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在脫貧攻堅中注意的問題
時間:2022-09-05 02: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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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解放了大部分農村富余勞動力,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發展,又帶動了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流出,農村逐漸出現由傳統的以農業為主的生產方式向以農業為主兼顧外出務工的“半耕半工”的生產方式轉變。隨著外出務工人口數量的增加,農村原本的生活方式也發生了改變,在一個家庭中形成了“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耕半工的家庭生計模式”。直至現在,即使經濟發展為農村富余勞動力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但因我國“人多地少的自然資源稟賦條件”與“城鄉二元結構”兩個基本矛盾的制約,城市經濟還是無法穩定地吸納從農村釋放出來的大量富余勞動力,這些勞動力仍然需要通過輾轉各地務工來獲取收入。直至今日,農村家庭仍然一方面通過以耕種“人均一畝三分地、戶均不過十畝”的承包地獲取收入,另一方面通過青年壯勞力外出務工維持整個家庭的簡單再生產或者擴大再生產。因此,在搬遷過程中,這種在農村現階段已經固化的生計模式客觀地成為搬遷過程中的主要制約因素。如何在充分理解這一生計模式的基礎上制定出合理的搬遷規劃,則顯得至關重要。通過數據分析可以看出,搬遷戶對承包地、宅基地的情結以及搬遷后對承包地、宅基地的規劃格外重視,而承包地與宅基地正是支撐現有農村家庭生計模式的基礎,特別是高年齡層的搬遷戶更是表達了對承包地與宅基地的依賴意愿。很多農民表示,搬遷后即使能夠獲得較穩定的工作,也不愿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因此,對于絕大多數農戶而言,對承包地、宅基地的處置是搬遷過程中最為重要也是最需要合理解決的問題。如果無法圍繞這一問題進行遷建工作,將會給各級部門增加更多的遷建成本,也會阻礙整體遷建進度的推進以及增加遷建后的社會矛盾。
資源條件是搬遷過程中需要重視的問題
調研發現,搬遷過程中,存在對搬遷村莊類型以及搬遷戶類型缺少合理的劃分機制。雖然各級政府掌握了詳細的搬遷戶數據,但是很少根據村莊所處的自然、地理條件以及農戶的家庭結構、社會關系等進行一個詳細的類型梳理。因為,搬遷戶以及搬遷村莊的遷建問題不僅與農戶自身的資源條件緊密相關,同樣與搬遷戶所在村距離搬遷地點之間的距離、搬遷地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密切相關,即搬遷戶個人以及村莊的資源條件是搬遷過程中的重要影響因素。在調研過程中發現,如果將搬遷戶進行歸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4種類型:高度依賴農業生產人群,高年齡層習慣農村生活人群,家中剛蓋房不久或有孩子需要結婚人群,原本在農村做生意或有小作坊人群。因此,遷建問題與農戶自身的資源條件緊密相關。另外,與搬遷戶的類型以及資源條件相比,搬遷村莊自然條件的差異也是搬遷過程中的重要影響因素。根據不同村莊搬遷規劃的差異性,安置地點大致可以分為3種類型:集中搬遷至距離較遠、地勢較高、交通條件較好的較發達的人口集聚地區(一般距縣城較近);集中搬遷至鎮中心(選取地理位置較好、經濟相對發達的鄉鎮中心處);集中就近搬遷至資源條件相對較好的行政村(這樣的村莊一般地勢較高、土地資源較好、村莊環境優越)。因此,在搬遷過程中,這種因搬遷地和安置地的差異性產生的問題,也是阻礙搬遷的重要因素。為此,如何在掌握搬遷村莊以及搬遷人口類型的基礎上推進搬遷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當然,這一類型數據的整理,也會為各級部門推進搬遷工作提供基本信息支撐,使之能夠盡可能地避免在搬遷過程中出現信息不對稱問題。
各級部門的政策宣傳、痕跡管理問題
搬遷涉及的部門很多,但最重要的還是村“兩委”,因為只有村“兩委”最了解本村的基本情況,只有當村“兩委”真正進入搬遷角色時,才能降低搬遷過程中的成本,才能增強搬遷戶的滿意度和獲得感。但根據調查得知,搬遷過程中,大部分搬遷戶都沒有充分了解搬遷政策以及搬遷進展情況。當然,農戶是一個感性與理性的綜合體,面對調研組可能更多地表達對搬遷要求的感性意愿,但這也說明各級政府對搬遷政策以及搬遷過程沒有進行全透明化的工作推進。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級政府應當對搬遷戶進行頻繁的、詳細的政策解讀,并及時通過會議召開、入戶走訪等形式建立與搬遷戶之間的信任機制。調研組在調研中發現,各地實施的搬遷“聯戶代表機制”,在很多搬遷村莊發揮了重要作用。該機制的目的,是能夠讓群眾中那些威信高的能人涌現出來,成為黨在農村執政的基礎力量。這樣一方面有利于發揮傳統鄉土社會“熟人關系”的優勢,另一方面加強了農村的組織化程度,降低了政府與龐大搬遷戶之間的交易費用問題,降低了搬遷過程中的治理成本。若能借此機會維持社區的組織化程度,不僅有利于推進搬遷計劃,還將會為今后解決安置問題提供一個基本載體。特別是村“兩委”,不僅需要充分認識到“聯戶代表機制”的制度優勢,同時也要將這一制度能夠良好地運用到搬遷過程以及今后的治理模式中去。做好基礎工作,加強貧困村組織化建設,提升內生動力一是在對象識別管理方面,要繼續扎實開展“回頭看”,全面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摸準核實貧困對象信息,把應進未進和返貧的人口納進來,把應退未退和非貧困人口退出去,實現有進有出、規范有序,切實提高識別質量和精準度。同時,繼續加快精準扶貧信息平臺建設,實現行業部門信息互聯共享、精準對接。二是在駐村幫扶方面,進一步落實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讓他們既有干頭又有盼頭,既有責任也有榮譽,切實發揮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精準扶貧主力軍、催化劑作用。提升貧困村內生動力的可持續發展機制,在于幫扶單位與村“兩委”有效結合下的制度收益:一是通過兩方面的聯合,降低精準識別與退出過程中存在的不精準問題;二是通過幫扶單位的外部資源對貧困村原有的經濟社會進行重塑,以達到提升內生動力的目的,使村莊完成靠“外部輸血幫扶”到“自身造血脫貧致富”轉變路徑的工作方式。
利用搬遷創造的機遇,為鄉村振興提供載體
在與各縣級部門交流座談以及政府報告中歸納得出,各級政府已經將搬遷脫貧工作與鄉村振興戰略規劃進行了有機結合。調研發現,因自然資源形成的搬遷規劃差異,搬遷形態呈現出不同的三種安置模式,而圍繞這三種安置模式,結合地域資源要素進一步形成鄉村振興的載體,則是今后工作中需要重視的問題,即需要通過搬遷創造的重新整合原有地域資源的機遇,為進一步精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良好的載體。
作者:侯宏偉 單位:河南師范大學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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