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開放與封閉探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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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開放與封閉探究論文

一、開放的時代

從現有的文字記載看,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就是一個開放的民族。從殷商時代起,中國國內各族之間以及對周邊各國各族,開放邊界(以致疆界長期是不固定的),經濟上相互交流。遠到今越南、印度臨海地區的貨貝等物,已在中國中原地區使用。

春秋戰國時代,從考古發掘的資料看,羅馬帝國的產品,如琉璃球等,也運到中國,在中亞地區俄羅斯境內也發現了中國的產品。至于各諸侯國之間的開放程度,從許多國家用別國之人為將、為相、為謀臣、為工程負責人這一點上,就可見一般。這種開放加強了民族和地區間的聯系,為建立統一的秦王朝準備了條件。

兩漢時期的統治者加強對外聯系,擴大對外開放的范圍。漢武帝兩次派張騫出使西域。張騫到達大宛、康居(分別在今中亞錫爾河上游東岸、下游及以北地區)、大月氏(阿姆河中部,主要地區在今阿富汗境內)等國。張騫的副使到過大夏(阿富汗)、安息(伊朗)等國。以后,漢武帝的使者到過奄蔡(黑海以北)、條支(敘利亞)等國。東漢時,班超出使西域,公元97年,班超派甘英出使大秦,一直到達支海(波斯灣)。中亞、東亞等國也派使者到漢王朝訪問和通商。西漢政府在交通線上設立亭障,便利各國使節和商旅往來。在漢王朝的主動努力下,中外交通日見發達,出現了西北、西南、海上三條“絲綢之路”。隨著人的遷徙和對外貿易的發展,中國的絲綢、瓷器、鐵器、漆器等產品和植桑養蠶、冶煉技術、井渠法等也傳人朝鮮、越南、日本、大宛、安息等國.而中亞、西亞等地的特產如毛布、毛氈、汗血馬、石榴、莆萄、苜蓿、芝麻、胡桃等相繼傳人中國。中外文化交流進一步發展,中亞的箜篌、琵琶、胡笳、胡角等樂器、舞蹈以及印度的佛教傳人中國。中外往來,互通有無,豐富了中國人民的經濟文化生活,促進了社會進步和民族的友好與融合,帶來了國力的強盛和領土的擴大,使中國成為一個多民族、大版圖、生機勃勃的國家。漢代對外開放取得的成功,使其政策為以后唐、宋、元各朝統治者所繼承。

唐朝時,唐與之通使交好的國家達70多個。唐朝統治者經常派使節、僧侶等到國外訪問、學習。其中,玄奘、鑒真等人為中外文化交流作出了重大貢獻。亞非地區許多國家也派出“遣唐使”等到唐朝訪問、學習。在唐朝的太學中,有為數眾多的外國留學生。唐政府機構中,有阿倍仲麻呂等外國人供職。往來于中外之間的商賈不絕于途。唐政府設置了鴻臚寺來接待外國使節和賓客,在不少地方設置商館以招待外商,設互市監、市舶司來掌管對外貿易。長安、洛陽、揚州、廣州等是唐朝對外貿易的重要城市。其中,以長安最為著名。在長安匯集的外賓很多,許多外商在西市經營店鋪,長期居住,對中外經濟文化交流起了促進作用。

唐代對外經濟文化交流主要是通過西北陸路。五代、兩宋時期因戰爭關系,西北陸路交通時斷時續,對外經濟文化交流主要靠東南海路。福州甘棠港、泉州港和廣州港是五代時對外貿易的重要港口。至宋代,兩宋政府大力鼓勵對外貿易。自公元971年起,兩宋政府先后在廣州、杭州、明州、泉州、密州的板橋鎮、秀州的華亭鎮、溫州等地設置市舶司或市舶務。南宋政府在通商口岸創辦外商招待所,如杭州有懷遠驛,明州、溫州有來遠驛等。兩宋政府對外國商人和商船采取一系列保護措施。由于大力獎勵海外貿易,加上當時造船業的進步,指南針的使用,中國經海上與之通商的亞非國家和地區有50多個,最遠的是非洲中部東海岸的層拔。許多外國人在中國居住或經商,在開封還形成了猶太人居住區。由于對外貿易的發展,宋朝的銅錢大量外流。在東南亞及非洲索馬里都出土過宋代銅錢。它們很可能在那里流通。據此,可以認為,世界上的第一種“世界貨幣”是宋代的銅錢。

