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交易費用理論
時間:2022-04-02 0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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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監督,無論是指企業主(或所有者)監督,還是指內部雇員監督,是與企業產生與發展相共存的一個問題。監督不僅是企業各種制度安排的重要內容,而且正是由于對監督所引起的種種問題的思考,推動企業理論的發展。交易費用理論是西方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該理論最關心的是企業與市場的關系,即為什么產生企業?企業的本質是什么?聯系交易費有理論來研究企業監督,無疑對豐富和發展企業監督理論和實踐開辟了一個新的思路。
在解決企業為什么存在這一問題上,經濟學家科斯是第一個按照市場價格機制下交易費用的方法研究企業存在合理性的,在其經典論文《廠商的性質》中,論述了企業的功能在于節省市場中的直接定價成本《或市場交易費用》;市場和企業是資源配置的兩種可互相替代的手段;在市場上,資源的配置由非人格化的價格來調節,而在企業內,相同的工作則通過權威關系來完成。兩者之間的選擇依賴于市場定價的成本與企業內官僚組織的成本之間的平衡關系。張五常(1983)改進和發展了科斯的企業理論,他認為企業與市場是契約安排的兩種不同形式,企業并非為取代“市場”而設立,而僅僅是用要素市場取代產品市場,或者說是“一種合約取代另一種合約”。按邏輯推理,下一步應對要素交易的合約(例如勞動合約和資本合約)進行考察,由此將導向阿爾欽和德姆塞獲關于企業的內部結構系由激勵——監督問題決定的論述。遺憾的是,張五常沒能繼續深入。他斷言,當定價成本為零時,將不會發生偷懶行為(shirkingbehviour)。縱觀這一時期大部分交易費用經濟學家研究的重點(放在對市場和企業的選擇上),只有以阿爾欽和德姆塞茨為先導的理論更關心企業內部結構(橫向一體化)的問題,重點從使用市場的交易費用轉移到解釋企業內部結構的激勵問題(監督成本)上,即阿爾欽和德姆塞茨注意到交易在組織內部同樣地產生外部性問題,這有效地說明企業內部為什么要有監督,即說明內部監督產生的原因;我們可從阿爾欽和德姆塞茨“團隊生產”理論基礎上,進一步分析企業監督的演進;企業組織內部監督為什么是最有效或最重要的?我們結合威廉姆森的交易費用經濟學,通過企業組織的優勢尋找答案。
一、“團隊生產”——監督的形成
企業的性質是什么?阿爾欽和德姆塞茨的解釋是,企業的實質是一個團隊生產。企業的生產關系是各種要素所有者之間的協作關系,他們是作為一個群體出現在生產的過程中的。團隊生產指的是:(1)生產要投入多種資源;(2)產品或產值不是每種投入要素的代數和;(3)生產中使用的資源并非都歸某一個人所有。而在這樣的團隊生產中,必須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計量每種投入的生產力;二是精確計算其報酬,使之符合投入的生產力。由于最終產品是每個成員共同努力的結果,每個成員的個人貢獻不可能精確地進行觀測和計量,即不可能按照每個人的真實貢獻去支付報酬。另外在生產過程中,單個成員的活動和努力程度會影響到團隊中其他人的生產力。這樣,在團隊生產中,每個成員都有一種偷懶的動機,盡量使他人多付勞動,從而“搭便車”。這樣一種機會主義的動機在團隊生產中較難克服,除非能夠有效地監督和計量每個人的行為和努力程度。由此帶來的問題稱為“道德風險”。為解決這一問題,阿爾欽和德姆塞茨提出:從制度上將企業的產權結構化,形成一種可監督的結構,尤其是使某些人的職能專業化,即專門從事監督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工作績效。
阿爾欽和德姆塞茨認為,雖然市場競爭機制也是解決道德風險的手段,但由于借市場機制消除偷懶的成本可能過高,而且偷懶藥動機在離開市場之后出現復歸的可能。因此,制度的安排是實際可采納的裝置。但是,如果以監督其他要素成員的努力程度作為自己專業職能的監工只是團隊的成員,只是從團隊中分離出來的要素所有者,那監督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因為這樣的監工也和其他要素所有者一樣懷有偷懶的動機。出于這樣的考慮,阿氏指出,制度的安排必須克服監工與被監視成員在利益和動機上的雷同,要設法使監工的偷懶動機變得對自己沒有利,從而達到雙方的激勵相容性。但是,誰來監督監工呢?
