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貨幣局制度的崩潰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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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貨幣局制度的崩潰研究論文

梅內姆政府發起的這項廣泛的結構調整改革,在初期觸發了更為嚴重的通貨膨脹,1989年年底通脹率曾高達5000%。事實上,自20世紀70年代起至1990年,阿根廷共發生了7次貨幣危機,每一次貨幣危機都伴隨著嚴重的通脹。在1975~1990年的16年間,除1986年的通脹率為90.1%外,其他年份的通脹率均在100%以上。在長期惡性通脹的打擊下,投資者對阿根廷貨幣已失去信心,從而導致經濟的完全美元化。這成為阿根廷采取貨幣局制度的直接原因。1991年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卡瓦略就任阿根廷經濟部長,同年3月推出《自由兌換法》即貨幣局制度,惡性通脹因而得到控制,到1994年通脹率降至4%。貨幣局制度成為梅內姆政府新自由主義結構調整方案的重要一環。

貨幣局制度的政策涵義及其困境

眾所周知,貨幣局制度有兩項基本原則:一是本國貨幣匯率釘住一種作為基準的外國貨幣,二是所發行的貨幣保證完全以外匯儲備作后盾。貨幣局制度的優勢主要在于相對穩定的匯率有助于穩定投資者的信心,保持國際貿易的穩定發展。另外,一些通脹嚴重的國家和地區則通過實行貨幣局制度來控制居高不下的惡性通脹,穩定幣值,恢復經濟。但與中央銀行制度相比,貨幣局制度有其自身的不足。一是政府不能控制貨幣發行量和利率,利率由基準貨幣發行國制定,貨幣總量取決于收支平衡及銀行體系中的貨幣乘數。因此,在制定貨幣信貸政策方面,貨幣局制度的自由度要比中央銀行制度小得多。二是政府不能利用匯率來調整外來因素對本國經濟的影響(如進口價格的上漲,資本流通的轉移等),而只能調整國內的一些實際經濟變量(如工資、商品價格等),從而造成經濟的波動。三是正統的貨幣局制度不會像傳統的中央銀行制度那樣,通過向政府和商業銀行借款發放貨幣,充當“最后貸款人”的角色。

阿根廷的《自由兌換法》把匯率固定為1比索兌換1美元,中央銀行用外匯、黃金和其他外國證券擔保每1比索的發行,保證兩種貨幣可自由兌換。因此,這是一種嚴格的貨幣局制度。《自由兌換法》的實施抑制了惡性通脹,穩定了阿根廷經濟,投資和貿易的持續增加實現了1991~1994年的經濟連續增長。阿根廷的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從20世紀80年代的年均-1.2%增至20世紀90年代的年均4%以上。然而,貨幣局制度本身的弊病不久就受到來自內外兩個方面的挑戰,使阿根廷經濟陷入困境。

從外部看,國際環境的持續變化導致匯率高估。進入90年代,美國出現了戰后最長時期的經濟繁榮,受美國緊縮銀根的影響,美元不斷升值;受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機、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和1999年巴西金融動蕩的影響,阿根廷主要貿易伙伴國對美元的匯率都有較大幅度的上升(貶值),阿根廷比索對美元高估的情況日益嚴重,貿易逆差不斷擴大。但貨幣局制度不允許阿根廷通過調整匯率來改變國際收支狀況。

從內部看,由于國際收支逆差在貨幣局制度下對經濟產生的沖擊,需要通過對國內實質經濟變量的調整(如降低工資和物價等)來加以化解,然而,阿根廷的新自由主義改革大大降低了其內部調整的能力。

梅內姆推行的新自由主義結構改革造成大多數中小型企業的消失,不同形式的失業不斷增加,到1995年,勞動力中登記的“公開失業”率達到18.6%。由此可見,盡管經濟增長了,收入分配差距卻在不斷加大。1974年最富的10%的人口得到國民總收入的28.2%,最窮的10%的人口只得到總收入的2.3%;到1997年,上述兩個指數已變成37.1%和1.6%。1974年約有7.7%的家庭處于“貧困”之列,1996年這一比重已升至20%。其結果是,工資在國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下降,收入分配差距擴大。國內的需求由非工資的高收入階層所決定,因而生產活動越來越重視高收入階層的需求,造成“關鍵性增長部門”主要生產“奢侈品”,因此,物價非但沒有降低反而不斷上升。顯然,國內的結構調整并沒有造就一個富有彈性的勞動力市場和彈性的物價。換言之,當出現國際收支逆差時,阿根廷難以通過國內緊縮來實現收支平衡。

