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改革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認知

時間:2022-05-1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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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改革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的認知

內容提要:《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中指出,“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結合起來,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入分配。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工作和經營管理作為勞動的重要形式,在社會生產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要深化對勞動與勞動價值論的認識。”與馬克思提出勞動價值論的時代相比,現代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馬克思不可能完全預見到現代社會出現的各種新問題。這就要求我們要以一種發展的眼光看待勞動價值論,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解決新問題,從一個新的角度來看待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本文擬就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如何看待勞動價值論,企業經營管理者和科學技術工作者如何參與收入分配等問題略陳筆者管見。

關鍵詞:勞動價值論價值體力勞動腦力勞動

一、我國現行的分配制度的理論根源

由于我國現在尚處于社會主義經濟運行中的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基本建立,經濟運行中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形式并存,收入分配采取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1、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國所有制結構的多樣性決定的:我國所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生產力水平和公有制經濟的相互結合,決定了在公有制經濟中只能采取按勞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并存,共同參與創造財富,要求按生產要素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就是指各種要素都應根據其在再生產過程中所做出的貢獻的大小來參與收益分配,獲得相應的報酬。基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現實,只有按勞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收入分配制度,才是現階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這種分配方式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也是公平的。在公有制經濟中,由于國家和集體是除了勞動以外的一切生產要素唯一的所有者,因此全體社會成員只能是勞動者而不能是其他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實行按勞分配,即按付出勞動量的多少來決定應該獲得的收入的數量。但是這種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由于人的天賦、能力、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擔任的工作的難易程度都是不一樣的,對社會、生產做出的貢獻也是不一樣的,如果采用同一種分配方式同等的對待必然產生新的不平等。正如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說到“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1]而“要避免所有這些弊病,權利就不應當是平等的,而應當是不平等的。”[2]

2、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是由各種生產要素在財富的創造過程中所做出的貢獻決定的。威廉·配第曾經指出:“勞動是財富之母,土地是財富之父”,馬克思也曾經在《資本論》和《哥達綱領批判》等文獻中多次指出勞動并非一切財富的唯一源泉。現實的常識告訴我們僅僅有勞動者而沒有資本、土地等其他生產要素的參與,是不可能創造價值和財富的,在生產過程中三者缺一不可(應該注意這并不意味著資本、土地也創造價值)。對此馬克思曾經論述到:“沒有自然界,沒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創造。它是工人用來實現自己的勞動,在其中展開勞動活動,由其中生產出和借以生產出自己的產品的原材料。”[3]此外,隨著經濟的發展,知識、技術、信息和管理才能等過去不被重視的要素在現代的生產和經營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他們也要求參與分配。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由于“消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所以應該允許資本和技術等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參與分配,這樣有利于生產要素向更有效的領域流動,有利于技術進步的加快,有利于我國產業結構的升級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有人認為,既然生產要素包括勞動,那么按勞分配應該包含在按生產要素分配之中,因而認為我國應該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而不是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這種觀點的錯誤在于:他們把按勞分配中的“勞動”與按生產要素分配中的“勞動”混為一談,混同了按勞分配和按勞動力價值分配。事實上按勞分配中的“勞動”是指生產物質產品的活勞動,而按生產要素分配中的“勞動”是指在勞動力市場買賣的勞動力。按勞分配包含了必要勞動價值和剩余勞動創造的剩余產品價值中應該享有的那一部分,而按勞動力價值分配僅僅是必要勞動價值(如果真的是勞資雙方“等價交換”的話)。

其次,應該正確認識按生產要素分配不等于要素價值論。按生產要素分配是由于資本家對資本、土地所有者對土地的所有權,基于這種法律上的財產權,他們享有對剩余價值的索取權,但并不能因此認定資本、土地等其他生產要素也創造價值。與此相反,要素價值論的最基本的觀點是土地、資本、勞動三種生產要素共同創造價值,現在還有人提出企業家作為第四大生產要素,把前三種生產要素結合起來共同創造價值。他們提倡按貢獻分配,他們認為,資本、土地也要參與分配正是因為它們也參與了價值的創造。要素價值論把使用價值的生產和價值的生產、價值的形成過程和價值的增殖過程混為一談。

為什么有不少學者信奉要素價值論?看似合理的要素價值論真的合理嗎?這就要求我們弄清到底是什么創造價值。此外知識經濟和信息時代的到來,也要求我們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的認識。

二、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論的認識

隨著知識經濟和信息時代的到來,人力資本(主要是指企業家和技術創新者)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人力資本創造的價值也越來越多,現代生產中體力勞動所占比重不斷降低、勞動復雜程度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不少學者對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產生了懷疑。在這種新的時代背景下,我們該如何看待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

