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古代經濟劃分原則及意義
時間:2022-05-17 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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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古代經濟區是由自然和人文環境所決定,以勞動分工為基礎,各具產業特色的地理區劃。大約自春秋至西漢武帝時代我國經濟區的雛形開始形成。我國古代經濟區具有自然、民族、政治三大特色。劃分經濟區有區域性、綜合性、專業化和經濟中心四條原則。經濟區與自然區、行政區是三個不同性質的區劃,其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研究我國古代經濟區的形成和演變,對了解我國歷史時期經濟發展和地域差異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經濟區/綜合性/經濟中心
一、歷史經濟區域概念的產生
經濟區是由多種自然地理要素,包括地形、土壤、氣候、資源的相對一致性和與之相協調的人文環境(歷史文化傳統、勞動力的數量和質量、科學技術)所決定,以勞動地域分工為基礎,各具產業特色的地理區域。經濟區域與經濟區域之間商品流通是經濟區域形成的必要條件。我國國土遼闊,各地區之間自然條件有很大的差異,由此而導致經濟和人文現象的差異同樣是十分明顯的。根據我國的自然條件(主要是氣候和地貌),可以劃分為東部季風氣候區、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區、青藏高原高寒區三大自然區,這三大自然區決定了我國經濟區格局的基本框架。同時這三大自然區內部也同樣存在自然和人文環境要素的差異,在歷史上先后出現過不同社會產業的地域分工,這種產業分工和差異便形成了不同的經濟區。
在我國古代社會的早期,由于經濟開發不足,生產力低下,區域間產業分工不明確,商品經濟還處于萌芽狀態,區域間商品市場體系沒有形成,經濟區的邊界是模糊的、不明確的。大致到了春秋戰國時代,隨著金屬工具的用于生產,農業、手工業生產力的提高,各地根據本地的自然條件所生產的具有本地特色產品的產業興起,除了滿足本地區需要外,可以將多余的產品與他區進行交換,并從中獲利,于是形成一定規模商品交換和貿易,產業的區域分工初步形成,開始出現經濟區的雛形。正如馬克思在《經濟學手稿》中所指出:“由于自然條件不同,即由于土地肥力、水域或陸地、山區和平原的分布不同,氣候和地理位置,有用礦藏的不同以及土地的天然條件的特點不同,又有了勞動工具的天然差別。這種差別造成了不同部落之間的職業劃分,我們一般應在這些部落相互進行的交換中發現產品向商品的最初轉化。”(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4頁。)到了戰國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這種產業區域分工已經客觀存在,經濟區域的概念在當時人們觀念里也有所反映。例如《尚書·禹貢》中以山嶺、河流、藪澤、土壤、物產、貢獻以及交通道路劃分的九州,不僅是一種綜合的地理區劃,實際上也是經濟地理區劃;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第一次將漢朝全境分為山東、山西、龍門碣石以北和江南四大產業區,漢成帝時劉向的《域分》、朱贛的《風俗》,《隋書·地理志》各州后序,《宋史·地理志》各路后序,雖然都是以“物產風俗”劃分的人文風俗區,實際上也是經濟地域差異引起的人文地域差異的反映。因此可以說我國古代經濟的地域差異在人們的觀念里已經存在了。唐宋以后,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地區間產業分工明顯,商品貿易頻繁,經濟區域的特征更為顯著,這在區域差異比較大的南方地區更為突出。南朝以來以至唐宋延及明清時期的所謂“三吳”、“江南”、“兩浙”、“荊湖”等等已不僅是政區名稱,更貼切的是經濟區域的名稱。明人王士性《廣志繹》根據浙江省內不同自然、經濟條件分為若干亞區,其云:“浙十一郡惟湖最富,蓋嘉、湖澤國,商賈舟航易通各省,而湖多一蠶,是每年兩有秋也”;“臺、溫二郡,以所生之人食所產之地,稻麥菽粟尚有余饒。