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信用評價機制應用與完善

時間:2022-03-12 1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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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信用評價機制應用與完善

摘要:信用評價機制在共享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如共享出行、共享住宿等領域引入芝麻信用的做法,利用信用分評價機制實現信用對新業態發展的支持。然而,我國信用分評價機制尚處于試水階段,在數據來源構成、評分體系維度、應用場景拓展等方面還存在較多需要探討和完善的地方。可嘗試通過技術進步和制度建設相結合的方式推進信用評價機制不斷成熟,進而更好發揮其對共享經濟的促進作用。

關鍵詞:共享經濟;信用分;信用評價機制;征信市場

共享經濟是近年來快速發展的新興業態,促消費、惠民生,成為助推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在共享經濟發展中,由于信用評價機制尚不完善,面臨的信用困境仍較為突出。在我國個人征信市場建設進程中,雖然“百行征信”已正式掛牌,以芝麻信用分、考拉分、好信分等為代表的多種信用分陸續上線試水,但在數據來源構成、評分體系維度、應用場景拓展等方面仍有較多需要不斷完善的地方[1]。因此,結合技術進步和制度建設推動我國信用評價機制走向成熟,有利于優化我國整體信用環境,彌補共享經濟發展中的信用漏洞,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一、我國共享經濟的發展現狀及面臨的信用問題

(一)我國共享經濟的發展現狀分析。從經濟學角度分析,共享經濟是使用權的暫時轉移和分享,通過提高存量資產使用效率創造價值的一種新經濟模式,本質是去中介化和再中介化。去中介化打破了供求雙方對傳統商業組織的依附,供給者可直接向需求者提供相應產品和服務,不再需要傳統第三方的介入。再中介化就是重新接入互聯網共享經濟平臺,線上平臺取代傳統商業組織,成為共享經濟“新中介”的過程。明晰的產權保護和隱私權、安全性保護,是分享者愿意進行使用權分享的前提[2]。從政策環境來看,從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視共享經濟的發展,出臺一系列利好政策進行扶持,優化市場環境。十八屆五中全會首次將“堅持共享發展,著力增進人民福祉”列入國家發展計劃中。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加快成長,以體制機制創新促進分享經濟發展,建設共享平臺”。在2017年、2018年全國“兩會”上,共享經濟仍是熱點話題并再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中。2017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等8部門印發《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以期充分發揮共享經濟的主力軍作用。從市場規模來看,《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2018)》顯示,我國共享經濟繼續保持高速增長,2017年我國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49205億元,比上年增長47.2%;其中非金融共享領域交易額為20941億元,比上年增長66.8%。共享經濟領域融資規模約2160億元,比上年增長25.7%。該報告充分肯定了共享經濟的就業貢獻。2017年我國提供共享經濟服務的服務者人數約為7000萬人,比上年增加1000萬人;共享經濟平臺企業員工數約716萬人,比上年增加131萬人,占當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的9.7%,意味著城鎮每100個新增就業人員中,就有約10人是共享經濟企業新雇用員工。未來5年,我國共享經濟有望保持年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長。農業、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有可能成為共享經濟的新“風口”[3]。共享經濟帶動社會創新創業和生產力發展,不僅刺激就業,拓展了就業空間,還推動了存量資源的盤活,提高資產利用率,促進供需匹配,加速產業升級和經濟轉型發展。(二)共享經濟發展中面臨的信用問題。共享經濟是高度依賴信用的經濟模式,但我國征信行業起步較晚,基礎較為薄弱,無論是征信業務普及度、商業模式成熟度還是征信系統完善程度,都與國外有很大差距。隨著共享經濟快速發展,信用困境逐漸凸顯。1.數據共享壁壘依然存在我國征信行業歷經多年發展,形成了以央行為主導,公共征信為主、商業征信并存的征信體系。但是,在這種多元化格局下,征信體系各部分采集數據分別側重于金融數據、信貸數據、交易數據等方面,存在數據分割、共享壁壘等現實問題,難以形成適用于共享經濟的、自上而下全面整合的信用評價體系。截至2018年5月末,央行個人征信系統收錄了9.6億自然人的征信數據,其中有信貸記錄的4.9億人(占2017年人口總數的35%),覆蓋率有待提升。央行征信數據庫收錄的信用信息屬于傳統金融交易類信息,難以覆蓋日常生活。與之相反,互聯網征信企業基于客戶群采集了大量線上行為數據,覆蓋面更廣,如阿里已有超過4億的實名付費用戶,覆蓋近一半的中國網民,但因缺少金融機構信貸數據作為支撐,且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統,致使采集數據中缺少個人的銀行信貸信息。并且我國互聯網征信企業屬于商業化機構,一方面,出于競爭目的,互聯網征信公司之間不會進行數據共享;另一方面,數據交換缺少統一衡量和定價標準。因此,當前我國征信體系在數據共享方面存在聯動壁壘,并非是完善整合的信用評價體系[4]。2.共享經濟參與者信用難以保障供應者和消費者在互聯網平臺上以信用為前提進行交換,達到雙方受益的目的。然而供給方和消費者雙方的信用情況是否合格,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上戲學生毀屋、女性乘客遭“滴滴”司機侮辱等事件的發生,呼吁共享經濟應加強監管,建立統一信用評價機制,注重審核供求雙方信用信息,保護雙方切身利益,這不僅有賴于運營平臺的設計,還需要完善相關信用法律法規。由于共享經濟屬于新興業態,我國現今尚無一部與共享經濟信用約束及保障相關的法律法規,用于監管和追責信用問題。此外,在共享交換行為中,供給者、消費者和第三方平臺在信用上的權利義務邊界不明確,第三方平臺審核個人信息標準不嚴格,缺乏統一信用評價機制的輔助,使供求雙方信用保障成為共享經濟發展的障礙。3.信用意識倡導力度不足長期以來,共享經濟憑借其低成本、便利化、開放式特點,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推崇,而隨著參與者規模的擴大,國民素質參差不齊,信用意識淡薄,使得失信行為屢見不鮮,令共享經濟處于尷尬境地。在缺乏統一信用評價機制和法律法規約束共享經濟的當下,部分參與者雖適應了共享模式,卻未真正培養起共享觀念,社會信用意識倡導力度不足,給正在快速發展的共享經濟造成阻礙[5]。

