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經濟學國民收入分配問題

時間:2022-06-14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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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經濟學國民收入分配問題

一、勞動產權與分配的正當性

英國的約翰•洛克認為,人對自己身體享有天然所有權,因而,人對使用其身體的勞動過程的結果也應當享有所有權。[1]這一被凡勃倫稱為“歐洲常識性理論”的勞動產權觀顯然影響了馬克思并發展成為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基本概念。基于這一概念,馬克思提出了貫穿整個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的基本觀點: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勞動者不僅應當享有勞動力產權,更應當享有勞動產權。換言之,勞動者應當享有剩余價值,資本家對剩余價值的無償占有“只能被看作是非法的盜竊和不公正的剝削”。[2]基于以上觀點,在收入分配領域,人們提出了國民收入的按勞分配原則。按勞分配原則要求,剩余價值應當在勞動者之間按照活勞動投入的數量和質量予以分配,即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者不得食。雖然不是所有勞動者的活勞動都會被計入商品的價值(如商業勞動者銷售商品時付出的勞動),但是所有勞動者都應當憑借自我活勞動的投入參與商品剩余價值的分配。不過,如果完全遵循所謂按勞分配原則,資本要素參與剩余價值分配的要求將被否定,勞動和資本將會對立,顯然,這會使正在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中國陷入實踐上的尷尬境地。為了避免這一現實窘境的發生,一個被忽視的(或許是有意而為之)馬克思主義觀點又重新提出并被頻繁引證:資本是積累的勞動,是物化的勞動,是“過去的、客體化了的勞動”。

這一“勞動與資本同一”的馬克思主義觀點修正了資本內涵,肯定了資本在價值創造中的積極作用,實現了勞動和資本理論上的統一。于是,基于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勞動產權觀,資本和勞動(尤其是勞動)都具備了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正當性。此時,資本參與剩余價值分配與其說是以私人所有權為依據,還不如說是以勞動產權的排他性為依據。眾所周知,國民收入是社會總產值扣除物質消耗后的剩余部分,物質消耗包括勞動力價值和生產資料轉移價值。因此,實現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顯然是國民收入分配的前提和基礎。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認為,勞動力價值是維持勞動者本人所需要生活資料的價值;它包括三個方面:一、勞動者本人所必須的生活資料價值;二、勞動者子女所必須的生活資料價值;三、勞動者一定的教育和訓練費用,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至少應該包括這三方面的足額補償。理論上,可變資本預付的購買勞動力的貨幣額v就是對勞動力價值的補償,但實際中,這一預付“工資”往往達不到足額補償的標準。為了購買更多的生產資料,勞動力所獲得的預付“工資”往往都很低(如長期以來我國大部分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基本工資都很低),甚至達不到最低限度的補償(如十九世紀西方國家資本家對雇傭工人勞動力的掠奪行為)。很難想象,沒有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任何宣稱按照勞動和資本貢獻大小所進行的國民收入分配能夠做到真正的公平。所以,生產資料購買對勞動力工資的“擠出效應”會嚴重削弱國民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基礎,要想實現國民收入的公平分配,必須首先保障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進行國民收入分配必須首先實現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這是國民收入分配的前提和基礎。從此意義上講,企業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企業盈虧無關,企業不能以虧損為由克扣職工工資,企業破產倒閉時,政府必須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因為保障勞動力健康持續的生產和再生產是包括企業和政府在內的整個社會應當承擔的責任。換言之,勞動補償是必須的,是剛性的。不過,剩余價值分配性質的國民收入分配卻并不具有這一特征。剩余價值來源于剩余勞動,剩余勞動的質量和數量則取決于勞動者的勞動態度和能力。一個消極怠工、偷奸耍滑、不思進取、無能力的勞動者不可能比一個認真負責、踏實肯干、積極進取、有能力的勞動者創造出更多剩余價值。所以,國民收入的按勞分配在本質上是一種勞動激勵,而非勞動補償。勞動激勵不是平均主義,不同勞動者在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時會有不同分配水平,有的可能高,有的可能低,有的可能沒有。這一分配結果與勞動者勞動投入的數量和質量相關,而與勞動者的勞動身份無關。從這一角度相較勞動補償,勞動激勵不是必須和剛性的。不過,勞動激勵也有一個剛性的特點,那就是任何勞動者通過積極勞動所創造的任何形式的利益增量(無論是成本節約還是新增利潤)都應當獲得必要的分配。但令人遺憾的是,現實中許多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并沒有做到這一點。這些企業的員工通過積極工作,降低了企業成本或扭虧為盈實現了利潤,卻無法獲得必要的激勵。這種忽視勞動激勵的態度和行為會大大挫傷勞動積極性,影響勞動能力提高,從而導致國民收入增速下降,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所以,我們必須要認識到國民收入按勞分配的勞動激勵本質,必須要按照勞動的質量和數量對國民收入進行激勵性的分配。唯有如此,才能完成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深化,實現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結構調整。

