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碩校企聯合培養可持續發展研究

時間:2022-11-03 05: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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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專碩校企聯合培養可持續發展研究

一、概述

深化產教融合是黨的明確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務。調動企業積極性,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人力資源開發中的重要主體作用,是深化產教融合的關鍵和核心任務。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加快高層次、應用型會計人才的培養步伐,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于2003年批準設立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asterofProfessionalAccounting,簡稱MPAcc),培養目標側重于學生的會計實踐能力而非理論能力。為提升專業碩士實踐能力,2013年教育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出臺的《關于深入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的意見》強調要“以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鼓勵研究生早實踐,多實踐,在實踐中提升職業勝任力”,明確了實踐能力的培養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重大意義。201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又印發了《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的文件,再次提出要“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產學結合培養模式改革,增強復合型人才培養能力”。盡管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來推進會計專業碩士的校企聯合培養,但就實踐操作層面的深化仍存在一些問題。

二、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現狀分析

近年來,隨著國家有關部門對于專業碩士校企聯合培養適配政策的出臺,基于高等院校與企業進行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的研究不斷升溫。不論是從理論維度還是實踐維度來看,企業在積極推進聯合培養的過程中都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匯總以往學者的成果發現,企業就深度參與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過程存在的問題大致可做分類如下:一是企業參與聯合培養的主體地位尚未完全實現[1]。校企聯合培養方式僅局限于“學生到企業進行短期實踐”“學校聘請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高水平專家為校外導師”等淺顯形式,而尚未進入深層次合作階段,即存在企業參與度不深、合作層次較淺等問題[2]。二是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過程中的“付出”與“收獲”不成正比,如部分高校熱衷于“設立獎學金”“建設聯合培養基地”等讓企業“掏腰包”,企業投入資源培養的人才能服務企業的比率較低,最終導致企業對付出的財力、人力無法看到回報[3]。即企業對自身能在參與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過程中所獲得的回報不明確[4]。三是校企聯合培養過程中,企業對于學生培養成果的考核一般是以學生自我陳述的“實踐報告”來展現,而缺乏一套完善的考核制度或類似高校實行的學分制度[5]來進行評定。無論是出于過程評價的完整性還是結果度量的科學性,“實踐報告”均無法滿足評價要求。綜上所述,企業關于校企聯合培養的認知、有效需求有哪些?高校據此應當如何與企業開展深度合作?校企聯合培養如何才能使得校、企、學生等各方實現多贏……一系列現實問題成為制約校企深度合作的發展瓶頸。為此,本研究通過全面調查不同類型企業對校企聯合培養模式的認知、意愿、需求、滿意度及效果評價等方面的問卷調查,期望站在企業的角度來發揮并提高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積極性,對學校人才培養改革提供建議,并為政府制定相關鼓勵引導政策提供支持。

