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勞動力市場分割

時間:2022-04-02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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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勞動力市場分割

摘要:市場機制的主要功能,是使社會有限的資源,特別是勞動力資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門或領域。勞動力使用權的轉讓與購買過程,同時就是勞動力資源在各種用途之間的分配過程。競爭性的勞動力市場是一種理論抽象,現實生活中的勞動力市場,是不完全競爭的。并由此引伸出勞動力市場競爭的理論與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實際之間的對立統一。

關鍵詞:勞動力市場;競爭;分割

一、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勞動力資源配置

市場經濟就其實質而言,是一種以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為基礎的經濟運行方式,其核心是通過市場經濟規律的作用,使社會有限的資源、特別是勞動力資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門或領域。市場機制之所以能夠對勞動力資源進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種市場經濟規律綜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發調節資源合理分配的機理。這種機理突出表現在市場信號(市場供求與市場價格)能夠正確地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場競爭機制作用下,誘導資源由供給過剩向供給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門或領域流動。由于這只“看不見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勞動力在內的各種生產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的配置與重新配置,是以市場信號為導向,以市場競爭為動力,以勞動力流動為條件。唯有不息的流動才能不斷地配置勞動力要素于社會生產率最高或勞動力邊際產出最大的部門或領域。因此,勞動力要素的流動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變量之一。

同其他社會形態的市場經濟一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是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性手段,其配置對象不僅僅是生產資料,還包括其他生產要素,尤其是勞動力要素。在諸生產要素中,勞動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產要素是由市場配置的,唯獨勞動力這個活的、能動的要素,是由行政計劃配置的,企業一定活不了,國民經濟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勞動力要素排除在市場機制配置之外,這種市場經濟就稱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迄今為止,不管是哪一個實行市場經濟制度的國家,都沒有把勞動力排除在市場機制作用范圍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沒有勞動力市場的市場經濟。又要搞市場經濟,又不承認存在著勞動力市場,這是不能自圓其說的。

勞動力市場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勞動力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是與傳統經濟體制下行政計劃配置勞動力資源方式相對而言的。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勞動力資源同其他資源一樣,是伴隨著政府的計劃而確定的,而政府的計劃又是跟著政府的決策轉,忽視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場機制的作用。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勞動力資源配置所依賴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市場對勞動力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作為彌補市場失靈的政府計劃和決策,不但不能破壞這個基礎,還必須服從于市場的健康運行,有利于市場配置基礎作用的有效發揮。只有用市場機制配置勞動力資源,才能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

所謂勞動力市場,概括地說,就是勞動力供求之間在勞動力使用權的轉讓與購買上達成一系列合約的總和。勞動力使用權的轉讓與購買,是完全出于自愿而進行的勞動力交換活動,反映了以勞動力交換合約為基礎的勞動力供給與需求之間的關系,只有當這種關系成為一種普遍而非單個偶然的社會現象時,才成為勞動力市場。就其結果而言,社會上大量勞動力使用權轉讓與購買過程,同時就是勞動力資源在各種用途之間的分配過程。只不過這種分配是通過勞動力交換并由價格引導而自發實現的??梢?,勞動力市場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勞動力資源。進一步說,勞動力市場的運作,形式上是勞動力供求雙方一系列自由的勞動力交換活動,但這種交換活動實際完成的卻是勞動力資源在各個部門之間的分配。

二、競爭性勞動力市場的形成與運作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對資本主義經濟早期雇傭工人起源的研究,撇開了對勞動力資源的分配功能,勞動力市場反映的是勞動力使用權轉讓與購買這一交換關系,這一交換關系是與雇傭工人的形成聯系在一起,并作為資本原始積累的產物。馬克思的分析表明,現代雇傭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縛的農民,農民之所以成為雇傭工人,必須具備兩個基本前提:一是農民與土地等生產資料相分離而變得一無所有,轉讓勞動力使用權是唯一的謀生手段;二是農民擺脫封建宗法關系的束縛和人身依附而成為自由人,從而擁有對自己勞動力自由的轉讓權。馬克思的上述分析,顯然是從勞動力供給這個側面闡述了早期勞動力市場形成的歷史條件,但對于勞動力市場分配勞動力資源的功能,以及勞動力市場實際運作過程中勞動力供求雙方交易的行為規律及行為基礎并未深入探討。

勞動力市場的運作,形式上是勞動力供求雙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動,但這些交易活動實際完成的卻是勞動力資源在各個部門之間的分配。勞動力買賣當事人的行為及動機怎樣,構成了勞動力市場運作最基本的規定。勞動力市場運作對勞動力供求雙方行為及動機的基本的規定是:一、勞動力供給者只有通過勞動力的出售才能獲得生存和發展,因此,他必須是一個具有理性行為的自由人。所謂“理性行為”,即勞動力的供給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動機。正是這種動機支配著勞動力供給者的行為。所謂“自由人”,即勞動力供給者對其勞動力具有自由的轉讓權,沒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關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經濟的強制。因為,對于商品交換來說,除了它自己的性質所決定的交換者雙方以契約形式表現的權利關系以外,不應帶有任何形式的強制關系。貨幣所有者能夠在市場上找到勞動力,只是因為勞動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勞動力當作商品出售。而勞動力要成為商品,首先必須是勞動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夠支配自己的勞動力。其次是勞動力需求者必須是獨立自主的經濟人。所謂“經濟人”乃是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動機,這個動機決定著廠商對勞動力的需求。顯而易見,只有勞動力供求雙方作為“理性的自由人”和“獨立的經濟人”的身份出現時,才能發生勞動力使用權轉讓與購買的自由交易活動,而正是這些活動本身構成了井然有序的勞動力市場的實際運作。