貨幣局制度與債務危機

事實上,在經過1991~1994年的經濟增長后,受墨西哥金融危機的影響,從1995年第2季度起,阿根廷經濟即出現了負增長。在貨幣局制度下,由于失去了貨幣政策手段,而新自由主義改革又使政府難以通過國內緊縮來實現收支平衡,所以,當經濟出現衰退和失業率上升時,財政政策就成為阿根廷政府的惟一選擇。財政支出大幅度增加的結果是赤字不斷上升,加之受外部沖擊的影響,比索幣值被高估,國際收支出現逆差。因此,通過舉借外債彌補赤字成為必然的政策選擇。

而要取得國外資金的支持必須制定嚴格的財政制度,保證獲得國內財政的盈余來償還債務。為此,梅內姆政府采取了減少以前用于諸如教育、醫療和住房等的公共開支的專門基金,增加稅收,舉借新債,延期償還債務,進一步出賣國有資產等措施。事實上,從梅內姆政府上臺推行結構調整計劃到1993年年底,阿根廷政府獲得的私有化收入達150億美元。1995年連任后,梅內姆政府進一步出售國有資產以融通資金,如對幾個核電站和許多省一級國營企業(如布宜諾斯艾利斯省的配電站等)實行私有化,阿根廷最大的幾家私人銀行也被外國銀行兼并和收購。通過私有化而獲得的大量財力使外債償還成為可能,幾家最有名的國際投資評估公司明顯地降低了阿根廷投資風險系數,其結果是恢復了投資者的信心,增加了對阿根廷的投資。阿根廷政府得以維持《自由兌換法》確定的比索與美元的固定匯率并在國際資本市場大量發行債券。從而在阿根廷形成了一種畸形的貨幣融通模式:通過私有化換取的資金維持貨幣局制度,通過維持貨幣局制度向國際社會舉借外債。這一模式會發生斷裂:當國有資產出售殆盡時,當積累的外債產生過高的風險時,將發生信用危機。

從1996年第2季度開始,阿根廷經濟恢復增長,但經濟恢復增長的背后卻是經濟結構的進一步惡化,經常項目赤字從1995年的24億美元擴大到1996年的40億美元,經濟逐漸滑入依靠發行債務拉動增長的軌道。更為嚴重的是,債務不斷積累也促使國內利率上升,貸款利率從1997年的9.24%上升到2000年的11.09%。一方面,融資成本的提高降低了國內投資,尤其使中小企業大受影響;另一方面,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日趨下降,國際收支逆差的局面難以扭轉,導致惡性循環。隨著債務不斷增加,外匯儲備日益下降,阿根廷政府的信譽開始受到懷疑,國際投機者也接踵而至。

受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及1999年巴西金融動蕩的外部沖擊的影響,阿根廷經濟再次步入衰退,1999~2000年財政赤字明顯增加,到2001年,阿根廷的外債已達1400億美元。

2001年上半年,由于經濟惡化、稅收減少和債務纏身等多種原因,阿根廷政府實際上已無力償還債務和支付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不得已在7月11日推出了“零財政赤字計劃”,即大幅度緊縮開支,削減工資和養老金,減少地方政府財政支出及擴大稅源。計劃一出籠就遭到反對黨、工會及企業家組織的強烈反對,證券市場發生空前規模的動蕩,主要股票指數和公共債券價格暴跌,國家風險指數猛升至1700點以上,資金大量外流,國際儲備和銀行儲蓄嚴重下降,金融危機爆發。

貨幣局制度的最后崩潰及啟示

2001年8月,阿根廷金融危機進一步加深,資本市場幾近崩潰。8月21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向阿根廷應急追加80億美元貸款,金融市場暫時趨于穩定,但作為交換條件,阿根廷承諾將嚴格執行“零財政赤字計劃”。此后,金融市場一直動蕩不安,市場普遍預期比索將貶值,人們排起長隊擠兌銀行存款。當10月底政府計劃與債權銀行談判重新安排1280億美元巨額債務的消息傳出后,金融市場再次出現劇烈動蕩。11月主要股指梅爾瓦指數下挫至200點左右;國家風險指數大幅飆升,很快突破4000點大關;政府發行的債券價格一路下滑;外資紛紛抽逃。據報道,僅11月30日1天,全國就有7億美元流往境外。由于阿根廷的預算赤字沒有達到以前確定的目標,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1月拒絕向阿根廷提供13億美元的貸款。