元代的對外經濟文化交流,較以前有進一步發展。元代的對外貿易區北起朝鮮、日本,南至南亞、東南亞,西達東歐、非洲東海岸。沿海的廣州、泉州、溫州、慶元(寧波)、上海等城市都是設有市舶司和提舉司的對外開放的貿易港口。被稱為“汗八里”的大都,當時不僅是元朝的京城,也是世界上著名的經濟中心之一,東歐、中亞、日本、朝鮮、非洲東海岸、東南亞各地都有商隊、使團到大都來。明初,為了發展對外關系,明成祖于1405年到1433年間派遣鄭和七下西洋,對亞非各國進行貿易和訪問。鄭和的遠航,經30余國,最遠到達非洲東海岸、紅海和麥加。此次遠航就時間而言,比哥倫布、達.伽馬早半個多世紀;就船隊規模及船只大小而言,都超過他們的幾倍,顯示了中國人的航海技術絕不在西方人之下。

長期的對外開放和對外經濟文化交流,不僅加強了中國人民同各國人民的友誼,而且促進了中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從戰國時期直到15世紀下半葉(明代中期),中國的經濟、科技、教育、文化一直保持世界領先地位,國力強大。16世紀初,中國與奧斯曼帝國、波斯帝國并駕齊驅,是世界三大帝國之一,是三大帝國中最先進的國家。

二、從開放到封閉的轉折

從14世紀下半葉到16世紀上半葉,中國對外政策出現了一次大轉折:從對外開放逐步轉向自我封閉。這種轉變主要表現在:明政府從洪武年間(1368一1398年)規定私人“片板不準人海”開始,直到嘉靖年間(1552~1566年),屢下禁海之令(1567年以后有所放寬)。15世紀40年代以后停止了下西洋,即海上遠航活動,將對外的注意力集中于北方,在東南沿海則從放到收。

實行這種轉變有其客觀的原因。①明朝自建立時起,就感到韃靼、瓦剌族的壓力,故從洪武年間起到萬歷年間(1573~1619年),不斷修筑長城。隨著北方少數民族在15~16世紀間勢力日益強大,北部邊境遭受壓力加強。②從14世紀開始的日本海盜集團(倭寇)在中國沿海地區的劫掠、走私活動日漸嚴重,到16世紀20~50年展到了猖獗程度。明政府為此加強從山東到廣東的海防。③西方的葡萄牙于1514年(明正德九年)來到中國,既做生意,又在沿海劫掠。1535年還強占澳門(1564年始獲中國官方的許可,成為租借)。隨后,西班牙人、荷蘭人也來中國.荷蘭人于1604年、1622年兩次占領澎湖,1624年占領臺灣。明政府先是為了集中兵力、財力、物力防御北方少數民族的入侵,在東南海上實行了收縮;繼后,出于平定東方來的倭寇、西方來的殖民者騷擾的需要,防范國內反明者與外來勢力的勾結,實行海禁政策,除政府自身與海外某些國家或部族建立一定的交往關系,實行“勘合貿易”外,在沿海地區嚴厲禁止一般商民私自與外國通商往來。

清朝建立初期,為了鞏固統治秩序,封鎖對鄭成功等海上擾清力量的物資供應,于1656年頒布海禁令,不準商民出海貿易,違者處死,貨物全部沒收。以后又多次下達“片板不準入水,粒貨不許越疆”的命令。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臺灣鄭氏降清,國內基本安定,1684年開放海禁,在廣州、漳州、寧波、云臺山設立海關,作為通商口岸.于是對外貿易迅速發展,每年出海貿易船只多至千余艘。歷來禁運的糧食等貨物大量出口。出海船只有賣掉的,出海的人員也有不回國的。清政府惟恐人民在海上聚眾滋事,1711年重申海禁。1717年下令禁止大陸人民到南洋經商,對來中國貿易的外國商船嚴加防范。實行這項政策的結果,一是政府稅收減少,二是沿海民生困苦。禁令難以維持,于1727年廢除。以后對外貿易又有所發展。

