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產業價值鏈整合透視論文
時間:2022-12-20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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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研討創意產業概念的基礎上,結合產業價值鏈理論分析創意產業價值鏈的構成,并對創意產業價值鏈知識整合的內容進行初步探討,提出創意產業價值鏈實現的本質是知識整合與創新的過程,其中包括知識的社會化、外部化、組合化和內部化相互轉化。闡釋創意產業價值鏈知識整合的制約因素和保障措施。
[關鍵詞]創意產業價值鏈知識整合
1引言
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創意產業在全球范圍內得到了快速發展。創意產業已成為許多國家和地區推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發達國家將其納入戰略和支柱產業的地位,其發展規模和程度也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標志。
鑒于創意產業是知識經濟背景下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其發展、運作始終伴隨著知識創新的活動。因此探討創意產業發展的知識整合問題,對于推進創意產業的發展,豐富知識管理的理論與實踐具有重要意義職稱論文。
1.1創意產業的概念
目前學界對創意產業的概念并無統一的說法。根據國內外有關創意產業的研究成果,有關創意產業較有影響的定義主要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蒙特利爾會議上對創意產業定義:“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根據這一概念,創意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為這種生產和經營提供相關服務的行業。
另一個被多次提及且引用較多的是英國1998年出臺的《英國創意產業路徑文件》中明確提出的概念——創意產業是指起源于個體創意、技巧及才能,透過知識產權的開發與利用,而有潛力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的產業。在這一概念中,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是文化和創意,它推崇創新與個人創造力,強調文化藝術對經濟的支持及推動,蘊含了一種新興文化理念和經濟實踐。
有“創意產業之父”之稱的英國經濟學家霍金斯在其《創意經濟》一書中將創意產業界定為其產品都在知識產權法的保護范圍內的經濟部門,認為版權、專利、商標和設計產業4個部門共同構建了創意產業和創意經濟。他的定義強調知識產權在創意產業中的作用,擴展了創意產業的內涵,把屬于自然科學中各個部門的專利研發活動也納入創意產業,有效地解決了創意活動中科學與文化藝術相分離的問題。
以上有關創意產業的概念,重點突現的是個人的創造力和企業的創新能力,強調的資源主要是“知識型”的“創意和無形資產知識產權”,其產品和服務的消費體現出巨大的社會財富效應。對創意產業的理解不僅僅局限于文化創意產業領域,也應涉及具有高科技含量、高文化附加值及創新度很高的任何產業。從上述概念的內涵可以看出“創意產業”和“知識及知識創新”的密切聯系。
1.2創意產業價值鏈的構成
創意產業的價值鏈是由創意產業的各個增值環節所構成的有機聯系的整體。創意產業發展之初就呈現出明顯的產業集群現象。物理空間的集聚造成某一地區創意產業中企業主體的多元化和組織結構復雜化,較之傳統產業“線型”產業鏈形式,創意產業的產業鏈結構明顯呈現出“網狀”的特征,加之現代信息技術不斷發展以及人們對多樣性文化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文化創意產業所包含的相關行業逐漸突破了傳統的發展領域,形成了創意產業的融合趨勢,這為創意產業的價值鏈整合創造了條件。
根據美國競爭戰略權威專家、哈佛大學終身教授邁克爾·波特的價值鏈理論以及延伸的產業價值鏈的模型來分析,創意產業中的企業圍繞某種特定市場需求或進行特定創意產品生產(或服務),其間涉及到的一系列價值增值活動和起輔助作用的生產活動構成了創意產業價值鏈,如圖1所示:
