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生態經濟帶建設探索
時間:2022-04-02 03: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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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政策端的持續發力,為綠色金融支持生態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本文對生態經濟和綠色金融的概念、玉溪市“三湖”生態經濟帶經濟金融概況進行梳理總結,并對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剖析,最后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關鍵詞:綠色金融;生態經濟;金融深化;風險防范;玉溪市
一、引言
黨的十八大以來,對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和新要求,為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提供了重要指引。玉溪市規劃把“三湖”生態經濟帶建設成為玉溪跨越式發展的重要增長極,促進山湖同保、水湖共治、產湖俱興、城湖相融、人湖和諧,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的重要實踐,也是進一步樹立和強化生態立市理念,以發展生態經濟為抓手構建生態文明,努力走出一條生態引領、綠色富民的新探索。生態經濟帶建設需要金融支持,2016年8月人民銀行等七部委《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9月綠色金融被納入杭州G20重要議題。2017年6月,國務院批準在廣東、浙江、江西、貴州、新疆選擇部分區域建立各具特色、各有側重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從加大投放綠色信貸、增加發行綠色債券、推動綠色保險、設立綠色基金、完善綠色信用體系、設立環境權益市場、加大政策支持等多個方面進行了部署。基于上述現實與政策背景,本文站在綠色金融的視角,分析金融支持“三湖”生態經濟帶建設的現狀、問題,探索金融支持的下一步路徑選擇,為把“三湖”生態經濟帶建設成為玉溪跨越式發展的重要增長極,實現金融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有機統一,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實施,提供參考性政策建議。
二、生態經濟與綠色金融
(一)生態經濟。生態經濟是順應并將生態原理和經濟規律有機結合的經濟,將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視為一個整體,強調把生態系統與經濟系統的各種組成要素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行全面考量,突出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面協調,最終達到生態與經濟的雙重最優目標,是實現自然生態與人類生態、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生態與經濟高度結合和可持續發展的經濟。(二)綠色金融。綠色金融是綠色理論和實踐在現代經濟發展中衍生出的新概念,其本質上是一系列金融工具、市場機制和監管安排的加總。綠色金融在我國的倡議和推動下首次寫入G20峰會公報,得到許多國家和國際金融機構的積極響應。在我國,過去短短的幾年中,綠色金融已經從一個“金融產品”的概念上升為國家戰略,也正在成為全球共識。2016年,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批準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之后我國綠色金融市場有了較大發展。綠色債券市場2016年剛剛起步,當年發行規模就達2000多億元人民幣,中國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綠債市場。各省市已經建立了20多個地方性的綠色產業基金,包括綠色ABS、綠色PPP、碳金融、綠色保險等在內的各類綠色金融產品快速涌現。
三、玉溪市“三湖”生態經濟帶經濟金融發展概況
“三湖”生態經濟帶是含撫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的江川、澄江、通海、華寧4個縣區,國土面積占玉溪全市的23.9%,人口占42.5%,“三湖”蓄水量占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總水量的78%,區位優越、交通便利、生態環境良好、經濟社會發育程度較高,在玉溪市乃至云南省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強化“三湖”保護治理、發展“三湖”生態經濟意義重大。如表1所示,2017年“三湖”區域地區生產總值381.1億元,占玉溪市地區生產總值的26.9%,其中,貢獻度最大的是固定資產投資,占玉溪全市比重的32.8%,貢獻度最小的是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僅占玉溪全市比重的9.1%。金融方面,2017年末“三湖”生態經濟帶金融總量占比大致與經濟總量占比一致,各項存款、各項貸款余額分別占玉溪市的比重為25.3%和28.2%,總體而言,體量較小,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四、存在的問題
(一)發展生態經濟與現存產業基礎存在沖突。發展生態經濟與對地方政府GDP的考核難以兼顧。發展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清潔能源、現代服務業等綠色經濟速度較慢,而發展一些“兩高一剩”行業,雖然對環境有副作用、耗用能源,但對地方經濟增長能在較短時間內反映發展成果。如澄江縣已探明磷礦資源儲量6.5億噸,礦區面積48平方公里,磷化工產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在20世紀90年代初,澄江縣委、政府就提出“磷電結合,以磷養電,以電促磷”的工業發展思路,經過近30年的發展,澄江縣磷化工已成為一個成熟的產業。同樣,華寧縣也盛產磷礦,黃磷生產企業較多,繳納稅收較多,華寧縣委縣政府將黃磷行業定位華寧縣的支柱產業。但隨著國家產業政策的調整和環保力度的加大,磷化工已經成為“兩高一剩”產業,不是綠色金融應該積極支持的對象。(二)經濟金融總量較小,金融深化率亟待提升。從金融與經濟的相關性看,地區金融發展水平受地區經濟總量水平的制約。