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審計質量控制的問題及策略
時間:2022-11-13 0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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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質量控制是審計機關為實現審計目標,規范審計行為,明確審計責任,確保審計質量符合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建立和實施的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總稱,可分為全面質量控制和項目質量控制。隨著市場經濟和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社會各界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與日俱增,對審計信息的依賴程度也越來越大,對審計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充分發揮審計職能作用,強化監督力度,規范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審計質量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計劃不科學,審計實施缺乏約束力
審計計劃方案是審計的工作大綱,是審計工作不可或缺、簡化的基礎環節,應體現審計依據、目標、范圍、內容、步驟等要素,對整個審計過程具有約束力。在發達國家,制定一個項目審計計劃的時間要占完成整個項目的三分之一以上。這說明,在搞好調查基礎上編制一個科學、完整的審計計劃,對保證審計項目高質量、高效率、全面、規范地實施是很重要的。而在我國,許多項目的審計計劃存在三個突出的問題:一是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不搞審前調查,特別是對那些多次審計過的單位和項目,自以為熟悉情況無須調查,殊不知審計對象的機構設置、資金來源、管理方式和核算方法總是處在變化之中,縱然是年年審計也不會一成不變;二是雖搞調查但蜻蜓點水不深不細,只了解一些基本的人員、機構和資金總量,而具體到資金來自哪些渠道,資金安排到哪些二級單位,使用財政資金較多的是哪些單位,哪些單位預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最多,財政財務管理方式有些什么變化,有哪些重大開支和特殊開支等等情況,則了解得不夠;三是審計計劃簡單,重點不突出,針對性差,和以往的方案大同小異。若不是立卷歸檔必須有方案,一些審計人員可能不去編制審計計劃。這樣一來,方案的可行性與合理性無從考究,所列內容簡單籠統,容易造成人員分工不細、落實具體責任不清、審計目標和標準不明等問題,對實施審計缺乏約束力。
(二)審計工作底稿不規范,審計質量直接受影響
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過程中形成的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工作及其結果的記錄。它與審計證據是編制審計報告、檢查審計程序合規與否的重要依據,也是形成審計評價意見和審計結論最主要的支持。審計底稿的質量直接決定審計工作的質量。
但是,目前一些審計人員編制審計底稿不規范。突出表現在底稿編制不健全,層次不清。審計證據事實不清楚,定性欠準確,表述不清晰,似是而非,模棱兩可,且沒有匯總項目。審計記錄和審計證據只與審計報告中被審單位的違紀違規問題相對應,而對合規但需審計認定的事項、賬戶所進行實質性測試的過程和結果卻沒在底稿中反映。這樣,對審計方案所分配的工作是否進行了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深度如何,是否達到了所定目標,有關事項是否漏審等等,底稿中無法反映,也不能全面考察。這就對審計結論的客觀性和真實性留下了風險隱患。
另外,底稿制作的基本要素不完整。內容簡單,也沒有復核監督制度。有的底稿沒有編制者、復核者的簽名,缺少審計人員對所查事項審計質量的監督、評價和處理意見,不符合規范要求。
(三)審計人員專業技能不過關,審計結論容易出現偏差
審計人員僅局限于審查會計資料,不了解被審計單位自身存在的問題、所在行業的情況和被審計單位的業務,難以發現隱藏在背后的錯弊,未能識別重大錯報和漏報。具體表現為:
一是未深入審查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F代審計工作都是在審查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上,再對其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這樣做,可以充分利用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機制,確定審計范圍,抓住薄弱環節對其進行審查,既能節省審計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又能抓住關鍵,達到事半功倍之效。然而有的審計人員在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做評價時,并未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進行測試,即使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較為理想,但是對被審計單位是否真正遵循這一內控制度,執行的程度如何,并未做進一步了解。某些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執行不力,而審計人員又不能察覺,從而造成了很大的審計風險。