競爭性的勞動力市場運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場主體地位明確,通過雙向選擇實現就業。勞動者作為就業主體,具有支配自身勞動力的權利,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和市場價格的信號,選擇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作為用人主體,具有按照生產經營需要和工作崗位特點選擇必要數量、相應素質勞動力的權利。這就是勞動者的擇業自主權和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這種雙向選擇權利的充分貫徹,需要有一個統一、開放的市場,不僅要消除所有制、職工身份的界限,還要沖破城鄉隔離、地區封鎖的格局。勞動力必須能夠自由地在各個部門、地區和企業之間流動,不存在任何行政規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礙這種自由流動。勞動力的供給方能否自主決定勞動力使用權轉讓或是否為自由人這一勞動力市場的基本規定之一,是由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來體現和印證,而勞動力的現實流動則是實現勞動力資源在各部門、各地區、各企業優化配置的充分條件,沒有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調節資源分配的勞動力市場就失去了生命。(2)是價值規律、供求關系調節著勞動力的流動。勞動力供求雙方的行為都接受價格信號(工資率)的引導,這一信號引導或調節著勞動力資源在社會各種用途之間的分配。在勞動力市場上,價值規律的作用,是通過收入分配反映出來的,勞動者主要是根據勞動力價格信號來決定就業或轉業;用人單位則主要根據社會平均勞動力價格信號及經營情況調節分配和用人數量。在一定時期內,需要就業的勞動者或多或少,用人單位需要的用人數量也各有不同,這種供求關系也直接影響著收入分配的變化。價值規律和供求關系共同決定著勞動力的配置和組合,推動著勞動者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合理流動。顯而易見,價格(即工資率)作為勞動力需求與供給之間的一種比例,既是反映現有勞動力在各部門、各企業供求狀況的顯示信號,同時又給出了引導勞動力供求狀況,以及進一步調整的指示信號;不僅引導勞動力供求行為調整,而且同時也受勞動力供求狀況的左右,由勞動力供求雙方利益的共同平衡點來決定工資率的水平或具體位置。因此,任何單個勞動力供給者和需求者都以這個社會決定的工資率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則決定勞動力供給和需求的數量。如果說,在勞動力市場上有誰來主持勞動力資源分配和保證勞動力供求雙方行為必須按照市場規則行事的話,那么,它決不是具體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勞動力的價格即工資率這只“看不見的手”和勞動力供給之間、勞動力需求之間以及勞動力供求之間的優勝劣汰的生存競爭。競爭的規律會為勞動力供求雙方恪守勞動力合約并在合約范圍內行事強制地?俚纜貳@媲妥雜刪赫搶投κ諧〉鶻誒投ψ試捶峙渲糧呶奚系娜ㄍ?,蕮屚动力手C〉牧榛輟?/P>

從目前中國勞動力資源配置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和弊端來考察,也大都可以從排斥市場機制和市場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這些問題同樣有待于勞動力資源市場化配置來解決。因此,提出競爭性勞動力市場,確認勞動力資源市場化配置方式,不僅是理論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國勞動就業體制改革和勞動力資源配置方式轉換,如何適應整個經濟體制市場取向改革客觀要求的必然選擇。

三、現實經濟運行中的勞動力市場分割

理論意義上的勞動力市場,勞動力在部門間、行業間、區域間的配置,表現為市場供給與市場需求之間,通過自由交換而自動平衡的結果。這種純粹由市場力量決定的勞動力在部門間、行業間、區域間的流動,形成競爭性勞動力市場。在競爭性的勞動力市場,作為流動行為主體的勞動力供給者(即流動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勞動力的權力,即勞動者作為流動行為主體,對于其是否流動,以及怎樣流動,具有完全決定權。對于流動者即勞動者來說,流動行為是否發生,主要取決于流動的機會成本與預期收益的差數。當然,勞動力流動的規模和程度,還要受經濟結構變動因素的制約。正是經濟結構的變動,直接導致勞動力在部門間、行業間、區域間的流動。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競爭的勞動力市場,或者說,現實的勞動力市場競爭是不充分的,存在著形形色色的勞動力轉移障礙,以及由此引起的勞動報酬上的顯著差別。西方經濟學家把它稱為勞動力市場歧視。勞動力市場歧視,指的是在所有經濟因素方面都相同的個人之間的報酬差別。這些勞動者具有同等的生產能力,但由于某些社會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從而引起勞動報酬或待遇上的懸殊差別。對這種現象的研究,旨在確定歧視對報酬差別的影響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勞動力市場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勞動不能獲得同等報酬,由此引起的勞動報酬上的顯著差別,是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具體表現。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是把這種被分割了的勞動力市場,看成是同一個勞動者由于從事不同種類的工作,因而領取不同的勞動報酬。換句話說,這些勞動者之所以領取較低的勞動報酬,并不是因為其勞動素質低,而是由于他們無法進入可以領取較高勞動報酬的那部分勞動力市場,失去了在其中謀職的機會。出現勞動者素質和勞動報酬不相對稱的情況,即同工不同酬。

