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評級法思想與商業銀行危機管理的運用

時間:2022-12-02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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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評級法思想與商業銀行危機管理的運用

為提高國內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銀監會不斷推進實施新巴塞爾(以下簡稱《新資本協議》)協議。2008年9月《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內部評級體系監管指引》等5個監管規章的,標志著中國實施新資本協議規制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為確保新資本協議在2010年~2013年如期實施奠定了基礎。內部評級法(InternalRatings—BasedApproach,IRB)是新資本協議最重要的制度創新,是保證新資本協議按期成功實施的關鍵。內部評級法的實施能夠提高監管資本要求的風險敏感度,從而有效促使商業銀行降低所持資產的風險.增強整個銀行體系的安全性與穩定性。

一、內部評級法的基本思想

內部評級法包括初級法和高級法,采用內部評級法計算銀行最低資本要求時需要四個基本參數:違約概率(probabilityofdefault,PD)、違約損失率(1ossgivendefault,LGD)、違約風險暴露(exposureatdefault,EAD)和有效期限(effectivematurity,M)。初級法僅要求銀行根據內部數據對不同類別的風險暴露計算違約概率,其余的參數由監管部門給定;而高級法要求銀行利用內部數據和信用評級模型測算上述四個參數并代入給定的公式計算監管資本。內部評級方法對每一類風險暴露都考慮了以下三個方面:

(一)風險參數量化

風險參數量化是指商業銀行估計內部評級法風險參數的過程,是內部評級法的技術核心。對于非零售風險暴露,實施初級法的商業銀行應估計違約概率;實施高級法的商業銀行應估計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違約風險暴露和期限。

(二)風險權重函數

內部評級法根據風險權重函數將風險參數轉化成為商業銀行計算風險加權資產的風險權重。對每一類風險暴露,風險權重函數都是通過一個精確、連續的函數給出的,其含義是違約時單位風險暴露的損失率,表明某項資產對總風險加權資產的邊際貢獻,可以簡單表示為RW=F(PD,LGD,M);計算資產組合層面的風險權重時還要考慮資產問的相關系數R。可以看出,風險權重RW與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等參數正相關,不同的風險參數將產生不同的風險權重。

(三)最低實施要求

為保證資本計提的充分性,新資本協議對實施內部評級法提出了一系列最低要求,包括:建立以計量模型為基礎的風險評級系統,具備一套完整的評級標準,并證明其使用的標準涵蓋了所有與借款人風險分析相關的因素;實現信用風險的有效細分,對于每一等級客戶,都要單獨測算其PD等基本的信用風險指標;確保信用風險評級的完整性;建立獨立的風險評級或評審機制,通過完善的風險評級流程和組織結構來保證評級的獨立性;科學測算違約概率PD;收集數據和建立信息系統;使用內部評級;內部檢查;信息披露等。

二、內部評級法在國內銀行風險管理中的應用情況

目前,國內銀行普遍加快了內部評級法的研究,一些大型銀行已積極投入內部評級體系的開發工作,但是開發建設內部評級體系還面臨不少約束。

(一)基礎數據不夠完備,相關數據積累不足

開發建設內部評級體系需要從積累基礎數據開始,目前我國的銀行風險管理最薄弱之處就在于基礎數據缺乏。根據新資本協議要求,使用IRB初級法的銀行必須具備5年以上的歷史數據來估計并驗證違約概率;對于使用IRB高級法的銀行,必須有7年以上的歷史數據來估計違約損失率。新協議同時要求銀行對評級的歷史數據必須加以保留,作為系統完善和檢驗的基礎和依據。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數據積累較少,缺乏連續性、真實性、完整性、一致性。

(二)風險管理模型缺乏,僅處開發探索階段

風險管理模型是內部評級法的重要技術基礎,內部評級法中違約概率等風險參數輸入值要通過風險管理模型才能得到。但目前國內銀行還處于風險管理模型的探索階段,尚未開發出實用性強的應用模型。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風險管理模型的開發研究屬于金融領域的前沿技術,需要結合統計分析、風險計量、資產組合、期權定價以及保險精算等金融理論,對研發人員的素質要求高,國內銀行缺乏符合條件的人才隊伍;其二,相關數據積累不足,不能滿足統計分析方法對歷史數據的需要,無法建立不同解釋變量與歷史違約頻率之間的映射關系以測算未來違約概率,也就無法推導資產組合價值或損失的概率密度函數并對不同置信水平上的VaR值進行計量和管理。

(三)資產分類層級較少,無法細分信用風險

對資產進行分類的目的是為了對信用風險進行細分。巴塞爾委員會要求,采用內部評級方法的銀行對任何一個風險評級水平的授信不能超過其總授信的30%;與此相應,推薦了最少8級的資產分類標準架構,這8級資產分類架構中有6級是正常資產,2級是不良資產。采用8級資產分類架構的銀行可能會發現8級分類架構下滿足30%的比率限制難度較大,這就需要銀行在內部資產分類上采用更多層級、更細致的資產分類方法。但是,目前國內銀行采用的風險資產分類體系還存在相當大的差異,一些銀行的分類標準與巴塞爾委員會最少8級分類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

