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分析
時間:2022-01-22 09: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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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指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基礎上,執政者基于責任制原則,為包括自身在內的經濟行為主體所規定的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關系的總和。在經濟行為主體多重責任關系中,體現社會主義總體要求的經濟責任關系包括政府對企業的管理和調控責任、企業對勞動者的公平分配責任以及公有企業對私人企業的支持和引領責任。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增強民族企業競爭力的客觀要求,是發展中國家增強自主發展能力,推動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朝著公正合理方向發展的重要支撐。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體制改革、自主開放和法治建設,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基本路徑。
[關鍵詞]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政治經濟學;以人民為中心
社會主義生產目的是在生產發展和社會財富增長基礎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1]社會主義生產目的的順利實現,有賴于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發展和完善。經過40年改革開放實踐,中國在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這既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理論創新和發展,同時也是中國人民推進世界經濟發展所貢獻的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一、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內涵及特征
一般而言,經濟責任關系是一定生產關系基礎上的經濟行為主體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經濟權利和義務關系。對于承擔不同功能的經濟行為主體而言,經濟責任關系實質是政府、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責權利關系。這里的“責任”有三層指向:一是從性質看,它是不同經濟行為主體之間既聯系又區分的特定權利和義務關系。經濟活動的整體性規定了行為主體經濟責任的統一性,社會分工又規定其經濟責任的差別性;二是從形成過程看,它是經濟行為主體經過長期實踐所達成的基本共識,并由政府通過法定方式加以確認;三是從功能和結果看,它是基于內外部條件變化而形成的一種動態的經濟系統調節機制。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指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基礎上,執政者基于責任制原則,為包括自身在內的經濟行為主體所規定的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關系的總和。它在使經濟主體自覺履行各自經濟責任的同時,賦予其日常經濟活動的平等機會和自由空間,是社會主義經濟公平與經濟效率內在統一的經濟關系安排。新自由主義者鼓吹不受責任約束的市場放任,將政府調節市場視為不公正之舉,認為它侵犯了個體自由選擇。其所主張的無責任的經濟自由,顯然與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本質規定格格不入。概言之,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具有以下三個重要特征。第一,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體現和反映公有制這一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和變化決定經濟責任關系的性質和變化。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安排下,企業既是追求利潤的市場主體或基本經濟單位,也是積極履行法定社會責任的經濟組織;勞動者既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也是享有者。只有堅持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才能在政府、企業和勞動者之間建立起既目標一致又各有側重的經濟責任關系,實現各自經濟權利和義務的內在統一;才能使政府擔負起政策引導和經濟監管責任,避免因資本或權力的無限擴張而威脅弱勢一方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才能增強企業創新活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第二,政府在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形成和確認中起主導作用。因為不同企業和個人具有不同的利益訴求,所以需要一個既執行共同意志,又明確各自權責的權威機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條件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全體人民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代表者、維護者和執行者,理應成為經濟行為主體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者。反過來講,經濟主體行為又必須接受黨和政府的政策指導,且不能違背法律特別是經濟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此外,在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完善過程中,政府作為經濟決策者、宏觀調控者及經濟改革進程的主導者,也要明確自身的經濟職責和功能。第三,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對社會主義經濟體系起著重要調節作用。作為社會主義經濟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可以外化為相應的經濟政策、經濟法規和經濟倫理規范,以便確認、維護和鞏固勞動人民根本利益,優化社會主義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進而使社會主義經濟體系日臻完善。