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經濟

時間:2022-03-18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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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經濟

一、緩慢恢復的經濟

1、民間消費的恢復及原油價格的上漲等外部環境的好轉支撐著景氣

在1997年泰銖危機波及近鄰各國的過程中,印尼受到了最嚴重的影響,1998年、1999年的實際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與前一年相比分別減少13.2%,增加0.2%,從而大幅度地下降了。但是,其后經濟指標又逐漸好轉,2000年第2季度的實際國內生產總值比前一年增加了401%。如果考慮到亞洲經濟危機后的迅速下降,其恢復的速度是很緩慢的,但由于民間消費開始好轉,其后又有出口擴大和官方資本投入的支撐,經濟處于緩慢的恢復過程。以下分別來看這些情況。

首先,民間消費于1998年下半年開始止跌,1999年下半年開始多于前一年,其后以收入較高的階層為中心穩步上升。從汽車銷售量來看,2000年上半年只有1997年高峰期的約60%,仍然處于低水平,但與前一年相比增加了51%,恢復基調趨于明朗。此外,摩托車的銷售數量等也有顯著的增加,另外一些品種的銷售數量也在恢復。

就出口來看,由于世界性需求持續擴大,加之原油價格的上漲等外部環境的好轉,2000年以后已趨于增加。1999年僅比前一年減少0.7%的出口2000年1-8月期間有了迅速增加,比前一年同期增加31.2%。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原油價格上漲,石油、煤氣(約占出口的20%)的出口大幅度增加,而且進入2000年以后,機械儀器、電子工程等工業制品的出口也有了好轉。

關于官方資本,因巴厘銀行問題而中斷貸款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重又開始提供貸款,同時印尼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達成了今后3年期間實施合計50億美元新貸款的協議。隨著該協議的簽訂,迄今已提供了合計7.2億美元的貸款,2000年9月接受了第二份意向書后,又批準實行4.0億美元的貸款。進而,以世界銀行為主席的支援印尼國際會議(CGI)也以填補財政赤字為目的,批準了2000年度實施總額47億美元的援助。這些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一攬子貸款計劃及CGI等國際性官方資本支援的流入支撐著景氣的恢復,這種情況也不能忽視。

2、由于政治、社會不穩定,國內需求還未開始真正恢復

下面來看看民間投資。民間投資的恢復較晚。由于印尼的銀行資金仲介機能依然較弱(后述),政治、社會尚未穩定,國內及國外的投資家仍對印尼報著謹慎的態度。其結果,資金因證券投資仍大量流出,而與貨幣危機前的1995年的水平(399億美元)對比來看,來自國外的直接投資仍處于很低的水平。的確,2000年1-7月的直接投資批準額為60.4億美元,與前一年同期的21.2億美元相比改善了許多。其主要原因是一部分情況較好的產業領域依靠外資對既存的生產設備進行更新和擴充。情況較好的產業指不依賴國內資金的外資出口產業及通過民間消費的好轉來恢復企業資金籌集的食品、紡織品、化學、醫療等面向國內消費者的產業。但是,與貨幣調整促使直接投資和企業的合并與收購活躍化的韓國等相比,印尼因政治、社會的不穩定,加上原來就不成熟的產業基礎及法律上的不完善,大規模的新的投資仍然處于觀望狀態。

1999年10月成立的瓦西德政權是經過民主的、合法的程序舉國一致選出的內閣,國內外都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以往處于下降狀態的匯率和股價等都趨于上升。但是,這一期望并沒有持續很長時間。其背景之一是,瓦西德政權雖然與貪污、結黨營私、親緣主義訣別了,但總統的決策過程顯得獨斷專行,其言行變化無常,缺乏一貫性。另一個重要因素是,由于聯合政權內部圍繞政策問題產生了對立,總統與閣僚及議會之間趨于對立。2000年8月,在彈劾總統的傳聞聲中,召開了印尼最高的立法機關人民協商會議年度大會。瓦西德總統通過把部分日常政務轉給副總統梅加瓦蒂管理而渡過了人民協議會議這一關,但其政權依然是很脆弱的。亞齊特區省和伊里安查亞省的獨立問題、馬魯古省的宗教斗爭等地方的分離活動和騷亂、政府軍的守舊派與蘇哈托家族所代表的舊體制派之間的對立也是政局不穩的因素。這種國內的政治、社會的不安定情況,加上美國的利率提高所導致的國內外利率差距的縮小等國外的因素,2000年以后印尼便受到國內外投資者的唾棄,以致2000年初至9月末的匯率下降了19.0%,股價也下降了37.8%。

