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經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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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經濟改革

改革以來的經濟形勢

(一)經濟增長速度加快,但呈波動狀態

印度90年代經濟改革所帶來的成效是明顯的。從表1中可以看出,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在1991~1992年度曾跌至谷底,僅1.3%,然而在下一年度就迅速從危機中恢復過來,達到5.1%。1994~1995年度至1996~1997年度連續三個年度都超過或達到7.0%。但是經濟增長速度從1997~1998年度開始減慢,2000~2001年度的增長率只有4%。工業增長從1991~1992年最低值0.6%開始,經過4年的努力達到了1995~1996年度的11.6%,之后增長速度又開始下降,估計2001~2002年度的增長率只有3.3%(注:GovernmentofIndia:EconomicSurvey2001-02.)。由于受到氣候的影響,農業的增長情況并非令人滿意,在改革前的1980~1981年度至1991~1992年度的11年間,農業部門年均增長率為3.4%。與之相比,1992~1993年度至1999~2000年度的7年中年均增長率卻下降了31.03%,僅為2.2%(注:孫培鈞:《印度當前經濟形勢與第二代經濟改革》,載《南亞研究》2001年第2期。)。農業及相關部門的附加值年增長率從1993~1994年度至1996~1997年度的年均4.5%減至1997~1998年度至2001~2002年度的年均1.2%。

印度經濟自改革以來雖然出現過幾年較高的經濟增長,但增長呈現出較大的波動性。究其原因,既有外部的影響和一些周期性因素的影響,又存在著根本性的結構性因素的制約。印度儲備銀行在其2001年報告中認為,“最近的經濟活動減緩似乎反映了結構因素和周期因素的重合,兩種因素的比重不同……”(注:AjitKarnik,"SlowdownoftheEc-onomy:WhichWayout"?,EconomicandPoliticalWeekly,October20,2001,p.3970.)持續的高額財政赤字、電力運輸等基礎設施瓶頸、關鍵部門的結構調整滯后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對工農業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起到了制約的作用。

注:a為臨時數字;b為快估數字。

資料來源:GovernmentofIndia:EconomicSurvey2001-02.

(二)國際收支平衡明顯改善

從表1中可以看出,印度按美元統計的出口貿易額在1993~1994、1994~1995和1995~1996三個年度增長迅猛,分別達到20.0%、18.4%和20.7%。1994~1995和1995~1996兩個年度的進口增長也大幅提高,分別為22.9%和28.0%。但是到了1996~1997年度出口和進口增長率卻分別下降至5.3%和6.7%,1997~1998年度只有4.6%和6.0%。2000~2001年出口增長19.6%,比上年的9.5%有更快的增長幅度。2000~2001年度進口增長7.0%,同1999~2000年度16.5%的快速增長相比有所放緩。印度近年來對外貿易的增長速度放慢主要是由于亞洲金融危機和美國遭受恐怖主義襲擊后對外需求下降所造成的影響。

到2000~2001年度,國際收支貿易賬目赤字從1999~2000年度的178.4億美元(占GDP的4.0%)下降到143.7億美元(占GDP的3.1%),無形收入117.9億美元,可彌補82%的貿易賬目赤字,剩余的25.8億美元赤字約占GDP的0.5%,同1999~2000年的47.0億美元和1.1%相比有較大改善。外匯儲備曾一度降至最低點,僅10億美元,而到了1993年3月就迅速恢復到64億美元和1999年7月的274億美元,2002年1月已經達到494.8億美元。

(三)外國投資大量增加

印度的經濟改革大大放寬了對外資的限制。投資環境改善之后,許多外國跨國公司第一次將眼光對準了印度。不僅當年撤離印度的可口可樂公司、國際商業機器公司等重返印度,而且全球500強之中的多家企業,如通用汽車公司、福特公司、索尼、本田、LG國際、AT&T、殼牌、杜邦等跨國公司,也開始紛紛落戶印度。從1991~1992年度至1997~1998年度期間,印度批準的外國直接投資總額達444億美元,而在1980~1990的十年間尚不足10億美元。外國直接投資實際流入從1991~1992年度的1.35億美元升至1997~1998年度的30億美元。為了吸引更多的外資,2001年印度又在一些部門進一步放寬了對外資股份的政策,例如對電子商務、信件服務、煉油、賓館及旅游業、制藥業等部門,政府允許的外資股份最高可達100%。

隨著外資政策的放開,外國資本流入的構成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外國直接投資、外國機構投資、海外基金(off-shorefunds)以及全球存款收入(globaldepositoryreceipts

)呈上升趨勢,而外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以及高利率下的短期資本流入(如外國商業借款和印度僑民存款)的比例減少,目前在印度證券及外匯委員會登記的外國機構投資者已超過500家,其中250多家來自美國。