二、共享經濟發展中的信用評價機制試水——信用分的引入與應用

我國互聯網生態圈的形成令互聯網用戶行為數據價值日益凸顯,加之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助力,為信用分的應用創造了條件。芝麻信用是其中較為典型的代表,下文將以此為對象進行系統分析。(一)芝麻信用在共享經濟中的應用。芝麻信用是螞蟻金服旗下獨立的第三方征信機構,已在信用卡、消費金融、融資租賃、酒店、租房、出行、婚戀、分類信息、學生服務、公共事業服務等上百個場景為用戶、商戶提供信用服務。芝麻信用評估方法借鑒了美國FICO評分系統的思想,基于阿里巴巴電商平臺數據、互聯網金融數據、合作公共機構及作伙伴數據、用戶提交數據等,從信用歷史、身份特征、履約能力、行為偏好、人際關系5個維度形成了信用分評價模型。與傳統征信系統相比,芝麻信用的覆蓋面更廣,包括學生、藍領工人、個體戶、自由職業者等群體。這些群體雖未在銀行留下太多金融行為痕跡,但易在互聯網上發生消費、理財等行為[6]。芝麻信用已在共享經濟多個領域發揮作用,相關平臺引入芝麻信用分評價機制,進行個人征信的市場化應用探索[7]。在共享單車領域,小藍單車宣布芝麻信用分700以上可免押金使用;永安行600分即可免押金。除共享單車領域外,小豬、螞蟻短租和途家等也推出了類似模式,芝麻信用分達到600以上即可免押金。一嗨租車和神州租車對信用分650分以上用戶提供免押金租車。2017年3月,芝麻信用的《全國城市信用免押服務報告》顯示,全國381個城市已開啟信用免押服務,近2000萬人已享受過免押金服務,合計免除押金已超過150億元。芝麻信用接入酒店,免去了押金、查房等環節,將用戶的入住時間由平均十幾分鐘下降到45秒,退房時間由平均4~5分鐘縮短到18秒;共享單車領域的新用戶開通時間由平均10分鐘縮短到1分鐘。(二)芝麻信用在共享經濟中的積極作用。1.為篩選商家和服務對象提供依據。在共享經濟中,供應者與需求者多為陌生人,存在信息不對稱等問題。芝麻信用依據多渠道數據運用技術手段進行客觀評估,將用戶的信用水平以分數的形式直觀呈現,使交易雙方根據信用分快速篩選出更好的商家和服務對象,迅速建立信任,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交易效率[8]。2.有效規范用戶行為。信用分通過抬升失信成本的方式,有效約束了用戶行為。例如,在部分共享單車信用分評價中,會對亂停亂放、加私鎖進行扣分,對舉報違停、文明騎行進行加分,對信用分過低的使用者處以高價租費、禁止使用等處罰。在租車行業,芝麻信用還解決了拖欠租金、違章且逃避處罰、車輛丟失等問題。據2017年3月《全國城市信用免押服務報告》,引入芝麻信用后,行業租金欠款率下降了52%,違章罰款欠款率下降了27%,丟車比率下降了46%。3.解決押金問題。共享單車押金模式為“一車多押”,隨著用戶數量激增,押金“雪球”越滾越大。國內對于押金監管尚無明確法律規定,一旦這些沉淀在資金池中的押金被挪用,將造成惡劣影響。押金問題在于企業和用戶雙方信用互不透明,企業由于不信任用戶而進行自我保護,靠押金來約束用戶;用戶不信任企業,懷疑資金流向。伴隨芝麻信用引入相關領域,使用芝麻信用分替代押金,是解決押金問題的一個較好辦法。芝麻信用分可直觀反映消費者信用情況,通過提高雙方的信用透明度,減少企業用戶雙方顧慮,提升用戶體驗[9]。4.