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業發展問題及解決對策

時間:2022-03-17 1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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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業發展問題及解決對策

摘要:從1979年中國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到現在,中國信托業經歷了五次大規模的整頓與改革。信托業,作為一項特殊的金融行業,在中國并不完善。面對來自于國內外的激烈競爭和全球金融業混業經營的大環境,信托業的發展道路頗為艱難。如何定位信托業并解決其實際發展中所存在的問題已成為信托從業人員和監管部門的最大問題。本文從信托業的起源和基本概念開始,研究信托業的發展現狀,從內、外部環境兩個方面指出中國信托業發展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并針對目前我國信托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中國的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策略。

關鍵詞:信托業;發展;創新;市場定位

1信托業的起源及現代信托業的定義和特點

世界上最早的信托業起源于十二世紀的英國,它是隨著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不斷成熟壯大的。作為一種投資事業,信托來源于英國的尤斯制度。19世紀60年代,英國創立了世界上最早的信托投資方式,其特點是采取契約型的投資信托管理方式,委托財產涉及土地、物品和貨幣等。從這以后,信托便以一種營利性事業在歐美各大資本主義國家相繼興起,并不斷壯大成熟。現代信托是指資產所有者出于對信托投資公司的信任而委托其進行資產經營與管理,以達到獲利目的的經濟行為。資產所有者稱為受托人,進行資產管理的信托公司稱為委托人,獲得資產收益的一方稱為受益人。如今,信托業與銀行、保險、證券共同構成了國家金融體系的四大支柱。現代信托業基本具備兩大特點:靈活性和復雜性。

2中國信托業發展歷程和現狀

2.1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發展過程及發展現狀。我國最早的信托業產生于20世紀初,但由于各種原因發展十分緩慢。1982年,國務院了改造國內信托業務和加強更新改造資金管理的通知對信托業進行了第一次整頓。1985年,國務院又了商業銀行停止辦理一切信托業的通知,全面清查信托業務。1988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對信托業進行第三次整頓清查。1995年,國務院又了通知,商業銀行與所屬信托投資公司完全脫鉤。1999年,財政部開始對信托公司進行資產評估,只保留管理嚴格,規模較大的信托公司,其余的進行改組撤并。直到2001年末,《信托法》以及隨后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才使信托業的發展逐漸步入正軌。2.2信托業發展現狀。如今,中國金融市場已全面對外開放,信托公司在應對宏觀調控的同時,開始全力推進銀信、信保、信證、信信的合作,尋求強強聯合,探索相互合作共贏的資本運作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業績。總體來看,2017—2018年信托行業依然延續較高增長態勢,取得了可喜的業績。其中,信托資產管理規模達到26.26萬億元,較上年增長29.7%;固有總資產規模6578億元,較上年增長17.8%;固有凈資產突破5000億元,達到了5240億元,較上年增長16.9%;行業(合并報表)凈利潤突破700億元,增長6.5%,且全行業盈利,沒有一家公司出現虧損。但機遇背后的挑戰是巨大的。近些年來,銀行在經過改制與上市之后已經大大提升了自身的財務狀況并化解了積聚多年的風險。證券業也通過資產證券化、企業年金管理等為本行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保險業經過幾年的快速發展也為行業的開放做好了準備。而基金管理公司也早已通過合資與外資金融機構充分融合。相對而言,信托業受到的沖擊最大。因為,幾乎所有的內外資機構都把爭奪理財市場作為搶灘市場的主要策略,這對于把理財業務作為重點發展業務的信托業來說,已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擠壓態勢。原本就疲于應付國內其他金融行業競爭的信托業,現在又多了強有力的外資競爭者。