據表2顯示,2012~2017年“三湖”生態經濟帶生產總值占玉溪市生產總值的比重在逐年增長,從21.3%升至26.9%,貸款余額在全市中的比重也在增長,從24.7%升至28.2%,但占比始終較低,一直未超過30%。地區經濟總量水平的滯后,給金融發展帶來一定的制約,金融發展的不充分也給經濟增長帶來抑制效應,從金融深化率(貸款余額/地區生產總值)指標看,2012~2017年玉溪全市金融深化率從63.2%穩步上升至70.4%,金融支持力度在逐年加大,然而,“三湖”生態經濟帶金融深化率雖然整體上高于全市水平,但卻呈現出維持平穩運行態勢,從2012年的73.4%變化至2017年的73.9%,僅上升0.5個百分點,落后了玉溪全市增幅6.7個百分點,表明金融對“三湖”生態經濟帶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還有待著力提升。(三)地區金融生態環境亟待進一步優化。一是部分企業存在簡單盲目擴張問題。“三湖”生態經濟帶多數民營企業現代公司治理結構及理念缺失,對企業發展缺乏規劃,在經濟上升周期,傾向于簡單的規模擴張獲取規模效益。一些在行業內經營較好的企業,難以面對其他行業高回報的誘惑,盲目擴張資產和跨業經營,導致企業資金鏈緊張甚至斷裂,從而陷入經營困境。二是小微企業聯保互保拖垮優質企業。聯保互保貸款一直深受通海縣鋼貿等小微企業的青睞,同時也是各家銀行拓展信貸規模的有效手段。然而,在經濟下行壓力下,通過聯保互保、交叉形成融資擔保鏈圈,放大企業風險效應,將影響到多家聯保企業的經營,優質企業被聯保企業拖垮的現象頻頻發生。三是部分企業由于參與民間借貸,融資成本暴增,資金鏈緊張,系統外積累風險隱患逐步暴露,并向銀行系統傳導。四是金融依法維權較為艱難。在司法實踐中,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依法起訴的貸款很難按照銀行意愿如數收回,導致企業和個人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時有發生。(四)綠色金融專業性強,風險防范難度大。一是風險評估難把控。由于銀行普遍缺乏從綠色發展角度對綠色貸款進行風險量化和可行性評估的專業人員,對環境風險的識別、監測和控制能力不夠,加上環保部門環境評價報告的局限性,難以滿足銀行環境風險管理的需要,因此對綠色貸款涉及的環境風險評估、企業環保信息的判斷和貸款定價等均難以把控。如A銀行反映,由于對相關行業的環保、節能、低碳等知識的不了解,很多綠色金融活動不敢開展或不知道如何開展,只能停留在淺層次上或者跟在同行后面亦步亦趨。二是監管層面存在合規性風險。如當前盡管人民銀行和一些綠色金融研究機構對綠色金融概念與內涵有相應的解讀,但除人民銀行對綠色貸款過專項統計制度外,其它如綠色債券、綠色基金和綠色保險等各類綠色金融業態,在統計口徑上還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從實際報數情況看,各商業銀行對綠色貸款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也存在偏差,大多數商業銀行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把握制定本行的綠色貸款戰略規劃、制度文件和信貸產品,統計口徑較為寬泛。
五、政策建議
(一)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引導產業發展向生態經濟轉型。生態發展是綠色發展,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現實需求,是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設立“三湖”綠色發展基金,能給予“三湖”生態經濟帶建設提供強而有力的金融支持,此基金本質上是一種產業投資基金,能以自身人才優勢和智力優勢,一方面優選項目,給項目、企業作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廣泛吸引投資者,積聚起大量的社會資金,從而形成資金優勢,以便給“三湖”生態經濟帶優選的項目、企業提供直接的金融支持;不僅如此,由于綠色產業基金的投資,使生態經濟帶內相關項目、企業財務狀況得以改善和優化,往往能“虹吸”入數倍的銀行綠色信貸,包括“虹吸”入省外甚至國外銀行綠色信貸。(二)夯實綠色金融支持生態經濟帶建設的硬設施。一是健全金融組織體系。引導商業銀行到“三湖”生態經濟帶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在“三湖”生態經濟帶發揮綠色信貸主力軍作用,為“三湖”生態經濟帶綠色產業發展提供信貸支持;將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引入“三湖”及周邊流域,明確磷化工、造紙等環境高危行業實行強制性綠色保險,利用市場化的成本調節機制實現環境污染成本的顯性化。二是健全中介組織體系。在“三湖”生態經濟帶設立各類擔保機構,包括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建立的商業性擔保公司等;完善抵押登記等融資中介機構,包括各種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也包括各類動產抵押登記機構。(三)完善綠色金融支持生態經濟帶建設的軟環境。一是健全綠色貸款激勵機制。按照“三湖”生態經濟帶發展規劃,對金融支持發展生態經濟的重點產業和區域,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或綠色貸款投放力度達到一定規模的金融機構予以財政性資金存款開戶和資源分配上的傾斜,加大監管財稅支持力度,對綠色貸款在核銷不良、計提撥備、財政補貼和稅收減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提升金融機構參與發展生態經濟的積極性。二是完善風險分擔機制。“三湖“地區的銀行機構、企業、中介機構、政府財政密切合作,健全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在貸款發生損失時可以通過分擔機制釋放信貸風險,以幫助金融機構分散風險和維護金融穩定。三是完善金融服務機制。加快征信體系建設,將環保、質檢、安監等部門的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完善企業信息數據庫,為商業銀行貸前、貸中和貸后管理提供準確全面的企業信用信息支持服務。推進現代化支付系統和惠農支付體系建設,推進貨幣電子化進程,實現金融服務現代化。四是完善金融創新機制。加快推進“兩權”抵押貸款,探索特色小鎮、莊園經濟綠色信貸等新的業務項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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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湯茂洋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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