二是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信息失真。造成會計資料失真的原因很多,主要表象有:會計原始憑證混亂,有白條抵庫現象;會計賬簿、報表失真,如企業收入不真實、成本不真實、虛增利潤、虛減利潤等;有賬無實或資產不入賬,如虛構存貨或其它資產;企業在多間銀行開戶。對于上述種種跡象,一些審計人員卻熟視無睹,取證不到位。
三是被審計單位經營狀況的不穩定。審計人員未對企業從獨立生產到聯合生產、從獨資到合資、改組、兼并、重組等這些新的因素的出現與存在進行核實,從而影響審計結論的正確,影響審計質量。
二、加強審計質量控制的對策研究
(一)加強審計基礎工作,全面貫徹審計準則
審計基礎工作是指審計從項目的立項、實施、總結等過程進行組織和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加強審計基礎工作,一要嚴格審計項目審批程序。對每項審計業務,都要明確其審計的對象、范圍、內容及時間要求等,做好審前準備工作。二要嚴格審計工作計劃的編制。審前調閱原有的審計檔案,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基本狀況,了解其執行審計結論的情況,以確定審計的范圍、重點和方法。編制審計工作計劃時,審計范圍、內容、目標、步驟、人員責任如何落實等問題應盡可能詳細。三要嚴格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程序。要根據審計工作計劃確定的項目內容,逐項逐步編制分項目審計工作底稿,并在此基礎上,按分項目審計工作底稿的性質、內容進行分類歸集,綜合編制匯總審計工作底稿。要嚴格遵守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要求,做到內容全面充分、完整真實、重點突出、觀點明確、條理清楚、用詞恰當、字跡清晰、格式規范,記載的事實應當附有證明材料。要嚴格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建立完善的復核制度,并加強審計終結階段的復核,規范管理。
(二)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優化審計人員群體結構
審計質量控制中最活躍、最積極的因素是人,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是關鍵。因此,要加強審計人員的素質培養。這要求以人為本,深入抓好學習培訓,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專業能力,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具體來說,一要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求審計人員德才兼備,具有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和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具備德、能、勤、公、廉、儉六個方面的素質。二要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拓展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空間,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更新與業務活動保持同步;并在掌握本專業知識的基礎上,了解掌握其他相關專業技術知識。三要加強審計人員的審計責任學習,分清自己審計責任和被審單位的責任,明確在哪些情況下要承擔經濟或法律責任。
(三)采用科學取證方法,確保審計證據充分正確
很大程度上,審計的過程就是取得、分析審計證據的過程。
審計結論的恰當性要求其依據的資料和事實(審計證據)達到一定的要求,對其結論要有充分的證明力。合格的審計要求收集充分適當的證據,并恰當地加以評價。這要求制止審計取證中的主觀隨意性。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必須做到事實清楚、準確,要有法律法規依據,要有可以實際收集到的證據。審計人員在取證和選用證據上,要研究和采用科學的方法,注意審計證據相關的取證范圍、取證的全面性。要鼓勵企業積極開發內部控制,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質量,促使審計職能由從前的監督向管理服務延伸,并且利用自身對企業情況較熟悉的優勢,發現問題的根源,提出可行的建議,為企業進一步完善管理服務。
(四)嚴把“四關”,加強審計項目管理
一是計劃關。認真開展調查研究,突出重點,摸清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管理等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制訂周密的審計計劃,明確審計目標,細化審計內容,突出審計重點。二是記錄關。審計工作底稿主要記錄審計成果,包括資金來源、收入和支出情況、查出的主要問題。審計底稿則應一事一記,同一類事項可做一個底稿,后面附上原始材料或取證材料。審計底稿由審計人員編制,審計組長審核,并存檔備查。三是復核關。對每一個審計項目從審計工作底稿到審計決定,都要嚴格復核程序、復核權限,進行全面復核和檢查,提出復核意見。四是考核關。每年年初,要對上一年的審計項目從立項到立卷歸檔進行檢查、考核、評比,激勵先進,營造氛圍,以促進審計項目質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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