3中國信托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3.1外部環境制約。3.1.1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環境的制約。(1)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尚需提高,市場有待于優化與市場經濟制度完善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相比,中國的市場經濟制度還不完善,市場的競爭環境較為不利,這主要體現在國內金融意識形成的緩慢。如今,中國人的金融意識較大程度上還停留在銀行信用和國家信用上。國民雖然有大量的閑置資產,但消費方向主要還是集中在住房、國債、股票和基金上。對于信托這個舶來品,一般的投資者都知之甚少,利用信托來理財的觀念還尚未形成,這就造成了人們信托意識的提高在短期內是無法實現的。社會對信托業認識有限,公司在開展新業務時受到客觀環境制約較大,產品不能得到及時推廣。在一些經濟還不夠發達的省市,優質企業不夠多,信托業務的開發缺乏一定的市場基礎。從長遠來看,雖然國內有潛在的需求和市場,但要使這種潛在的需求和市場轉化為實際的信托市場還需要長期拓展。(2)委托理財機構多,同業競爭中處于劣勢隨著各大銀行,各大保險公司的上市以及證券行業一次又一次的集中洗牌,中國金融市場的震蕩不斷升級。雖然各行業內部之間存在的競爭壓力最大,但由于中國金融業業務泛同的特點使得信托業也受到了巨大的沖擊。這種壓力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方面,國內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各類金融理財機構的理財業務繁多,信托公司面臨著來自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保險公司的投聯險種和證券公司的基金等理財產品的多重壓力,也是國內信托業面臨的主要壓力。另一方面,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全面開放和國際金融機構的搶灘,這些外資金融機構對信托公司在資本實力,人才、信息、融資等各個方面都構成了強有力的威脅。所以在當前開放的金融環境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信托業缺乏競爭優勢這一弊端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信托業的發展。3.1.2法律、法規制度和監管的不完善。(1)相關法律法規缺失,法律體系不健全長期以來,我國信托業缺乏行之有效、權威的信托法律制度。即使是在“一法兩規”確立之后,這種缺陷依然存在。我國信托相關配套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完善使從事信托業面臨著許多風險,在實際運作中缺乏統一的標準,存在著很大的隱患。今天的信托業,需要國家稅務機關對復雜的信托稅制做出合理的安排;需要財政機關對信托會計制度的設計;需要證券監管機關對有價證券等信托財產的信托登記及財產轉移手續,但相關法律的缺失和已經出臺的法律無法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始終制約著中國信托業的發展。所以,如何制定具有權威性、穩定性的法律法規,完善相關法規制度配套是一個必須考慮的問題。(2)經營限制條款過多,給行業發展帶來局限我國信托業受到的政策限制較多,使其在與其他金融行業的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中國人民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辦法》規定: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不能超過200份合同,而且進一步明確了對任意一個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在其存續期間的任一時點,接受受托人的資金信托合同總份數不能超過200份(包括200份),每份信托合同不能低于人民幣5萬元(含5萬元),且一份信托合同只能接受一名委托人的委托。從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來看,主要是想讓信托公司把信托產品定位于成熟的機構投資者,但其實這與國情是不符的。這樣做不僅使信托業的資金來源渠道變窄,而且抑制了民間對信托投資理財產品的需求。而這其中,房地產信托產品的開發受到“200份合同”條件的限制最大。3.2信托公司內部環境的制約。3.2.1治理結構存在缺陷,內控環節比較薄弱。完善信托投資公司的治理結構一直是近幾年來信托業監管的主線。從國際信托機構發展的過程來看,公司的治理模式應該與行業的市場環境相適應,只有這樣的治理模式才能使公司的價值實現最大化。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通過調查發現,參與調查的33家信托公司均設立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組織構架,其中80%以上的信托公司都不同形式地設立了投資決策委員會和風險管理委員會。但需要指出的是,盡管這些機構從形式上已經建立,但是否能夠真正發揮作用有效運作還是一個問題。一些信托公司雖然機構設置較完整,制度也健全,但由于股權結構不合理或管理層人員權利過于集中而缺乏內部制約和有效監督。這些都與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相悖,已經成為制約信托業發展的絆腳石。3.2.2缺乏核心的競爭模式和核心業務。這一點集中表現為產業特征不突出,缺乏產業優勢。作為金融業一個特殊的產業,信托公司具有許多特殊的功能。它可以吸收存款,也可以進行證券投資和實業投資,從某種意義上講,信托公司綜合業務的能力比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工商企業都具有優勢。但在中國事實并非如此。信托公司的負債成本比商業銀行高,證券投資又沒有證券投資公司的專業和具有規模效應,而實業投資也沒有工商企業做得好。作為一種產業,如果沒有在發展過程中形成自己的特征和區別于其他產業的特色,那么就沒有獨立存在的必要性。如今,信托公司的許多業務與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交叉,逐漸陷入了產業趨同之中,長此以往,核心競爭力必然會被嚴重削弱。3.2.3人才缺乏,產品創新開發困難。信托業是一個資本密集與智力密集并存的產業,所以其對人才的要求比較高。雖然信托業在中國的發展時間不算短,但真正從事信托的人才并不多。從整體上看,信托業的儲備人才本來就較為欠缺,再加上前后經歷了五次大規模的整頓改革,人才流失十分嚴重。由于人才缺乏和對信托的運作機制沒有切實的認識與體會,就必然會導致信托公司遇到另一個難題:產品創新開發困難。從產品功能來講,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的理財產品與資金信托產品十分相似,具有很強的替代性。但這些金融機構在客戶來源和銷售渠道上所具有的優勢是信托公司無法比擬的。雖然信托產品具有橫跨投資市場、產業市場的功能,并且其收益率也高于其他理財產品,但從總體來看,如果推出同性質的理財產品,信托公司要明顯處于弱勢,信托產品的市場地位也明顯偏弱。