寧波齒繁,常取足于臺,閩福齒繁,常取給于溫,皆以風漂過海,故臺、溫閉糴,則寧、福二地遂告急矣。”這就是說,在浙江省內還分為若干經濟亞區,各經濟亞區間的商品交換已成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為。明清時代大體上各省自成一大經濟區,而省內又按自然條件分為若干亞區,這種亞區又可能跨省而成,如所謂“江南”即指長江三角洲經濟區而言,雖然對“江南”范圍的界定有不同看法,如有人認為蘇、松、常、鎮、寧、杭、嘉、湖、太八府一州為江南經濟區(注:李伯重:《簡論“江南地區”的界定》,《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1年第1期。);有人認為應該是蘇、松、常、杭、嘉、湖。(注:陳學文:《明清時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經濟與市場網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頁。)不論怎樣,“江南”一地作為一經濟區是客觀存在的。所以宋代以后,由于商品經濟的發展,地區產業差異更為明顯,經濟區的存在更為明確,經濟區的等級、層次更為繁復。對此進行研究,是我們全面認識中國傳統社會經濟、文化的區域差異和區域整合問題的重要切入點。
二、歷史經濟區域形成的歷史和地理條件
在我國人類社會早期,地域、部落之間農業、畜牧業分工并不是很明確的。至少在黃河流域古代社會的早期,原始農業、畜養、采集、狩獵同時并存。我們從考古發現和文獻資料中都可以看到,從新石器時代開始到古代社會早期,華夏地區以及周邊草原森林地區產業中兼有原始農業、畜養和狩獵的痕跡。以后隨著生產力的提高,采集經濟向原始農業發展,狩獵經濟向畜養、游牧經濟發展,標志著攫取經濟向生產經濟進步,以后逐漸形成以農業為主兼營畜養的部落與地區和以畜牧為主兼營農業的部落與地區。這種選擇和變化,很大程度決定于所處的自然條件,如春秋戰國以后,北方草原區形成畜牧區,東部季風區形成農耕區,東北高寒區還停留在采集狩獵階段等等,由此形成的這種經濟區本質上也就是自然-經濟區;這種經濟區之間的物產互補和交流成為當時人們生活的必需。《荀子·王制》:“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然而中國得而畜使之;南海則有羽翮、齒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國得而財之;東海則有紫@①魚鹽焉,然而中國得而衣食之;西海則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國得而用之。”可見在春秋戰國時代中原與周邊地區在產業差異上的互通有無是很頻繁的,不可或缺的;從自春秋戰國至漢代初年,農耕區和畜牧區之間、農耕區內部商品經濟已經相當發達,一直延續到漢代,《漢書·食貨志》說:“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就是說漢代初年,商品貿易在社會上還有很大影響。由此可見,不同產業區域之間商品貿易是經濟區形成的必要條件。其次,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特別是西部、西南部和北部地區,主要是漢族以外少數民族的聚居地,由于民族發源地的自然條件決定了該民族經濟的特點,如北部蒙古高原上袤廣綿亙的草原哺育了游牧民族,西南橫斷山脈地區的深谷密林決定了采集和狩獵成為當地民族的主要生產方式,東北高寒森林地帶原始民族必然以采集和狩獵為生。以后隨著民族活動的頻繁,生產活動變化,如游牧民族所到之處,往往將畜牧業帶至該地,而漢民族所到之處,無不墾地種植。因此民族經濟也成為我國區域經濟的一個特色;而這種民族區域經濟間的互通貿易,很早就開始,一直延續到整個歷史時期。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市糴一》:“互市者,自漢初與南越通關市,其后匈奴和親亦通市,后漢與烏桓、北單于、鮮卑交易。后魏之宅中夏,亦與南陲立互市。隋唐之際,常交戎夷通其貿易,開元定令載其條目,后唐復通北戎互市,此外,高麗、回鶻、黑水諸國,亦以風土所產與中國交易。”