如上所述,民間消費和外部環境雖有好轉,但由于企業部門的不景氣和政治、社會的不安定,經濟雖然有緩慢的恢復,但并沒有進入真正的恢復狀態。

二、結構改革的進行

印尼的民間投資要進入真正恢復的狀態,對外債務問題的解決、金融體系的重組、企業債務的減少等結構改革是不可缺少的。本章擬考察一下作為經濟、金融方面課題的這3個問題究竟解決到什么程度。

1、外債問題的解決

(1)比亞洲經濟危機前多的外債余額

印尼從60年代援助印尼國際財團組成的國際性支援體制完善后,就開始對外借款作為開發資金的來源,因此官方外債逐漸增多。不過,長期提供支援的結果,官方外債不斷累積,但援助印尼國際會議每年的支援金額都抑制在50億美元左右。但是,由于國內企業集團在景氣好的背景下擴大了設備投資,并選擇了表面上成本低的對外外匯商業貸款,而沒有選擇高利率的國內貨幣貸款,因此1990年以后民間外債急速增加,1997年達到了822億美元,約占外債總額的60%。其結果,本來就比其他亞洲近鄰國家重的印尼的外債負擔更加沉重,1997年的債務償還比率為44.6%,外債對國內生產總值比為63.6%,均處于高水平。

亞洲經濟危機所導致的印尼盾匯率的大幅度下跌造成:①盾的還債負擔迅速加重(2000年9月底的匯率貶值率也達到了72.3%〈以1997年6月底為基準〉),②國際收支、財政的迅速惡化所致的官方貸款增加。這樣,1998年外債累計達到了1509億美元。

就1995年和1998年這兩個時期的債務指標(對外債務額/國民生產總值、債務償還比率)與其他亞洲及中南美主要國家相比,印尼的債務負擔自亞洲貨幣危機就已非常沉重,危機后該指標進一步惡化了。

(2)即使同意延期償還官方債務,民間債務的重組仍不活躍

從1999年底的對外債務額(1414億美元)的內容來看,政府為758億美元,民間為656億美元。其中,就政府債務來看,官方外債和對外民間銀行債務的延期償還均得到了批準。官方外債中兩項的延期償還已經得到巴黎俱樂部(由19個債權國組成)的批準,即:1998年9月批準、1997年7月以前借入的、預定1998年8月至2000年3月底到期的本金42億美元,2000年4月批準、2000年3月底之前到期的58億美元。此外,就政府的對外民間銀行債務來看,1999年3月倫敦俱樂部批準2000年3月底之前到期的2.1億美元、2000年9月批準、2002年3月底之前到期的3.4元的延期償還。

另一方面,就民間外債(合計656億美元,其中:銀行部門101億美元,非銀行部門526億美元、證券部門29億美元)來看,非銀行部門占了民間外債的大部分,解決債務問題的框架雖已形成(詳見后述),但債務重組仍然沒有什么進展。這從政府和銀行的外債重組實行額(1999年)為合同額的80.9%、98.4%,而非銀行部門

的重組實行額僅有14.7%的情況也可知道(表1)。民間部門當事者數量很多,債權者方面的態度呈多種多樣,債務者也是多方面的,因此問題顯得復雜且不透明,這是談判遲緩的主要原因。但是,民間非銀行部門的外債額1998年底已多達728億美元,因此該領域的債務重組需盡快實施。