資料來源:《印度儲備銀行公報》,2000年10月。

(四)外債結構趨向合理

80年代,印度大量舉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導致外債成倍增加。據世界銀行《1993年世界發展報告》統計,1991年印度的外債僅次于巴西和墨西哥,居世界第三位。90年代,印度采取了持續謹慎的外債管理政策,強調提高出口增長率,鼓勵外國投資,嚴格控制短期債務,使商業債務掌握在可管理的限度之內。經過幾年的努力,外債形勢出現好轉。首先是短期外債占總外債的比重從1991年3月末的10.2%下降到1998年9月的3.68%,之后又下降到2001年9月末的2.8%。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教訓更促使印度減少短期外債的比例。目前,印度的外債結構已比較合理。在2000年9月債務總額中,長期債務占95.4%,短期債務占4.6%,優惠債務占37.5%。外債占GDP的比率也連年下降,從1992年3月末的38.7%下降到2001年3月末的22.3%以及2001年9月末的21%。償債率(按現行價格計算)也從1990~1991年度最高水平的35.3%不斷下降,并且已經進入一個適宜的水平,至2000~2001年為16.3%。尤為引人注目的是,至2000年9月底,曾是世界第三號債務國的印度已經降至第九位,第一次被世界銀行列入“少外債”國家。

經濟增長的制約因素

(一)財政赤字居高不下

印度政府長期采用赤字財政的辦法來獲取經濟發展所需資金。當國內積累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求時,這一部分差額通常由外資或外援來彌補,但是如果仍存在缺口,就需要實行赤字財政。在六七十年代,幾乎所有的印度經濟學家都高度贊揚過赤字財政。印度在1990~1991年度曾創下了1135億盧比的財政赤字記錄。然而,高額的財政赤字也會導致宏觀經濟失控和通貨膨脹等惡果。1991年印度出現經濟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80年代實行高額財政赤字的結果。

印度政府雖然已經認識到財政赤字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但是長期以來卻一直未能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可以說,財政赤字已經成為制約印度經濟快速增長的一大頑癥。財政赤字占GDP的比例只在改革初期從1990~1991年度的8.3%降至1991~1992年度的5.9%,然而在此后的幾年里卻一直保持在5%~6%之間。由于邦政府也存在類似的財政赤字,導致中央及邦的總財政赤字始終占到GDP的10%左右,這同改革前的情況相比幾乎沒有什么改觀。高額的財政赤字和債務償還不僅限制了政府必要的生產性投資,而且擠占了私人部門更有效的投資。

印度財政赤字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的巨額財政補貼支出。政府的補貼主要用于化肥補貼和糧食補貼上。政府通過公共分配系統以低于市場價向消費者提供6種關鍵性商品,差價部分由政府補貼支出。1997~1998年度中央的補貼支出為1964.4億盧比,占當年GDP的1.4%,而在1998~1999年度糧食補貼就高達870億盧比。印度通過補貼的辦法加大對農業的投入,而不是通過建設新的農村基礎設施如灌溉、電力等來加強農業,這一政策導致了嚴重的經濟后果。這種辦法本身就是高成本、低效率,是難以維持的,一方面擠占了政府用于對道路、灌溉、技術升級等關鍵基礎設施和社會需求的有效支出,另一方面也擠占了銀行的貸款,使中央財政不堪重負。

(二)基礎設施發展滯后

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基礎設施的發展有利于更充分地開發和利用資源,將落后偏遠的地區同較先進的地區連接起來。工業的發展需要有不間斷的電力供應以滿足工業發展的基本需要,也需要公路、港口、鐵路、機場等基礎設施來滿足生產要素的快速流通以及商品和服務的及時分配,以實現經濟的快速運轉并形成規模經濟從而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印度的基礎設施一直比較滯后,對經濟發展起著嚴重的制約作用。1996年《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1996競爭力報告》把印度的基礎設施排在49個國家之中的第48位(注:孫培鈞、華碧云:《印度國情與綜合國力》,中國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頁。)。

對一個幅員廣大的國家來說,基礎設施的狀況對于刺激國內投資和吸收外國直接投資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FDI(外國直接投資)的流向在廣義上分為三類:市場尋求、效率尋求和其他產地尋求(注:N.S.Sin-ddharthan,DecliningInvestmentRateandUnionBudget,EconomicandPoliticalWeekly,March25,2000,p.1051.)。FDI的流向不僅取決于當地市場的規模、該國的收入和經濟增長率的高低,還取決于效率的實現。FDI出于對效率的尋求,關心的是成本與收益之間的利潤。而成本方面的考慮主要是基礎設施的狀況、勞動力成本等。如果一國的基礎設施滯后,勢必帶來生產的高成本,影響FDI的流入。可見,僅有吸引外資的種種優惠政策是不夠的,還需要有相應的基礎設施相配合。

