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審計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02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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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審計研究論文

雖說“黎明股份”做假的本領確實不小,具有“均衡性”、“完整性”、“多樣性”和“隱蔽性”等特點,做假手段近乎完美的程度。但是,再高明的做假手法,總會露出一些破綻,注冊會計師應當努力學會深入分析財務會計報告的方法,首先從財務會計報告中發現這些破綻,再確定審查的重點,問題就比較好解決了。

“黎明股份”,上市號600617,總股本19000萬股,流通股7000萬股,1998年發行股票,1999年1月28日上市。在1999年度報告中,該公司為了掩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營業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負責對該公司進行審計的事務所是沈陽華倫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中說:該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該公司1999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1999年度經營成果和1999年度現金流量情況”。這是一份典型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很顯然,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出現了較大的失誤,其影響是深遠的,既愧對領導,更愧對股民。我們不是幸災樂禍,而是出于對注冊會計師事業的責任感,覺得有必要對此問題深入探討一下,目的是以此為鑒,防止再發生類似問題。

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一個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時首先要進行符合性測試,包括:審計風險的評價、內部控制調查、重要性標準的估計,以及對銷售、收款、采購、付款各環節的測試等等;在符合性測試的基礎上制訂審計計劃,執行實質性測試,開始抄寫工作底稿并評價。按審計要求,對實物,包括貨幣資金、存貨、設備等都應實施抽查,抽查比例數量不小于40%,金額不少于60%。華倫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程序上估計不會出什么問題,但為什么這樣重大的問題仍然查不出來呢。我們認為有其主觀和客觀方面的原因:

第一,從審計背景看,原來是財政、審計部門的會計師事務所改制以后,仍然保留政府行為的影子。例如,要照顧哪些公司,要對哪些企業開綠燈,事務所對此無法加以抗拒,事務所事實上成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機構。

第二,從審計主體看,會計師事務所沒有審查銷售對方憑證和賬冊的權利,應收款項盡管可以詢證,但對方可以不予理會。而專員辦則有權審查任何國有企業的賬冊。

第三,從審計時間上看,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上市公司審計的時間非常之短,從企業編制出財務會計報告,到對外公布,前后最多只有兩個月時間,而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都不只為一個上市公司服務,受時間制約的因素也是比較大的。

第四,從審計風險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各種風險:

1.有上市業務的風險。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眾目所望,風險最高,是財政部、審計署、證監會等部門審查的重點。一旦發現問題,有上市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將面臨一系列的處罰(主要是行政處罰)。

2.沒有上市業務的風險。從審計收入看,有上市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其收入是比較高的,有上市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其待遇也是比較高的,事務所如果沒有豐厚的收入,拿什么養活他(她)們?所以,從另一個角度看,沒有上市業務的風險比有上市業務的風險更大一些。

第五,從審計人員看,現在能考取上市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基本上都是年輕人,年輕人學理論比老年人快,理解能力高,但實踐經驗少,在一個會計師事務所里,如果沒有很好的使用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老年注冊會計師(包括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非注冊會計師),那么出現華倫會計師事務所類似問題的可能性就大得多。

關鍵問題是:會計問題無論怎樣包裝,如加上復雜的‘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等,無論什么性質的企業,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反映其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的實質是不會改變的,這決不是通過什么考試所能解決了的。會計問題,理論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卻是實踐問題,沒有豐富的會計實踐經驗,考試成績再好,也是解決不了像“黎明股份”這類的問題的。

《中國財經報》對“黎明股份”事件報導以后,很多有經驗的會計師都說,這類問題在紡織、服裝業是普遍存在的,所不同的是:上市公司想把業績說大一點,而非上市公司想把業績說小一點而已。

雖說“黎明股份”作假的本領確實不小,具有‘均衡性’、‘完整性’、‘多樣性’和‘隱蔽性’等特點,作假手段近乎完美的程度。但是,再高明的作假手法,總會露出一些破綻,注冊會計師應當努力學會深入分析財務會計報告的方法,首先從財務會計報告中發現這些破綻,再確定審查的重點,問題就比較好解決了。

現在,我們對黎明股份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粗略地看一下,看看能發現什么問題。

1.該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為40942.56萬元,但主營業務稅金卻只有82.43萬元,稅率只有千分之二,這是一組非常不協調的數字。按常規,按增值稅額的10%計算,該企業的主營業務稅金應當是百分數。再看看期初數,期初的主營業務稅率卻在千分之六以上。

2.該企業的財務費用是負值,與資產負債表中短期借款8015.34萬元明顯矛盾。同比期初數,同樣有短期借款,但財務費用卻為正值。

3.從所得稅看,企業的所得稅率為20.5%,而期初的所得稅率為35.2%,顯然這是重大問題,必須作出說明。

4.該企業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是5269.75萬元,按規定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10%,應為527萬元,但只提取了345萬元,只占可分配利潤的6.55%,而期初數卻達到了10%。

5.利潤分配表中有應付普通股股利1900萬元,但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付股利項目中卻無此數,兩表相互矛盾。

6.按常理,利潤分配表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都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出來,但只要細看一下,便不難發現,該企業的盈余公積提取了690萬元,而資產負債表中盈余公積卻增加了862.66萬元,兩者相差173萬元。

7.利潤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潤為2507萬元,而資產負債表中的未分配利潤為2417萬元,兩者相差90萬元,屬于明顯的會計錯誤。

僅就以上報告中反映出的問題看來,就可斷定對黎明股份是萬萬不能出無保留意見報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