例如小說《哈利·波特》的成功暢銷,使得眾多企業參與開發和分享哈利·波特的創意成果,它們在圖書、電影、游戲以及衍生產品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其中《哈利·波特》的小說被翻譯成64種語言,前6部小說的全球總銷量超過了3.25億冊。而由時代華納投拍的《哈利·波特》,前5部電影的票房累計43億美元。游戲方面,SONY公司的PS2自2001年就已開始與影片同步發行游戲軟件,2007年與《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同名的游戲首度在SONY的PS2、PS3、任天堂的wii(任天堂的新一代游戲機)上同步發行。在美國,Mattel和Hasbro公司(兩大著名玩具生產商)共同負責對衍生產品的開發。此外,羅琳的官方網站也成為魔法幻想的奇趣樂園。所有這些都構成了哈利·波特價值增值的組成部分,它們相互支撐,共同創造了巨大的經濟價值。
可見,創意產業價值鏈的發展是以文化創意和知識創新為核心,其本質上是以知識分工協作為基礎的功能網鏈,通過知識的生產、創新和共享,產生遞增報酬,為顧客創造價值。由此,從事相關價值創造活動的企業之間形成了互為基礎、互為依存的“網鏈”關系。
2創意產業價值鏈的知識整合分析
2.1創意產業價值鏈與知識整合的關系
所謂知識整合是指知識的重構與綜合,企業在學習過程中,通過知識在組織中的流動和擴散,對所學知識進行評價、選擇和重構,使不同主體、多種來源和功用的知識相互結合并綜合成為組織的知識,即組織共享并能加以有效利用的知識,最終使其成為企業創新能力和競爭優勢的基礎。
知識整合過程滲透存在于創意產業的許多行業和領域。它推動著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的過程,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價值鏈整合創造了條件。國內外創意產業發展的實踐表明,正是文化資源與信息技術的整合,使得傳統的文化產業與現代信息技術產業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催生出具有傳統文化底蘊和現代表現形式的文化創意產品與服務。在影視產品等傳統文化產業領域,基于影視特技、三維動畫和視覺仿真技術等現代技術手段對產業的滲透,使得電影、電視等產業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推動了技術和內容的有機融合。“3C”網絡融合的發展趨勢,催生了大量具有現代產業特征的新興業態,推動了文化創意內容的有機融合。例如,人們現在不僅可以利用互聯網進行即時聊天、在線游戲以及下載音樂和觀看影視節目等娛樂活動,還可以通過手機等通訊工具實現網上聊天、下載圖片音樂以及互動游戲等功能。而《云南印象》、《印象·西湖》等大型實景演出項目,則巧妙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將源遠流長的民俗傳說、名聞遐邇的旅游資源進行立體式、體驗式和互動式開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從知識管理角度看,整個創意產業價值鏈運作形同于知識創新活動的螺旋上升過程,知識整合與轉化活動貫穿始終。根據日本知識管理專家野中郁次郎提出的知識轉化模型揭示。知識轉化有4種基本模式——社會化(socialization)、外在化(externalization)、組合化(combination)和內在化(internalization)如圖2所示:
據此分析產業價值鏈的知識轉化過程。
創意設計階段:表現為個體間隱性知識共享到創造新的隱性知識過程(社會化)。新的創意設計,通常產生于個人長期經驗積累到某一時期的靈感進發,這依賴于個人間的交流、討論(頭腦風暴)情境模擬、反復實驗等。對創意企業而言,由于交互間的個體大都具有共同的心智模式、行業經驗及相似的觀點,彼此的碰撞交流有可能催生一項新的創意或設計方案。
產品開發制造:是把創意理念(設計)開發、制造、轉化為一項創新(產品),以獲得相關的資源和支持。因此需將創意設計(隱性知識)明晰化,一種明確的概念性知識,如通過隱喻、類推、形象化語言、可視化工具等創作新成果,或項目組合作開發制作新產品(合作學習),進行模擬試驗等。此形同于把隱性知識表述為顯性知識的過程(外在化),其間蘊含大量艱苦的知識創造活動。
市場運作推廣:為實現產品的商品化,需要一種整體的方案(平臺)將企業已有知識資源有效整合,以保證整個組織(或產業價值鏈企業)、人員能及時得到必要知識(信息),此過程借助某一機制(組織機構、信息平臺、實施方案等)將企業組織(伙伴)已有知識資源有效整合(組合化),圍繞新產品市場化目標,實現供應商、分銷商、廣告商等之間的知識交流與共享。同時,通過版權買賣、授權許可等方式,使創意成果(作品、動漫游戲、新型設計等)在社會傳播,實現商品價值的市場最大化。
商品消費階段:新作品、新成果通過商品交易會、展示會、媒體傳播、零售商等渠道進入流通領域,消費者由此獲得新商品的知識產權消費體驗,在此基礎上產生了新的需求同行同業者也從新產品中有所啟示或領悟,開始新一輪的知識創新。這如同顯性知識轉化為其他成員的隱性知識(內部化)過程。
所以,從創意產業價值鏈中可以看出創意產業的基礎是創意,其形成依賴于個體和企業組織固有的知識創新,其間,個體間的隱性知識和顯性知識,經過社會化、外在化、組合化、內部化的互相作用和轉化,這實際上就是創意生成、產品開發制造和知識共享與轉移的過程。學者們把這一過程稱為組織知識產生螺旋,在這個螺旋中,知識逐漸由個人層次上升到團隊層次,進而上升到企業層次。