18世紀下半期,英國工業發展很快,迫切要求擴大海外市場。來華貿易的商人增多,這些商人的一些海盜行為與多種不合理要求,引起清政府疑慮。于是,調整對外貿易政策,在陸地對周圍鄰國仍采取傳統的朝貢貿易與睦鄰友好政策的同時,對沿海貿易采取一系列嚴格限制的措施:

(一)限制通商口岸。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決定外商只許在廣州一口通商,同時封閉其它三個通商口岸。

(二)實行“公行制度”。1720年廣州經營對外貿易的中國商人聯合組成“公行”。清政府授予它壟斷對外貿易的權利,承銷外商進口貨物和替外商代購貨物,劃定進出口貨物價格。1760年,清政府授權“公行”作為政府向外商征稅的人,保納稅餉,承包代繳外商出人口船鈔、貨稅,并負責管束外商。外商在廣州的一切行動受其約束。清政府與外商的一切交涉事宜,由公行居間轉達,外商不能與清朝官吏直接交往。

(三)限制出口貨物的種類和數量。糧食、五金(金、銀、銅、鐵、鉛)、軍火(硝磺)和書籍(史書、地圖等)嚴禁出口;規定絲、茶、大黃的出口限額。

清政府實行這種政策的矛頭是針對西方資本主義殖民者,是出于國家安全的考慮,并起了一定的自衛作用。但是清政府閉目塞聽,對世界經濟形勢及其發展趨向所知甚微,不知道從西方來的人有海盜與商人兩類人或同一個人的雙重身份,不知道新時期中西關系的兩重性質(侵略和被侵略,先進和落后),不善于在新的國際環境下處理新的對外事務,沒有將反對侵略、加強防衛與開展對外經濟交往既予以區分,又結合起來,它只是采取了一種消極的自我封閉的政策。這種政策阻礙了中國經濟、科技、文化的發展。中國從開放轉向封閉的這一時期,正是西歐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從手工業生產到大機器生產、從傳統社會到近代社會的轉變時期。在這個時期之初,中國是世界上先進的、強盛的國家。在這個時期之末,中國比歐美的主要國家落后了一個社會發展階段。封閉使中國喪失了一次與西方國家并駕齊驅的機會。而且封閉造成的“天朝意識”,使中國在鴉片戰爭后的一個時期里又一次喪失了趕超的機會。

三、從封閉到被動開放

閉關造成落后,落后就要挨打,挨打的結果就是國門被別人打開。在世界進入近代,世界一體化大潮形成以后,誰想封閉也是封閉不成的。在1840~1900年的60年間,西方帝國主義國家相繼發動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法戰爭、中日甲午戰爭和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在戰爭中用堅船利炮不斷地打敗清政府,強迫清政府與它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在中國獲取種種特權,以此種殖民主義者的手段和形式打開了中國的大門。中國被迫開放的過程也就是喪失了主權的過程。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按條約“開放”通商口岸。1842~1897年期間的開放態勢是:

先是1843~1844年間東南沿海的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

接著是1852~1863年,除在東南沿海加大密度(潮州,后改汕頭;臺灣一臺南,淡水一臺北)外,沿海岸向北延伸到天津、牛莊(后改營口),芝罘(后改煙臺),沿長江向西即向內地延伸到鎮江、九江、漢口,又在陸地中俄邊境開放喀什噶爾(今疏勒縣)。

第三階段是1876~1897年,除沿海繼續加大密度(瓊州一海南島???,溫州、北海、拱北一澳門,三水)外,增加的主要是陸地邊界上和水陸兩路進入中國腹地的口岸,如古城、烏魯木齊、吐魯蕃、哈密、肅州(嘉峪關)、龍州、梧州、蒙自、亞東、河口、思茅、江寧、蘇州、杭州、沙市、重慶等。

可見商埠開放的進程是沿海從南向北、沿江從東西向、沿邊從外向里。開放的范圍除包括整個邊境外,西北深入到了嘉峪關,西南深入到了重慶等腹地。在這些商埠里,外國人不僅可以自由通商,而且在重要商埠里設立租界。帝國主義國家對租界實行直接統治,使租界成為中國法權不能管轄的特殊區域,成為獨立于中國行政系統和法律制度之外的“國中之國”。