民族區域之間的貿易,也是反映不同經濟區的一個方面。其三,由于我國很早就形成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為全國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自然條件發展不同產業門類提供了條件,同時出于管理體制上的原因,也就是中央政權對地方經濟管理上的需要,尤其是當地方政權特別關注地方經濟發展時,有過多的干預,于是經濟區的劃分和調整往往與政治形勢和政區的變化有著密切的關系。同時我國歷史上曾出現過多次分裂局面,原先在統一政權的同一經濟區,分裂后必然形成不同的經濟區。行政區和經濟區有密切的關系。故而我國歷史上的經濟區往往包含自然、民族、政治三方面的特色。我國歷史上早期的經濟的區域差異,可按自然條件分為農耕、游牧、漁獵三大經濟區。這三大區實際也是漢族政權和游牧民族、采集狩獵民族的活動區。漢文帝給匈奴單于書云:“長城以北,引弓之國,受令單于;長城以內,冠帶之室,朕亦制之。使萬民耕織,射獵衣食,父子毋離,臣主相安,俱無暴虐。”(注:《漢書》卷四《文帝紀》,中華書局標點本。)這就是自然區、民族區、行政區和經濟區合一的反映。
在這三大區中,從自然、人口、資源、文化各種條件而言,東亞季風區的農耕區都占主要地位。這里人口最多,幾占全國人口的90%以上,資源最豐富多樣,生產力最先進,最早進入文明社會。因此這里最早出現經濟的區域差異,其先決條件是農耕發展到一定程度,有足夠的糧食提供給社會,可以使一部分人從事適應本區自然條件的其他產業,以其產品與他區進行交換,首先就是經濟作物商品化,也形成經濟區之間貿易的主要內容。例如《史記·貨殖列傳》載,戰國秦漢時代時“水居千石魚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蜀、漢、江陵千樹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濟之間千樹獲;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及各國萬家之城,帶郭千畝畝鐘之田,若千畝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這種經濟作物的區域差異才能初步形成經濟的區域性。其中又可以自然、社會、人文等因素的差異分為若干亞區,各經濟亞區因其經濟在全國的影響,在全國的地位也不同。以后,隨著自然環境變化以及人類適應自然能力和生產力的提高、社會分工的細化,商品流通的加強,以及地緣政治因素的變化,不僅經濟區邊界會發生調整,同時也會引起經濟區在全國地位的升降。無論大區和亞區的經濟區域調整、變化的因素也是多種的,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自然因素(主要是氣候和地貌),就是自然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引起經濟區的調整,例如蒙古高原上一次巨大風暴、寒流,使生存在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大規模南遷,形成游牧區的南擴;黃河一次重大改道,就可能引起河北、河南經濟區的調整,一次大規模的洪澇干旱災害引起環境變化和人口遷移,就可能引起一些經濟區地位的衰落和一些經濟區地位的上升。二是政治格局變化引起的經濟區調整,如長期大規模的戰爭,可能造成一些經濟區的衰落和一些經濟區的興起,如關中地區自兩漢末年戰爭的破壞,其經濟地位明顯衰落;南北政局分裂時期以秦嶺、淮河一線為南北分裂界線和以長江為南北分裂界線,經濟區的格局就不同。又如首都所在地的確定和轉移都可能引起經濟區的變化。這在我國傳統的中央集權的國家里,由于管理體制上的原因,這種變化是很顯然的。三是人口和民族遷移活動引起的經濟區格局的變化,如農業民族的北移和游牧民族的南進,農耕民族向西南、東北地區的擴展,就可能引起經濟區劃的變化。秦漢時內地人口的移向北邊,“定襄、云中、五原,本戎狄地,頗有趙、齊、衛、楚之徒”(注:《漢書》卷二八下《地理志下》,中華書局標點本。),必然引起高原地區草原的農耕化,反之,魏晉時期匈奴入居中原,自然會將原有的耕地辟為牧地。西晉永嘉之亂、唐代安史之亂、北宋靖康之亂引起的我國歷史上三次人口大南遷,對南方地區社會經濟變化起了重要作用。