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計量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03 0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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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允價值會計推行中,最大的問題在于公允價值的計量。如何能夠盡量客觀地對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就成了公允價值會計推行中最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本文結合國外相關的研究成果對公允價值的計量作一介紹。
關鍵詞:公允價值會計公允價值計量市價法類似項目法估價技術法
公允價值會計的推行可謂是幾經反復、波折重重,盡管有諸如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等主導著國際會計準則發展方向的主要的準則制定機構的大力支持,但世界各國在對公允價值會計的應用上仍然一直持謹慎態度。在與公允價值會計相關的諸多問題中,公允價值的計量是爭議最大的,如何能夠盡量客觀地對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就成了公允價值會計中最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本文試就公允價值計量的一般性方法和步驟做一闡述,與同行切磋。
公允價值計量的一般方法,通常包括市價法、類似項目法和估價技術法。所謂市價法是指將資產和負債的市場價格作為其公允價值的方法。類似項目法是指在找不到所計量項目的市場價格的情況下的一種替代方法。它是通過參考類似項目的市場價格來確定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的一種方法。估價技術法是指當一項資產或負債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場價格信息時,采用一定的估價技術對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做出估計的方法。一般地認為,在確定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時,要從這三種方法中選擇一種,而這三種方法的采用是有一定程序的。通常情況下,首選的方法是市價法,因為一個公開的市場價格通常是最為令人接受,從而也最公允的;在找不到所計量項目的市場價格的情況下,往往采用類似項目法,通過按照一定的嚴格條件選取的類似項目的市場價格來決定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而當所計量的項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場價格信息,從而無法運用市價法和類似項目法時,則考慮采用估價技術法對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做出估計。這三種方法的主觀成分是依次增加的,而應用難度也是依次增加的。在使用這三種方法時還有很多嚴格的使用條件和應該注意的問題。下面就這三種方法具體的應用加以介紹。
一、市價法
市場價格,不論其來源如何,都被認為是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最好的反映。一個公開市場上的價格,通常是公允的和可接受的,對于某些資產或負債而言也是容易得到的。市價法就是指直接引用所計量項目的市場價格作為其公允價值的公允價值計量方法。應用市價法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采用的市場價格最好是活躍市場中的交易價格。所謂活躍市場是指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市場:(1)市場中交易的項目是同質的;(2)通常可在任何時候找到自愿的買方和賣方;(3)價格公開。
2、應采用相同項目、最近的市場價格作為該項目的市場價格。該市場價格,最好應該是計量當日的市場報價。
3、當找不到計量日的市場價格時,可以采用稍微提前的市場價格,但是計量日與市價日之間由于時間的流逝和市場條件的變化而對公允價值產生的影響,應當可以加以估計。
4、當存在不止一個市場價格時,應當選取最有利于企業的一個市場價格。“最有利”意味著企業可以得到的最高的價格,換句話說,就資產而言,意味著更高的脫售價格,對負債而言,意味更低的清償或轉移價格。