二、不確定性承擔與分配的合理性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并沒有從微觀層面討論具體企業的分配問題。因此,按勞分配原則沒有回答具體企業的一個重要問題:當企業虧損時,誰應當承擔責任并彌補虧損?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商品的形態變化是商品———貨幣———商品,即W———G———W。而在“W———G的商品第一形態變化或賣的階段,商品價值從商品體跳到金體上,像我在別處說過的,是商品的驚險的跳躍。這一跳躍如果不成功,摔壞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4]”可見,根據馬克思政治經濟學原理,虧損應當由商品所有者,即資本家承擔。但是,資本家又憑什么承擔虧損呢?馬克思繼續說到:“利潤之所以產生出來,就是因為有一個價值額被當作資本來使用。如果我們把利潤叫做p,那么,W=c+v+m=k+m這個公式,就變成W=k+p這個公式,也就是商品價值=成本價格+利潤……所以,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價值變化,必然變成不是由可變資本部分引起,而是由總資本引起。[5]”于是,當“利潤是資本的增加值和回報”這一“觀念”被廣泛接受時,利潤將被支付給資本家,而不再是勞動者了,而虧損(負利潤)當然也就同時應該由資本家承擔。不過,以上解釋還不足以說明“虧損和利潤的綁定性”,除此之外,還有更“令人信服”的理論。奈特(knight,1916)認為,企業不確定性可以分為可度量和不可度量兩種,“我們用‘風險’一詞指稱前者,用‘不確定性’一詞來指稱后者。一般情況下,‘風險’一詞的使用極為寬泛,它適用于指稱從不利的偶然性角度看待的所有不確定性。而‘不確定性’一詞同樣可以指有利的結果。我們用‘風險’,表示的是一種損失,說‘不確定性’,則表示的是一種獲得。[6]”由此可見,資本家所承擔的實際上是一種經營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只會產生一種結果:虧損或利潤。利潤是資本家承擔經營不確定性的正結果,而虧損則是負結果。所以,資本家承擔的既不是虧損(風險),也不是利潤,而是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既是“損失”的不確定性,也是“獲得”的不確定性。因此,對資本家而言,承擔不確定性的報酬也是不確定的。如果不確定性的后果是正結果,那么,他將享受利潤;如果不確定性的后果是負結果,自然,他將承擔虧損。基于以上認識———資本家承擔經營不確定性,獲得不確定性報酬,形成了國民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原則———按資分配原則。在按資分配原則下,資本是分配的主體和中心,勞動僅僅是一項生產要素。資本家向勞動者支付要素報酬,以購買勞動要素。勞動者不承擔經營不確定性,獲得確定性報酬———勞動工資;資本家則承擔經營不確定性,獲得不確定性報酬———利潤或虧損。按勞分配原則正面回答了企業虧損如何分配這一具體問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該原則的資本立場和出發點決定了其在根本上仍是片面的,需要受到嚴肅批判。然而,不幸的是,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過程中,這一原則卻儼然成為了我國國民收入分配的實際執行原則。這一點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首先,國民收入明顯向政府和企業傾斜。1995年,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企業、居民三者的最終收入分配比例為16.7%、16.5%、66.8%;而到2007年,這一比例則演變為20.38%、21.79%、57.83%。其次,企業的資本性收入大大增加。1997~2007年,我國資本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基本在30%~33%左右浮動,不過,企業的資本性收入卻由1997年的55.22%上升為2007年的66.14%,居民的資本性收入則由1997年的44.48%下降為2007年的22.24%。其三,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國民收入的占比不斷下滑。1992~2007年,政府、企業和居民收入分別增長了9.83倍、19.35倍和7.52倍。其中,政府初次分配收入增長速度超過其他分配主體收入增長速度,企業收入增長超過平均增長速度,而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增長速度最慢,且低于平均增長速度。這種不對稱的增長格局導致在經濟高速增長中,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斷下滑。其四,以農民工為代表的普通工人的工資收入一直在低位徘徊。2009年9月,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近幾年農民工就業的工資水平雖然在提高,但現在農民工的月平均工資水平大約只有1400塊錢左右。”最后,也是最為令人憂心的是,按資分配原則形成了全社會“輕勞動,重資本”的資本至上觀念。政府在招商引資時以投資額作為考核指標,而不以投資效益和質量作為考核指標;企業終日考慮的是如何上市,而不是如何把產品做好;普通老百姓把收入增長的期望放在了房子和股票上,而不再關注如何通過勞動創造財富;國有企業改制沿著資本思路展開,勞動者不是作為一種財富而是作為包袱而被國家甩掉;社會心態則是“仇富”和“拜金主義”并行。1992年黨的十四大決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解放生產力。但是,近二十年的實踐下來,在生產力解放的同時,我們卻有意無意地放棄了原有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分配制度。于是,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未能得到妥善安排,企業改制股權安排傾向于資本;稅收改革沒有提高富人的納稅比例,卻使中低收入者成為納稅主體;外資和大額投資在招商引資中享受了較多優惠,而國內中小個體企業經營卻步履維艱;社會上勞動者保障薄弱,股市卻在欺詐中誕生一個個財富神話,而最大的問題則是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有人曾激烈地抨擊,認為1992年至今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實質上是一個資本主義中國化的過程,雖然這樣的觀點不能茍同,但現實中國民收入分配卻實實在在離按勞分配越來越遠。可以斷言,如果任由按資分配原則繼續作為我國國民收入分配的支配性原則,未來我國的國民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必將陷入更為艱難的境地,提高人民收入的國有收入占比,發展形成中產階級都將只是一句空話。