四是產業分工的細化,如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的提高,自然資源的重要性的顯露,手工業的發達,商品經濟的發展,引起經濟區的變化。如宋代以后長江以南地區蠶桑、植棉、茶葉業、礦冶業和造紙、瓷器業等其他手工業的興起和發展,原料和產品生產地的分離,商品市場網絡的形成,從而引起經濟區的變化和細化。經濟區之間分工和差異主要表現為商品交換貿易,早期的交換和貿易主要在大區間進行,以后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農業、手工業分工的細化,同一大經濟區內經濟亞區間的商品貿易量也會增加,于是中心城市和交通路線的布局也隨之變化,最后引起經濟區格局的變化。
我國古代不同經濟區,對封建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很大影響。20世紀30年代冀朝鼎曾作文提出基本經濟區的概念,“中國歷史上的每一時期,有一些地區總是比其他地區受到更多的重視。這種受到特殊重視的地區,是在犧牲其他地區利益的條件下發展起來的,這種地區就是統治者想要建立和維護的所謂基本經濟區。”“中國的統一與中央集權問題,就只能看成是控制著這樣一種經濟區的問題:其農業生產條件與運輸設施,對于提供貢納谷物來說,比其他地區要優越得多,以致不管哪一集團,只要控制了這一地區,它就有可能征服與統一全中國。這樣的一種地區,就是我們所要說的基本經濟區。”即每個時期封建王朝都有一個或幾個基本經濟區,是這個王朝生存的經濟基礎。當基本經濟區衰落時,這個王朝也由此衰落。而新王朝的崛起必需尋找新的基本經濟區。(注:冀朝鼎:《中國歷史上的基本經濟區與水利事業的發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8、10-12頁。)由于當時資料條件的限制,冀文在具體論述上尚有可商榷處,但其基本觀點是可取的。從這個問題上剖析進去,我們將發現對古代中國經濟區及其演變的研究,是對中國古代王朝興衰的原因深層次認識的重要條件,同時也能對今天全國區域經濟的形成和變化的歷史背景有深刻的理解,從而有利于現有經濟區域的改造和規劃。
三、歷史時期經濟區域劃分的幾條原則
我國歷史時期劃分經濟區有些什么標準呢?這是需要研究的問題。李伯重《簡論“江南地區”的界定》中說:“關于中國古代經濟區域的劃分標準,我國史學界尚未有深入討論。在海外學術界,則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以行政區劃為基礎,另一種則以自然條件為根據。顯然,對于經濟史研究來說,后一種意見比較恰當。這種見解首先由施堅雅先生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后又由斯波義信先生加以發展和改進,成為一種比較成熟的區域研究理論。施氏的理論主要著眼于水路交通,故其理論的核心可簡述為‘地域即河川流域’說。斯氏則在重視水路交通的同時,也強調生態系統的作用,從而把施氏‘地文地域’說發展為‘地文-生態地域’說。我們認為施氏、斯波氏的理論是站得住腳的。但是還需要補充一點,即:我們所劃的經濟區域,在古人心目中,應當也是一個特定的概定(念?)。換言之,得到歷史的承認。鑒于以往學術界對于江南地區的界定缺乏共識,我們認為有必要根據上述理論與意見重作劃分。在確定其合理地域范圍之前,有必要將我們所依據的劃分標準,作一簡要說明。首先,這個地區必須具有地理上的完整性,必須是一個自然-生態條件相對統一的地域,換言之,在其外部應有天然屏障將它與毗鄰地區分隔開來;而在其內部,不僅應有大體相同的自然-生態條件,而且最后還屬同一水系,使其內部各地相互發生緊密聯系。其次,這個地區在人們心目中應當是一個特定的概念。也就是說,不僅由于地理上的完整性與自然-生態條件的一致性,而且也由于長期歷史發展所導致的該地區內部經濟聯系的緊密與經濟水平的接近,使此地區被視為一個與其毗鄰地區有顯著差異的特定地區。”我們認真讀了李伯重先生的論文,認為他將他所定的標準對明清時期“江南”地區劃分作為一個經濟區是完全正確的。但這個標準是否適合歷史上不同時期的所有經濟區呢?