三、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需求分析

為了解掌握企業對高校會計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的人才滿意度、校企聯合培養的認知情況、當前校企聯合的實施情況以及合作意愿需求等實際情況,從而提高高校人才培養質量,本文研究設計了“高校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校企聯合培養狀況調查問卷”。本次調查通過紙質問卷和網絡問卷兩種方式發放問卷,從地區分布來看,全國具有會計專業碩士學位授權的高校不足200所(不含2018年底新增的院校),且大都位于經濟較為發達的北部、中部、東部及南部地區,因此問卷調查的受眾企業主要位于上述地區,具體情況如圖1所示。參與問卷填寫和訪問的人員主要是各企業的總經理、財務經理或財務總監,因此數據來源較為客觀。本次累計發放問卷151份,實際回收問卷132份,問卷回收率為87.42%,其中完整有效的問卷為106份,有效問卷率為80.3%。調查結束后,對所有問卷進行編號處理,將全部有效數據運用Spss18.0軟件統計處理。(一)參與調查問卷企業的基本情況。參與問卷調查的企業按性質劃分包括國有(30.19%)、集體(3.77%)、外資(8.49%)、合資(13.21%)及私營(44.34%)企業五種類型,基本涵蓋了我國企業性質的所有種類。從企業主營業務類型來看,涵蓋了批發商、餐飲業、百貨商場、金融保險、證券、信用合作社、物流運輸、通訊、郵局、醫療院所、旅游休閑等各類對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需求較大的各類企業。(二)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認知。關于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不同參與問卷調查的企業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對于校企聯合培養具體形式,26.42%的受調查企業認為校企聯合培養應是以提升實踐操作能力為主導的、脫離校內理論學習的知識再補充,即通過高校在企業設立實訓基地來實現的;同樣地,也有26.42%的受訪企業認為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應在高校內完成,一方面較高校來說,企業難以提供額外的場地、設備和人員對在校生進行培訓,另一方面進駐高校的企業能避免學生接觸敏感、重要的信息,且定期開展的企業財務人員、高校教師和學生之間的三方交流會也更便于各方對學生的管理;33.96%的企業認為高校在企業設立實訓基地或企業在高校投資實訓基地兩種形式都有助于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實踐能力,二者沒有本質的差別;但有13.2%的公司認為校企聯合培養無需通過上述兩種方式,而僅需企業與高校聯合以類似于授課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培訓。當前,被訪公司中的部分企業通過各種形式參與過校企聯合培養。其中采用最多的培養形式是“為在校生提供實習機會”(71.28%),其次實施較多的形式有“與高校共建培養基地”(55.32%)和“為高校生作專題講座”(55.32%);實施“與高校聯合實施訂單培養”(40.43%)和“參與高校學生培養方案的設計”(39.36%)形式的企業所占百分比較為接近;此外,少部分企業還通過“為高校提供教育經費”和“與在校師生聯合解決公司面臨的技術難題”等方式來實現。圖2當前校企聯合培養的合作形式按校企參與程度基本可將上述校企聯合培養方式劃分為三個層次———初級、中級和高級。“為在校生提供實習機會”就屬于校企聯合培養的初級形式:這一時期基本只是企業與學生兩個主體之間的互動,而較少甚至無需高校教師參與其中。且部分學者的研究表明:出于會計職業特殊性的考量,部分單位并不會讓一個短期實踐人員接觸其財務信息,所謂的聯合培養可能只是一些“跑腿打雜”等活動,因此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難以得到有效提升。而“與高校共建培養基地”和“為高校生作專題講座”則屬于校企聯合培養的中級形式,其須高校教師、學生和企業三方的加入來實現,通過“實踐老師進校園”和“論壇互動”等方式,學生能夠在足不出校園的情況下了解到現實工作對其能力的需求;教師能夠及時了解理論與現實需求之間的差距并調整授課內容;而企業財務人員則可以及時更新自身關于會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調整營銷策略來應對風險。“與高校聯合實施訂單培養”和“參與高校學生培養方案的設計”則屬于高級的校企聯合培養形式,即通過上述兩種形式,企業和高校可以從源頭上把控人才的質量,根據現實情形和未來的發展情況按需培養人才,在提高學生質量的同時能提升就業率,于高校、于企業、于學生實現“三贏”。(三)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意愿。1.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總體意愿強烈。經統計,參與調查的企業中,開展過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合作項目(以下簡稱“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碩研究生”,培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雙導師制”培養研究生、與高校共建聯合培養基地、為高校師生作專題講座、高校與企業聯合進行課題申報與研究或解決公司面臨的現實難題或開展技術咨詢等)的企業有94家(占比88.68%),未參與過的12家(11.32%)。與高校開展過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碩研究生的企業中,愿意繼續加大培養力度的企業占到98.94%,未參與過校企聯合培養但愿意就此與高校開展合作的企業占比83.33%。且總體來看,愿意接收高校會計碩士研究生并與高校進行聯合培養的企業占到97.17%。由此可見,當前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意愿較為強烈。2.不同類型企業的合作意愿差異明顯。對不同類型(性質、規模)企業關于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的意愿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后,發現出于所有制形式、企業規模等方面的差異,企業在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意愿上有一定的差異,并呈現出規律性。具體而言,現實中已開展或未來愿與高校開展校企聯合培養的企業的意愿強烈度排序依次為外資企業和合資企業(100%)、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97.22%)、私營企業(95.56%)。上述結論與沈劍光等[6]學者們的研究基本一致,其主要原因還是國外對于校企聯合培養學生這一模式開展較早、運用也較為成熟,所以外資和合資企業與高校合作培養學生的意愿更加深刻和強烈。德國的“雙元制”模式、英國的“三明治”模式、美國、日本及韓國的“產學合作”模式和新加坡“教學工廠”模式等,都是校企聯合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典范。再看國內,最近幾年關于校企聯合培養無論是從制度層面還是實踐層面都得到了較好的發展,政府、企業、高校、行業協會等各方都在為推動校企聯合培養的發展而獻策出力。未曾開展也不愿開展校企聯合培養的企業全部是小型私營企業,出現此現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受企業規模的影響還不足以支持其與高校開展此類項目;另一方面則是源于部分行業對于會計專業碩士的需求不高,因此無需單獨與高校合作培養會計碩士。(四)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有效需求。學者們的研究表明: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不僅僅需要高校與企業的參與,同時還要求政府部門、會計行業協會等多方的共同努力。調查結果顯示:對于高校來說,72.64%的企業希望校企聯合培養的是具有頂崗實習能力的會計專業碩士,即有較強專業知識基礎甚至實踐技能的在校生;66.98%的企業則希望高校在此過程中要常備能投身校企聯合培養的專業師資以便溝通交流。此外,67.92%的企業認為目前高校培養的會計專業碩士無法滿足企業日常業務的處理,因此需要加大關于企業實際案例方面知識的教育。而值得注意的是,70.75%的被訪企業希望校企聯合培養模式在培養在校生的同時也應定期對合作企業財務人員的培訓。對于政府部門來說,84.91%的受訪企業希望在參與校企聯合培養過程中能獲得政府部門的資金支持,以便彌補在此過程中花費在學生、授課教師身上的補助及其他開銷;77.36%的受訪者期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對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企業給予減免稅收或者其他優惠政策;也有41.51%的受訪企業要求政府部門能給予一定的名譽授予等。此外還有少部分企業希望企業能得到廠房、土地、信貸等方面的優惠。關于會計行業協會是否應該參與校企聯合培養,同意加入的企業占比超過82.08%,他們認為作為專業機構,行業協會能站在更加專業的角度提供培養依據,來協調和管理校企合作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起到第三方應有的監督和仲裁作用;且校企聯合培養是一項系統工程,行業協會的加入能增強此模式的權威性、公正性。但也有17.92%的受訪企業認為行業協會不應加入此合作模式,其理由是行業協會的加入會影響校企聯合培養的培養思路,加大培養過程中的限制性;且第三方的立場與高校和企業的不同,校企聯合培養應給予學校和企業更多的自主權。(五)企業參與校企聯合培養后的效果評價校企聯合培養之后,關于培養質量的考核評價,學者們早做過深入探討。吳紹芬[7]強調校企深度合作必須實現考核評價體系的改革。郭永峰等(2016)認為校企聯合培養過程中需以完善實踐教學評價為目標,制定科學的制度管理和評價指標體系。劉娟(2016)指出校企聯合培養過程中各主體方應當建立客觀、全面的基地多元評價體系。同樣地,在問卷調查中,97.17%的受訪企業認為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過程中需要建立指標評價體系,包括對理論知識學習、專業技能以及實踐能力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而對上述各方面能力的評價需通過學員自我、同學和高校教師以及企業導師等各方的評價來實現,以保證學員的培養質量。