一種有效的制度約束可以充分解決這個監督監工的問題,那就是借助于產權的安排,賦于監工剩余索取權(residualclaimantright)。這樣,通過監工的專業化。職業化,加上享有剩余索取權,就可克服偷懶。那么,享有剩余索取權者是如何監督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呢?奧秘在于每個團隊員以工資形式獲取勞動的報酬,而監工則獲取扣除工資之后的剩余收入。這樣一來,團隊成員的生產越有效率,監工的剩余越多,從而監工越有動機去監督團隊成員的行為和努力程度,這又反過來促進團隊生產的效率,造成良性循環。這一過程的特點是,由于監督而提高的勞動效率所帶來的收益全部歸監工而不是在全體成員之間分配。這是有效監督的源泉。
可見,一個團隊的有效運行需要有監工,但要解決為監工提供刺激機制的問題。如果團隊的成員們不能夠說出監工是否履行了職責,那么他們就必須設計某些基于可觀察結果之上的動力結構。一種可觀察的結果是整個團隊的最終產出。所以,就得出了這樣一種制度的安排,在這里,最終產出不是由協作群的全體成員共同分享,而是他們得到一個固定的工資而監工得到扣除工資后的剩余。這么一個理論假說使我們懂得單個企業主顯然不是一個人。假如他擁有決定權從而可影響團體行為的話,那他必然是雇主,而不單單是團隊的人。
因此,一般來說只要偷懶和道德風險問題十分嚴重,只要我們假定企業主是風險中性者即對風險持無所謂態度,而雇員是逃避風險者,那么企業主制的結構就是最有效的制度安排。M·里基茨(M·RickettS)對此作了細致的說明①。他說,在以下相當特別的情況下,企業主制的確是組織效率問題的一個“解”。這些情況包括:
(1)團隊生產的潛在優勢僅限于小規模的團體。在小規模的團體里,只有單個人才能有效地進行監督。
(2)偷懶的利益至少在某個范圍內可以由受到監督的團隊生產的產出值來充分提供。
(3)監督努力的報酬是確定的,或者至少通過增加產出可以有利于剩余的分配。
(4)監工是風險中性者。
上述理論實際是揭示了早期資本主義“古典企業”的制度安排。其特征是:第一,獲得剩余收入的人是團隊成員的監督者。第二,有關企業生產的決策(包括各種投入要素的選擇和鑒別,生產什么,如何生產等等)都由持有剩余索取權的人做出。第三。擁有剩余索取權的人同時就是團隊成員的監督者,亦即企業主或雇主。因此,傳統資本主義企業的結構表現為產權的單一所有者,即單一業主制。企業主即企業的所有者擁有全部的產權,包括剩余索取權、監督其他要素所有者的權利以及經營的決策權。
二、“兩人游戲”——監督的演進
單一業主制的進一步發展就是合伙制企業。合伙制企業的出現通常認為是源于融資上的需要,但用合伙制的形式難以用來經營大規模企業,因為“無限的責任和散伙的問題是合伙制形式的主要缺點”②。為什么容易散伙?效率低下和監督成本高是主要原因。
在合伙制下,即使能夠在合伙人之間達成一個分享的協議,也會遇到履行協議的困難,如果每個合伙人在管理上的努力都能達到最大,并且雙方能很容易地觀察到對方的努力程度,那么合伙協議也許是能夠保障企業的“生產力”,并且這個協議是可以維持下去的。但是,一當不容易相互觀察與監督時,也就是說監督成本很高昂時,合伙人之間就會出現所謂“履約問題”,即合伙人在管理與監督企業經營問題上出現“搭便車”。由于一個合伙人的努力會給其它合伙人帶來更多的利益,因此這個合伙人可能會有偷閑的動機。偷閑甚至會成為合伙人的“主導選擇”。