(四)評級體系缺乏獨立性,風險評級政出多頭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在評級的客觀性和獨立性上都尚未達到新資本協議的要求。國內商業銀行普遍沒有獨立完整的評級體系,一些商業銀行在評級中存在“不評級”而比照一定等級的做法,導致風險評級存在政出多頭的現象。

三、應用內部評級法加強國內銀行風險管理的政策建議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先進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還相距甚遠,加快內部評級體系建設,促使國內商業銀行盡快達到新資本協議關于使用內部評級法的最低要求,從而在風險管理與內控機制上與國際接軌,需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夯實數據基礎,改造完善信息系統

內部評級法以精確的計量經濟學模型為基礎,對數據的質量、完整性和信息系統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使用初級法的銀行必須有五年以上的歷史數據積累,使用高級法的銀行必須有七年以上的數據積累。因此,商業銀行應首先加快數據清洗和補錄工作,建立并實行完整、嚴格、一致的數據標準,制定數據質量管理規章,確保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全面性,夯實數據基礎;同時,要改造完善信息管理系統,規范業務操作流程,提高信息的通用性,客觀反映所有客戶(包括違約客戶)的基本面信息、財務報表、信貸記錄等,為建立和完善內部評級體系奠定基礎。

(二)借鑒國外方法,開發內部評級模型

作為對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經驗的總結,內部評級法為國內銀行加強風險管理提供了思路。要堅持借鑒與創新并重的原則,開發適合中國國情的內部評級模型。目前,國外有許多可資借鑒的定量分析模型,~IALTMAN、KMV、穆迪RISKCAL、標普MEU等,在國際銀行業受到廣泛認同。但這些模型大都偏重財務分析,有的大量引入利率、匯率、股價等市場價格變量,這對西方銀行可能比較適用,而國內銀行在內部評級時,既要借鑒國外模型的理論、方法和設計思路,又必須結合我國實際,充分考慮諸如利率市場化進程、企業財務欺詐現象、數據積累量不足、金融市場發展不充分、區域風險差別顯著、道德風險偏高等特性,研究開發自己的模型框架和參數體系,從而節約時間和資源,實現國內銀行業跨越式的發展。

(三)增加評級數量,有效細分信用風險

新資本協議要求銀行對正常類貸款的客戶至少要劃分為6—9個等級,對不良貸款客戶至少要劃分2個等級,但對于同時從事大、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銀行,由于所覆蓋的信貸風險范圍較廣,至少應將正常貸款客戶分為九個等級。對于每一等級客戶,都要有單獨測算其基本風險的指標。因此,國內商業銀行應按照新資本協議的要求,適當增加貸款的評級數量,避免信貸資產過度集中于一兩個級別,從而有效區分信用風險的不同水平,嚴格區分信用等級標準,評估每一等級的違約概率。

(四)完善管理流程,構建內部評級體系

商業銀行要指定信用風險主管部門負責內部評級體系的設計、實施和監測。信用風險主管部門應獨立于貸款發起及發放部門,負責人應直接向高級管理層匯報,并具備向董事會報告的途徑。同時,要構建對評級體系和過程有效監督的機制,通過獨立于信用風險主管部門的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評級體系及風險參數估值進行審計,檢查信息系統的結構和數據維護的完善程度,評估內部評級體系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測試內部評級結果的可靠性。

(五)制訂內部政策,加強配套制度建設

構建內部評級體系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理念、體制、政策、方法、標準、手段的全面更新,商業銀行應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業務管理部門,研究制定信貸政策、信貸審批、產品定價、限額管理、監測預警、準備金計提、組合管理、經濟資本配置、RAROC績效考核、資本充足率測算、壓力測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與內部評級法相配套的管理制度體系,使內部評級方法和系統工具有效融入到業務流程中去,充分發揮決策支持作用。

(六)培養評級人才,及時更新知識體系

培養建立一支適用于風險分析的專業化人才隊伍,對于內部評級體系的建設、實施和運用具有重要意義。國內商業銀行應加快培養建立內部評級專業人才隊伍,負責內部評級體系的建設、實施和維護工作,聘請國際先進銀行和評級公司的專家,對內部評級人員進行集中培訓,或將其派往國外培訓,使之成為風險量化專家和金融工程專家。同時,應加強與國際評級機構如標準普爾公司、穆迪投資服務公司和惠譽國際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的合作,充分學習、借鑒國內外同業的成功經驗,對專業人員的知識體系及時更新,以確保內部評級體系的先進性和內部評級方法的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