這里需要明確的是,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與社會主義生產關系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二者的區別表現在,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在社會主義制度占據主體地位條件下,由社會主義政府和社會主義企業主導實施的一種經濟關系。它既包括直接體現和反映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責任關系,又包括服從和服務社會主義根本方向和總體要求的經濟責任關系;而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則是一種僅體現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關系。二者的聯系表現為,社會主義生產關系是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發生作用的前提和基礎,而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又是以完善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實現社會主義生產目的為出發點和歸宿。
二、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基本構成
基于管理主體對管理客體、主體方對非主體方的責任定位,可從政府、公有企業、私人企業和勞動者四大經濟行為主體的一般關系中,梳理出三對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即政府對企業的管理和調控責任、企業對勞動者的公平分配責任以及公有企業對私人企業的支持和引領責任。(一)政府對企業的管理和調控責任。黨的報告提出要“著力構建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的經濟體制”。[2](p.30)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政府對企業履行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的經濟責任。政府對企業所承擔的市場機制有效的經濟責任,是指政府充分發揮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在促進要素市場化、激發企業活力、提高經濟質量和效益等方面的創新、開發、調節作用,讓市場對企業資源配置起決定作用。政府通過產權激勵、要素流動、價格信號、公平競爭和優勝劣汰等制度安排,履行對企業的經濟管理責任。具體來講,政府一要建立以公有產權為主體、公私產權長期并存的基本產權制度,堅持企業財產權利和社會責任相統一,既要調動企業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勞動生產率,又要貫徹國家政策,保障國計民生;二要通過完善反映要素供求關系的市場價格體系,完善企業要素自由流動機制,增強市場對要素定價的有效性、市場對要素配置的平衡性--70和市場對要素整合的充分性,使要素流動方向和資源配置比例在不同性質的企業之間得到合理調節,激發要素所有者的創富活力;三要使不同企業在同一市場環境中展開公平競爭,其經營管理好壞都要通過市場來檢驗,最終實現優勝劣汰。政府對企業所承擔的微觀主體有活力的經濟責任,是指政府作為經濟管理部門,通過制定經濟政策、行使經濟權力、處理經濟事務來維護企業正當利益,同時對企業不當行為和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和懲治。一方面,政府有責任根據情勢變化,減少對私人企業的不必要的前置審批和認證手序,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減少對國有企業經濟行為的不必要干預,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另一方面,針對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自然災害發生后的商品價格暴漲,農民種糧積極性不高,以及私人企業壟斷與公共利益所存在的矛盾,政府分別通過信息公開、價格管制、財政補貼、反壟斷法規等手段,及時調節市場運行機制,保障企業健康發展。此外,對于私人企業法人的商業賄賂、拖欠銀行貸款、偷稅漏稅、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政府有關部門行使法定監管責任,必要時調動國家機器懲治企業不法行為,使其不敢鋌而走險、唯利是圖,從而創造良好的市場秩序條件。政府對企業所承擔的宏觀調控有度的經濟責任,是指政府靈活運用財政、貨幣、產業、區域等經濟政策,對企業進行引導、控制、協調和再平衡,并充分發揮國家規劃對企業資源配置的戰略導向作用,使經濟運行達到整體協調和動態平衡狀態。由于壟斷、信息不對稱、私人代價與社會代價(或私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偏離、創新風險或不確定性的廣泛存在,加之市場調節本身的盲目性和滯后性,國家有必要對企業進行調控。國家調控企業,是以公有企業為主體、以國有企業為主導的依法調控、間接調控,其本質是改變現代國家對市場力量的盲目依賴,協調企業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矛盾。中國經濟行為主體情況復雜,不同區域和不同行業企業對同一調控政策的“耐受度”大不相同。這就要求政府強化自身調控的針對性、靈活性和精準性,以優化經濟結構,彌補市場失靈,引導不同性質和規模的企業健康發展。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作為政府對企業所要履行的三大經濟責任,是辯證統一的邏輯關系。微觀主體有無活力,既取決于市場機制是否有效以及有效程度,也取決于宏觀調控是否張弛變通;市場機制有效和宏觀調控有度,也都是為了保障微觀主體有活力,確保企業在一定時空條件下能夠良性運行。三者具有服從并服務于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完善的相同目標和方向。(二)企業對勞動者的公平分配責任。1.公有企業要完善體現職工主人地位的按勞分配制度資本私有制生產關系是導致居民貧富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在市場機制作用下,小生產者面臨殘酷競爭,有資產被吞并、進而淪為無產者的危險;廣大無產者在剩余價值生產過程中受雇傭、被異化,并不斷積累貧困程度;少數大資產者則憑借資本所有權,通過要素流動和市場交換獲得巨額利潤,不斷積累起更多財富和收入。作為營利性和公益性的結合體,公有產權性質的企業具有雙重作用:一是以市場為生產經營導向,通過市場機制配置可支配的經濟社會資源,獲取作為手段性結果而非目的性結果的企業剩余,以強化自身直接承擔經營風險及資產損失責任的人格化產權主體功能,實現國企改革提質增效的目標;二是以國家或集體戰略規劃為發展導向,自覺貫徹黨的發展理念及宏觀戰略決策,從根本上解決產業比例失調、供求背離、收入差距過大等問題,保障國家金融安全、社會安全和生態安全。