選擇最有利的市場價格決策規則是基于這樣一種假設,大多數的企業以利潤或凈資產最大化為目標。在這一前提之下,企業才會盡力尋求最有利于自身的價格,通過市場買賣雙方的討價還價,各種市場力量的博弈,最終形成一個市場參與各方均可接受的價格。但是,“最有利”并不是對企業自身的目標而言的。例如,一個企業在確定最有利的市場價格時,可能是從企業整體的目標來考慮的,結果是所得到的價格可能并不是對該單項資產或負債最有利的。這時,企業對該資產或負債的計量就不是公允的計量,對一項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的計量,應該是對該資產或負債本身而言最有利的價格,而不是對企業整體最有利的價格。
5、市場價格中存在與所計量的項目的權利與義務并不直接相關的部分,對于這一部分價格,應予以剔除。例如,某一資產的市場價格中可能包括的附加勞務的價格(如安裝費)。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所計量項目存在相應的市場價格,該價格就一定是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在下面幾種情況之下,是不能將市場價格引用為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的(這被稱為市場價格失靈):(1)決定市場價格的交易是發生在一個或多個的正經歷財務困難的企業之間的,例如,正處于破產清算的企業,被法庭強制拍賣的資產等等。公允價值計量的目標是為了計量報告企業在報告日可以實現或支付的金額,而不是它被迫進行交易而發生的金額。但這一點也不是絕對的,當市場上能夠影響某一類資產或負債的企業,其大部分均處于財務困難狀態中時,這時的市場價格就有可能代表了該類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2)決定市場價格的交易,是發生在關聯方企業之間的。發生在關聯方企業之間的交易顯然是有失公允的,不能代表該類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3)決定市場價格的交易,是按以前簽訂好的合同進行的,僅僅是在現期執行而已。這一交易價格,是合同簽訂日的市場狀況所決定的價格,不能代表該項目現在的公允價值,代表的是該項目在簽訂日的公允價值。所以,這一價格不是所計量項目現時的公允價值。(4)決定市場價格的交易,不是一項獨立的交易,它還受到了其他的與之相關聯的交易的影響。(5)在存在眾所周知的影響市場價格公允性因素的情況下,所得到的市場價格不能作為公允價值。(6)決定市場價格的交易,不是一項經常性交易,在計量日該交易發生的可能性非常小。這種情況下,企業往往要考慮采用一定的計價技術,但企業應當仔細研究采用計價技術所得到的公允價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異,以決定是否要對所得到的公允價值進行調整。當然,上述情況下的市場價格雖然不能作為確定公允價值的基礎,但它們可以為我們判斷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公允價值的公允性提供幫助。
二、類似項目法
在找不到所計量項目的市場價格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所計量項目類似項目的市場價格作為其公允價值。類似項目法應用時,最關鍵的就是類似項目的確定。所謂的類似項目是那些與所計量的項目具有相同的現金流量形式的項目。因為,具有相似的現金流量形式的兩個項目,對于經濟狀況變化的反應也是相似的。通常研究兩個項目是否相似的具體步驟如下:(1)確定所要計量的項目的期望現金流量。(2)選定另外一個初步認為具有相似特征的資產或負債。(3)比較兩個項目的現金流量以確保它們是相同的。(4)評價是否在一個項目中影響其價值的因素在另一個項目中同樣的全部得到了反應,比方說,不同的風險水平。如果存在這樣的未被反映的因素,應確認該因素的影響能否被合理剔除。如果不可能被合理剔除,則這兩個項目不是相似項目。(5)判斷兩個項目的現金流量面對經濟狀況變化時是否按照同樣的方式變化。如果不是,則它們不是相似項目。
在判定一個項目是所計量項目的類似項目之后,并不意味著其市場價格就成了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或者成為該項目公允價值的參考價值,還應該參照前述市價法部分市價法應用中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市場價格失靈的情況做出判斷和調整。
三、估價技術法
當一項資產或負債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場價格信息時,應當考慮采用適當的估價技術來確定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估價技術法是公允價值計量方法中實施難度最大的一個,也是爭議最多,對公允價值計量客觀性影響最大的一個,通常可以見到的對公允價值的抨擊,其實主要就集中在對所采用的估價方法的抨擊上。