創意產業價值鏈在本質上是以知識資源為基礎,通過知識的創造和利用,進行知識創新與轉化,實現財富創造的整合過程。其生產運作和由此產生的物質流動只是產業價值鏈的外在表現形式。其本質是一個知識鏈,一個創造遞增價值從而使產業不斷發展的價值鏈。
2.2創意產業價值鏈知識整合的障礙分析
知識的創新離不開個體的創造,但是促進個體進行創新并將其轉化為組織的知識,形成競爭力,則需要一個環境和過程。而知識的特性及知識轉化機制的不健全、個體和組織認識理念的偏狹,加之企業間個體和組織知識吸收能力的差別,都會給現實創意產業價值鏈的知識整合帶來制約。
2.2.1知識轉化機制的不健全會妨礙創意產業價值鏈知識整合的實施在創意設計階段,企業的創新能力很大程度依賴于隱性知識的創新,尤其是個體員工心甘情愿地貢獻自己的隱性知識(才華、經驗、技巧等)為集體共享。而缺乏完善的激勵制度,“維上必從的一言堂”體制,“一招出錯、萬策遭貶”的狹隘偏見,僵化保守的用人機制,個人間的自私嫉妒等都會防礙個體主動奉獻、大膽創新。
在產品創作開發階段,既需要把個體獨特高妙的設計理念和創意(難以表達的隱性知識)表達出來,還需要多家創意企業齊心協力的精誠合作。從創意產業特征和發展需求來看,更需要將藝術、科技、經營、管理等各種知識很好地融合創新。然而創意產業領域,行業間利益之爭造成的隔膜疏離普遍存在,缺乏靈活應變的扁平化組織機制,缺乏先進科學的知識系統工具支撐,無法建立知識轉化所必須的信任機制和高效的創新團隊。這些都極大地影響了創意產業價值鏈知識整合的進程。
在知識產權交易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或個人,會利用知識產權制度所形成的絕對優勢,達到控制市場規則和相關行為的目的,以換取應得的回報。企業在知識壟斷和知識共享之間抉擇的矛盾心理形成對知識共享的認知障礙。這在一定時空內可能阻礙知識的交流和共享。例如相關企業利用專利聯盟操控產品價格,限制了其他競爭對手的發展空間,遏制了創新性企業的成長等。
2.2.2知識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知識共享的實施
·知識低成本共享與知識創新高風險性并存、知識創新長期性與知識使用時效性之間的矛盾,使創意產業中的企業缺乏動力,甚至不愿投入成本進行知識創新,加上知識共享中各方所得利益的失衡,知識作用的難以準確度量和評價,都使得創意企業在面對“成效不確定性”時很可能仍沿用“有把握的舊慣例”,而拒絕吸納新知識、新模式。
·知識公共產品的屬性,可以零邊際成本傳導,這導致了創造知識的企業面臨著能否得到他人使用知識時的合理回報。一方面,預期的知識接收方者難以準確評估所買知識的價值效用;另一方面,知識出讓者在知識交易時面臨著外泄的風險:買者在合約終止時可能出售知識,或買者可能或多或少地把知識泄露給未授權的使用者。知識共享導致的成本收益不對稱會直接阻礙知識共享的良性循環。
·知識本身的隱含性也阻礙了其共享實現。研究證明,經過說明的知識和編碼性知識,失真程度較低,便于傳播;而具有特殊價值效用的隱性知識傳播,則需要特定組織的共享機制來推進。
可見,知識共享效果取決于供需雙方的真誠合作與彼此開放程度,取決于知識產權的合理壟斷與推進社會知識創新平衡機制的構建。
2.2.3企業知識吸收能力的制約產業價值鏈的知識整合
企業的知識吸收能力是企業知識整合能力的重要基礎。有學者把“吸收能力”定義為“企業識別新的外部知識的價值,吸收它們,并將其用于商業目的的能力”。他們認為企業的吸收能力建立在個人吸收能力的基礎上,但并非個人吸收能力的簡單疊加。它一方面依賴于組織與外部環境以及部門之間的交流,同時與企業專業知識的性質和分布密切相關。另有一些研究者也從組織學習、技術革新、戰略聯盟等角度考察吸收能力。盡管分析的角度不同,總體上存在以下觀點:吸收能力既與知識本身的屬性有關,也與企業內外部的狀態和環境有關,知識吸收的情況不僅取決于吸收方的吸收能力,還受到受讓方諸多因素的制約。
3創意產業價值鏈知識整合的保障機制
3.1鼓勵企業間的知識交流與共享
創造交互式溝通的良性環境。企業可以通過一系列活動來推動相關人員相互之間的交流,改進組織內、外知識、信息的交流通路,提高企業識別核心領域的知識需求的能力。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知識特性帶來的共享困難。
創意產業的發展聚合了大量知識型人才,成功的組織間交流使人們可以以價值增值的方式應用他們的知識。創意產業的集聚特征也為知識的共享提供了有利的環境,集聚在一起的同類企業可以營造建立信任、促進合作和相互支持的氛圍,創造把知識轉化為新產品和服務的契機與途徑。公務員之家
3.2完善知識產權制度下的知識共享機制