國家在提高公有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同時,建立和完善人民群眾對公有資產的監管機制,讓人民對行使經營權的國企和集體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嚴格監督,防止國有資產及集體資產的掠奪性開發和流失,從而保障人民群眾真正擁有公有資產所有權及收益權。在完全公有產權性質的企業內部,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占有和使用,人們共同勞動,因而實行按勞分配。也就是說,勞動者憑借自己所付出的勞動數量和質量,從共同創造的勞動收入中獲取相應份額。探尋企業盈利能力和共享能力、經營者收入和員工收入、員工名義收入和實際收入的平衡點,是強化國企薪酬體系激勵約束功能,調動勞動者生產積極性的必然要求。特別是針對經營者收入和員工收入失衡問題,應按照“管理者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人事制度改革原則,結合行業分類,調整國企經營者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風險激勵收入比例,使二者收入結構更為合理。此外,私人資本企業可以提供競爭性、高標準性服務,但不愿也無力提供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服務。國有企業則通過國家相關政策,提供私人資本所無法提供的并用來滿足勞動者基本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務,如義務教育、保健設施、廉租房等,改善勞動者基本生活狀況。2.私人企業要完善服從社會主義生產目的的利益共享制度一般而言,私人產權性質的企業要素歸不同主體所有,亦即受法律保護的所有權具有排他性,且人們擁有的生產要素的數量和質量各不相同。為保障要素所有者利益,調動他們的生產經營積極性,同時避免要素濫用和浪費,應按要素所有權分配。要素使用者要獲取包括土地、貨幣、資產、勞動力在內的要素使用權,必須取得要素所有者同意;要素所有者憑借要素所有權獲取相應報酬,同時又是以讓渡要素使用權為代價的。然而,中國私人企業是在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已經占據主體地位前提下存在和發展的,企業生產和分配要服從于社會主義生產目的。因此,私人企業的收入分配不能局限于按要素所有權分配,還要強調利益共享、勞資和諧。這就要求私人企業在制定和執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工資調整制度和最低工資制度,完善職工工資決定機制、增長機制和保障機制的同時,著力推進企業民主管理進程,促進職工與企業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最大限度調動職工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切實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努力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加公平的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公有企業對私人企業的支持和引領責任。在當前中國,體現社會主義生產關系性質的公有企業與體現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性質的私人企業不是相互排斥、相互隔離,而是相互影響、共存一體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客觀上要求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共同履行對私人企業的支持和引領責任。國有企業對私人企業的經濟責任履行,主要通過以下五種方式來完成:一是在盈利基礎上,執行科技創新、產業升級、保障民生等國家戰略政策,帶頭履行自主創新、供需協調、資源開放、綠色生產和收益共享等主要經濟責任,為私人企業積極履行吸納就業、照章納稅、保護環境、尊重知識產權、依法誠信經營以及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等強制性經濟責任,提供示范和參照。二是通過提供經濟服務,加速私人企業資本、技術和其它要素的結合,帶動其增大對需求大、價格高的產品的研發投資,提高勞動生產率,擴大生產規模。三是通過產權混合所有、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按照供求信息和價格信號謀求資源最佳配置,使國資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圍內影響、控制和支配私營企業的發展速度、規模和目標,使普通利潤不再“作為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數而實現”,[3](p.290)同時改變私企只是獲得普通利潤而不再關心“商品和買主以后將是怎樣的”[4](p.562)這一買賣雙方自發競爭所引發的潛在社會危機。四是通過對勞動剩余進行再分配,引領私人企業調整投資領域和方向,并保障包括私人經濟在內的整個國民經濟的安全運行,維護經濟秩序。五是通過發揮黨支部、工會和職代會對私人企業的示范功能,引導私人企業正確處理義利關系,明確經營方向,自覺服務社會主義根本目標。如果說在城市主要是國有企業對私人企業的支持、引領和示范,那么在農村普遍存在的則是集體企業對私人企業的引領、帶動和服務。集體企業服務農村集體利益,企業內部成員團結互助、互惠互利,曾廣泛而又深刻地影響著農村經濟發展進程。改革開放以來,在廣大農村,大量集體企業轉變為私人企業,工人要么下崗,要么淪為受雇傭地位,私人資本規律發生作用的范圍不斷擴大、程度不斷加深。這是村集體弱化乃至放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直接反映和表現。令人欣慰的是,不少農村地區涌現出了以南街村集團為代表的一批優秀的農村集體企業,通過產供銷和農工貿一體化路徑,帶動私人企業不斷發展壯大。鄧小平曾指出:“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從長遠的觀點看,要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這是一個很大的前進,要長期堅持不變。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這又是一個很大的前進,當然這是很長的過程。”[5](pp.1310-1311)當前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既處于發展劣勢,同時又是發展趨勢。集體企業需在社會資源流動和市場機制運行過程中,逐步形成自身對私人企業的經濟責任,并在與私人企業互動中形成駕馭自身經濟責任的創新意識、話語體系、交往能力和行為模式,特別是在專業化經濟服務供給過程中明確服務內容和服務對象,增強對私人企業發展的服務帶動效應。同時,在政府積極引導和嚴格監管背景下,集體企業要在同內外部不同性質企業的持續互動中使自身的經濟責任不斷得到調適。
三、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重大意義