運用估價技術法首先要明確其應用條件。“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場價格信息的情況”是指至少存在下述情況之一的情形:(1)一項現時或近期的交易是不可能或很困難的;(2)該資產或負債是獨特的或非常的不尋常;(3)雖然存在交易,但市場參與者對其交易的價格或估價技術保密。在上述情況下,就不得不考慮采用適當的估價技術,來確定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所謂“適當”的估價技術,是指通過資產的估價技術所得到的公允價值應當反映出企業在計量日的市場狀況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售出一項資產所能得到的金額;或通過負債的估價技術所得到的公允價值應當反映出企業在計量日的市場狀況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重新產生一項負債所能收到的金額,或在清償負債時所應支付的金額。如果某一估價技術為大多數的市場參與者用來對某一類資產或負債進行估價,那么企業也應當使用這一估價技術對該類資產或負債進行估價,除非有證據表明,存在更為成熟的估價技術可能得到更為精確的結果,否則企業不應隨意改變所選用的估價技術。如果對某一類資產或負債的估價不存在為大多數市場參與者共同接受的估價技術,那么企業應當發展自己的估價技術。企業所采用的估價技術應當與對該類資產或負債進行估價時所采用的經濟方法保持一致,并且還應該將運用估價技術所得到的公允價值與實際交易中的價格相比較,以驗證估價技術的有效性。
運用估價技術時,企業所使用的估計應當與市場的參與者所使用的估計和假設相一致,例如市場利率、外匯匯率、商品價格以及政府和行業的統計數據等。即使在對于某些影響公允價值的因素,企業自身的估計和假設是其唯一的信息來源的情況下,也要保證這些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所使用的估計和假設是一致的。
企業在選擇計量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時,應確保該估價技術反映了所計量項目公允價值的下列要素:(1)對未來現金流量的估計,或者在更復雜的情況下,一連串不同時間的未來現金流量;(2)對這些現金流量金額或時間可能的差異的預期;(3)以無風險利率表示的貨幣的時間價值;(4)包括了資產或負債中內在不確定性的價格;(5)包括非流動性和市場非完美性的其他因素,有時這些因素是不可確指的。只有反映了這五個要素的估價技術才是恰當的估價技術。
如何盡可能合理地、客觀地選用合適的估價方法,是公允價值會計推行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常用的公允價值的估價方法分為三類: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目前,所能見到的常用的估價力法都可以歸為這三類中的某一類。每一類估價方法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估計和假設基礎之上的,了解這些估計和假設是十分必要的,因為只有了解其中主觀的估計成分,才能理解其優點和缺陷所在,從而確定其應用的條件。
(一)成本法
所謂成本法是指以資產的重置成本和企業的凈資產來計量企業或資產的公允價值的方法。重置成本又稱為現行成本,是指在今天獲得一項具有相類似效用的可替代資產所付出的成本。確定重置成本的方法包括:
1、在用的公允的市場價值。在買賣雙方均自愿的企業層面的交易中,購買方按照原用途購買資產時,該資產公允的市場價值就是它的重置成本。這一方法用于存在類似用途的資產時,而且假設所估價的資產與其它的已安裝的資產一起持續使用。
2、新重置成本。是指在估價日,一項與所估價資產有著最為等價用處的全新資產的現行成本。該方法的缺點在于,不能剔除資產使用過程中的價值損失,如折舊,所以不能用于企業合并中對企業公允價值的估價。
3、折舊后的新重置成本。該方法是在上面的新重置成本的基礎上,剔除了折舊等因素后的重置成本,是最為常用的方法。需要剔除的因素包括:(1)特定物理狀況(如物理折舊)引起的價值損失;(2)機器或設備的內在退化引起的價值損失;(3)機器或設備的外在的經濟退化引起的價值損失。
4、現值指數調整法。在某些情況下,將歷史成本按照相關的現價指數進行調整也可以得到重置成本。典型的例子是房地產,可以按照地價指數估計房地產的重置成本。
5、重新生產成本。是指在估價日,按照現行價格,使用類似的原料,重新制造所估價項目所耗用的成本。這種方法主要用于對一些稀有項目進行估價,在重置成本的估價中并不常用。經常用于保險業,因為在保險業中不需要考慮技術進步和生產力提高等因素。
成本法的應用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設基礎之上的。假設之一,企業資產的價格是由其成本所決定的,每一項支出都被假設能夠增加企業資產的價值。假設之二,在資產被初始確認之后,資產會發生退化和減值,也正因為存在退化和減值,才有對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必要。假設之三,所有的成本在估價日都已經發生了,這意味著,成本法是不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等因素的。
(二)市場法