我們認為還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這里需要補充一下,施氏的經濟區域理論是從他研究歷史上城市體系角度出發的,他在《中國歷史結構》一文中對中國歷史上大經濟區的觀點,大體上可概括為下列幾點:一是“每一大區經濟都是在某一自然地理大區中形成并完全被包容其中,這種自然地理大區是依流域盆地而劃分的。”二是這些區域的核心區,都處于河谷中的低地,中國傳統社會里,以農業生產為主,而核心區的可耕地自然條件最好,交通運輸最為便利,成為交通樞紐。因此核心區比邊緣區商品化程度更高。每一區的中心城市都興起于核心區,并以不同層次,不同核心區構成不同層次的城市網絡。于是在“每一個主要的自然地理區域中,都形成了一個獨立的城市體系亦即彼此來往頻繁而集中的城市群,城鄉之間的聯系也很多,但大都局限在區域內。”三是大區經濟應看成為復合的體系,內部是有差異的、相互依存、一體化的,盡管這些特征在邊緣地區較核心地區松散。(注:王旭等譯:《中國封建社會晚期城市研究》,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2頁。)
施氏的理論是有其可取之處的,例如任何一大經濟區是有其核心區和邊緣區,但核心區是否必然是該大區的河谷低地,則未必然,應視某一特定時代的其他人文因素而定。此外,認為一大經濟區內部是有差異的復合體的觀點也是可信的。斯波先生在施氏的理論上加入了生態系統作為考察的依據,即將人類活動引起生態系統變化的因素作為參照模式,比施氏理論又較為全面。但他們所研究的對象,在時代上偏重于宋代以后,地域上偏重于江南。這種模式是否適合整個歷史時期,是否適合全國的范圍,還有待于進一步的研究。總之,以往關于經濟區域劃分的種種理論有其正確的部分,也有其不全面的缺陷。首先,單單強調自然區域的條件,可能會給予人們一種誤解,似乎歷史上的經濟區是一成不變的。因為歷史時期除了黃河下游河道遷徙以外,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只有量的變化,沒有質的變化。那末是不是可以認為二三千年來我國經濟區的格局基本沒有變化?顯然是不能的。其次,我國歷史上農耕民族與游牧民族勢力曾互有進退,同一自然生態區如鄂爾多斯高原,當游牧民族占有時,則成為畜牧區,這就可能與其北面的河套平原形成一個經濟區;當農耕民族占有時,往往變成農耕區或至少是半農半牧區,則可能與其南面的陜北高原形成一個經濟區。可見民族活動對經濟區的變化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其三,歷史上經濟區有過不小的變化,當經濟開發不足,商品經濟不發達時期,經濟區的地域比較大,核心區與邊緣區的距離較遠。不同的自然地理單元可能存在于一個大經濟區內;當經濟開發充分,農業、手工業生產力大大提高,產業分工細化,商品經濟繁榮發展時,經濟區就可能劃小,原先一個大經濟區就可能劃分為幾個經濟區,如兩漢時期的“江南”經濟區與明清時期的“江南”經濟區地域就不同。其四,我國歷史上曾出現過相當長時期的政治分裂局面,同一自然地理單元在不同的政權統治下,就可能分屬不同的經濟區。如河北平原和山西高原在宋遼時曾分別屬于兩個政權,因此河北平原或山西高原在宋遼時就不可被認為是一個經濟區。由此可見,劃分經濟區除了重要的自然生態條件外,人文因素還是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我國古代劃分經濟區域應該有那些標準呢?我們認為自然生態的相對一致性、完整性無疑是最基本的條件,但僅此還遠遠不夠,因為歷史時期人文環境的變化十分復雜,不同時期經濟活動差異又很大,所以不同時期的經濟區域的劃分還應該考慮以下幾個條件:一是勞動分工的地域差異,即本區與他區在主要產業上的差異性,從大處而言,如農耕區、畜牧區、漁獵采集區和農牧交錯、狩獵采集混合經濟區等等;從小處而言,農耕地區內又可分若干亞區,如水稻作物區、干旱作物區、經濟作物區等等。二是我國在近代化以前,基本上還是處在自給自足封閉式的小農社會,某一地區的基本生活用品,不可能全部依靠他區的供應。因此各經濟區在主要產業分工的前提下,還有其他產業輔助,以使其成為一個可以獨立生存的地區,如關中地區固然是一個農作區,然“其山出玉石,金、銀、銅、鐵,豫章、檀、柘,異物之類,不可勝原,此百工所取給,萬民所@②足也。又有jīng@③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饒,土宜姜芋,水多蛙魚,貧者得以人給家足,無饑寒之憂。