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績效審計現實意義論文

時間:2022-07-27 08:35:00

導語:政府績效審計現實意義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政府績效審計現實意義論文

摘要:政府績效審計是政府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已在世界范圍得到廣泛開展。實踐證明,政府績效審計在促進政府改善管理、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益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當前在我國政府績效審計仍處于起步階段,在績效審計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方面與其他國家開展得較成熟的績效審計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關鍵詞:政府審計;績效審計;思考

政府績效審計是各國政府審計工作的主流,已成為審計活力的重要標志。2006年《審計法》修改,同時國家審計署將推進績效審計作為對各級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政府績效審計正是我國審計工作者積極尋求的一種可以直接對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行評價的審計方法,是促進政府規范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隨著我國改革的進行,績效審計必將成為我國政府審計的發展方向,是中國審計制度融入世界審計的重要條件,也是加快中國審計走向現代化的重要一步。

1加強政府績效審計的現實意義

1.1有利于提高公共財政支出績效

隨著我國政府公共開支的增加,政府的受托責任和受托風險也隨之增大。在我國財力有限,對財政收入缺乏系統有力的監督機制,財政收支社會效益分析整體機制也尚未形成的情況下,迫切需要政府績效審計充分發揮經濟監督職能和管理職能,促進政府部門正確決策,有效履行職責,不斷提高管理績效,充分發揮財政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

1.2有利于政府機構的廉潔、勤政、高效

政府績效審計可以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從政府開支的成本——效益,成本——效果角度來衡量其物質資源、人力資源配置與消耗的合理性、有效性。從而可以從源頭上發現和揭露腐敗現象,維護社會穩定。

1.3有利于促進我國改革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

隨著法制的逐步完善,公眾對政府工作效能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客觀上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民主和法制建設。開展績效審計,建立完善有效的政府審計制度,對政府部門的管理投資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審查監督,并適當地進行審計公告,才能便于公眾對公共收支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有效的了解與監督,提高人民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從而更好地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更好地促進政府提高整體誠信水平和工作成效。

2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目前,我國政府審計的領域仍然以傳統的財務和合規性審計為主。隨著市場經濟的完善和公共財政框架的建立,政府審計工作的重點也在發生轉變,績效審計也己初見端倪,由于我國在績效審計方面起步較晚,政府績效審計尚處于理論探討和小范圍試點階段。如最近幾年興起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以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為干部管理部門選拔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據。這種審計是基于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基礎上興起的。它既包括合規、合法性審查,又包括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的評價,因此,它是財務和合規性審計與績效審計的綜合。從審計實務工作可以看出,具有我國特色的政府績效審計己開始起步,但仍然面臨著開展政府績效審計的挑戰,在實施過程中仍存在著一些困難和障礙,主要表現在:

2.1對政府績效審計了解不夠,重要性認識不足

在我國,對政府績效審計的認知還限于一個較小的范圍。從目前的文獻資料來看,多數還停留在對國外有關情況的介紹。甚至有一種觀點認為,政府績效審計是西方國家的產物,不符合中國的國情。誠然,現在我國會計信息失實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在這個基礎上開展政府績效審計的難度確實比較大。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各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層卻越來越重視政府績效審計工作,對政府績效審計的呼聲越來越高,從他們在各種業務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可見一斑。

2.2政府績效審計的覆蓋面較小

目前,在我國政府審計實務中,真正意義上的績效審計并不太多,主要表現在:(1)對于主要的公共部門也即行政事業單位的經費開支、專項資金,現在還很少開展績效審計。(2)財政是公共資金的最初源頭,目前的財政審計把主要力量放在真實和合法上,出去的資金只要符合規定的開支渠道、對方也確實收到就可以了,至于資金是否用于原定的目標、其效用如何,則往往不太深究。(3)隨著政府采購工作的興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審計已經開展了好幾年,目前主要關注的仍是真實性和合規性,對于整個采購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考慮不多。

2.3缺乏系統的績效評價標準

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陸續制發了《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操作細則》、《企業效績評價標準》、《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等,為企業效績評價工作的深入開展、規范企業效績評價行為、增強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性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對于政府公共部門的績效標準,目前尚沒有一個明確的規范,這也正是績效審計的難點之一。

2.4審計隊伍結構和人員素質未達到績效審計要求

我國當前的現狀是:一是審計隊伍結構不合理,我國審計機關中財會專業的人員占整個審計隊伍的70%以上,法律專業的人員只占整個審計人員的3%左右,審計人員多數來源于傳統的財務人員和審計人員,缺乏非財經類的人員,如工程類、計算機、心理學、法律類等專業人員。二是審計人員素質難以達到政府績效審計的要求??冃徲媽嵤┻^程中,審計人員不僅要檢查確定政策目標以及實施方法所依據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還要評價實現目標的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因此需要具備相應的獨立性和勝任能力,勝任能力除了傳統財務審計要求的以外,還需包括法律、稅收、工程、環保、管理等多學科專業知識和技能,能夠深刻理解政府審計工作,具備宏觀經濟的知識、意識,以及良好的透視能力與較強的信息意識,在評議政府業績時能夠做出準確中肯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