(--)“撤除”關稅壁障。這首先是協定關稅?!赌暇l約》規定,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即提出了關稅與船鈔的協定原則。兩年后,在《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中,協定關稅的原則被固定下來。從此,不經外國同意,中國不能自行修改關稅稅則,中國喪失了稅則自訂權。1843年協定的進口稅率,一般在商品價值的5%左右,比鴉片戰爭以前的稅率降低了58%~79%。1858年的稅率比1843年的稅率又降低了13%~65%。條約規定,英國貨物在港口納稅后,運往內地按現例納稅,不得加重稅則?!短旖驐l約》規定,外國貨物運銷內地或從內地運土貨到通商口岸出口,只交一次子口稅,數額為進口稅則的一半。這樣,中國在喪失關稅自主權的同時,還部分地喪失了內地稅自訂權。后來,中國的海關行政管理權和關稅的保管權、使用權也落到了外國人手中。這種海關與關稅的“開放”,就是海關與關稅主權的被剝奪。

(三)“開放”資本市場。鴉片戰爭后不久,外國便在通商口岸設立銀行,經營并壟斷外匯,吸收中國的存款,向中國工商企業貸款,發行紙幣,后來還代收代支關稅,操縱金融及財政。1895年《中曰馬關條約》第6款規定:“日本臣民得在中國通商口岸城邑,任便從事各項工藝制造,又得將各項機器裝運進口?!?895年中法《商務條約附章》第5條規定:“中國將來在云南、廣西、廣東開礦時,可先向法國廠商及礦師人員商辦。”自此以后,西方國家在中國獲得了在:工礦領域投資設廠開礦的特權,大量外國資本輸入中國,就地利用中國的原料和廉價勞動力,制成產品,在中國銷售,贏得高利.并壓制中國的民族工業。

(四)領事裁判權,即治外法權。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第13條規定:中英兩國人民交涉詞訟時,“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管事官照辦?!痹谥忻馈锻麖B條約》和中法《黃埔條約》中,領事裁判權進一步擴大,規定凡外僑與中國人之間、外僑與其他外籍人之間的民刑事案件,均由外國領事官申訴辦理,“中國官員均不得過問”。領事裁判權使西方侵略者可在中國恣意橫行,為所欲為。

西方國家以不平等條約在中國取得的特權遠遠不止以上所述。到辛亥革命前夕,西方國家在中國的特權將近30項。帝國主義國家憑借這些特權,幾乎做到了人、錢(資本)、物(商品)可以自由進出中國的程度。外國人在華獲得的特權,破壞了中國相應的主權,使中國處于依附國的地位。所以,這種被動開放是半殖民地性質的開放。

從世界經濟形成過程看,一個國家的經濟卷入世界市場,與世界經濟接軌,成為世界經濟的組成部分,方式與進程各不相同。大體說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自己打開國門的主動開放。另一類是國門被別人打開的被動開放。主動開放與被動開放的根本區別在于權自我操與權操于人。前者是主權獨立國家的開放;后者是附屬國、半殖民地、殖民地國家的開放。這兩種性質根本不同的開放,給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發展方向的影響也根本不同。每一個被動開放的國家都會轉入爭取主動開放的進程。

四、從被動開放到爭取主動開放

近代中國對外開放的大門是被西方國家用大炮轟開的,是西方國家武力侵略中國,強迫中國對外開放的。所以隨著近代開放的開始,中國人民就面臨著反抗西方國家侵略的任務。中國近代被動開放帶給中國人的第一種覺醒,就是必須對付西方國家的侵略,進行反對西方國家侵略的斗爭,即“制夷”問題。

在國門被打開之后,先進的中國人才看到了一個真實的世界,發覺打敗自己的那些國家,有許多中國所沒有的長處,中國在許多方面落后了。要“制夷”,必須“師夷長技”,否則是不可能戰勝侵入中國之“夷”。這就是怎樣才能“制夷”問題。中國近代被動開放帶給中國人的第二種覺醒和第二重任務,就是要向西方學習。

鴉片戰爭后不久,1847年魏源提出的“師夷長技以制夷”,概括了中國人進行反對西方國家侵略的斗爭和向西方學習的雙重任務。

在被動開放的局勢下,中國人通過在各個領域反對西方國家侵略的斗爭和向西方的學習,開始建立近代工廠,用機器開采礦山,組建輪船股份公司,修筑鐵路,鋪設電線,使用電報,傳播近代科技知識與西方的社會理論,……艱難地邁出追趕西方人的步伐,逐步地邁人近代化的進程。