故豐鎬之間號為土膏,其賈畝一金”(注:《漢書》卷六五《東方朔傳》,中華書局標點本。)。如巴蜀地區“沃野千里,土壤膏腴,果實所生,無谷而飽。女工之業,覆衣天下。名材竹干,器械之饒,不可勝用。又有魚鹽銅銀之利,浮水轉漕之便。”(注:《后漢書》卷一三《公孫述傳》,中華書局標點本。)如清代江南蘇、松、太、常、杭、嘉、湖自成一經濟區,當無異議,其農作有稻、棉、桑三種作物相對集中,魚鹽之產也很豐富,同時又是棉、絲紡織業中心。珠江三角洲當為一經濟區,水稻為其主要農作,但其經濟作物專業化十分突出,果樹、甘蔗、荔枝、香蕉等熱帶水果以及基塘養魚,成為農村主要產業,清代中期以后地區經濟發展迅速,這正是商品經濟發達的結果。明清時期華北平原(冀、魯、豫)除了糧食作物(麥、豆、高粱)外,還有經濟作物棉花、煙草、棗梨、藥材、釀酒產業。因此產業的綜合性也是古代經濟區的特色之一。三是在大產業分
工前提下,還有產業的專業化方向,如農業區中有水稻產區、旱作產區、漁業區、經濟作物產區、礦業區,經濟作物區中有蠶桑區、植棉區的差異等等的專門化,以此專業化產品得與他區進行交換與貿易。《鹽鐵論·本議》:“隴蜀之丹漆旄羽,荊揚之皮革骨象,江南之nán@④梓竹箭,燕齊之魚鹽旃裘,兗豫之漆絲chī@⑤@⑥,養生送終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圣人作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駕馬,以達陵陸;致遠窮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揭示了各地區特定產業及其互相間的物資交流,成為人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四是經濟中心城市及其輻射范圍,即全區生產、交換、消費等經濟活動最集中的城市和以此城市為中心形成的城市網絡和交通網絡。《鹽鐵論·力耕》:“自京師東西南北,歷山川,經郡國,諸殷富大都,無非街衢五通,商賈之所臻,萬物之所殖者……宛、周、齊、魯,商遍天下。故乃商賈之富,或累萬金,追利乘羨之所至也。”《鹽鐵論·通有》:“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軹,韓之滎陽,齊之臨淄,楚之宛、陳,鄭之陽翟,二周之三川,富冠海內,皆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諸侯之衢,跨街沖之路也。故物豐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概言之,劃分經濟區域應有區域性、綜合性、專業化、中心城市四條標準。
四、經濟區與自然區、行政區的關系
經濟區與自然區、行政區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自然區的劃分,是根據巖石、地貌、氣候、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地理要素相對一致性所劃分的區域。行政區則是按照統治者為加強地方統治的政治原則所劃分的區別;有時為發展經濟、鞏固統治,可以考慮自然地理要素,有時則為了加強中央政權的控制力,有意違反自然地理原則。這在中國歷史上事例很多,如漢代的長沙國,元代的陜西、湖廣、江西行省劃分,明代的南京劃分等等。經濟區則是根據產業的地域分工和商品貿易經濟原則劃分的,已見上述,不再贅述。行政區是封閉的、內向的,經濟區則是開放的、外向的。這三者是出發點不同的三類地理區劃。程民生《宋代地域經濟》一書中說:“經濟地理與行政地理不是一個概念,但二者聯系十分密切。行政地理的劃分一般以經濟地理為基礎的,所以研究歷史地域經濟,仍須以政區的劃分為空間區劃。”(注:程民生:《宋代地域經濟》,河南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7頁。)這種處理方法似乎過于簡單了些。當然,經濟區的劃分不能不考慮自然地理條件,這一點似無需贅述。同樣,經濟區的劃分不能不考慮行政區的要素,因為在中國這樣一個中央集權體制下的國家,政府的行政體制常常要控制和干涉經濟活動,使經濟區服從于行政區,尤其是宋代以后中央集權空前加強,地方行政長官為了加強稅收、協調地方經濟、用行政手段支配社會經濟部門的管理,如在同一政區內發展同類經濟,統一施行對自然環境的利用改造,以及頒布適應地方條件的經濟政策等等,使經濟區與行政區協調起來。