有的學者認為馬克思不重視腦力勞動,認為馬克思所說的勞動指的就是體力勞動。因而在知識經濟到來的時候他們提出:商品中所含的體力勞動的成分越來越少了,因而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也不再適用了,商品價值應該從由勞動和勞動時間決定變為由“知識含量”決定、由知識來計量。事實上,馬克思從來就沒有忽略過腦力勞動。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清楚地論述到:“每當人生產某種使用價值時就運用體力和智力的總和”,[5]也就是說,無論是生產何種商品,都是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相結合生產的,只不過是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所占的比例不同罷了。由于馬克思所處的時代是體力勞動居于主體地位的時代,因而《資本論》中更多的是以體力勞動為例來分析。而現在腦力勞動取代了體力勞動的主導地位,出現了“無人工廠”、“生產自動化”,體力勞動的作用逐漸被人們所忽略了。對于這種生產方式,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有提及:“勞動表現為不再像以前那樣被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相反地,表現為人以生產過程的監督者和調節者的身份同生產過程本身發生關系。這里已經不再是工人把改變了形態的自然物作為中間環節放在自己和對象之間;而是工人把由他改變為工業過程的自然過程作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無機自然界之間。

工人不再是生產過程的主要當事者,而是站在生產過程的旁邊。”[6]在這里馬克思清楚地意識到了生產率的發展將使得體力勞動的主體地位會逐漸被腦力勞動所替代(但是由于歷史的局限性馬克思不可能詳細地闡述這一現象),但是這并不代表勞動創造價值的理論論斷不再適用,馬克思所說的勞動從始到終都包括了腦力勞動。歸根到底機器也是由勞動者勞動創造的;科技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但是這也是科技工作者大量腦力勞動的結晶。此外,如果不通過勞動將科技成果運用到生產中,科技的發展也不會對生產做出太大的貢獻。再者,前文引述的自動化生產方式所創造出的大量產品,是物質財富、是使用價值,而且馬克思的勞動二重性理論已經對勞動生產力與價值及使用價值的關系做了明確的論證。因此,產品的劇增并無法否定勞動價值論的科學性,在知識經濟的新形勢下,勞動價值論取得了一定的發展,但商品的價值仍然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原理是不變的,只不過這種勞動具有高效性、高能性和高質性等新的特點。

其次,應該搞清到底是什么創造了價值,正確認識馬克思所說的“勞動是唯一的價值源泉”[7]和“勞動并不是它所生產的使用價值即物質財富的唯一源泉”。[8]馬克思強調“只有勞動才是我們在任何時候都能夠用來估計和比較各種商品價值的最后的和現實的唯一尺度”,[9]也就是說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準確地說應該是一般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或抽象的人類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這里的勞動是指創造價值的抽象勞動而非具體勞動,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明確地說到“一切勞動,從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價值。一切勞動,從另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費;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10]雖然資本和土地等其他生產要素都參與了價值的形成過程,但是在價值的形成過程中,他們都不創造新的價值,僅僅轉移了原有的舊價值。需要指出的是,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勞動不再僅僅是指體力勞動還應該包括腦力勞動,而且腦力勞動正逐漸取代體力勞動的主體地位。因此上述的抽象勞動應該包括更高層次的腦力勞動,即技術創新、知識應用、理論研究和企業管理等類型的腦力勞動。“勞動不是一切財富的唯一源泉”是指僅僅靠勞動是不能創造財富的,財富的形成要求勞動、資本和土地三者相結合。這里的勞動是指創造使用價值的具體勞動。因此說資本和土地參與使用價值的創造,參與了價值的形成過程是正確的,而說它們創造了價值是完全錯誤的。

此外,還應該強調的是創造價值的只是勞動中的活勞動,物化勞動是已經凝結、物化的活勞動,是商品的價值。現代化生產中有這樣一種現象:活勞動在具體的生產過程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小,物化勞動(機器、設備等)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但是物化勞動并不創造商品的價值。這是因為:首先,機器、設備等生產資料也凝結了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是由活勞動創造;其次,這些生產資料是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縮短勞動者的必要勞動時間、延長剩余勞動時間,以此來增加勞動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它本身并不創造價值。因而創造價值的只是勞動中的活勞動。

基于以上認識,在腦力勞動占據主體地位、信息技術和知識在生產過程中越來越重要的背景下,我們該如何認識企業經營者在生產中的作用以及他們該以何種形式參與分配?

