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經濟時期對綠色貿易壁壘研討
時間:2022-05-24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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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綠色貿易壁壘的概念
綠色貿易壁壘,簡稱綠色壁壘,也叫環境壁壘,屬于技術壁壘的一項,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90年代開始興起于各國。從其本意上說,它是指那些以維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關國際貿易活動的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及其相應的行政措施,以避免這些貿易活動可能導致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1]。從其實際應用上說,指在國際貿易中一些國家以保護生態資源、生物多樣性、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借口,設置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國際公認或絕大多數國家不能接受的環保法規和標準,對外國商品進口采取的準入限制或禁止措施[2]。以技術標準、商品包裝和標簽、衛生檢疫標準等途徑強制規定實施,涵蓋產品研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循環再利用等整個過程。
1.2綠色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
1.2.1環境惡化使得人們的環保意識增強一次次的技術革命帶來世界經濟前所未有的發展,工業的進步以環境惡化為代價,人類的健康受到威脅。經濟的發展賦予人類更高的生活水平,人們開始重視環保,對生活質量,消費產品的綠色健康性有了更高的要求,這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其居民環保意識更成熟,開啟了人類對無污染、無公害的綠色產品漸強的偏好和旺盛的需求。綠色經濟,綠色消費觀念隨之出現,從而促使世界綠色貿易興起。這些都為綠色貿易壁壘的形成提供了條件和機遇。
1.2.2自由貿易趨勢漸強,以往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不再適用全球經濟一體化勢不可逆,主流的貿易理論極大的肯定自由貿易帶來的積極影響,這使得很多貿易保護主義行為遭到譴責和反對。傳統的貿易壁壘運用空間越來越小。
1.2.3各國環境保護的技術水平有差異,被貿易保護者利用世界各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技術水平不一致,進行環保和生產綠色產品的能力也不同。一些標準規定,有些國家能夠輕易達到,但有些國家在其現有的技術層面上卻難以達到。
1.2.4現行國際貿易規則不完善,多邊談判效果不顯著現行的國際貿易規則和協定不盡完善、約束力較弱,一些國家借此鉆了空子。世貿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中,關于“正當”、“不必要”等概念的界定不夠明晰“,鼓勵采用”的強制約束力不夠。以上這些都是導致綠色貿易壁壘的原因,其中有積極的消極的,有政治目的的,也有國家利益的。因而,綠色貿易壁壘已經超越了環境保護層面,而成為一種重要的貿易保護和政治手段。
1.3綠色貿易壁壘的類型
綠色貿易壁壘可分為政府引導型和非政府引導型兩類。常見的形式很多,并在不斷地升級發展,包括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程序等多個方面,主要包括:環保技術標準、綠色檢驗檢疫制度、綠色環境標志和認證制度、綠色包裝和標簽制度、環境補貼制度、綠色關稅制度、環境配額或許可證制度、環境成本內在化制度等。
2.1低碳經濟的興起
每一次經濟危機之后,都會產生一系列制造經濟的運動。這是世界在尋求新的經濟發展方向,極力擺脫危機,幫助國內經濟盡快走出低迷的舉措。低碳經濟便是在近一次全球金融危機的產物。2009年底,在哥本哈根召開的全球氣候大會將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推向了新的高潮,低碳經濟時代隨之到來。但是,各國間利益不一致,尤其在金融危機、國內經濟低迷的環境下,一些國家只能將經濟利益至高于環保利益之上,氣候大會的結果不盡如人意,未能達成一個有法律效力的合約。但是似乎這給一些別有用心的國家再一次以啟發,在商品生產制造過程中及成品的排碳量上做文章,低碳經濟的興起使得新的綠色貿易壁壘萌生。
2.2我國對外貿易中的綠色貿易壁壘
2.2.1主要類別
我國出口貿易主要受制的“綠色壁壘”分為以下幾類:
(1)農產品及食品。我國出口的農產品和食品中,農藥和有毒物質殘留量超標,或使用發達國家普遍已經禁止的某些農藥、化學品種成為遭遇綠色壁壘的主要原因。
(2)紡織品與印染業。隨著衣服布料的樣式革新,色澤鮮亮,花色繁多,在紡織品生產過程中的印花、染色和后續工藝中,化學物質被廣泛使用。9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開始對紡織印染工藝中的化學物質的使用進行限定,并以此作為是否予以進口的標準之一。
(3)機電類產品。發達國家對進口機電產品的噪音污染控制、電磁污染的標準及節能要求有詳細的要求。我國機電產品在進入海外市場前,被一些發達國家要求進行電磁兼容性測試,并須出具相關檢測部門的認可意見或證明。雖然我國電動機、家電產品、空氣壓縮機等出口產品價格優勢明顯,但是降噪技術落后,難以達到進口國要求,出口難度也增大。
