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經濟倫理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5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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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態經濟倫理是近年來學術界較為關注的內容之一,是人類對自身行為的反思,尊重自然,倡導人與自然和諧共處,追求可持續發展是人類未來生存的最佳抉擇。文章試從藏族傳統文化的視角探討生態經濟倫理及其藏族傳統文化對此的貢獻所在。
【關鍵詞】生態經濟倫理;藏族;傳統文化
近年來,關于人類的另一種倫理——生態經濟倫理受到廣泛關注。這種倫理既是對傳統倫理的繼承和發揚,也是一種被時代賦予新內涵的倫理觀。這種倫理有其產生的行為根源,是人類對自身行為進行深刻反思的結果,同時也體現了人類對人口、環境、資源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渴望。藏族傳統文化中所包含的生態經濟倫理,對保護青藏高原藏民族的繁衍、生存具有一定導向意義,從藏族傳統文化的視野剖析生態經濟倫理,對于更深刻理解生態經濟倫理及其內涵有一定的意義。
一、生態經濟倫理及內涵
自美國生物學家萊切爾·卡遜(RachelCarson)《寂靜的春天》一經問世,便在世界范圍內引發了人類關于發展觀念上的爭論。而其后的《增長的極限》、《只有一個地球》等著作,對可持續發展理論的提出和形成提供了一定的依據。可持續發展理論是人類在追求經濟增長過程中對經濟發展的反思,是對“理性經濟人”、“帕雷托最優”、傳統發展觀的挑戰和革命。
針對全球性生態危機的頻頻發生,人類為滿足自身的需求,始終處于對自然的“主宰”地位,而無視自然的生存權利,直到人類受到大自然的報復,人類的環境意識才被喚醒,生態運動由此興起,并不斷發展壯大。生態經濟倫理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的一種新的生態經濟倫理。
早在1923年A.施韋茲曾提出尊重生物的倫理學(《文明的哲學:文化與倫理學》),在他的倫理學中,道德的基本原則:“善就是保護生命和發展生命,惡就是毀滅生命和妨礙生命”;人對其周圍的所有生物負有個人責任。后來,A.萊奧波爾德從生物倫理學發展并提出《大地倫理學》(1993),提出了兩個決定性概念:第一,倫理學正當行為概念,應擴大到對自然界本身的關心。第二,道德權利概念,應擴大到生命和整個自然界,賦予它永續存在的權利。
生態經濟倫理是適應當代人類發展的生態經濟的新時代需要而產生的一種新經濟倫理。這種新經濟倫理熔鑄了生態倫理學、經濟倫理學、生態經濟學、環境學、生態學、環境文學、環境社會學等諸多人文社會—社會科學學科的豐碩成果,代表了當代人類從道德視角審視和關注人—社會—環境關系所達到的一種新的道德視角境界:它立足于追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這三重價值的有機統一、協調和平衡,把全面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作為它的終極道德關懷,體現了人類在生態危機咄咄逼人的形勢下不斷追求道德文明的執著和智慧。生態經濟倫理基本特征是:生態經濟倫理意識的特殊性,生態經濟倫理關系的獨特性,生態經濟倫理實踐的特別性。生態經濟倫理具有導向、調節、效率、教育、激勵的功能。生態經濟倫理的深刻內涵是:第一,生態經濟倫理強調環境憂患意識的重要性。第二,生態經濟倫理追求平衡、和諧的道德境界。生態經濟倫理的平衡是指事物之間或事物內部諸要素之間處于協調、統一的狀態。具體來說,首先,生態經濟倫理要求人類在經濟活動中尊重和維護地球生態平衡;其次,生態經濟倫理呼吁人類在經濟活動中自覺維護人類經濟系統的內部和外部平衡;最后,生態經濟倫理要求人類在經濟活動中有效地平衡各種經濟協調手段。第三,生態經濟倫理的根本價值觀是可持續發展。從這種意義上說,生態經濟倫理對傳統農業經濟倫理思想和工業經濟倫理思想的繼承和超越可以歸結到一點上,這就是它崇尚一種全面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道德理想。其實,生態經濟倫理所關注的本質是可持續發展。由此可見,作為一種經濟倫理,生態經濟倫理既具有一切社會道德現象共有的一般本質、特征和功能,也具有不同于其他社會道德現象的特殊本質、特征和功能。
二、藏族傳統文化中的生態經濟倫理思想
藏族傳統文化的體現主要是表現在藏傳佛教文化上。文化的功能在于保持社會正常運轉的功能,知識傳承的功能,對人教化的功能,及建構民族心理,塑造民族性格,形成民族傳統的功能,以上這些功能都集中體現于藏傳佛教文化中。
