勞動的知識分子。以及高級技術工人等十分廣泛的人群。如果能使得中等收人階層成為人口的大多數,這就穩定了社會人口的大多數。為了保持既得的生活水平,現代中等收入階層也最希望最支持社會穩定,而這正是一切社會改革和持續發展的先決前提。此外。一個占人口多數的現代中等收入階層,他們有一個剛性的穩定收入和足夠的儲蓄,從而可以保證社會消費水平和國內需求的穩定增長.并對推動產品不斷更新特別是經濟規模生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從而提供了社會穩定不可或缺的經濟基礎。除此之外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大還會大大提高社會的活力和勞動效率。

現代中等收入階層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競爭。是社會活力和勞動效率的無盡源泉。那么具體該如何擴大中等收入階層呢?我認為可以從下面幾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進行到底。從而,保證勞動者在市場上得到公平合理的競爭和公平合理的多次分配。要消滅一切形式的特權和黑色、灰色交易,在機會面前人人平等。人們靠自己的智慧和知識,就能得到相應的發展與回報。總之。真正實現完全意義上的按勞分配。這是造就社會主義中等收人階層的根本條件和保證。二是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科技含量高的第三產業,以吸納日益擴大的中等收入階層,實行中等收入階層向高質量產業的戰略性轉移。要像硅谷那樣鼓勵和支持科學技術(包括社會科學與技術)人員創業,把科學研究產業化,成為獨立的科學研究業。并努力使科學研究業成為社會主導產業。從而科技知識分子將成為中等收入階層的領航和中堅力量。三是加強擴大中等收入階層的輿論導向。要堅持不懈地向社會解釋和宣傳知識分子的歷史地位和作用。反對貧富懸殊。反對平均主義。倡導和尊重成功的創業者。這里,各級政府領導者的行為導向是十分重要的,應該從長期“訪貧問苦”逐步轉變為“訪能問賢”。“訪能問賢”應該成為新世紀領導人的行為導向,從而引導全社會奮力擴大中等收入階層,加快實現社會主義中等收人階層。

(二)加快城鎮化進程,逐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農村居民收入低下是收入分配領域的主要矛盾。城鎮化的意義在于能夠提高農村遷移者的收入水平。從而增強他們消費的能力。從目前看,我國城市化步伐明顯滯后于經濟發展的需要。據估算,在過去3O年間,我國平均每年的城市化率只有1%左右。當前,加快城鎮化進程,需要著力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首先。解決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和定居的問題,使得相當一部分農村勞動力從傳統農業中脫離出來,逐步走向城鎮。通過減少農民數量。增加農村人均占有農業資源的份額,提高勞動生產率;通過增加城鎮居民。增加對農產品的需求和工業制成品的需求,達到增加農民收入的目的,并帶動國內消費需求的增長。其次。注重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2O世紀90年代,我國農村小城鎮之所以迅速堀起,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8O年代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正是因為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使得農民增加了收人,進而有條件進城謀生。鄉鎮政府有了充足的財政收入,這樣也才能更好地進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為城鎮的發展打下堅實基礎。第三,鼓勵農民進城擇業和務工經商。近些年來。有8000萬到1億左右的農民外出到各類城鎮打工,現階段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來源是外出打工工資。農民進城務工就業。不僅使農民有穩定的收益,而且使農民逐步地適應城市文明,為農民最終向城鎮居民轉化,創造了精神和物質的前提和條件。

(三)加快政府體制改革,改變政府及其管理的國有企業占有社會財富過多的局面

從政府層面來說。要加快財政體制改革的步伐,扭轉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不對等的錯位.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對國有企業而言,如何真正消除市場壟斷者的身份以及由此被社會詬病的高工資高福利的特權,實現“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改革目標。依然是一項緊迫而又復雜的攻堅任務。

(四)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提高工人工資

為了提高工人工資。倍增計劃應明確規定“為最低工資制度確立這樣的方式:按地區與產業不同,將全部勞動者分成若干個集團,每個集團確定統一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的確立對于縮小工資差距和提高整個工資水平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時倍增計劃應肯定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高速發展加強了雙重結構的差別”;“小企業在就業、國民生產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與大企業相比,小企業附加價值的生產率和工資方面的差距非常大,為了提高生產率,小企業必須進行現代化”。倍增計劃還應確立大小企業之間的分工體系,要求由大企業供應設備、派遣技術人員幫助小企業;政府貸款扶植,保障小企業金融穩定。

(五)應慎重選擇改革試點的范圍和方式

在日本,消除收入不平等更多地可以通過企業和行業之間隱性的契約關系來實現,而我國不存在這樣一種利益傳導鏈條,所以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就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場主體之間的自發性調節。這就對公共部門的財政負擔和執行能力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收入分配體制的深層次改革而言,不僅需要政府從再分配環節即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總體水平及其合理結構入手,還要擴展到初次分配環節,實施包括“工資、保險、福利”三位一體的薪酬體系和稅制改革。在政府職能轉變不徹底的前提下,公共部門將其責任再次轉嫁到實體部門的風險不能被低估。更重要的是,如何平衡地區差異也是需要認真考慮的因素。如果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制定得不合理,就會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之間產生“馬太效應”,這樣反而會加劇區域間的收入不平等。因此,改革試點的范圍和方式必須慎重選擇。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意義重大。民富才能國強,通過民富實現國強。換言之。在今日的國際國內政治經濟的復雜情境下,努力達成居民財富的快速增長,是實現以人為本、全而、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利用和平崛起契機提升國家競爭實力,增強民族自信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