資料來源:印度尼西亞銀行。

2、金額體系的重組

印尼金融危機深刻化的背景是金融體系本來就很脆弱。這里擬回顧一下印尼的貨幣危機擴大為金融危機的過程,并考察一下其現狀。

(1)脆弱的金融體系

80年代以后,印尼為了改善以往的以國營商業銀行為中心的沒有效率的金融體系、通過市場機制進行有效的資金吸收、分配及外資引進,實施了以自由的資本移動為前提的重視市場機制型金融自由化。

尤其是在1988年以后,①通過向新的民間及外資銀行發放執照對其參與金融部門放寬限制;②撤消了將民間銀行和國營銀行的活動范圍分開的限制,例如對民間銀行實行的設立支行的限制及資金籌集方面的限制等;③采取了放寬外國人投資限制、促進與當地或外國企業合資設立證券公司的自由化等搞活資本市場的措施。

但是,金融自由化又產生了新的問題。印尼因70年代有過降低匯率的經歷,因此處于無法取消國內外利率差異和外匯管理制度的環境。盡管如此,同意資本的自由移動后,已開始從國外流進了變動率較高的短期市場資金。其結果,不得不繼續實行高利率,當初改革的目的之一——提高金融機構的長期資金供給能力也隨著國內存款的短期化反而減弱了。此外,在國內,隨著參與投資限制的放寬,以民間資本為中心的銀行數量迅速增加,因企業集團內銀行進行的集團內貸款迅速增加所導致的混亂經營也出現了,還向外國銀行不提供貸款的不動產、建筑業部門提供巨額貸款。這次亞洲貨幣危機是在這些事態下為金融機構的健全和穩定逐步完善規章及監督體制的過程中發生的,因此與其他亞洲各國相比,印尼的金融危機較為深刻。

(2)貨幣危機擴大為金融危機

亞洲貨幣危機后,企業部門因匯率迅速下跌而發生了外匯損失,防止貨幣的高利率所產生的利息嘗付負擔急劇加重,出口價格上漲,需求迅速減少。再加上以外國銀行為首的金融機構同時停止貸款及資本逃避所致的盾存款的減少,許多企業陷入了流動性不足的狀態。這種企業部門的創傷直接打擊了亞洲貨幣危機以前不良債權就已逐漸增多的金融機構。由于不良債權驟增,又被強制追加準備金和償債基金,金融部門也陷入了債務過多和資本不足的狀態,這又產生了因對外貿易金融及周轉資金的供應不足連健全的企業都無法繼續生產活動的惡性循環。1997年11月,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指導下,16家銀行宣告關閉,而后因對儲戶的保護不充分,政策既不明確也不明朗等,使儲戶大為動搖,以此為契機,存款從民間銀行流往國營銀行、外國銀行及海外,大部分金融機構陷入流動性不足的狀態,貨幣危機擴大到了全面的金融危機。

隨著金融體系機能停止所導致的貿易、生產的支付體系的癱瘓及投資者存款的資本逃避,實體經濟也大幅度衰退了,同時商業銀行的不良債權比率(不良債權/總貸出資產)也從1997年3月的9.3%迅速提高到1999年2月的58.7%。

此外,商業銀行的自有資本比率也從1998年3月的4.3%下降到1999年2月的-24.6%,許多銀行陷入了債務過多狀態。

(3)在印尼銀行重組局下實施金融機構的分類和資本投入

政府為了對付這些危機,開始重建金融體系。1998年1月,政府在財政部之下設立了對銀行進行整頓、合并的印度尼西亞銀行重組局(IBRA),并采納了對付擠兌的存款保護方案。接著,為了著手重建銀行,根據自有資本比率將各銀行的財務內容分為“自力重建銀行”、“通過國有化、合并或注入資本可以重建的銀行”和“凍結、清算銀行”,對可以重建的銀行注入官方資金,而后逐步將不良債權移交給銀行重組局管理。

其結果,國營商業銀行從以往的7家重組為4家(表2)。苦于不良債權的4家國營銀行合并為新的曼蒂利銀行,從而成為印尼國內最大的商業銀行。另外,還有13家民間銀行被國有化,亞洲中央銀行也同樣與舊沙林財閥的銀行合并,達納蒙銀行與其他8家國有化銀行合并。對財務基礎較弱的民間商業銀行和合并銀行進行清算、對國營商業銀行與國有化銀行加以合并這樣一種銀行重組的結果,商業銀行數量從1997年底的222家減少到了1999年底的164家。