三、資本循環的社會分工與分配的現實性

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初級階段,資本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具有現實性。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資本與勞動的同一”觀點為資本這一參與的現實原因找到了理論支撐點,但該觀點把資本視為一種“死勞動”的認識并沒有真正將資本和勞動統一起來,從而也就未能有效地論證資本參與國有收入分配的現實性。或許是歷史局限與實現自我政治抱負的原因,馬克思并沒有深入探討資本和勞動的統一,這使我們論證資本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現實性時缺乏足夠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依據。于是,要想解釋資本參與收入分配的現實性原因,只能從歷史角度切入了。前資本主義時代,資本主要是以商業資本形式存在,資本和生產是分離的,商業和產業相互獨立且互不隸屬。正如馬克思所言:“不僅商業,而且商業資本也比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出現得早,實際上它是資本在歷史上更為古老的自由的存在方式。[7]”“資本作為資本,首先是在流通過程中出現的。[8]”此時,“一方面,流通還沒有支配生產,而是把生產當作已經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生產過程還沒有把流通作為單純的要素吸收進來。[9]”于是,商業與產業之間,資本與生產之間,交易的不是勞動力產品,而是勞動產品。這意味著:遵循等價交換原則,交易價格將等于產品價值,生產者將占有商品全部剩余價值。那么,商人的利益從何而來呢?首先,商人的利益來源于生產者剩余價值的直接分配。產品生產出來,必須要拿到市場上去賣,這個市場也許很近,也許很遠,此外,商品流通不同于商品生產,它需要一些特殊的技能,而這些技能往往并非小生產者所擅長。因此,出于時間、成本和銷售實現的考慮,小生產者會愿意放棄自主銷售,而將產品交由專業從事商品流通的商人銷售,并將部分剩余價值分配給商人作為報酬以確保商品價值的實現。其次,商人的利益還來源于同一產品不同地域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差異。前資本主義時代,不同地域之間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同一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差異很大。基于兩地商品價值差異,通過商業貿易,“賤買貴賣”,商人賺取了大量利潤。由此可見,商人的商業活動,不僅可以實現正常剩余價值,還可以創造超額剩余價值。商業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商人資本表現為資本的真正職能,并“促使生產越來越具有以交換價值為目的的性質,促使產品越來越轉化為商品。