三、正確認識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經營管理者的勞動

當今科學技術工作和經營管理工作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生產效率的提高,從而使得單位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增加。這不僅僅是生產工人的勞動支出的增加,更多的是包括了科技工作者和經營管理者為了提高勞動生產率所付出的大量的復雜的腦力勞動。由于企業經營者的經營管理才能是企業能否生存和發展的關鍵、也是一個國家經濟實力能否大大加強的重要因素。這就要求我們對科學技術工作者企業經營者的經營管理勞動做出全面的評價,提出相應的激勵措施。對此,《建議》提出了指導性的意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工作和經營管理作為勞動的重要形式,在社會生產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對企業領導人能和科技骨干實行年薪制和股權、期權試點。”

關于科技工作者的勞動的價值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考察:一方面,科技工作者作為生產性勞動者,他們自身的勞動創造價值。對此,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做過論述:“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腦工作,有的人當經理、工程師、工藝師等等,有的人當監工,有的人當直接體力勞動者或者做十分簡單的粗工,于是勞動能力的越來越多的職能被列在生產勞動的直接概念下,這種勞動能力的承擔者也被列在生產工人的概念下。”[11]由此可見,馬克思把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經營管理者也看作是生產勞動者,從而也參與了價值的創造。而且由于科技工作者的勞動是一種復雜勞動,因此在同樣的時間內,他們可以創造出比一般勞動者更多的價值。另一方面,科技工作者的勞動在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以及創造社會財富中均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科技工作者將先進的科技應用到生產過程中,不僅可以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來增加產品的數量,還可以提高產品的質量。因而,在評價科技工作者勞動的價值的時候,不應該僅僅根據他們的復雜勞動創造的價值的多少來衡量,還要看到他們在創造社會財富中的作用。

關于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勞動的價值,如前所述,馬克思把經營管理者看作是生產勞動者。不過,經營管理者創造價值的勞動不同于一般工人創造價值的勞動,他們對于企業的作用也不同于一般工人。一般勞動者只是生產商品,不用承擔其他的壓力,但是經營管理者不僅要管理生產過程,還要決定該生產何種產品、該如何定價等問題。一個好的經營管理者可以挽救一個瀕臨破產的企業,與此相反,一個沒有能力的經營管理者可以使一個原本盈利的企業變為虧損。企業經營者的價值不僅僅是對于企業生存和發展有重要作用,還包括了對社會的影響(外部效應)。由于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的價值不僅僅是創造價值,還承擔了更多的責任,承受了更大的壓力,他們從事的是更為復雜腦力勞動,是更多的自乘的簡單勞動,他們理所當然應該獲得比一般勞動者更高的報酬,這使他們自身人力資本價值得以實現。此外,為了防止“58”、“59”現象,為了調動經營者的勞動積極性,也應該使他們得到他們應該獲得的報酬,對經營管理者采取年薪制和股票期權制相結合的分配方法,以此調動經營管理者的積極性。對科技工作者實行科技入股制和年薪制相結合。

隨著企業經營者的勞動價值不斷被人們認識和肯定,有不少學者提出私營企業主的收入全部是他們的勞動收入,沒有剝削的性質,從而得出“資本家養活工人”、資本主義社會是最優越的社會等等荒謬的結論。這不禁引起了對私營企業主收入問題的再思考。

首先應該肯定私營企業主的收入里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勞動所得。對此馬克思在《資本論》描述到:“利潤中也包含一點屬于工資的東西。資本家在生產過程中是作為勞動的管理者和指揮者出現的,在這個意義上說,資本家在勞動過程本身中起著積極的作用。……這種與剝削相結合的勞動……當然就與雇傭工人的勞動一樣,是一種加入產品價值的勞動。”[12]上面我們已經分析了企業主管理企業的勞動也是生產性勞動,因而私營企業主的勞動也創造價值。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私營企業主的收入中沒有剝削的成分,私營企業主的收入要大于一般的國企企業經營者,他們的收入中除了自己勞動應得那一部分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是與資本投入相應的利潤收入。如前所述,資本(代表機器等其他生產資料)這種物化了的勞動本身是不會創造價值的,因此這種利潤收入是資本增值的結果,是通過剝削勞動者的剩余勞動得來的。

總之,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私營企業主的收入中既有他自己勞動所得,也有剝削勞動者的剩余價值的部分。

參考文獻:

1、鄒東濤、范王榜:《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論的認識》——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

2、高尚全:《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論的認識》中宏網

3、衛新華:《論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論的認識》,載《宏觀經濟研究》2001.3

4、企業家論壇:《關于企業家的價值》載

5、王玉芬:《勞動價值論:勞動者的經濟觀》,載《經濟問題》2001.4

6、衛新華:《關于深化對勞動和勞動價值論的認識問題》,載《社會主義經濟理論》2001.4

[1]《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M]單行本人民出版社1997第15頁

[2]《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M]單行本人民出版社1997第15頁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92頁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90頁

[6]《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冊人民出版社1972第218頁

[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75頁

[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7頁

[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60頁

[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60頁

[1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00—101頁

[1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219—2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