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國際比較的互聯網金融監管論文

時間:2022-09-23 0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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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國際比較的互聯網金融監管論文

一、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1.互聯網金融具有普惠金融特征。

互聯網為金融建立了一個開放、高效、包容的平臺,減少了金融服務的成本,降低了金融服務的門檻,拓展了金融服務的領域,延伸了金融服務的長度,深化了金融服務的內涵。互聯網金融可以通過“長尾”滲透到社會各層,特別是在小微金融服務領域具有突出的優勢,一定程度上填補了傳統金融覆蓋面的空白。

2.互聯網金融混業經營模式更加突出。

互聯網金融在行業和業態之間跨度較大,一個產品或一項業務常常涉及證券、保險、銀行、非銀行等多個領域。以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額寶為例,是基于人民銀行監管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建立,但資金投資對接類型是證監會監管的貨幣基金,而投資主要投向是銀監會監管的銀行協議存款等領域,是一款跨三界的互聯網金融產品。

3.互聯網金融資源進一步脫媒。

互聯網平臺上的資金供需雙方信息通過社交網絡和傳播,信息被搜索引擎進一步組織和標準化,供需雙方通過互聯網直接聯系和匹配,不需經銀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同時還突破了傳統金融空間和時間的限制,只需一臺連接上互聯網的電腦、手機或PAD,在任何時間與地點,用戶就可享受互聯網金融的便利服務,讓越來越多區域性的、分散在各地的金融需求得到滿足。

4.互聯網金融讓信息更為對稱。

互聯網金融利用自身的業務優勢和技術優勢,在互聯網上獲得的大數據能夠提供足夠的客戶信用判斷依據。這些數據包括第三方平臺上的信息數據,物流公司的配送數據,第三方軟件公司提供的記賬數據信息,甚至可以包括社交網絡平臺上的行為數據。同時互聯網金融能夠借助信息技術的手段和方式,更好的分析分散、海量的客戶需求和偏好,定制豐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緩解了信息不對稱現象。

二、國外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經驗

目前,在國際上尚無準確的英文概念與“互聯網金融”相對應,對以互聯網為平臺的金融交易行為,主要從法律制度、外部監管措施、行業自律組織、信息披露等方面完善相關監管措施。

(一)發達國家的主要做法

1.美國:立法為核心。

美國已經形成了從市場準入、日常監管、退出機制所組成的較為健全的法律體系。美國對于互聯網金融沒有專門的監管機構,由貨幣監理署、美聯儲等監管部門,國民信貸聯盟協會等行業性自律組織在其履職范圍內對相關業務進行監管。在監管方式方面,以實施現場檢查為主、非現場檢查為輔的監管方式。由于互聯網虛擬化、數字化的特點,現場檢查會綜合考慮業務的風險性及產生問題的具體內容進而采取特定的處理措施,包括實施檢查的監管主體的級別、人數、檢查頻率等。非現場檢查是采取現場檢查的基礎,監管機構往往會采取分析數據等方法對相關業務進行間接檢查,以最大程度發現問題并加以處理,確保監管的有效性。

2.英國:適度審慎。

英國的監管方式較為單一,其互聯網金融業務主要由金融行為監管局進行監管。在監管原則方面,以適度審慎為基本原則,將對傳統銀行業的監管方式適用于互聯網金融業務中,也體現了英國法律制度的包容性與靈活性。同時,行業自律性組織的章程、制度等對協會成員起到極大的約束,對于規范行業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3.德國:行業自律監管。

互聯網金融業務成熟度較高的德國,并未因為互聯網的特殊性而做出新的規定,其監管模式參照的是傳統金融業務。根據《德國銀行法》的相關規定,德國央行與聯邦銀行業監管局互相協作,共同監管。德國央行負責制定執行貨幣政策,聯邦銀行業監管局負責行政法規。同時,德國行業自律性組織的網絡媒體協會(ICTF),作為民間組織被授權檢查德國互聯網上的各種內容,并為從業者提供標準和建議。

4.日本:注重整體有效性。

日本對互聯網金融實施高度集中的監管體制,由政府部門負責構建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等規章體系,實施嚴格監管方案。日本金融廳、日本銀行、通產省、郵政省和法務省及其下屬機構在其履職范圍內對互聯網金融實施監管,從行業規劃、風險管理、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等層面推動整體互聯網金融產業的發展。同時,法律明確了交易秩序維護的責任制度,針對欺詐、逃稅、洗錢及其他與保護金融消費權益相關的不法行為,制定了懲戒措施。

(二)國外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特點概括

1.注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從制度設計的層面將互聯網金融納入法律約束的范疇,以金融行為的合法性作為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最基本要求,并將此視為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重要基礎。此類國家往往以現有銀行業監管制度為藍本,結合互聯網虛擬化、數字化等特點,通過補充或修訂法律以使原有的監管規則能夠適應互聯網技術運用給金融業帶來的創新變化。

2.發揮行業自律性團體的作用。

在透明的法律環境下,堅持適度審慎和保護消費者的原則,強調網絡信賴性和安全性。此類監管方式往往投入的監管資源較少,對互聯網金融的硬性約束也較低。并且,通過賦予行業自律性團體一定的監管職能,達到推動行業整體發展的目標。

3.強調信息公開透明。

對互聯網金融采取嚴格的注冊登記審核準入制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對互聯網金融的經營者規定了重大信息的強制披露義務,保持互聯網金融交易雙方的信息對稱,充分保障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

4.注重信息安全保護。

以市場為主導,以技術保障為核心,構建全面、高效的信息安全策略。將加密、電子簽名等技術運用于互聯網金融交易之中,完善公共鑰匙基礎設施,維護金融消費者的隱私權。

三、對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的啟示

(一)建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盡快對現有的法律體系做出相應的修改完善,從法律層面界定互聯網金融經營范圍,厘定互聯網金融發展方向,規范互聯網金融產業發展。修改完善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配套規章制度。例如互聯網金融企業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辦法,交易者的網上身份認證辦法,電子合同有效性確認準則等多方面的規章辦法。

(二)構建有效的監管體系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須切實發揮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對混業金融的聯合監管。實施分類監管方式,根據互聯網金融企業經營模式以及涉及風險類型,實施部門分類監管,各司其職。重視行業自律,金融監管部門可加強與小額信貸行業,銀行、證券、保險業協會,互聯網商盟等行業協會、自律組織的溝通及聯系,借助行業協會的約束力,進一步規范互聯網金融經營者的自身行為。

(三)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擴大信用體系數據采集范圍,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為基礎,將互聯網金融平臺產生的信用信息,包括交易記錄、支付記錄、評價記錄等,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的采集范圍。拓展社會信用體系內涵,在建立基本的行業規范標準和基礎法律框架之上,構建一個包括信用系統、登記注冊系統、信息披露系統等多個領域的完整信用體系,促進社會信用體系進一步發展,降低互聯網金融虛擬性所帶來的風險。

(四)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

推廣互聯網金融知識的普及,加強風險教育,加大公眾互聯網金融知識普及力度,引導消費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提高投資者的風險防范意識。完善互聯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機制,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金融投訴機制,并根據互聯網金融的消費者與經營者不一定處于同一地域的特點,建立以網絡為平臺的在線爭議調解機制。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內江市中心支行課題組