資料來源:《亞洲銀行概況1998年》、亞洲經濟研究所資料等。

政府為了改善銀行的經營能力,1999年5月將原來定為最多85%的外資出資比率提高到99%,并考慮引進外資。

但是,自英國渣打銀行對巴厘銀行投資的計劃因1999年的巴厘銀行丑聞暴露而完全撤消以后,由于國內政治、社會不穩定、法律不完善、金融部門缺乏透明度等,正規的外資引進并沒有什么進展。

官方資本的注入和不良債權的移交消除了存放款利率的逆差幅,同時對改善商業銀行的財政內容做出了貢獻。

2000年6月底,中央銀行副總裁(當時)蘇巴魯佐宣布國內銀行的不良債權比率為32%,并表明至2001年底要減少到5%。

(4)金融重組的巨額成本和財政負擔的加重

金融體系雖然已開始重組,但重組成本急劇增多。政府旨在把各行的自有資本比率提高到4%,當初預計所需成本為570萬億盾左右,但由于國營銀行的資本重組成本高于預計額,又調高了一些,目前預算為650萬億盾左右(對國內生產總值比約為55%)。

金融重組所需的成本用國債來填補。至1999年底,合計發行了500萬億盾的國債,其中,用于注入資本281.8萬億盾,用于存款保護計劃218.3萬億盾。進而,從2000年6月至7月,為了重組印尼國家銀行、印尼人民銀行等4家國營銀行,又發行了總額131萬億盾的國債。這些國債基本上以中長期居多,因此,暫時不會有償還本金的負擔,但卻加重了將來的償還負擔。

發行金融重組所需的巨額國債的結果,1997年度前為零的政府的國內債務1999年度達到了847億美元,加上其對外債務,合計為1474億美元,對國內生產總值比迅速上升至90.9%(表3)。官方債務的增多給財政增添了巨大的負擔。根據2001年度(1-12月)的財政預算案,金融重組所致的國債利息償還和外債本利償還的合計債務償還額為77.4萬億盾,占了年度支出總額的約26.2%,成為制約政府的政策實施與否的重要因素。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資料。

(5)盡管注入巨額官方資本,金融仲介機能依然低下

給財政增添巨大負擔的結果,銀行的財務指標雖然得以改善,但金融仲介機能依然低下。與前一年比超過-50%的銀行盾貸款增長率的減少幅度雖然趨于縮小,但仍然很低,為-11.1%(2000年8月)。這是因為:①貸款者缺乏對作為貸款對象的當地企業的信用進行審查的能力;②貸款者須遵守嚴厲的貸款抵押基準;③由于達到自由資本比率指標(2000年之前最低4%、2001年底最低8%),因此害怕貸款的不良債權化而遲遲不實行貸款;等等。

要使經濟走上真正恢復的軌道,以中小企業為中心的企業部門的恢復是必不可少的,但在金融仲介機能仍然疲軟時要馬上實現恢復是很困難的。

3.企業債務的重組

(1)債務重組局與雅加達創議工作組的設立

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印尼的企業債務規模2000年6月達到1170億美元,其中國內債務為584億美元,國外債務為586億美元。政府為了應付龐大的企業債務問題,除了印尼銀行重組局之外,還設立了債務重組局和雅加達創議工作組(JITF)。

債務重組局是于1998年6月根據政府和國際債權銀行團之間的法蘭克福協議,為了解決民間企業的債務問題而設立的。設立該機構的目的是:由政府負擔外匯虧損,延遲3年償還本金,償還可延遲8年以上,以此減輕民間企業的償債負擔。

但是,由于對債務人來說,交換匯率接近比亞洲貨幣危機的水平負擔更重的實際匯率,而對債權人來說償債延長期間又太長,因此1999年10月將內容做了部分修改,但仍幾乎沒有得到利用。2000年6月申請期結束時,只有國營證券公司達納勒克薩公司一家提出了申請。