雖然印度在吸引外資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并且取得了較快的增長,但是同其他國家相比,印度對外資的利用程度還是很低的。從表3中可以看出印度吸收的外國直接投資同其經濟規模相比仍然遠遠不足。即使是在FDI流入量最多的1997年,其FDI占世界的比重也僅有0.765%,而中國則為11%(注:WorldInvestmentReport,2000.)。蘭德公司的一項研究報告認為,即使印度經濟在未來的15年中保持6.5%年均增長率,條件之一是每年吸收外資(包括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

的規模至少要由當前的30億~50億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50億美元(注:EstimatesfortheFiveCountries,2000-2015inCharlesWolf,AsianEconomicTrendsandTheirSecurityImplications./publications),印度距此目標也還有相當的差距。

資料來源;WorldBankIndicatorsDatabase.

(三)公營部門生產效率低下

公營經濟在獨立以后的印度經濟中一直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公營企業曾經對經濟增長起到了支撐的作用并吸納了大量勞動力。2000年公營部門就業人數達1931.4萬,私營部門864.6萬。公營部門的就業人數幾乎占印度經濟中有組織部門工人的70%。但是由于缺乏效率,資本投入一產出率低,加上過分官僚化等問題的存在而嚴重虧損,尤其是各邦公營部門的虧損更為嚴重。1997~1998年度公營部門的積累為2025.5億盧比,幾乎占國內總積累35217.8億盧比的6%。而到了1998~1999年度,就降為負1716.9億盧比,1999~2000年為負1732.6億盧比。雖然國內總積累從1997~1998年度的35217.8億增至1998~1999年度的37727.1億和1999~2000年度的44718.8億盧比,但這主要來自私營部門增長的貢獻。據統計,2000~2001年度公營部門對國內總積累的貢獻為負3447.9億盧比,占GDP的負1.7%(注:GovernmentofIndia:EconomicSurvey2001-2002.)。另外,公營部門存在著嚴重的超員現象。一些大的公營企業如印度煤炭公司,有近70萬員工,據保守估計,其中三分之一是多余人員。類似的現象也存在于銀行以及中央和各邦政府公營部門的其他企業之中。

公營部門經營效益的低下已經成為制約經濟增長的沉重包袱。政府已經采取了一些措施,力圖解決政府的財政負擔,增強公營部門的活力。例如在1996年成立了“減持委員會”(DisinvestmentCommission),要求對“非戰略性的和非核心領域”的公營部門減少政府股份甚至可以完全私有化。1997~1998年度已將50家公營企業出售股份,減持幅度從5%~49%不等。印度人民黨政府還宣布將大部分公營企業股份減少至26%。但是這一進程目前進展緩慢,除個別年份外,實際減持數目與目標差距較大(見表4)。

資料來源:GovernmentofIndia,EconomicSurvey2001-02.

關閉虧損企業是一個老大難問題。除了來自工會和官僚的阻力外,還有法律程序。自1987年至2000年12月,交給工業和金融復興局搶救的中央直屬國營企業有74家,邦一級國營企業有101家,批準挽救計劃的中央企業有20家,邦企業有25家,建議關閉的中央企業13家,邦企業22家,宣布不再虧損的中央企業3家,邦企業5家,進展之慢可想而知。隨著企業關停并轉,安置下崗職工也是一個復雜問題。自1998年印度政府就在國營企業推行“自愿退休計劃”,給退休工人補償金,以解決人浮于事的問題。實行經濟改革以來根據需要提高了補償金額。例如自愿退休的紡織工人每人可得8萬~10萬盧比和一部織機。至1998年3月底,共有227113人選擇自愿退休,占242家國營企業職工的10%。

在印度的公營部門中存在著大批長期虧損的病態企業。由于金融機構的大量可貸資金滯留在這些病態企業中,直接影響了工業經濟的健康發展。政府曾經將病態企業是否可以復興交由“工業與金融重建委員會”來決定,并由該委員會向政府提出建議。但是,關閉病態企業卻受到了來自工會的巨大挑戰,因而關閉病態企業的改革進展非常緩慢。到1999年11月,總計有170家企業在“工業與金融重建委員會”登記,建議關閉的病態企業29家,實際關閉通知的僅7家。1992年還成立了“全國復興基金”,用于對員工進行培訓、再就業和社會保障,但是收效并不明顯。