完善共享經濟信用體系。芝麻信用作為大數據互聯網模式下建立的征信系統,憑借其多維度、多渠道等優點,彌補了傳統征信的不足,對個人征信情況進行了有效補充。信用分的實施在客觀上解決了共享過程中一些失信問題,營造全民爭獲高信用分的良好氛圍,促進社會信用環境建設。人們信用意識的提高,社會信用環境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共享經濟信用漏洞,緩解了信用問題對共享經濟的掣肘,釋放其發展潛力[10]。(三)芝麻信用評分機制的不足。1.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尚存在風險隱患一方面,芝麻信用在采集、處理、存儲用戶數據時,易遭受網絡病毒、黑客等攻擊,會造成信息泄露或篡改,威脅用戶個人隱私安全;另一方面,在平臺運營過程中,無法辨別該授權人是否為本人或是否自愿,存在偽造風險[11]。用戶在共享經濟平臺上進行“共享”,需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完成實名認證,但我國尚無完善的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權的保護體系。2017年,公安部破獲“2•17”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6名,其中包括滴滴客服業務外包公司員工、中國聯通天津分公司員工等“內鬼”,被買賣的信息包括滴滴打車記錄、手機通話記錄、淘寶收貨地址等。減少此類公民個人信息泄露事件的發生,不僅要靠政法機關重拳打擊,還要靠共享經濟第三方平臺加強內控制度建設。2.數據來源及采集維度不夠完整芝麻信用的數據來源以本行業內數據為主,采集維度不夠完整,采集范圍較窄。雖對接了租車租房、婚戀交友等領域,但未覆蓋移動通信、政府公共數據等方面。此外,未接入央行征信系統導致計算芝麻分時缺少個人的銀行信貸信息的衡量,而芝麻信用已掌握的生活化、碎片化信息數據并不能替代金融類信貸數據,使個人信用評分結果準確性存疑。3.數據處理分析技術及評價指標仍需改進芝麻信用掌握的海量信息數據如圖片、音頻、視頻等,很多難以直接消化處理,同時噪聲信息導致分析難度增加、結果存在偏差,這對數據處理和分析技術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芝麻信用尚處于試水階段,體系中許多指標仍需修改與完善。一方面,評分維度中身份特質、人脈關系等數據的有效性有待考察;另一方面,如社交信息等新潮但不夠成熟的數據是否適用于評估體系以及在體系中所占比重等問題仍需探討。4.“刷信用分”行為和使用主體低門檻可能加劇信用違約風險芝麻信用更多依賴平臺數據,因此芝麻信用分高的用戶往往都是阿里平臺上的“高頻”用戶,這反映出芝麻信用分以阿里巴巴旗下淘寶、天貓等電商平臺和螞蟻金服旗下支付寶、余額寶服務作為重要評分標準的現實情況,給用戶通過在阿里體系內人為增加資金往來頻率來“刷高”信用分提供了可能。這樣會造成評分結果失去客觀性,讓高風險主體參與到交易活動中,增大了信用違約風險。此外,互聯網消費和服務群體的廣泛性決定了芝麻信用評分主體中也會包括收入能力不強和無穩定收入來源的人群,而這類群體存在履約能力欠缺的問題,當通過芝麻信用分獲取個人金融服務時也將增加違約風險。

