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抗爭和網絡經濟的關系
時間:2022-12-19 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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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梳理了目前網絡抗爭與網絡經濟之間的關系,發現互聯網經濟給網絡抗爭性活動帶來了一定空間。但商業媒體會自我審查,跨國企業進入中國市場后也主動避免“政治紅線”;網絡推手和商業炒作使得互聯網上的抗爭性話題有被商業企業操縱的危險;網絡經濟發展帶來的收益是不平等的,不同地區、不同群體利用網絡進行抗爭的程度不同,達到的效果也不同。
關鍵詞:互聯網時代;網絡抗爭;網絡經濟
一、概念界定
(一)網絡抗爭
我國對網絡抗爭的研究,多選取某一或多個案例,結合定性、定量的分析手法,從行動的某一結點出發進行研究。有學者選擇發生在2009年的“杭州飄車事件”為例,采用“過程-事件”分析方法和社會運動理論,研究在網絡抗議中如何通過意義構建進行動員。[1]還有學者選取2011年至2012年間發生的四個網絡抗議事件,對網絡集群抗爭行為“緣何”衍生、“如何”激化以及后續“為何”消解等問題進行了相對系統的解答。[2]
(二)網絡經濟
新聞傳播學對于網絡經濟的研究,主要是把網絡經濟作為媒體發展的大背景,對傳統理論的變化進行討論。諸如,有學者討論網絡經濟形態下網絡輿論的特征,提出了在政府、媒體、網民、技術層面上的網絡輿論引導原則;[3]也有學者關注我國紙媒在網絡經濟背景下網絡媒體對紙媒造成的巨大沖擊,探討紙媒應該如何改善營銷策略,在媒體競爭中獲得優勢競爭地位。[4]
二、網絡抗爭和網絡經濟的關系
(一)網絡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一定政治空間
對媒介商業化和抗爭運動關系的討論,可追溯到商業出版初期人們民主意識的崛起及社會運動的發展。工業革命前,伴隨著資本主義結構的改變,商業媒體的發展讓過去的受眾變成媒體內容的消費者。DavidShambaugh在研究中國的宣傳體系時,“認為市場化發展讓中國市民消費群體可以選擇更多元的媒介的內容,媒體商業化的商業底線正在不斷侵蝕‘黨的路線’”。在網絡經濟中,網絡公司也以吸引客戶作為行為準則,市場定位更加差異化。中國的商業門戶網站在媒體社會性方面已經開始市場化經營嘗試,對新聞議題的反應更加靈敏,尺度也更大膽。比如通過抗爭性活動的新聞來提高流量。鄭永年認為,互聯網信息技術促進經濟發展,并讓政府有能力向民眾提供商品,這保證了政府自身的合法性,給國家賦權。政府便對網絡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政府是市場培育調控的主體,起著調整媒介市場結構、規范媒介市場行為的作用。”[5]同時,信息技術增加了國家壓制給予信息的社會運動的代價。網絡經濟的急速發展和政治控制的相對滯后,為網絡抗爭運動帶來了時間窗口。
(二)網絡降低抗爭行動信息成本
從20世紀90年代網絡技術走向民用起,大眾不再需要倚賴集中在少數精英手中的廣播和電視的權力,任何公民都能利用它進行政治組織行動。互聯網降低了政治動員的信息傳播成本。公民參與抗議性活動的最低成本只需擁有一臺電腦和繳納一定的網費。大型的抗議行活動更可以利用網絡進行大范圍的聯動,相較傳統媒體更廉潔、便利。比如電子郵件的發展降低了網絡抗爭團體組建的組織成本。之前需要通過募集資金來做宣傳,而現在只需要一個善于協作的核心團隊來發放郵件就足夠,無需承擔高額的廣告傳單費用。
(三)追逐利益削弱抗爭性
關于商業對公共性的侵蝕,哈貝馬斯有過相關論述:隨著資本主義經濟滲透到大眾媒介,“私人批判變成了電臺和電視上明星的節目,可以圈起來收門票,當作會議出現,人人可以‘參加’時,批判已具有了商品形式……共識成為多余之物”。[6]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的網絡媒體,盡管歡迎抗爭性議題帶來大量流量,但當涉及政治敏感問題時,會先進行自我審查,不會為此冒政治風險。以微博為例,“微博與中文推特圈有所不同,非政治性話語占絕大多數。新浪有意將其微博打造成分享個人情感的平臺,一個溫情的所在”。[7]“同國內其他的網絡服務一樣,微博刪帖也是家常便飯。”[7]同樣,不少跨國公司和國內企業一樣,出于各種市場原因,不得不與中國政府進行合作。例如,已經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的外國互聯網公司雅虎、谷歌和微軟,都已服從中國政府某些隱性條款。
(四)抗爭被操縱的危險:網絡推手與商業炒作
互聯網的經濟價值激發了網絡推手和商業炒作。炒作是通過制造媒介事件,引起公眾轟動而創造消費者興趣的一種手段。網絡推手是通過企業運作模式,組織雇用人發帖來影響互聯網上的信息輿論動態。為吸引大眾眼球,公關公司和營銷推手有時通過謠言來引發網絡抗議,從而擴散話題影響力。由此,謠言的產生與傳播、網民的抗議與認同都可以被作為一門生意,網民的抗爭性活動存在被操縱的危險。例如,在7•23動車事故后,微博名為“中國秦火火”的博主說事故中遇難的意大利籍旅客家屬獲賠3000萬歐元,在事故原因、賠償方案等還未公布的情況下引發網友的熱烈討論。秦火火并不是一個人單干,其背后有網絡推手公司做支撐,公司內部“被炒者、策劃者、者各司其職”,外部“公司還會和網絡大V、網絡水軍、網絡媒體相互配合,形成一個完整的網絡謠言傳播體系”。[8]
三、結語
網絡經濟的發展可以給網絡抗爭性活動帶來一定空間,互聯網企業對抗爭活動的支持可引來大量流量,獲得經濟利益。但是,僅依靠企業擴大網絡空間只是一種美好的期待。商業媒體在發表政治敏感話題時會先進行自我審查,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跨國企業,在進入中國市場后也會自主遵循避免觸碰“政治紅線”。此外,網絡推手和商業炒作公司以制度化的手法主動發表抗議行謠言或者制造話題進行炒作,使得互聯網上的抗爭性話題有被商業企業操縱的危險,長此以往將損害社會信任度。
作者:鄭慧 單位:武漢大學
參考文獻:
[1]付亮.網絡維權運動中的動員[D].安徽大學,2010.
[2]方彥蘅.網絡抗爭研究:變遷,機制與消解[D].南京師范大學,2014.
[3]易崇英,陸瑤.試論網絡經濟時代的網絡輿論引導原則[J].新聞界,2010(6):40-41.
[4]朱寧宇.網絡經濟下的報紙媒體營銷策略分析——以溫州日報報業集團為例[D].浙江工業大學,2013.
[5]劉潔.中國媒介產業化進程中政府行為研究[D].華中科技大學,2005.
[6]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M].上海:學林出版社,1999:191.
[7]楊國斌.連線力[M].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13:241-242.
[8]高亮.網絡謠言傳播的特征,動因和防控路徑探究——以網絡“秦火火”為例[J].綿陽師范學院學報,2013,32(10):1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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