由于債務重組局沒有使債務交涉取得進展,1998年9月,政府又宣布設立雅加達創議工作組。雅加達創議工作組是為了在法庭對外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國內外債務糾紛進行調解而設立的,迄今已有330家公司登記在案(其中約一半是中小企業)。

在2000年2月,最終協議額只有不足10億美元,但其后交涉逐步有所進展,同年8月25日已有24家合計52億美元達成最終協議。

(2)作為國內最大債權人的銀行重組局的債權回收

速度極為緩慢

“凍結、清算、國有化銀行”的全部資產和“資本注入銀行”的不可回收債權(第5部門)及銀行股東作為抵押提供給銀行重組局的資產移交給該局管理后,銀行重組局便成為管理445萬億盾(截止2000年5月)的國內最大的債權人。其詳細內容是:①由關閉銀行的債權及移交銀行重組局的不良債權組成的銀行資產為264萬億盾,約占60%;②作為抵押從銀行的原經營者手中接管的資產為94萬億盾;③國營銀行股份為7萬億盾。

銀行重組局不但具有重組金融的機能,而且具有保護、管理甚至出售其管理下的資產價值這樣一種有關企業部門重組的機能,其債權回收的方法如何將成為今后印尼經濟復蘇的關鍵。銀行重組局為了維持巨額的銀行重組費用,正在逐步出售其管理的資產。1999年度回收了指標為17.01萬億盾的債權。

(3)2000年以后逐步進展的企業資產重組

銀行重組局主導的金融重組和企業債務處理促進了企業集團資產的重組,并逐步出現與以往的蘇哈托舊體制時不同的新的企業勢力結構。銀行重組局預計2000年度(4-12月)的債務回收收入為18.9萬億盾,至8月底已回收了7.5萬億盾。2000年5月底,中亞銀行通過出售銀行重組局擁有的22.5%的股份掛牌上市。進而于同年8月,通過出售三林集團的香港法人第一太平洋公司的6.1%股份,籌集了4200億盾。銀行重組局為了加速債權回收,以21大債務人為中心實行了債務重組,到2000年7月,宣布21大債務人所持有的88萬億盾債權的約35%已達成重組協議。今后,銀行重組局計劃積極出售國內大型企業集團三林集團和波普·哈桑集團等所擁有的資產。

但是,2000年10月,政府和國會以市場情況的惡化和技術性問題為由同意了延期出售中亞銀行和尼亞卡銀行的資產。銀行重組局預計出售這兩家銀行可回收大約2萬億盾的債權,因此2000年的目標能否實現引人注目。

(4)由于新破產法出臺后解決問題的基礎已經形成,但其運用尚成問題

由于企業債務重組的進展,在法制方面,1999年4月制定了新破產法,同年8月付諸實施。印尼雖然有1905年荷蘭殖民地時期制定的破產法,但由于司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該法基本上沒有得到應用。

隨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指導下的法規的修改,解決企業債務問題的法律基礎已經形成。在修訂的破產法中,試圖做到如下幾點:①設立商業法院;②增加和明確破產申請人;③制定債務人提出的延緩支付申請及和解契約的詳細規章;④縮短和明確破產的申請、宣布、上訴等各種手續時間;⑤公布否認權的規則;等等。

但是,雖然通過出臺新破產法使法律基礎健全起來,但付諸實施還有一些問題。1999年6月底,在70件申請書中,宣布破產的只有9件,37件被駁回或撤回,由此看來,實際上不受理申請或撤回起訴的情況居多。其背景是:缺少法官及審判方法、腐敗蔓延、商業交易的概念本來就不嚴密的社會習慣等。尤其是對外國債權人來說,該法近乎以重建事業為目的的“重建型”,并且有著試圖保護本國債權人的法官的任意性,這些都是尚待解決的課題。