所以明清時期經濟區與行政區大致吻合。正如楊國楨在《清代社會經濟區域劃分和研究架構的探索》一文中說:“清代社會經濟區域的調整和行政區域的變動是并行不悖的。社會經濟區域的劃分,可以借用行政區域的劃分系統。比如說,我們可以行政縣、鄉、村作為社會經濟區域的基層單位,而把行省作為社會經濟區域的地方單位。”(注:《清代區域社會經濟研究》,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37頁。)但這只能是在基本屬于同一自然經濟的結構條件下,凡行政區與自然區違背的情況下,經濟區就未必與行政區合一,如明清環太湖流域的
蘇、松、常、太、杭、嘉、湖自成一經濟區,就不受江蘇、浙江兩省的限制。施堅雅也說:“經濟發展和朝代更迭很難一致,正如區域經濟并不完全受帝國行政單位影響一樣,事實上,它們的相似之處是很接近的。”(《中國歷史結構》)可見雖然明清以來,經濟區與行政區比較一致,但當地方經濟進一步發展時,經濟區必然要突破行政區的框框。
自然區的變化是緩慢的,有時需要數百年甚至上千年。行政區的變化則為常見,歷史上一次改朝換代,往往會引來行政區的一次大變動,有時一個朝代內前后也有大變化,如漢、唐。但經濟區則不一定因行政區的變動而變動,如明、清。經濟區的發展有其繼續性、穩定性的一面,它不是隨著政權更遞、行政區的變化而變化,而是隨著生產的發展,產業地域分工的演變而演變。這就有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產業結構發生了變化,地域分工有了新的調整,商品貿易開創了新的局面,新的經濟區的出現將是必然的結果。
五、研究歷史經濟區形成發展變化的意義
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基本要素。我國由于地域廣大,自然差異明顯,各經濟區的形成、發展的特點都是不同的。《中國人文地理·中國經濟地理》一書中指出:“為謀求國民經濟在全國各地能因地制宜地合理發展,為編制全國和各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為進行國土規劃提供科學依據,有必要按社會勞動地域分工的特點,進行經濟區的劃分。目的是指明各經濟區在全國勞動地域分工中的地位,揭示各經濟區經濟發展的長遠方向、主要矛盾和解決途徑。根據經濟區是經濟生產分工的地域單元的特點,在劃分時要注意把經濟發展與發揮地區優勢相結合,地區生產專業化與綜合發展相結合,地區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的相似性與合理的經濟聯系相結合,地區經濟現狀與發展遠景相結合,經濟中心城市與其經濟輻射所及的地區相結合,地區經濟發展與改善環境質量相結合,不同層次的經濟區和相應的行政區相結合。”(注:《中國人文地理·中國經濟地理》,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頁。)我們研究我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區形成和演變的目的:一是了解我國歷史上經濟發展過程的特點。我國在近代化以前,就總體而言基本上是一個自給性封建小農社會,商品經濟不發達。但整個歷史時期情況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有幾經起伏的過程,這在經濟區的發展過程中,很能看出其痕跡。二是了解各經濟區形成的自然和社會條件及其產業特點,分析各經濟區興衰、演變的過程及其內在因素和規律。三是揭示歷史上不同經濟區在整個社會歷史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從而進一步理解中國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各地區的自然和經濟基礎,以及有關人文信息的經濟背景。四是由于經濟區有繼承性和穩定性,研究歷史時期各經濟區的形成、演變的原因和規律,對今天經濟區的劃分和規劃,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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