如果假定監督努力的報酬是確定的,并且假定兩個合伙人彼此能相互監督對方的行為,那么一方很容易從自己的努力程度以及最終結果中推測出對方的努力程度。這時,存在著一個“合作均衡”。我們可以把這兩個人的合伙情況描述成下列“游戲”的對奕過程,其中每個合伙人都面臨兩大選擇:監督還是偷懶。這個“游戲”的矩陣圖是:在這兩個對奕中,a、b、c、d代表合伙人A和B在各種情況下的報酬:b>a,a>c,b>d,c>d。根據這一報酬情況,只要B監督,無論A是監督還是偷懶都是有利的,但是A偷懶是較好的決策,因為b>a。如果B偷懶,A決定監督才是較佳的策略,因為C>d。因此,這個對棄會導致“欺騙”,也就是說,每個合伙人都力求使對方相信自己在偷懶,從而希望對方能努力監督。換句話說,每個合伙人都試圖向對方表明自己在偷懶,這樣對方從自己的利益考慮就會努力監督。因為無論A或B,在對方偷懶的情況下,自己努力監督總會得到最高報酬。這樣反復試探,就可達到A或B都努力監督的最優結果。然而,如果合伙人不斷增加,由于每個合伙人在監督努力對他自己報酬份額的增加越來越小,合伙人之間的搭便車的動機就會增加;在各個合伙人中,如果監督上努力的報酬是不確定的,且合伙人之間的監督成本不為零或報酬計量能力較差,其結果是所有合伙人都沒有努力管理和監督的激勵。
在存在明顯的規模經濟的情況下,即規模經濟的利益大于合伙人之間的“搭便車”引起的損失時,合伙企業的規模也會擴大;但擴大后的企業很快面臨了由于相互引起的談判成本以及監督范圍擴大引起的監督成本擴大的問題。而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就是阿爾欽和德姆塞茨所說的產權的重新調整,即第一次“法律”修正。
第一次“法律”修正使成本和監督成本的“內部化”,合伙企業因此能夠在較低的成本上運行以獲得規模經濟的利益。這次“內部化”過程是權力向少數管理者集中得以完成的;但集中又產生了管理上的外部性,即管理者的經營失敗事實上要由所有合伙人來承擔。因此,管理上的外部性阻礙了合伙企業進一步擴大的要求。
第二次“法律”修正,是將合伙人概念發展為股東,股東承擔有限責任。阿爾欽和德姆塞茨認為,權力集中的管理經營和有限責任的結合使擴張后的企業再次向最低的成本上運行,并使管理的外部性大大降低。第二次法律修正的結果,即是通常意義上的有限責任公司。隨著企業制度的完善和發展以及生產規模的擴大,在完成對有限責任公司法律修正后,修正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委托理論支持下,是通過內部治理結構來發揮監督功能,并以此保障股東資本的完整與增殖。
三、“市場失靈”——企業組織內部的監督是最有效的
與阿爾欽和德姆塞漢從企業內部談外部性和監督問題不同,威廉姆森從交易費用出發強調市場交易的內在缺陷,并以此研究企業組織和經營規模的理論框架。我們從其理論分析得出,企業組織內部的監督是最重要的,而任何意義上的外部監督(或來自市場上的監督)則是次要的。
威廉姆森交易費用經濟是建立在科斯的《企業的性質》、哈耶克(Hayek)的關于合理的經濟秩序的論述以及關于市場失靈(即市場機制的缺陷或低效率方面)的諸多理論之上。威廉姆斯是從以下五個概念上建立其交易費用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分析框架:“有限理性和不確定性”是威廉姆森交易費用經濟學的第一組概念。“有限理性”是指人的認知能力和語言上的限制,“不確定”是指構成經濟問題的環境通常是不確定的或復雜的。在有限理性的約束下,面對不確定性或復雜性的市場環境,此時對各種制度形式的比較和選擇就成了交易費用經濟學的中心論題;“機會主義和小數條件”,是其第二組概念。“機會主義”指行為主體在交易活動中不僅追逐自利的目標,而在同時會使用策略性行為,即包括隱瞞真實信息、交易意圖的不實陳述和欺詐等,“小數條件”(small-numberscondition)是指交易雙方面臨的可供選擇的交易對手很少甚至只有一個。如果交易一方面臨“小數條件”,則交易另一方會表現出較為嚴重的機會主義傾向,這兩個概念是常常聯系在一起的;最后一個概念是“信息壓縮”(Inormatioimpacted-ness,又譯信息沖撞)是從不確定性和機會主義中導出的一個條件,它與有限理性也有關系,它是指交易活動中一方掌握了與交易有關的更多的信息,而另~方要想獲得這一信息通常是要花費一定代價的。正是由于市場交易存在以上人的因素和環境因素的制約,所以靠市場的交易去協調和配置資源是有很大代價的。威廉姆森巧妙地運用了交易費用概念,并把它與他自己提出的“生產專用性”概念有機結合起來,來研究和解釋公司的組織結構。