隨著16、17世紀的地理大發現,世界市場迅速擴大,產業規模日益成為制約資本“追逐更多剩余價值”的障礙。因此,資本開始進入產業領域,商業資本轉變為產業資本,并最終使“商業成為了工業生產的奴仆[11]”,于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得以確立。基于以上歷史考察,我們可以發現,其實,資本和勞動本是兩個完全分離的事物,它們在資本循環中承擔著完全不同的分工。資本的本原作用不是作為勞動條件與勞動力結合以生產出價值,而是獨立承擔商品流通職能,實現已在生產過程中生產出來的價值和創造超額剩余價值。資本之所以進入產業領域,與勞動緊密結合是為了追求更多的剩余價值,而其追求的途徑是:一、通過價值生產,以資本雇傭勞動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吮吸和壓榨勞動,從而獲取更多剩余價值的直接分配;二、通過效率生產,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的方式,使個別價值低于社會價值,從而創造更多的超額剩余價值。這說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確立后,資本和勞動的基本分工并沒有改變,資本并沒有取代勞動,成為價值生產的責任人,資本只不過承擔起了監督和管理價值生產的新責任罷了。所以,資本不是作為一種“死勞動”在輔助勞動進行價值生產,而是作為一種“活勞動”在資本循環中監督和管理勞動,以實現價值和創造超額剩余價值。基于資本和勞動在資本循環中的這一不同分工,資本和勞動可以共同參與剩余價值的分配。這就是國民收入分配的現實性原則。理解國民收入分配的現實性原則,還要求我們要重視并客觀認識資本的人格化因素。首先,資本不是冷冰冰的貨幣、土地、機器和其他物資財富,而是一種活生生的追求和行動,它要通過活生生的人體現出來,這個人就是資本家。資本家不是出資者,更不是食利階層,資本家是資本經營者,他承擔了實現價值、創造超額剩余價值的任務,負擔著整個資本循環的持續健康進行。其次,真正的資本家必須要有精神,這種精神就是企業家精神。有人說,資本家是吸血鬼,拋去這里潑臟水的成分和資本本身的劣根性(人也有劣根性,但我們不能因為人的劣根性而否定人),它揭示了企業家精神的兩大特征:主動和執著。如果再加上熊彼得的“創新”定義,企業家精神將變得更為飽滿。在“主動、執著、創新”的企業家精神引導下,真正的資本家將成為推動社會進步、創造社會財富的生力軍。

綜上所述,資本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原因不是資本承擔了所謂的不確定性,而是資本承擔了資本循環的不同分工職責,承擔了企業不斷創新,技術不斷進步,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的職責。資本不是因為“風險”,而是因為創新、變革和責任享有了更多的財富分配。所以,一定意義上講,資本應該是比勞動更為艱苦的行腳僧。唯有如此認識,資本在社會主義建設中才不會是洪水猛獸,才能褪去政治妖魔的外衣,才能實現勞動和資本的真正統一,才會在社會主義改革中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我們相信,國民收入分配現實性原則的提出,一定會為我們認識資本和勞動的關系提供一個新的視角,從而為陷入困境的收入分配體制改革開辟一個嶄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