印度從2002年開始加大了對病態企業的改革力度。政府在2001~2002年《經濟調查》中指出,要適應國際環境的變化,工業必須調整結構,提高競爭力。這就要求有充分的破產程序,發展抵押資產市場(distressedassetsmarket),提供簡便的資產轉移以及靈活的勞動力市場與之相配套。2001~2002年度,議會已經采納了針對病態企業及破產問題建立“國有公司法法庭”的議案,并決定取消《病態工業公司法》,取消“工業和金融重建委員會”,以使工業的重構進程更快捷、簡便。2001年8月人民院取消了《病態工業公司法》。為了縮短1956年公司法規定下的公司停業/破產時間,2001年8月人民院提出了新的《公司法案(修訂)2001》議案,以解決病態企業問題。

(四)勞工市場改革進展緩慢

印度政府通過各種立法對勞工市場進行干預。目前,印度中央或邦政府共有45種勞工法,對雇

員的最低工資、公司利潤、生產安全、工業糾紛以及工人解雇等做出了種種嚴格的規定。勞工法有許多限制對于小型企業是免除的,因而實際上起到了鼓勵企業保持小規模、非正式狀態的作用,不利于擴大再生產和實現規模經濟。在1984年至1993年的10年間,超過100名雇傭員工的企業數目僅增加了0.4%,而低于100名雇員的小型企業的數量則增長了3.6%。

印度是惟一一個解雇員工需要得到政府批準的國家,這不僅限制了現有企業的發展,也阻礙了外國資本對印度的投資。勞工法的嚴格、僵化已經對經濟增長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例如《工業糾紛法》1982年修正法案為了保護工人的利益,規定超過100名雇員的企業在裁員之前必須得到邦政府的事先批準,而這實際上是很少被批準的。《工業糾紛法》還要求企業工作環境的任何變動都需要至少提前21天通知,這就造成企業間很難調換工人,即使在同一企業內部調換工種也變得不易實現。同樣,企業要想停止經營活動或關閉企業也受到嚴格的限制,這在實際上提高了企業面對市場環境和技術變化時做出相應調整的成本,客觀上限制了企業投資的積極性。

印度政府2001~2002年度預算報告中就《工業糾紛法》和《合同工法》中存在的僵化規定提出了修改,將《工業糾紛法》中規定的解雇員工需報政府批準的企業規模從100人擴大到1000人以上。這是勞工法改革方面的一大進步,但是關于勞工法的改革還需要進一步深化。

經濟改革的前景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印度90年代的經濟改革基本上實現了最初的經濟穩定的目標,并經歷了幾年較快的經濟增長。改革結束了長達40余年的政府管制,制定了一些有利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增強競爭力的激勵性政策,這些政策為印度后來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同時也應當看到,印度經濟中一些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的制約因素妨礙了經濟的快速增長。這些因素如果不能通過深化改革得到有效的克服,印度在第十個五年計劃期間(2002~2007)實現8%的經濟增長目標將很困難。

印度的經濟改革已有10年之久。從1991年拉奧政府上任之初的大膽改革,到其后歷屆政府的繼續推進,表明經濟改革在印度社會已經達成了共識,經濟改革的進程已經不可逆轉,但是今后的改革將面臨更多的困難。正如前面提到的,第一代經濟改革主要集中在工業、金融、稅收等領域,而對農業、勞動力市場、小工業的保留等方面卻很少觸及或進展緩慢。第一代改革相對容易進行,涉及人群也多為中上階層,承擔的政治風險比較小。而且,不論是取消許可證制度、取消數額限制還是投資和貿易的自由化等,都使改革的涉及人群受益,自然實施起來較為順利,而對于牽扯到全國60%勞動力利益的農業部門幾乎沒有實施什么改革措施。同樣,對于公營部門的改革,因為關系到大量工人下崗問題,因而遭到來自工會和左派政黨的強烈反對。在印度這樣一個特殊的民主國家,這些事如果處理不當,勢必會造成社會和政治動蕩。

盡管面對各種困難和挑戰,但是印度目前正在大力推行“第二代經濟改革”,已經開始就一些以前未曾觸及的領域進行改革。比如修改對小工業的保留政策。保留小工業原本是為了保護小工業的生存和增加就業。減少對小工業的保留范圍,必然造成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損,因而難度較大。但是印度政府在2001~2002年度從對小工業保留列表中取消了14種專為小工業保留的項目。這一舉措,包括前面提到的對勞工法的修改都被看作是影響深遠的結構性改革措施。由于第二代經濟改革必然牽扯到立法,勢必面臨來自各方面的極大阻力,但是同時改革的趨勢也是不可阻擋的。在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印度要想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有所表現,惟一的選擇是繼續擴大和深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