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完善以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現實需要;是基于私人企業發展的雙重可能性所做出的重要制度選擇;是促進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和穩定發展,增強民族企業競爭力的客觀要求;是發展中國家增強自主發展能力,推動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朝著公正合理方向發展的重要支撐。第一,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完善以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現實需要。與新自由主義者強調企業自由的絕對性不同,社會主義國家的一切經濟行為主體總是在“以人民為中心”的社會責任層面獲得自由的相對意義,經濟自由總是以履行一定的社會責任為前提。無責任約束的經濟行為必將導致嚴重的經濟不平等和社會不正義,嚴重影響社會主義經濟體系的構建和完善進程。列寧曾經指出:“在共產主義的‘高級’階段到來以前,社會主義者要求社會和國家對勞動量和消費量實行極嚴格的監督,不過這種監督應當從剝奪資本家和由工人監督資本家開始,并且不是由官吏的國家而是由武裝工人的國家來實行。”[6](pp.198-199)“計算和監督,——這就是把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調整好’,使它能正常地運轉所必需的主要條件。”[6](p.202)可見,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增強公共利益與個體利益、企業利益與勞動者利益、公有企業利益與私人企業利益一致性的內在要求,是“以人民為中心”的題中應有之義,是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之舉。第二,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基于私人企業發展的雙重可能性所做出的重要制度選擇。按照利己者對法定責任和道義責任消極逃避、利他者對法定責任和道義責任主動承擔的假設,私企以滿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把與他人交換與合作作為滿足自身目的的手段,其所追求到的最大化利潤又為自身所享有,并天然對生產不存在有意識的社會調節。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公有制為主體,同時存在大量私人經濟。私人經濟兼具自發走向資本主義和自覺服務社會主義的兩種可能性。只有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加強政府對私人企業的監管力度,加強公有企業對私人企業的要素支撐和制度引領,才有可能使私人企業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考慮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并自覺接受社會主義制度的總體調節,避免走向資本主義。第三,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促進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增強民族企業競爭力的客觀要求。從宏觀角度看,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仍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巨大經濟體量和廣闊市場空間的背后,是眾多人口及人力資本積累不足;社會生產力水平總體顯著提高、生產能力在很多方面進入世界前列的背后,是民族企業與國際壟斷資本集團發展實力不平衡,以及民族企業供給不能充分滿足社會需求的問題。從微觀角度看,當前我國民族企業內部面臨包括勞動力、土地、原料和能源在內的要素成本上升、價格上漲的壓力,外部又承受更激烈的全球競爭的挑戰及其他非市場競爭因素。只有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才能充分調動民族企業和勞動者的創新積極性,加速人力資本積累,增強其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并通過提升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消化要素成本上升及全球競爭壓力,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第四,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是發展中國家增強自主發展能力,推動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朝著公正合理方向發展的重要支撐。隨著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欠發達經濟體開始發生劇烈變化,部分產業逐漸衰落,尤其是技術含量低的產業逐漸被邊緣化;但舊的產業體系又依然存在,人力資源質量較低,產業升級壓力大,對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收入增長產生不利影響。解決發展中國家經濟失衡問題以及各國共同面對的世界經濟難題,需要在世界范圍內創造出具有引領性、輻射性、連續性和整體性的責任新動能。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中國在國際上主張本國利益的同時也兼顧他國利益,以支持發展中國家增強自主發展能力,推動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朝著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為己任。“一帶一路”作為發展中國家自主發展能力增強及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的新載體和新機遇,無疑也是促進全球經濟復蘇的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在共建“一帶一路”過程中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更好造福各國人民,有利于從根本上扭轉人類社會躊躇不前甚至停滯倒退的被動局面。四、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完善路徑經過40年的改革開放歷程,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積累了豐富的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基本經驗。其中,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根本前提,體制改革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重要途徑,自主開放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必要條件,法治建設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根本保障。