所謂市場法是利用類似項目的市場信息來對所估價項目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價的方法。首先需要闡明的一點就是,市場法與前面的市價法和類似項目法的區別。市場法是在無法為所計量項目找到市場價格,也找不到可參考的類似項目的時候,通過參考類似項目的市場信息,來進行公允價值估價的方法。首先,公允價值計量方法中的市價法和類似項目法的應用條件是十分嚴格的。市價法要求可供引用的市場價格,必須是與所計量項目相同的資產或負債的價格才可以引用的市場價格,必須是與所計量項目相同的資產或負債的價格才可以引用;類似項目法中的類似項目也要比市場法中對類似項目的定義要嚴格得多,它要求類似項目應該是與所計量的項目具有相似的現金流量的項目,而市場法對類似項目的要求是,只要有參考價值就可以了,沒有什么嚴格的限制條件。
其次,市價法和類似項目法在符合其所要求的條件以后,直接引用資產和負債的價格作為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基本上沒有或只有些許的調整,而市場法中的所參考的類似項目的價格不能被直接引用作為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由于市場法中的“類似項目”僅僅是具有參考價值而已,與類似項目法中的類似項目有著本質的不同,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可以把它們稱為“準類似項目”。在使用估價技術法對所計量項目進行估價時,運用一定的模型,結合準類似項目的市場信息,進行公允價值的估價,是一種很常用的方法。
最后,市場法主要的應用范圍是在企業購并中,對購并企業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價。它通過尋找與所購并的甲企業具有可比性的乙企業,按照乙企業被并購的價格,經過一定的調整得到甲企業的購并價格。在比較兩個企業是否具有可比性時,可以從財務和非財務兩方面考慮。具體的考慮因素包括:(1)現金流量;(2)收益;(3)資產或權益;(4)收入;(5)投入資本的市場價格與息稅前收益之比;(6)投入資本的市場價格與收入之比;(7)投入資本的市場價格與下一年度預計收入之比;(8)員工數量;(9)廠房、機器和設備。
運用市場法時,所要進行的估計和判斷包括,其一,所挑選的企業或交易是真正類似的;其二,所挑選的企業不僅在行業、企業大小、產品、服務的市場以及管理團隊方面是類似的,而且企業的發展階段也是類似的。最后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市場法往往不適用于初創期的企業,對于初創期的企業而言,其產品、服務都還沒確定,相關的數據也難以獲得,通常很難確定哪些企業能夠與其具有可比性。
(三)收益法
支持收益法主要的想法是,現在的價值是未來收益和現金流量的源泉所在。重視重置成本的成本法和重視可比較數據的市場法都是以目前的情況為重點,相比較而言,收益法更重視未來,是未來導向的。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將自己的未來經濟收益按照一定的比率折現,得到所計量項目的現值作為其公允價值,所以這種方法又被稱為現值技術。
FASB提出的運用現值技術計量公允價值的一般原則如下:(1)估計現金流量和利率應該盡可能地反映關于未來事項和不確定性的假定,這些假定將用于決定在一項公平交易中,是否以現金購買一項資產或一組資產。(2)用于折現現金流量的利率,應當與內含在現金流量估計中的假設和估計相一致。否則,某些假設和估計的影響將會被重復計算或被忽略。例如,12%的利率可能適用于某項貸款的合約性現金流量。這一利率反映了對有特定特征的貸款未來違約的預期。同樣的12%不應用于折現預計現金流量,因為這些現金流量已經反映了對未來違約的假定。(3)估計現金流量和利率不應當考慮與所討論資產、負債或資產組、負債組無關的偏差和因素。例如,故意低估凈現金流量以明顯提高資產的未來盈利能力,即在計量中產生了一項偏差。(4)估計現金流量或利率應當反映可能結果的范圍,而不是一個單一的最可能、最小或最大可能金額。
收益法有多種分類方法,一種是按照折現的現金流量的不同進行分類,分為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法和收益資本化法。
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法是直接將未來的現金流量進行折現的方法。例如,對于一項10年期的、面值1000元,利息率8%的債券,在折現率為10%的情況下,其現值為:1000÷(1.1)■+80×6.1446=1396.87元(其中6.1446為利率10%、10年期的年金復利現值系數)。被用來折現的現金流量有多種表現形式:(1)各期相等的現金流量;(2)各期相等,但是在最后有額外的支付金額或終值的的現金流量;(3)各期按照固定的數額或比例增長的現金流量,在最后可能有也可能沒有額外的支付金額或終值;(4)各期金額無規律而且發生也沒有規律的現金流量。
收益資本化法,是指將未來各期的現金流量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再進行折現的方法。需要扣除的費用是指用于恢復設備工作能力的費用,包括各種折舊和攤銷。需要注意的是,在資本化的計算中需要考慮的是與重置成本有關的各種折舊,而不是按照歷史成本計算的折舊。