創意產業的核心價值在于創造和創新,其產品多是創作者個人或組織創意的一種智力成果,而知識產權正是主體對其創造性勞動成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所享有的合理壟斷權力。創意產業所依賴的資源——“創意和智力成果”具有無形性、易逝性、難控制性、易復制性等特點,其產權問題必須由知識產權制度來予以規范和調整。對創意產業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不僅是創意企業、個人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而且是激發創意產生,推動創意成果轉換,促進創意經濟和社會價值實現的前提。
但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建設要統籌兼顧,制度沒計應兼顧各方利益平衡。一方面,既要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和執法體系、國家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的知識產權管理、建立與知識產權制度有關的市場秩序等制度建設;另一方面,也要關注創意產業園區、創意企業和個人的知識產權保護與利用問題,構建科學合理的共享機制。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還可以在創意產業園區或企業里設立知識產權保護服務機構,對企業和產業項目提供知識產權保護與利用的“一條龍”綜合服務。如,在創意研發階段,注意完善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和激勵制度;在知識產權交易階段,加大政府對保護和利用知識產權的公共平臺建設與投入,完善公共網絡建設及服務,重視對新興的創意產業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服務,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完善產權交易體系,為企業投資、融資和產權交易提供高效、便捷和規范的服務。
3.3建立科學有效的知識共享評估體系
沒有科學公正的評價和估值,缺乏合理的知識轉化有償機制,就不可能形成長期穩定的知識產權交易活動,這不但妨礙了創意產業領域知識整合的順利實施,還極大阻礙創意企業生產力的轉換和創意經濟價值的實現。因此,要從推動產業發展、鼓勵企業創新、激發個人創作、促進社會進步的多維角度,探討研究與創意企業知識產權性質相適應的知識產權交易評估體系,例如,對有關創意企業的原創產品、專利成果、服務(項目)品牌等知識創新成果,結合社會影響和市場效應、技術創新程度、是否有利于弘揚主流社會價值觀等方面,給出多重權重的量化估值,為企業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交易、社會信譽評價等提供科學合理的參照。有了較為科學完善的評估,將促使企業主動改善知識整合的內外環境,有的放矢、科學有序的推進個人和企業間的知識整合活動,從根本上消除知識整合的障礙,推動知識共享局面的形成。
3.4強化創意企業的知識吸收能力
企業的知識吸收能力是企業知識整合的重要基礎。創意產業的知識整合依賴于企業整體知識整合能力的提升。因此,強化創意企業的知識吸收能力,對推進創意產業知識整合的順利實施至關重要。在劇烈變化的企業環境下,只有能快速進行產品創新,并且擁有整合和配置企業內、外部資源管理能力的企業,才能在全面競爭的環境下獲得成功。而企業吸收能力更強調整合、構建和重組企業內部和外部知識資源來適應快速變化的環境。這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組織能夠及時地根據環境變化更新知識的能力,使能力與環境保持一致;二是強調整合和重組組織內、外部的知識、技巧、資源和功能性能力來配合環境的改變。總之,企業的知識整合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對于創意企業來說,必須隨時淘汰舊知識,將與企業戰略密切相關的新知識融合到企業的知識系統中來,這個任務伴隨著企業的整個生命周期。對于知識整合任務本身來說,它也永遠不會停止于某一點,因為任何時候都會有新知識的產生,都需要摒棄舊知識,進行知識更新。
4結語
實現創意產業價值鏈系統的知識整合,是實現創意產業全面發展的根本所在。在創意產業價值鏈運作實施過程中,始終伴隨著知識創新和知識轉化的知識整合過程。一方面,創意產業自身的發展離不開外部市場的支持和產業環境的保障;另一方面,“企業為了擁有持久的競爭優勢,必須持續吸收和創造新知識,因而需不斷地對知識進行整合”。只有適時構建基于產業價值鏈的順利實施的環境和保障機制,取得多方社會資源的相互配合,才可能實現創意產業價值鏈效益最大化,創造產業鏈企業互動雙贏、共同獲利局面,從而促進產業系統整體升級和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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