企業組織的優勢表現在其有助于克服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以及市場上的不確定性,還有利于消除信息壓縮的現象。同時,企業組織對企業監督思想及實踐又提高了一個層次,進一步說明了監督在組織內部的意義。那么;企業組織內部監督(管理者監督或企業主監督)比企業外部監督(如資本市場監督、銀行監督、審計監督)更有效呢?因為前者比后者有著得無獨厚的條件和優勢。結合現代企業發展,這些優勢表現在:
第一,就激勵方面而言,組織與市場這兩種制度相比,前者強調的是合作,而后者強調的是競爭。在組織內部,各部門(包括監督部門)的目標是與企業目標相統一的,即利潤最大化,而不是各自的利潤最大化,這樣組織內各部門間的交易是一體化的關系,各部門的行為傾向于以一種約束競爭的方式進行,其結果是部門之間的合作。而外部監督者的目標則不一定是為了企業組織的利潤,雙方在利益關系存在著沖突,“良好的合作”是不現實的。
第二,就效率方面而言,組織內部的監督的方式和范圍更加靈活,監督者既能借助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又能借助非正式的記錄和文件,而且其監督的范圍將隨著特定項目監督上的進展,監督的范圍可以向其他項目擴展開去。“身臨其境”的內部監督者在充分數據和時間的優勢下,監督效率相對較高。而對一個外部監督者來說,其監督的方式只能借助于正式的記錄和文件,而監督的范圍也受制于特定項目相關的范圍。受各方面條件限制,造成監督的效率相對較低。
第三,從處理爭議方面來看,組織內部的各部門關系是傾向于合作,爭議的發生頻率較小,即使內部組織中發生了爭議,解決這些爭論的方式也比較多,如可以通過指令的方式來解決爭議,也就是企業內部間的問題或爭議是在非沖突化下的內部快速處理,代價極為小。而外部監督者與企業組織發生爭議,則往往是由利害關系不一致導致,處理時往往會出現矛盾的沖突化,處理的方式有調解、仲裁、強制等非訴訟的方式以及使用訴訟方式,企業代價較大,且處理過程較長。
第四,就所具有的信息方面來看,組織內部監督者既掌握有充分的信息,而且內部組織中的控制優勢和激勵機制以及便利的信息交流條件,大大消除了信息壓縮,消弱了機會主義傾向。而對外部監督者,面臨信息壓縮的問題,信息的不對稱及要獲得充分信息須花費較高成本的壓力,使對方易產生機會主義傾向,這樣審計結果不免帶有“機會主義”因素。
就我國國有企業現實狀況看,存在著較為嚴重的會計信息失真,財務管理混亂和國有資產流失問題。究其原因,除了存在政企不分,國有企業管理體制不順等因素外,關鍵是由“內部控制”和內部治理結構失衡所致。其根源在于國家所有者監督失效或所有權監督不到位。這也表明大量的存在于企業外部的國家行政監督和所有者監督的作用很有限。如何將所有者監督體現在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全過程之中,即如何在國企內部構建完善的監督機制,把國有資產所有者對企業監督的重點由企業外部轉移到企業內部,即外部監督內部化,這是值得我們好好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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