四、結論與建議

綜上,深化產教融合不僅是黨的明確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務,也是我國推進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中之重。通過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校企聯合培養狀況問卷調查,發現很多企業關注也在積極參與校企聯合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但合作制度的不完善、合作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致使校企合作始終處于較淺層次。所以在以提升實踐能力為核心的聯合培養機制下,相關部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來促進校企聯合培養的可持續性發展,進一步提升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一)建立協調機制,加大引導力度。正如總理所說的:1億多受過高等教育和有專業技能的人才是我國最大的資源和優勢,而如何將“人口紅利”加速向“人才紅利”轉變,是中國發展的最大“底氣”。調查結果表明,人力資源要素已得到越來越多企業的重視,而企業參與聯合培養的整體意愿也較為強烈。校企聯合培養會計專業碩士能為企業未來的高速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2019年3月教育部和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是政府部門推進校企聯合培養所邁出的重要一步,但這一文件主要適用于企業與高等職業院校之間的合作,而對于專業碩士學位人才的培養,目前還沒有與之匹配的文件加以引導。同時,盡管企業有參與校企聯合培養的意愿,但出于對教育系統的不熟悉,很多企業未能積極有效地推進校企深度聯合培養。因此,面對日益增長的人才需求,相關部門應依據市場情況主動給予企業更多積極的信號,以共同推進校企深度聯合培養模式的實現。(二)強化制度保障,實施差異化政策。作為政策的制定者,在深化校企聯合培養過程中,須基于不同類型企業在校企合作中的不同動機,有效滿足各企業的利益訴求。調查研究表明,大多數企業目前開展的校企聯合培養形式仍以初級形式為主,且不同類型企業出于企業性質、規模及成長性的考量而采取不同的合作形式。部分實力較強、規模較大的企業更傾向于與“雙一流”“985”及部分國家重點財經類院校就校企聯合培養展開深度合作。雙方有充足的社會影響力作支撐,合作意向明顯,且彼此間滿意度較高,因此合作成效便于保證。而絕大多數普通企業限于自身規模、資金等各方面的限制,無法展開深入合作,最終無法保證實踐效果。此外,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其希望能以較少的經費投入讓實習生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以至于畢業后能留在企業工作。而高校則希望企業能投入更多的經費、場所以及人力等資源,以使學生的達到實習實踐要求,順利畢業甚至及時就業。這種培養目標的偏差造成很多校企聯合培養流于形式。因此相關部門需要統一校企各方的培養目標,針對各方實行差異化的政策以促進校企聯合培養的順利推進。(三)促進校企溝通,提升培養質量。作為校企合作的重要一方,高校本身對校企合作起著主導作用,高校在校企合作過程中的一言一行將直接影響企業的合作意愿。因此,有關部門在推動企業加入校企聯合培養的過程中也應加強對高校學生培養質量的監督。作為進入社會前的最后一站,校企聯合培養一方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使得高校和學生與企業實現了實踐教學體系、教材體系以及就業“無縫對接”;另一方面校企聯合培養有助于學生提前了解未來的工作環境及市場需求,為學生畢業之后盡快適應社會生活提供幫助。在對校企聯合培養情況進行問卷調查過程中,企業普遍反映學生存在不愿吃苦、溝通能力差、積極性不高、就業觀念存在偏差等情況。為上述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契機。針對企業反映的問題,高校應當予以回應并就校企聯合培養方案的科學制定同企業協商后作出改進。同時高校也應在今后的培養過程中加強與企業、行業協會等其他方的溝通,以提升專業碩士的培養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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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吳紹芬.校企深度合作培養卓越工程人才的思考[J].現代大學教育,2011(06):100-104.

作者:逯穎 董 俊 單位:西安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