在這場持久的、廣泛的斗爭與學習過程中,中國人認識逐步深入,從經驗的積累中逐步懂得,并非開放通商口岸不對,并非開放資本市場不對,并非增加進出口商品不好,問題在于這些開放與增加是在外國人獲得不平等條約中規定的特權的情況下進行的,因而對中國不利??傊痪湓?,問題在于這是一種權操于人的被動開放,而不在于開放。且閉關已不可能。明至清前期閉關的后果也不好。在有了這種認識之下,中國人就在被動開放的局勢下開展了爭取主動開放的斗爭。

這種認識和斗爭開始于被動開放之始,而于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進入一個新階段。其主要的表現是以下兩方面。

(一)采取主動開放的措施,如主動開放一些通商口岸,實施促進產品出口的辦法,向外國銀行借款,購買外國機器,派青年到外國留學,請外國人來當教師,等等。

以開放通商口岸為例。上述1897年以前開放的通商口岸,都是在外國人的軍事、政治、經濟壓力下,通過雙方簽訂條約規定的。在1897年以后,這種情況繼續存在(如蠻允一騰越,江門,長沙等39處),同時出現了如下兩種形式。一種是地方官應外國領事的要求,“請準自開”。如岳陽、濟南、南寧、昆明等7處.劈一種是中國政府自開。如吳松、三都澳、秦皇港等20處。這是1898~1930年即開放通商口岸第四階段的主要特點。

(二)開展反對不平等條約、收回主權的斗爭。這集中在協定、關稅權、領事裁判權和租界管轄區。斗爭的形式多種多樣,聲勢愈來愈大,成果逐步增多。如1917年對德宣戰后收回漢口的德租界;1927年收回漢口英租界、九江的英租界;1922年收回膠澳租借地;1930年收回威海衛租借地。經過多年的談判和爭取關稅自主權的斗爭,1929~1932年廢除協定關稅,中國實行關稅自主。俄國1917年十月革命后成立的蘇維埃政府,于當年宣布放棄包括領事裁判權在內的沙俄在中國的一切不平等條約中規定的特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及戰后一、二年,德、意、日等國因是敵國、戰敗國,其在華特權均被中國政府廢除;美、英、法等國因是中國的盟國,先后宣布放棄除香港、澳門之外的租借地、租界,放棄領事裁判權。中國因是五個主要的戰勝國之一,1945年成為聯合國創始成員國和常任理事國。1946年,中國和美國簽訂的《中美商約》,從字面上看似乎是平等的條約。但因雙方發展程度不同,文字上的平等掩蓋了事實上的不平等。為了取得美國的支持和援助以反對共產黨,在實際上給予了美國人、美國貨和美國資本許多新的特權。所以實際上徹底廢除外國在中國的特權,在主權完全獨立的情況下實行主動的開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的事。

五、基本的經驗

如上所述,從殷商到1949年的3000年間,中國統治者在處理對外關系上,采取的政策基本上是兩種:開放和封閉。

在第一種政策下,吸取他人之所長,經濟發展快,文化繁榮,思想活躍,中國長期站在世界潮流的前列,國力強盛,對外人無畏縮之情。漢、唐對外之風值得繼承。

在第二種政策下,不知國外大勢,產生“天朝盡善盡美”(馬克思語)的意識,學不到其他民族的長處,導致停滯落后。一個比別國落后的國家,在處理對外關系時,很容易處于被動的地位,甚至挨打,外國侵入,淪人附屬國一一半殖民地的地位,明初至清代前期統治者面臨復雜的國內外關系時,未能站在高的境地,以長遠的眼光觀察形勢,采取了消極的封閉辦法,以維護國家的安全和主權,造成中國從先進的強國到落后的弱國轉化的悲劇.此中的教訓,值得中華民族永久記住。

在主權喪失、國門被入侵者撬開之后,國家就陷入封閉不成不得不開放的被動局面。此種被動開放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的是痛苦和屈辱。中國人民進行了長達百余年的斗爭,取得了民族的獨立,奪回了主權,創立了主動開放的前提。中國人民在實現開放時,要永遠記住維護主權的極端重要性。

由鄧小平提出的中國現在執行的對外開放政策,既是中國當前階段國內外形勢的要求,也是對中國3000年處理對外關系的經驗教訓的科學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