第一,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根本前提。強調:“帶領人民創造幸福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7](p.40)人民群眾是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完善的推動者。反過來講,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完善程度和水平,取決于歷史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的覺悟及行動。因此,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主體要以服務勞動人民根本利益、增進人民福祉、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共同目標,并要求黨對其進行集中統一領導。組織嵌入是黨領導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建設的有效途徑。黨和政府將組織植入并內化到企業內部,通過人員安排、組織架構、思想引領實現對企業的引導與監督,并通過一定的經濟利益調節手段,促使企業朝著有利于國家政策和人民利益的方向發展。這既有利于構建起現代柔性的經濟責任機制,有效避免國家職能越位、錯位及缺位,又能增強企業汲取市場與社會資源的能力,夯實黨和政府治理市場經濟的社會基礎,還能整合經濟主體行為信息,減少信息在權力系統、市場體系和社會自治場域之間的傳遞時間,降低國家治理成本,提升政府對企業、公有企業對私人企業的責任履行效能。第二,體制改革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重要途徑。1953年,中國共產黨制定了逐步向社會主義轉變的過渡時期總路線,強化了國營企業對民族資本主義企業的引領和改造責任,確保其沿著社會主義方向發展,并在全社會最終確立社會主義性質的生產關系。政府以公有企業為載體,為勞動者創設了樂于奉獻的經濟環境和團結互助的經濟條件。勞動人民平等占有生產資料,平等接受教育,充分就業,并實行按勞分配。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日益僵化及其所帶來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內容及管理方式單一,調節動力和調節空間缺乏,需要在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基礎上,保留計劃經濟體制管理的合理作法,吸取市場化運作的相對優勢,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比如,政府對國有企業由大包大攬轉變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化運行及依法依規監管,并由管人管事管資產轉變為管資本;國有企業由承擔無所不包的經濟社會責任轉變為通過全面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承擔保值增值、促進勞動者收入增長及滿足社會多樣化需求的責任。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不僅內容豐富,而且管理方式和調節方式多元,大大加快了社會主義生產目的的實現步伐。第三,自主開放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必要條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離不開對外開放。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在不同所有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經濟責任關系,不具有根本性質意義上的融通性或一致性。然而,經濟責任關系的現代化和全球性又要求它們在運行方式及管理方法等方面相互借鑒、取長補短。當然,開放不等于放開,而是以自主性為前提。比如,外國資本進入中國,要遵守中國法律,并受中國產業政策的限制。積極引入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資本和技術、科學經營方式和管理方法,是為了減少研發成本和時間成本,為完善社會主義經濟關系創造必要條件,而非依附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分工體系。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利用外資、引入技術,加上自身豐裕低成本勞動力這一要素稟賦,自然形成了出口導向型經濟增長模式。如今,世界經濟格局發生巨變:一方面,發達國家經濟實力越來越弱,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越來越強,中國依賴世界經濟增長帶動本國經濟發展的潛力空間越來越小;另一方面,當前中國擁有雄厚的物質基礎、豐富的人力資本、廣闊的市場空間,加之世界新一輪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蓄勢待發,因而自主創新驅動經濟發展的內外條件充足、競爭優勢明顯。新的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的推進,全球分工體系的演化及其所制約的中國經濟結構轉型的趨勢和方向,是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開放融通的客觀動力、現實條件和根本依據。第四,法治建設是完善社會主義經濟責任關系的根本保障。保證經濟行為主體合乎社會主義經濟責任要求的關鍵,是將其經濟責任法律化、制度化。細言之,國家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運用經濟政策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實現對企業的引導、監管和規制;國有企業對私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支持和引領,也需要依法有序進行。譬如,民族企業要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既要運用科技降低成本,又要將社會資源或要素有機整合起來,創造最大勞動生產率和最優經濟效益。公有企業通過配置資源或組織要素,帶動私人企業為消費者生產出更高質量的商品和服務,并對商品價值進行分配和再分配。這一過程是通過履行合約或確定性承諾來實現的。由于受法律保護的合約規定了資本、技術、土地、原材料、能源以及一切要素所有者的權利分配、責任分擔和利益分割,這就確保了資源配置的高效性、社會分工的動力性和利益分配的預期性,即“造成一種可以行得通的財產和自由的相互關系和有規則的預期”。[8](p.113)只有推進行為主體經濟責任在法律框架內的相互補充和相互配合,實現二者內部及相互之間經濟責任的動態平衡,才有可能順利達到社會主義生產的預期目標。
作者:龐慶明 杜 斌 單位:蘭州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