4中國信托業發展的最優模式和經營辦法

4.1尋求新的市場定位。首先,信托產品設計的靈活性為信托業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空間。正是由于這種性質,使信托業成為資產管理行業中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其次,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在一定程度上使信托財產和固有財產分離,這就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信托財產和固有財產雙方的安全。最后,信托制度的受益權是可轉讓的,這一特點使信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有價證券流動性。所以,無論是利用以上的哪種特性,都是表現為對資產進行管理和運用。4.2尋求新的贏利模式,創立核心業務。4.2.1尋求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方合。信托公司可以加強與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的合作關系,開發新的信托產品,將其納入商業銀行理財計劃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可選擇的范圍之中。這樣做的好處:一方面,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可以將集合而來的資金借助投資信托產品來擴大投資范圍,從而得到更多的投資機會,獲得更多的投資回報;另一方面,信托產品也可以擁有更多購買力強的投資者,并通過此種方式拓寬營業渠道,打開市場。4.2.2以融資業務和投行業務來驅動。從國家對于信托業務的相關規定來看,信托公司被允許從事除IPO以外的幾乎所有投資銀行業務。所以,在金融業逐漸混業經營的大趨勢下,大力發展投資銀行業務恰好就可以作為信托公司的盈利模式之一。這里的投資銀行業務是指包括企業改制、重組、并購、MBO、EMBO、管理咨詢和財務顧問等業務的大投行概念。從業務性質上看,信托公司具有項目融資的支持能力,在這一業務上它具有比證券投資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更大的優勢。此外,這類投資具有風險低、利潤高的特性,國外大型信托機構都把此類業務作為“cashcow”。同時,這類業務的金融創新空間最大,可以充分顯示信托公司的研究水平和開拓能力。信托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本行業的優勢,大力拓展該項業務,創立核心盈利模式。

5結語

隨著金融業混業經營大趨勢的到來和中國金融市場全面開放所帶來的內憂外患,中國信托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展望未來,中國信托業只要能夠充分挖掘潛力,發展行業優勢,克服困難,就必定能在中國經濟活動中發揮自己的重要作用,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支柱產業之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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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佟宇 單位:昆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業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