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以來,我國所形成的城鄉就業隔離政策,不僅是行政上的隔離,同時又是體制上的隔離,即不允許農村勞動力自由進入城市就業。在城鄉兩種就業體制的差別性還沒有完全消除的情況下,徹底啟動城鄉之間長期隔離的勞動力市場閘門,即建立全方位開放的統一勞動力市場,其風險性是不可忽視的。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以來,特別是80年代中后期以來,政府對農民的自由流動和就業選擇權利的有條件認可,城市對農村勞動力進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鄉之間還存在著明顯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尋找就業機會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呈日益增長的趨勢(目前已突破1億人)。但是,至今還不可能形成穩定的、制度化的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城市化機制,城市勞動力市場還沒有條件對農村實行全方位開放,農村勞動者和城市勞動者還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競爭的權利。在相當程度上還存在城市勞動力市場和農村勞動力市場分割的狀況。由于城市的開放性勞動力市場尚未確立以及政府對城市勞動者就業采取不同于農村勞動者的特殊保護制度,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市場性流動方式進入城市的農村勞動力,還無法同城市勞動力一樣,進入同等待遇的職業領域并獲得制度性工資。流入城市的農村勞動力大多從業于勞動強度大的、勞動條件差的非技術性行業,領取比城市勞動者相對低得多的勞動報酬。這種對農村流動勞動力的就業限制和歧視,在短時間內還難以消除。它使我國勞動力市場規模難以通過無障礙流動而迅速擴大,也不可能使勞動力在市場競爭中獲得平均價格。

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集中反映在城鄉居民收入的差別上。改革初期由傳統體制遺留下來的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是相當大的,城鎮居民的人均生活費收入與農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費收入或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的比率(簡稱城鄉收入比率)高達2.37。當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率先在農村地區展開后,城鄉收入比率開始下降,到1983年達到1.70這一最低點。隨著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從1984年起,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又開始拉大,尤其是進入90年代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開始超過1978年的差距,1994年進一步擴大到2.86,此后雖然有所縮小,但1999年仍然達到2.65。

勞動力市場分割,也表現在行業之間同工不同酬的勞動報酬的差別上。即在行業之間,也沒有形成統一開放的競爭型勞動力市場。1998年,我國最高行業的平均工資為10633元,最低行業的平均工資為4528元,相差6105元,極值比2.35。我國壟斷行業高工資、高福利狀況的存在,說明城鎮內部不同行業的勞動力市場仍然處于相互分割的狀態,缺乏必要的競爭性和流動性。壟斷行業在缺乏適當約束機制的條件下,將壟斷收益大量地分配給職工個人,形成這些行業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險業、城市供應業、郵電通信業和房地產等行業。這既是市場化不夠、市場機制不健全的結果,也是國家對這些企業監督管理不力的結果。

勞動力市場分割,還表現在地區間居民個人收入差別上。改革開放以來,由于選擇漸進式道路,東部地區率先實行改革開放政策,較快地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從而使得東西部的經濟增長速度逐漸拉開了距離。1949-1978年,以現價計算,國民生產總值增長速度東西部之比為7.08:7.52。西部地區高于東部地區0.44個百分點。到1978年東西部年人均收入差距縮小到200元左右。而1979-1995年的17年間,我國經濟按可比價格計算,年均增長速度為12.8%,西部增長速度為8.7%。東部地區高出西部地區4.1個百分點。使一度縮小的地區差距又呈拉大之勢。在近幾年的國內生產總值比率中,東部地區占65%以上,西部地區僅占15%左右。在全國人均創造國內生產總值中,東部地區超過平均數4成以上,西部地區只有平均數的一半左右。農民收入的地區差距也進一步拉大。1978年東西部農民人均收入不相上下,1998年東部農民人均純收入超過3600元,比西部高出3倍。東西部城鎮居民收入差距從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絕對收入差距則從西部高于東部的11元變為東部高于西部1793元。不同地區居民個人之間收入差距的擴大,與不同地區之間勞動力缺乏流動性和開放性有關,市場不能通過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來平衡區域間的工資水平差異以及相應的收入差異。歸根到底,在于東西部地區間還存在著勞動力市場分割。

在過去的20年里,越來越多不拘泥于傳統理論的經濟學家,對勞動力市場的運作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釋,并試圖構建新的范式。很多人放棄了居于主流地位的勞動力市場競爭式分析法,轉而強調勞動力市場的分割屬性,強調制度性、社會性因素對勞動力流動、勞動者就業以及勞動報酬的重要影響,這種理論就被冠之以勞動力市場分割學派,并被確認為勞動經濟學的前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