(4)皮革制品。由于皮革的生產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嚴重的環境污染,發達國家對其的環保要求也非常嚴格。例如,皮革生產中含有劇毒化學物質多氯聯苯,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都有極大危害,是發達國家首選的控制物質,并通過法規形式對其殘留量規定嚴格的標準。德國、瑞典等甚至立法禁止生產、使用、進口含有多氯聯苯的產品。目前,發達國家對類似的化學物質和有害元素日益擴大的控制范圍和不斷增多增高的標準限制,極有力地限制了我國及其他發展中國家相關產品的出口。
2.2.2我國受其困擾的原因
發達國家的綠色貿易壁壘問題一直困擾我國的出口企業,其原因分為外部和內部兩類。
外部原因:
(1)南北客觀存在的差距。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層次、技術能力、居民環保意識等各個方面本身存在較大的差距。
(2)中國貿易“樹大招風”,尤其在全球經濟危機當下,不免成為主要目標。中國已經成為世界工廠“,中國制造”行銷全球。中國的貿易規模大、總量大,并且順差居多“,樹大招風”的效應可以想見。聯合國報告指出,2010年一季度,全球貿易額同比下降40%,而同期中國貿易額降幅為24.7%,這表明中國在全球貿易中的份額并沒有減少,這也是導致針對中國貿易限制措施陡增的重要原因。
(3)存在有意的有針對性的貿易壁壘。一些發達國家的行為有時往往嚴重脫離環境的意圖,設計一些有針對性的綠色壁壘,這些壁壘有顯著的歧視性、排他性。例如,金融危機以后,2010年發達國家大肆宣傳中國“毒建材”問題,有意惡化中國建材產品的質量口碑,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內部原因:
(1)我國企業不懂規則。遭遇綠色壁壘,很多時候是由于我們的企業和相關機構不懂國際貿易規則,不僅不能很好的規避,還在收到相關貿易投訴的時候不知如何應對。我們雖然已經“入世”,但是我國出口貿易企業少有真正掌握世貿組織的規則,更別說發達國家的游戲規則了。
(2)我國相關環保標準及對產品質量的要求不及發達國家“。中國制造”雖有很大的價格優勢,但是在質量方面確實有很多不足。我國企業,尤其是一些中小企業對環保往往不夠重視,例如兒童玩具鉛含量超標等,退一步說,即使沒有發達國家苛刻的環保標準,這樣的產品也確實不適合兒童使用。由此可見,我國的技術標準與國際標準還有一定差距,但是差距在逐年減小。截至2008年,中國國家標準的46.4%已經實現與國際對接,2010年這一比例將提高到85%。
3我國企業應對綠色壁壘的措施
3.1政府角度
3.1.1反對貿易保護行徑,在世貿組織框架內幫助企業應對綠色壁壘政府應妥善處理貿易摩擦,將旗幟鮮明地反對貿易保護主義作為首要外貿政策目標。同時充分利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在掌握世貿組織救濟措施規則的前提下,依法運用貿易救濟措施,幫助國內企業應對各項貿易壁壘。
3.1.2盡快建立完善我國的環保法律法規體系現行的法律執行力度不夠,地方行政保護和“以罰代法”、行業標準不完整、投資審批中項目污染源處理不配套、污染物的異地轉移運輸管理不協調等問題廣泛存在;一些發達國家和不法廠商利用我國在環保法規上的漏洞,肆意向我國轉移污染源,損害了國民和國內經濟的健康。完善法律體系并堅持貫徹執行是根本措施也是當務之急。
3.1.3積極參與國際經濟與環境組織的環保標準制定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參加了世界大多數的經濟貿易組織,參與了有關經濟和環護的多邊談判以及相關規則的制定,也是借以維護我國環境保護與爭取有利的經濟貿易利益的有效途徑。
3.2企業角度
3.2.1轉變思想,適應低碳時代的要求,積極做好企業轉型綠色貿易壁壘的設置也有其積極的影響,能夠在經濟效益方面刺激企業對產品和發展戰略的轉型,由以往的粗獷式的、只重利益不重環保的發展模式向低碳節能健康的綠色生產升級。從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滿意度上,企業都必須積極做出改變,走綠色發展之路。
3.2.2重視技術創新,提升質量,優先發展綠色產業和高技術、低耗能和無(低)污染產業,培植“綠色生產力”企業應該抓住低碳經濟興起的時機,借助綠色貿壁壘的嚴格標準,培植綠色生產力。目前市場處在消費觀價值觀轉型之際,低碳生活的口號隨處可見,幾乎所有企業都在強調生產創新低碳產品,例如綠色通信,綠色消費等等。同時我國的消費者環保意識也明顯增強,對產品的環保內涵,生產標準,成品質量要求越來越高。這正是創新產品,升級產品的好時機。中國企業目前的能耗強度和能源效率都明顯偏低,有很大的潛在空間實現節能減排。因此企業有壓力也有能力實現綠色生產。
4結語
嚴格的綠色貿易壁壘是貿易保護主義的組成,但是我們“避”的同時也可以學會“用”。正確認識綠色貿易壁壘,了解其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產生原因和作用方式,有助于我國政府和企業有針對地做出回應,并同時推動我國經濟走向健康環保的可持續發展之路。隨著低碳經濟的興起,新的更加嚴格的綠色貿易壁壘的產生,也為我國經濟的節能減排,我國企業發展模式的轉型注入了一劑催化劑。我國在發展低碳經濟和低碳產業上有很大的潛在優勢,國際合作發展的前景也很廣闊,如果能抓住這個時機,必將帶來多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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