新破產法雖然還有很多問題,但2000年7、8月,銀行重組局的破產申請兩次獲得了勝訴。除破產法之外,還在2000年3月為了促進公正自由的市場競爭開始實施了壟斷禁止法。企業債務處理雖然緩慢,但銀行重組局和雅加達創議工作組等處理機構的設立和法律制定機制的健全好歹是一個進步,這些機構可以加速今后的債務處理。

(5)確保巨大的銀行重組局的獨立性和透明性是一個課題

像巴厘銀行問題暴露那樣,如何排除政治勢力的影響,加強透明度是銀行重組局成立時就要解決的課題。隨著銀行重組局成為國內最大的債權人,在1998年11月制定的新銀行法下其權限得到進一步加強,對該局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要求更為嚴厲了。

政府設置了金融部門政策委員會(ESPC),將銀行重組局從財政部單獨管轄轉為與金融部門政策委員會的協商制,建立了使經濟部長也能監督的體制。此外,作為監督銀行重組局的機構,設立了管理理事會,2000年7月為了加強銀行重組局的企業統治權,設立了監管委員會(OSC)等,正在構建用于確保銀行重組局的獨立性和透明度的框架。

結束語

印尼經濟正逐漸地從亞洲貨幣危機中復蘇,并緩慢地好轉起來,但是,這種好轉雖然受到了消費和出口的恢復及官方支援的支撐,但民間投資依然疲軟,沒有達到真正的經濟好轉。今后,由于①金融體系的重組,企業債務重組正在進行中;②因燃料價格上漲,出現了物價上漲的征兆;③因世界性利率上漲和通貨膨脹的可能性,維持低利率已越來越困難;④政府債務額仍處于高水平,財政撥款的余地極為有限;⑤政治、社會局勢尚未穩定,國內外的投資者仍保持慎重的姿態,民間資金的流入極少,因此要取得持續的、真正的恢復還要一段時間。尤其是金融體系的重組和企業債務重組雖然是緊急的課題,但從微觀水平來看,其調整是很嚴峻的,景氣因外部因素的變化而變壞的可能性也很大。

印尼經濟要取得真正的恢復,對外債務問題的解決、金融體系的重組、企業債務重組、政治及社會局勢的早日穩定是不可缺少的。關于對外債務問題,政府的官方債務和對民間銀行債務償還期的重新安排已達成協議。由于這個協議,美國的等級決定公司標準普爾茲公司將印尼的長期外匯等級從"SD"(選擇性債務不履行)改為"B-",將短期外匯等級從"SD"級提高到"C"級,這是很好的因素。但是,印尼通過這兩次償還期的重新安排,只不過暫時消除了財政收支及國際收支的金融差距,還不能過于樂觀。因此,今后還必須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保持協調,盡快推行財政重組和結構改革,早日實現創匯能力的提高和景氣復蘇。

在金融體系方面,實施了銀行的整頓和合并及增資,企業債務問題的處理機制的改善和法規的修訂也有進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還有很多課題有待解決,例如民間債務重組率不高、巨額的金融重組成本使將來政府的償債負擔加重、金融仲介機能依然沒有恢復,銀行重組局的資產出售速度相對較慢、破產法的運用仍有問題等。

隨著官方資本的注入,金融機構手中的不良債權比率和自有資本比率均有所改善,但要防止自律的金融體系的復活和危機的再次發生,今后是至關重要的。從以往發展中國家的危機經歷來看,僅靠官方資本的注入使金融復蘇的事例很少,往往是不得不追加注入官方資本。今后如何建立健全的金融體系是很大的關鍵。此外,不僅是金融部門,作為企業部門的中期課題,也不能忘記必須通過企業支配權的加強和資本市場的發達來建立有效的資金分配體系。

瓦西德政權在解決經濟、金融方面的問題上要取得成果,同時也要實現公正的社會經濟。總統雖然渡過了這屆人民議會,但政治基礎仍不穩固,而且充滿困難的改革才剛剛開始,政治、經濟兩方面的問題堆積如山。進而,由于印尼從2001年開始實施歷史上一大事業——地方分權,因此今后的政策實行仍很嚴峻。

印尼經濟的真正的自律恢復還需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