佛教十善法規定: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話、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基本囊括了人類的美德。松贊干布根據佛教十善法,制定了第一個法典,即二十法規,二十法規對規范、提高藏民族的道德修養和文明素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藏傳佛教文化看世界的視角是在普度眾生的前提下,世間萬物在無貴賤、高低、優劣中平等生存、發展,根據你在前世的修行進入輪回。藏傳佛教的核心在于“善”,這種信念遏止了部分人的貪欲與非理性行為,緩解了社會沖突和階級矛盾,追求一種社會和協、穩定的發展。正是佛教文化的精髓與傳統文化的相溶性,構成獨特的以精神世界為依托的藏族傳統文化。這種藏族傳統文化對人的經濟行為的影響,是通過經濟主體內在的價值理性(下轉第189頁)(上接第190頁)認同過程和外在行為習慣重復過程實現的,是自覺自愿的無形過程。
如在藏族傳統文化中,“三因說”作為認識論與思維方式的基礎,奠定了藏族認識世界的方法論。“三因說”體現在藏族傳統文化的諸多方面,但最根本的是指自然、神(佛)與人的三因相統一。藏傳佛教認識論強調的是:“自然生存環境與生命主體依正不二,相依相融;宇宙萬物諸法無我,自他不二;自然萬物依據各自業力,互為輪回轉生,同為一體生命鏈上的環節;物質生命與精神生命互為融合,心色不二。”突出宇宙萬物的統一性、同一性和整體性。在藏族傳統文化中,人與其他生物是同生共存的,人與環境是共同發展的。古代藏族人反對對自然的損害,反對挖掘草山,污染泉水,侵犯野生動物。在藏族人眼里,沒有任何動物是絕對壞的,由此出現“羊要放生、狼也可憐”家畜與野生動物共生存的景觀。在藏族傳統文化中,關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同生共存的現象不勝枚舉,但本質是人類要尊重自然。
從藏族傳統文化中尊重自然、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層面上看,藏族傳統文化已經原生性的含有生態經濟倫理思想,并且這種倫理并非由于外力所致,藏族先民也從未曾經歷過現代工業文明的沖擊,而是藏族傳統文化代代傳遞和積淀的結果,這種傳統文化中含有原生性的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正是這種思想的引導,使以藏族為主體的青藏高原千百年來能保持較好的生態環境。
法國社會學家佛·佩魯指出:“經濟體系總是沉浸在文化環境的大海之中。在此文化環境中,每個人都遵守自己所屬共同體文化的規則、習俗和行為模式,盡管未必完全為這些東西所決定”。藏族在青藏高原創造了一種適應自然環境的生存文化,這種生存文化與自然環境高度適應,其生活方式都是這種文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在藏族傳統文化中存在一些禁忌以示人類對自然的尊重。這種對自然的禁忌,構成藏族文化中的生態經濟倫理理念,如對神山的禁忌:禁忌在神山上挖掘;禁忌采集砍伐神山上的草木花樹;禁忌在神山上打獵,禁忌將神山的任何物種帶回家去……對神湖的禁忌:禁忌將污穢之物扔到湖(泉、河)里;禁忌在湖(泉)邊堆放臟物和大小便;禁忌捕撈水中動物(魚、青蛙等)。還有對土地、對家畜、對鳥類、獸類的禁忌,及打獵的禁忌。這一切禁忌是建立在人類在追求自身的生存時,也必須考慮到對自然權利的維護;其核心是不能觸動自然界,保護自然的完整及自然生態系統的和諧平穩發展。這種文化的價值觀念決定了其生活方式不是純粹為牟利的經濟活動方式,而是在追求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基礎之上的節儉、適度的生活方式。
正是藏族傳統文化中的節制、適度、保護生態環境的生活方式,能使生活在生態脆弱、地質復雜的高原民族繁衍至今,創造了燦爛的文明。
從藏族傳統文化中的禁忌和生產方式中可以看出,藏族傳統文化中所蘊含的生態經濟倫理思想在于:注重人與自然的和諧,主張保護自然,愛惜環境,保護生態多樣性,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種經濟倫理思想是追求人與自然協調生存,和諧共處的一種境界,藏族的祖先千百年來依據其生存環境,形成青藏高原藏民族獨具特色的游牧文化及農耕文化,但這兩種文化的表現方式卻統一在藏族傳統文化的具體內涵中,即萬物皆有生存的權利,人類應愛護它們。這種境界早已超越了人類的生存需要,是一種萬物皆有平等生存權利的境界。藏族傳統文化中的這種珍視自然生命的內涵,是人類尊重自然的結果,在此人類只充當適應自然的角色,而不是“主宰”自然的主人。當然,這種境界并不是我們今天所關注的生態經濟倫理,但其中包含這種元素的存在,并且影響著每一個藏族人的生存、生活方式,盡管從這點上來看,這種思想對于保護青藏高原的生態起到積極的作用,但從產生作用的面上來看,卻是關乎我國長江、黃河中下游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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