三、完善信用評價機制、促進共享經濟發展的相關建議

信用評價機制在共享經濟發展中已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較多不足。結合國情來看,信用評價機制的成熟完善,需要從提升企業信用評分技術水平(微觀層面)以及完善信用制度建設(宏觀層面)兩個方面著手推進。(一)提升信用評分技術水平的建議。1.擴展信用評價維度。類似于芝麻信用,目前市場征信機構所采用的評價維度主要包含用戶身份特質、履約能力、信用歷史、人脈關系以及行為偏好。現有評價維度仍存在一些需要思考和探討的問題,如人脈關系與行為偏好這兩個維度的信用信息存在偶然性,可能只起側面預判作用,將其納入評價維度是否會有失客觀性和公正性。建議在評價維度上可考慮對授信人的全部信用數據進行整合、分析,在實踐中擴展并完善相應評價維度,加速共享經濟信用體系的成熟[12]。2.加強數據整合和身份驗證。我國商業征信機構掌握的征信數據多依賴于某個商業集團,因存在利益沖突造成數據共享困難。這種“割裂”現狀阻礙了市場征信機構發展和社會征信體系構建,而且影響征信評價的全面性。建議可嘗試通過建立政企結合的征信機構,完成公共信用信息數據與社會征信機構的信用數據整合,打破共享經濟信息“孤島”。在進行征信評價時,應加強授信人身份驗證,以此來輔助判斷征信數據的準確性。加強對評價主體的身份甄別,多角度驗證征信數據真偽,防止共享經濟參與者信息冒用,確保評價可信性。3.提高數據分析技術水平。互聯網征信采集的海量數據復雜多樣,且存在噪聲數據,其干擾性對數據分析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數據篩選、圖像信息處理等多渠道數據收集技術有待提高,以適應共享經濟新業態的發展需求,便于捕獲有效信用數據。4.完善數據加密技術以提高安全系數。數據加密技術是基礎安全保障、信息安全核心。優化數據加密技術,對傳輸中的數據流進行加密以防止竊聽、泄漏、篡改和破壞通信線路行為。重視關鍵信息與核心信息是確保信息主體隱私安全的屏障,可有效彌補共享經濟個人信息安全漏洞。(二)完善信用制度的建議。共享經濟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相互促進的關系。一方面,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可以保障用戶信用評價的準確性,規避市場風險,助力共享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共享經濟拓寬了傳統征信的信息來源,通過試水引入商業化信用評價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征信范圍,能夠使人們更為自覺地維護自身信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13]。1.優化共享經濟信用建設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環境。一方面,完善共享經濟信用建設的法律制度環境,加快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如《信用法》《信用數據保護法》等,構建與信用體系建設相適應的法律體系。制定與我國《征信業管理條例》《征信機構管理辦法》配套的實施細則,促進征信業務開展和征信機構設立。同時,抓緊修改現行法律中與信用體系建設不相適應或存在矛盾沖突的內容,以此改善共享經濟信用建設的法律環境,為其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在政策制定中,進行針對性政策安排,突出信用建設的基礎性和重要性。在共享經濟其他領域的政策設計中,建議將相關主體信用記錄、信用數據庫建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信用評價機制及激勵約束機制建設等內容納入其中。2.建設適應共享經濟發展的信用體系。在促進共享經濟發展中,應考慮政企雙方形成合力,構建并完善涵蓋政企各類信用信息的信用體系,優勢互補,為共享經濟發展提供更為全面的服務。從我國國情出發,建議采用政府引導下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即政府應著力制定相關規則并推動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開和共享,拓寬公共信息服務的邊界,在此基礎上引入市場化機制,形成公共征信機構與商業化征信機構互為補充、有序競爭的市場格局。3.發揮信用制度在共享經濟中的激勵約束作用。近年來我國在實施聯合懲戒方面不斷加大工作力度,限制失信人在金融活動和社會活動中的行為,如融資、出行、住宿等,形成了一定社會影響。建議進一步發揮信用制度在共享經濟中的激勵約束作用,比如將個人共享經濟活動中的失信行為與征信記錄掛鉤,從而形成外在約束。加強對共享經濟的平臺企業信用評級等手段的運用,強化對資源提供者的身份認證、信用評級和信用管理,提升源頭治理能力。進行違法失信行為信息在線披露,健全平臺信用信息保全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有效降低全社會的交易成本和風險。另外,加強信用宣傳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度的宣傳格局,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讓守信者處處便利,失信者寸步難行[14]。

作者:張 杰 孫夢玉 李海姣 單位:天津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