此時的阿根廷政府可以說內無籌資良策,外無國際援助,面對洶涌而至的擠兌風潮,不得已于12月3日采取限制取款和限制外匯出境的最嚴厲緊急措施。這一措施一出臺,社會矛盾空前激化,政治沖突加劇。12月18日,反對經濟緊縮的游行變為一場暴亂,并造成7人死亡,經濟部長卡瓦略被迫辭職,總統德拉魯阿也旋即被迫下臺。此后在短短半個多月的時間換了5位總統。2002年1月2日第5位總統杜阿爾德宣誓就職。面對比索貶值的強大壓力,杜阿爾德總統宣布放棄已實施11年之久的貨幣局制度。

阿根廷貨幣局制度的崩潰帶給人們的啟示是深刻的。

貨幣局制度首先是一種極其嚴格的貨幣發行制度,這使阿根廷擺脫了多年來惡性通脹的困擾;同時,它又是一種極端的固定匯率制度,從而為阿根廷貨幣建立起國際信譽,鼓勵了國際投資與國際貿易的發展。由于上述特點,它被梅內姆政府用作推行新自由主義結構改革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說,貨幣局制度在阿根廷更多地被用來穩定金融市場信心和爭取國際融資,以便繼續推動私有化和放松管制的結構改革。然而,結構改革造成了生產與消費脫節、中小企業消失、失業工人增加、社會福利下降等內部失衡問題;在國際上又遭到金融危機的沖擊,出口下降。當內外失衡的沖擊同時出現時,貨幣局制度缺乏應對沖擊的靈活調整的貨幣政策與匯率政策,由此造成阿根廷喪失了經濟自我恢復的能力,結果只能借債度日。公務員之家:

由此提出了一個重要問題:究竟貨幣局制度應為結構改革的失敗負責還是結構改革“葬送”了貨幣局制度?如果說貨幣局制度應為結構改革失敗負責,那就突出了貨幣局制度的缺陷;而如果說結構改革應為貨幣局制度的崩潰負責,那就等于說阿根廷經濟改革的根本方向是錯誤的。顯然這是一個規范判斷問題,本文對此不予討論。那么,剩下的問題就是:對于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面對國內結構改革應怎樣選擇它的匯率制度?

著名經濟學家克魯格曼指出,國際貨幣體系存在“三元悖論”,即國際貨幣體系的構建旨在達到下述3個目標:(1)本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adjustment);(2)匯率的穩定性(confidence);(3)資本的完全流動性(liquidity)。而這3個目標從理論上講只能同時實現兩個,3個目標不可能同時達到。在國際貨幣體系的發展歷程中,三角形的3條邊所代表的不同的國際貨幣體系安排都曾經在現實中實施過。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中,各國獲得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匯率的穩定性,但資本流動受到嚴格限制;而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雖然各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資本的自由流動得以實現,但匯率的穩定性不復存在。貨幣局制度和歷史上的金本位制均選擇匯率的穩定性和資本的自由流動,放棄本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實踐證明,國際資本市場對發達國家的信心較大,因而西方發達國家對匯率不穩定的承受能力較大。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由于國際資本市場對發展中國家信心不足,結果往往造成發展中國家的貨幣在資本外逃的壓力下過度貶值。因此,克魯格曼認為,發展中國家的三中擇二,應選擇本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匯率的穩定性,而放棄資本的完全自由流動。

筆者認為,克魯格曼的建議是中肯的,因為對發展中國家來說,保持貨幣政策的獨立性與匯率的穩定性是至關重要的。前者可使發展中國家具有更靈活的宏觀調控手段,后者則保證貿易與投資的穩定。在當前國際投機資本流動性極高的環境下,對資本流動實行管制是十分必要的。上述貨幣制度組合有利于發展中國家推行結構改革。長期以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一直在向發展中國家施加壓力,迫使其取消資本管制和開放資本項目。新自由主義也宣稱取消管制和允許資本自由流動有利于吸引外資,加快經濟增長。但事實是,發展中國家因而更容易遭受國際資本投機的攻擊,進而發生金融危機。墨西哥金融危機、亞洲金融危機和阿根廷金融危機就是例證。因此,發展中國家在開放資本項目問題上應慎之又慎,避免落入“華盛頓共識”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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