另一種是根據對風險處理方式的不同進行分類,分為傳統法和預計現金流量法。這兩類不同的方法有著不同的估計和假設,對于傳統法而言,主要的估計包括,預計現金流量和各自的可能性;對于預計現金流量法而言,主要的估計包括,預計現金流量的金額、每期的價值增長率和折現率或資本化率。
傳統法是多年來一直在使用的一種方法,通過單一一組估計的現金流量和與風險相對應的單一利率,計算所計量項目現值的方法。這種方法將不確定性全部納入了對利率的選擇上,假定單一利率能夠反映對未來現金流量和合理的風險溢價的預期,風險越大,折現率就越高,反之,折現率就越低。這種方法應用較為簡單,適用于具有合約性現金流量的資產和負債。具體運用時,傳統法還有許多的不同形式。例如,在進行估價時可能出現將現金流量分為幾類,根據各個部分的風險不同,選用不同的折現率的情況;還有一種情況,是將正常收益和非正常收益分開,對于非正常收益,由于其承受的風險比較大,所以就采用了更高的折現率。這些情況都屬于傳統法,即將風險體現在了折現率中。例如:某項投資預計將有可能在第3年帶來100元、200元、300元的收入,其概率分別為10%、60%、30%,假設折現率為10%,則其預計現金流量為概率最大的一個200元(60%),其現值為200×0.744=148.8元(0.744是利率10%、3年期的年金復利現值系數)。
傳統法在某些復雜的計量問題上往往力不從心,特別是對市場中不存在該項目或可比項目的非金融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因為傳統法將所有不確定性的變化,都體現在了在對利率的選擇上,所以往往要從現有市場中尋找一個與所計量項目類似的項目,來確定其折現率。當不存在這樣的市場或不存在類似項目時,傳統法的運用就受到了限制,并且,利率只能反映現金流量金額上的不確定性,不能反映現金流量時間上的不確定性。在相對復雜的情況下,就要用到預計現金流量法。
預計現金流量法是比傳統法更為有效的計量工具,它使用了對所有可能的現金流量的預期,而不是單一最可能的現金流量,該方法將風險體現在現金流量中,應用時要求估計現金流量的同時就要考慮到風險的大小,而折現率采用的是無風險利率,不體現任何風險因素。這種方法著重于對所討論項目的現金流量的直接分析,和對計量所用假設更加明確的表述。根據現金流量上不確定性的差異,預計現金流量法又可以分為:
(1)現金流量金額上存在不確定性。如某項投資預計將有可能在第3年帶來100元、200元、300元的收入,其概率分別為10%、60%、30%,假設折現率為10%,則其第3年預計的現金流量為:100×10%+200×60%+300×30%=220元,其現值為220×0.744=163.68元(0.744是利率10%、3年期的年金復利現值系數)。
(2)現金流量時間上存在不確定性。如1000元的現金流量可能在第1年、第2年或第3年未收到,概率分別為10%、60%、30%,1年、2年和3年期的利率分別為5%、5.25%、5.50%,則預計現值為1000×10.00%÷(1+5%)+1000×60.00%÷(1+5.25%)2+1000×30.00%÷(1+5.50%)3=892.36(元)。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對某一項目現金流量現值的最佳估計,有時不一定等于該項目的公允價值。這是因為,現值有兩種類型:以公允價值為計量目標的現值和以特定個體計量為目標的現值。其中以特定個體計量為目標的現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由于現值涉及不同主體(市場或企業個體)對未來現金流入(出)的金額、時間、風險及不確定性的預期,而不同主體對上述各因素的預期是不一樣的。其中根據市場上對上述因素的預期所計算的現值就是以公允價值為目標的現值,而根據企業個體對上述因素的預期所計算的現值則是以特定個體計量為目標的現值。企業對某一項目現金流量現值的最佳估計,不等于該項目的公允價值,可能的原因具體如下:(1)主體的經理們可能計劃采用與其他人不同的用途或解決辦法。例如,他們可能計劃將一項資產作為保齡球道來經營,即使市場中其他人認為,將其作為停車場是效益最高和最佳的用途。(2)主體的經理們可能更傾向于接受一項附有風險的負債(如產品擔保負債),并在內部進行管理,而不是將這項負債轉移給其他主體。(3)主體可能擁有其他主體沒有獲得的、類似稅收或地區差異的特殊優惠權。(4)主體可能擁有信息、商業秘密、或使其實現(或避免付出)與他人預期不同的現金流量的方法。(5)主體可能能夠通過使用內部資源來變現或支付價款。例如,生產用于某一特定工序的材料的主體,可以以成本購買這些材料,而不是以其他人支付的市場價格。選擇利用內部資源清償負債的主體,可能會避免外部合約人要求的提價或預期利潤。所以,現值與公允價值是不完全一致的。在這種情況之下,就需要對企業計算所得的預期現值進行調整,在剔除了這五種情況的影響后,得到所計量項目的公允價值。
以上就是常用的三種公允價值的估價方法,這三種方法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互相驗證的。很多的估價專家,在進行公允價值的估價時,往往是同時考慮三種方法,并將三種方法所得到的結果進行比較,從而得到一個更為精確的估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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